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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秀也在镜子中看见了这只巨虫,这只巨虫是嗜血魔虫的幼虫,极度危险。
阿秀只能祈祷姜石能够看出危险,主动里它远一点。
可是看见姜石非但没有离开,还主动走近巨虫,心里就暗道一句不好。这混小子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自己怎么这么大意,这个空间可不是这样一个刚刚青铜阶的小子能够随意闯荡的地方。
阿秀手中的茶杯消失不见,再也没有坐下喝茶看戏的兴致,得去救这个家伙。
巨虫的头顶上,一颗赤红色的眼珠静静地盯着走近的姜石。
大虫子明显还只是一只幼虫,肥大的身体弓成一团,透明的皮肤上面可见白色的血管缓缓流动。大虫子发出嗤嗤声,企图吓住姜石这个不速之客。
姜石拿起手中刚捡的破刀,几个闪身就冲仅大虫子的身前,一刀对着大肉虫亮晶晶的大肚子砍去。
这一刀并没有收到意想中的效果,肉虫皮肤的防御性倒是不错,一刀砍在上面除了虫子吃痛吱吱叫了两声外再也没有什么作用。
这一刀没有砍伤虫子,可是却成功的激怒了它。那颗赤红色的眼珠周身破裂出千百道或细小或粗大的伤痕。血红色的血液流满全身,不一会儿整只巨虫有白色变成了红色。
不时有如同岩浆般的浓汁从眼珠中的裂痕中溢出,冒着浓烟滴落到地上,将漆黑的荒原灼烧出一个个的灰洞。
姜石看见连石头都被烧出一个大洞的虫子汁液,知道这玩意已经不是他的晚餐了。正准备拔腿就跑,可这时已经来不及了。
还没待姜石迈开脚步,就被虫子给扑倒在了地上。虫子身上的汁液滴落到姜石的身上,皮肤被烧得滋滋作响。
姜石死命的挣扎,手中的刀胡乱的朝着巨虫挥砍。
大肉虫被姜石砍得皮肤碎裂,鲜血直流,可是姜石砍得越厉害,肉虫留下的浓汁就越多。
姜石全身皮肤已经没有一块好肉,就像被大火烧过。
每一滴浓汁地滴落在姜石的身上就让他全身一阵的颤抖,那双血红的眼中的怒火更加深几分。
等虫子的血水浸透姜石全身,巨大的虫子已经变得奄奄一息。可它还在死命的挣扎,血水往外溢出。虫子激发了全身的潜能,它低垂到泥土中的头卢突然奋力扬起,张开大口朝着姜石挥刀的手臂一口咬去。
姜石的整个手臂被巨虫一口吞掉,姜石的双眼血红,不管不顾,一口咬住巨虫的头颅。
姜石如同一只野兽般和大虫子撕咬在一起,他的全身都是伤口,可是每增添一道伤痕换来的确实姜石更加畅快的吼叫。
它就如同一个发狂的大猩猩,露出满口的钢牙,咬着巨虫的皮肤撕扯。一双铁拳如雨点般击打在虫子身上。
阿秀走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姜石和大虫子都是全身血迹斑斑,一起倒在冰冷的荒原上。
“真是野兽,竟然咬死了嗜血魔虫。这说出去没人会信吧。”面对倒在地上睡得正香的姜石,阿秀只能感叹这家伙野兽般的强大神经和如同野兽的战斗本能。
嗜血魔虫有青铜顶级的实力,不注意的话,连白银阶的魔族都有不少在这一项训练中给折损了进去。
这片空间是魔族当年练兵的地方,这里是一块完整的空间,被魔族先祖以无上法力凝聚而成。
本来只准备作为魔族山门的所在,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被闲置下来。
到了阿秀那个时代,适逢乱世,军团长是一个战斗疯子,将这块地方作为新兵的训练营。
这里有无数的天然陪练对手,这片空间寸草不生,可是却不断的滋养无穷无尽的虫子。
魔族的新兵不管什么身份,都会被先扔到这里呆上半年。能活下来的才能继续上战场,那些不能活下来的就喂了这些饥饿虫子。
乱世之中,最宝贵的莫过于时间和资源,最不值钱的莫过于人命了。
魔族的人实在太多,魔族没有那么多的资源供养这么庞大的种族。同样的,战事来得太过突然,让他们没有时间去慢慢挑选兵源。
所以团长用了这么一个方法,让他们去和一群虫子战斗。
一方面是消耗一些实力不怎么样的人员,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魔族兵团之中。
另一方面,就是用这片土地练兵。这个方法虽然残忍,可是从这里走出去的那个兵团,当真是虎狼之师。要不是团长拉着他们与整个魔族陪葬,那一战最后谁胜谁负,或许还需要用一场大战来决定。
阿秀见姜石没事,虽然他的身体多处被大虫子咬伤,可是就这么会,身上的伤口就已经在开始结痂,怎么看都不像会有事的样子。
阿秀点燃一支烟,将姜石扔在这茫茫的荒原。就让他和这只大肉虫的尸体一起好好的睡一觉吧。
齐风回到血云城,他周身的杀气浓郁得几乎化不开。虽然这里的每一个人每天都在和死亡与鲜血打交道,可是这样浓郁的杀气却实在少见。
当然,每年这种杀气四溢的家伙也会遇到几个。他们大多是被这里的死亡与鲜血刺激,适应不了这样的场景而入魔,可是少年的眉目清澈,完全没有任何入魔的迹象。
这说明少年心坚如铁,引杀气入体却心神不收半点侵蚀。
每一场大战之后,大家都会想尽办法把心中的杀气给释放出去,杀气的存在会给人的心神造成极大的负担。意志不坚定者,最是容易走火入魔。
少年走过的地方,人群都会主动给他让出一条道路。
强者在每个地方都应当得到尊重,虽然少年的气息并不强,可是这勇气,这意志,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到。
齐风走到一处酒家,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齐风也喜欢上了酒这东西。
满满的给自己倒上一杯,一口饮尽。
这段时间齐风独自一个人深入异界生物的巢穴,一人一剑,屠杀了数以万计的异界生物。
他没有和任何人组队,他向来喜欢一个人行走。
他发现他喜欢上了这里,喜欢上了杀戮,就像喜欢就,喜欢那烧得喉咙生疼的液体刮过喉咙的感觉。
酒家的生意不错,这里的战士都喜欢饮几杯。
几个汉子坐在一块喝酒划拳,一个大汉说道:“你听说了吗?药门的门主换了,新来的门主比我们还小,据说是个丹道天才。”
坐在他对面的兄弟不满的打断他:“药门的门主不是李老吗,李老的功绩怎么可能给换掉,这些乱七八糟的消息听不得,信不得。”
大汉见自己的兄弟打断自己分外不满:“你知道个啥,是李老自己提出的退位让贤。我一好哥们有内部消息,新来的药门门主叫做赵华。从下个月开始,药门就要对血云涧的战士派送元力丹了。听说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五颗……”
齐风听到这个消息一愣,饮尽杯中的酒,大笑而去。
ps:上一章写猪脚被虫子咬得满身大包,尼玛下午我就被咬得满身大包。这就是现世报,来得快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