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忽悠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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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参也不介意红尘的抱怨,盘膝坐下,施施然道:“我记得很清楚,有差不多十个花开花落了,那一年,天上下了好大的雪,后山上长了一株茉莉花,长得好,在那一片是最漂亮的,我经常和她说话。”

    说着说着,他的表情居然有点儿荡漾!

    红尘:“……”

    好吧,他虽然是个老头模样,那也有欣赏‘美女’的权力,意淫也与人无干!

    “后来就有个人把她给挖走,弄到隔壁周村去,一开始我们还有联系,只是离得太远,联系起来多少有点儿费劲儿,也就渐渐没了消息。”

    老参还挺感慨的。

    就着他的声音,红尘躺在床上,没一会儿便进入梦乡。

    茉莉花花枝摇曳,努力伸展枝桠,替她堵住窗户上的破洞,不让寒风吹入。

    老参柔声私语,似在哄她入眠。

    一晚上睡得挺踏实,第二天天一亮,红尘爬起来洗漱完,吃过饭,就慢慢把自己栽培的兰花,挑选最好的,灵性十足的,移栽到花盆里,打开玉珏空间,和那位想要兰花的大能交易。

    红尘还特意附赠了一张养兰花的注意事项,都是问的兰花自己,比如它喜欢什么,一般什么时候想晒太阳,什么时候想喝水,招了虫子都有什么表现。

    反正详详细细,那位大能挺高兴,给她的书籍五花八门,塞了一大箱子。

    红尘拿到书翻了翻,把里面关于什么《基础炼器三》,《法器开光二十三法》《鲁班绝技》,《五行八卦》,还有什么奇奇怪怪的《西方炼金术缩略》,不好让别人看到,似乎是不传之秘的书都给藏好。

    怪不得前世蒋婵能轻易给兵器开光,成功率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让夏家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大约她也不知怎么得了这样的传承!

    这类书,还是别曝露为妙!

    至于其它的这个世上能找到,或者不怎么起眼的话本,游记,儒家典籍,到整理好,就摆放在床头。

    看来要打造个书架才好。

    这些书,别说在村子里,就是在杞县,恐怕也很难得。

    杞县能藏书的人家,估计只有王员外家。

    红尘想了想,其实做个营生,用不着完全就用她的能力,例如卖花,再如看风水相面,像这两样,后者不可能天天开张,属于平时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那种。

    至于前者,她就别和人家辛辛苦苦的花农们抢饭碗了,太欺负人,也容易招来嫉恨。

    到不如先开个茶馆,杞县人都爱喝茶,她弄得特别一点儿,只做花茶,那除了房子,几乎没什么成本,再提供书籍,供客人们读。

    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红尘琢磨了下,特意拿出张纸,简单列了个计划。

    在玉珏空间里,她经常看人家大能别管干什么,都要先有计划,所以就照葫芦画瓢,也跟着学学。

    正写着,春妮趴在篱笆上喊:“二丫头,二丫头,周村那边开庙会来着,走吧,咱们去看热闹去!”

    这不年不节的,办什么庙会?

    红尘愣了下,不过春妮一脸向往急切,她还是换了身衣服就跟着出了门。

    老山参跟在旁边,一边转圈,一边嘀咕:“我也想去啊,我也想去!周村我朋友多!”

    哎!

    她总不能把人参挖出来带着一块儿去吧。

    周村和蒋家庄毗邻而居,虽说隔着一座山,但有一条小路特别近,哪怕走着的话,也就小半个时辰而已。

    办庙会的地方,就在山后头,离蒋家庄更是近。

    村子里好些人都一块儿走,说说笑笑,也感觉不出时间,没多一会儿,红尘就听见叫卖声,吆喝声,各种声音汇聚一起,春妮一下子就高兴起来,连蹦带跳地冲过去,一点儿姑娘的矜持都无,气得她娘和嫂子在后面直跳脚。

    红尘就沉稳得多了,不过,确实挺热闹好玩。

    春妮一个劲儿地往那些小吃摊子处跑,要不然就围着首饰摊子,脂粉摊子打转。

    这姑娘已经到了爱美的年纪!

    至于红尘,她喜欢看那些零零碎碎,奇奇怪怪的摊子,例如卖香烛的,卖古董文玩的,还有卖旧书的。

    这些东西,在人世间流传已久,也沾染了人气,有些还酝酿出灵性,在她的眼中,偶尔能见到闪耀着些微光芒的物件。

    红尘乍一看过去,忽然觉得凭她这手能耐,只淘宝也让自己一辈子都饿不死了。

    当年楚王殿下不就是淘到一块儿天然形成灵性,堪为天然灵器的暖玉,献给皇帝,皇帝才给他封王,还给了封地。

    要不然,就楚王那样的小透明,皇帝能想起来才有鬼!

    只是这等地方,想淘到天然的灵器,可能性真不大,哪怕淘到差不都的好东西也难,还是将来去了大城市再去展示一下她的本事为妙!

    红尘转了一圈儿,果然没瞧见太多好东西,大部分不值钱,正想去找春妮,目光一定,慢慢在一个小摊子前面停住脚步。

    摊子上摆了一堆小东西,有残缺的瓷器,有佛像,有几个铃铛,还有一些铜器,瞧着到不是刚出土的东西,像是从农家收回来的破烂,卖东西的小伙子也不在意,拿了个蒲扇盖在脸上睡觉。

    她之所以停下来,是看见个奇奇怪怪的小葫芦,只有拇指那么大,但光芒亮的比太阳光还要耀眼。

    想了想,她就伸手把小葫芦拿到眼前。

    “二丫头,你看这玩意做什么?脏兮兮的,瞧瞧我买的银簪子好看不?”

    春妮摸摸自己那头黄毛,再看一眼红尘漆黑如墨的长发,呜呜了两声,鼓起脸。

    小贩迷迷瞪瞪地睁开眼,闻声就瞪了眼春妮,“哎呦喂,小姑娘这话可不对,我这摊子上都是好东西,别看现在瞧着脏,可那是因为都是古董,沾水怕要伤了光泽,属于越脏越旧越珍贵,你随便买一样,拿回去给懂行的人瞧瞧,保准不亏!”

    几句话,春妮被蒙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就忍不住笑,这忽悠人也太敷衍了事,同样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瞧这个也喜欢,瞧那个也觉得好,一副想要捡便宜的样子,杂七杂八拿了些东西,连带着那只葫芦也拢到手里。

    “这些多少钱?”

    “嗯,一共算你四十文好了,看你小姑娘年纪小,我就不赚你的!”

    春妮登时瞪大了眼:“什么!?”

    红尘也皱眉:“不行,我没那么多钱,就是二十文,再多我拿不出来!”

    “那哪儿成,最少也得三十五文,要不然我可是亏了本钱!”

    两个人锱铢必较,讨价还价半天,终于以二十五文达成交易。

    红尘她们一走,小贩吹了声口哨,挺高兴,这些东西都是他去村子里捡的破烂,全都白来的,本是为了忽悠个把过来闲逛的读书人,这会儿读书人没忽悠着,忽悠了个小姑娘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