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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再抱怨,没有人还觉得林凡这是在自娱自乐,每个人都被这首歌的雄壮激发起来,热血沸腾的,有一种恨不得立马上战场杀敌的冲动,只要是热血男儿都会被这首豪迈歌曲激发豪情,就连林凡自己唱得都不能自己,何况是这些本就热血的军人?
周围没有其他杂音,只有林凡豪迈的歌喉在峦峰间回荡,远处的飞鹰走兽听到如此奔放的歌声都停下手中的事驻足聆听——它们也被震撼了!半山腰中的每个人都忘记了自己肩上的重量,全身注意力都在歌声中,所有的目光都落在在李靖背上尽情放歌的林凡身上,现在,没有人觉得眼前的这个少年很讨厌。
歌声停止了,过了半晌李靖第一个反应过来,把林凡拎下来抓着他的肩膀哈哈狂笑道:“哈哈哈,好样的小凡,没想到你居然还能唱如此热血的曲子啊,哎呀呀,你唱的这首歌直令我热血澎湃啊,他奶奶的,老子现在恨不得立马上战场杀了那些突厥贼兵,恨不得举兵杀了那些侵扰大唐疆土的无义之国,恨不得让大唐国力强盛好让四方来贺,恨不得大唐成为这个世界的霸主!”
林凡歪着嘴心里直犯嘀咕,老李你热血澎湃就澎湃可你也别把力气都花在我身上啊,被你捏得很痛啊。
李靖似乎看出林凡脸上的痛像,松开手又重重的拍拍,豪笑道:“小子你很有才华,嗓子好又能唱出这么热血的曲子出来,老子佩服你,只可惜你太柔弱了些,才碰你一下就受不了了,小子啊,得好好锻炼啊,就算不打仗强身健体也是好的。”
林凡嘻嘻笑道:“小子最吃不了苦了,小子还是这样子就好了,锻炼得太强壮也不好啊,现在猛男已经不吃香了啊。”
“什么猛男不吃香,啥意思啊?”李靖一脸茫然。
林凡笑道:“没什么,就是不想锻炼的意思。”
李靖哈哈笑着一只手搭在林凡的肩上,道:“小子,等到了马邑你也不要去玩了,说实话现在马邑一点都不好玩,你还是好好呆在军营里,在未出战前好好把这首热血澎湃的歌教给兄弟们,让大家伙每天都保持士气,现在我军正需要这种士气!”
林凡揉着被捏红的双肩,装作无辜的勉强答应,实际上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了马邑该干嘛,那破地方实在不是他这个只追求玩乐的纨绔子弟待的,肯定无法与长安比。
还在愣神就被李靖驮起,这次李靖比刚才更有劲了,比登峰前还要有劲,步履如风,李靖瞅了瞅身后比自己慢了半拍的士兵们吼道:“刚才小凡所唱的歌忘了么,就当我们是去杀敌,敌人就在山峰对面,越过山峰就能斩杀敌人了,就像当初我们在战场杀敌一样......狼烟起,江山北望——小凡,你再把这首歌唱出来,来,大家一起跟着小凡唱!”
林凡不敢不从,装模作样的干咳了两声就扯开嗓子高歌唱起来,每唱一句,身后的士兵也高歌吼出来,虽然嗓子不好但没关系,这首歌本来就看谁吼得最有气势,谁能把这首歌本身的澎湃唱出来谁就是最强。
牛忠仁刚开始碍于自己的嗓子跟鸭子叫似的,生怕这首歌被自己唱出来会失去它本身特有的势气,可听了旁边几人的歌声,嗓子并不比自己好,可大声吼出来就有气势多了,牛忠仁才明白,原来,这首歌只要嗓子够大就成,嗓子好不好没关系,于是他也跟上进度,拔高嗓子吼了出来,很快就压过旁边几人的歌声。
李靖唱得最卖劲,声音是所有人中最大的一个,林凡趴在上面都能感觉到李靖发出狂吼所产生的颤抖。
薛仁贵似乎不甘示弱,与牛忠仁相隔不远,吼得很大声,似乎要将牛忠仁给压下去。
唱有势气的歌士气一下子就被提起来了,每个人的步履快了许多,大家都沉浸在歌声中,三千多人狂吼唱出的《精忠报国》比一个人唱出来势气明显增进了一层。
很快,每个人都到了顶峰,林凡本来想下坡自己走,可李靖似乎忘了自己的承诺已经完成了,仍然忘我的高歌,忘我的继续将林凡驮着往高峰下狂奔,其他人也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薛仁贵唱着歌步履越发快,没多久就赶上李靖,紧紧跟在林凡身边好更能听清歌声,感受这首歌带来的热血澎湃,这种澎湃远比在床上激情四射激烈千倍。
李靖的速度比刚才快了许多,现在他的背上也没有安全感了,稍不留神就会由于惯性翻下身,为了活命,林凡不再手舞足蹈,不再摆气势,双手紧紧抓着李靖的肩膀不放。
又越过一座山峰,终于到了平地,李靖这才把林凡放下来,三千人马到齐后,李靖跨上战马,一位战神的雄姿散发而出,一股无形的威严油然而生。
他扫了众人一眼,沉声道:“夕阳已至,没多久天色将要黑下来,大家赶紧前进,找一处宽敞地露营,明日天一早就出发,时间紧迫,我们得在约定时间内赶到马邑,此番柴绍恐怕已经在前往定襄的路上,他们路途虽比我们遥远,但若我们晚了,后果堪忧。
众将士听令!唱《精忠报国》!全速前进!”
“是!”三千将士齐声应允,然后扯开嗓子开始唱起来,骑在马上的林凡对于不用浪费口舌而高兴,可还没高兴够,就被李靖要求带领大家一起唱,因为他们唱得实在太乱了,有些忘记歌词,唱各种调的都有。
不过,林凡不必高声唱,他轻轻哼一句,薛仁贵就学着大声唱一句,由薛仁贵带头,林凡就轻松多了......
蔚然的天空延伸到大地的尽头,膝盖高的嫩绿鲜草凌乱如麻,春日黯然的景象在这片草原上已看不见,这里,同样是一望无际的旷野,可往日的牛群羊群马群已不知所踪,嫩草虽乱却鲜,只是没有任何牛,羊,马在这里享受上天的恩赐,昔日的牛哞羊咩马嘶声没有了,这里已听不到美丽豪放的少女敞开胸怀在这片旷野里尽情豪唱,往日可延绵千里的歌声如今只剩下不知从何处飘来的呼呼风声。一切都变了,原本美丽的大草原如今只有一阵阵的血腥味,少女身上散发的芬香只能成为回忆,取而代之的是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战争,即便只是小战争,既摧毁了人命,也糟蹋了大自然。
这里虽荒芜人烟,不过在这片宽阔的草原上,却行走着一支近五千的兵马,他们的速度不紧不慢,尤其是最前面的五个小兵,步履较慢,他们的目光四处喵着,似在搜索着什么。
忽然,他们都停下了脚步,随着他们的脚步停下,身后近五千兵马也随之停下,最前面的五人中的其中一人跑到五千兵马的为首那一人,高声秉报。
“大帅,前面发现尸体!”
薛万彻面色阴沉着下了马,步履坚定地朝前走去,在小兵所指的方向,他看见了那些尸体。
五步之遥仰面躺着一具年轻男性尸体,他的脑门处有一道两尺宽的伤口,薛万彻清楚那是快马刀留下的杰作,这个杰作将他的生命定格在最美的年华,鲜血在寒风下已凝成小结块挂在那里欲滴不坠,还未闭上的双眼似乎在问薛万彻,你为什么不早点来?
一堆凌乱的荒草也有一具趴着的尸体,或许是不明不白死了还保持着死前的动作,他的手上还握着一把锄头,似乎到死都不相信对方会打到自己。
再走几步又是几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这片荒原中,不远处的石头上趴着两具年轻尸体,两手十指相连,想必是一对恩爱的情侣,细小的伤口向薛万彻哀诉他们是死于箭矢中。
共三十具尸体,三十条生命,每个人都睁着眼,因为他们在死前还死死应战,没有一个人绝望的闭眼等死,哪怕他们明知不敌,也要死扛到底。
他们都是好样的,不愧是大唐的子民,薛万彻在心底钦赞了这些死尸后就亲自给每个人都合上眼,这些人都是朔方的好子民,不久前还护送自家的丈夫或儿子出征,他们都很支持唐军攻打颉利,因为他们曾经被颉利侵扰过,他们无法参军杀敌,只有在后方支援,他们经常在草原上放牧,为的就是能给打战的士兵们提供一些口粮,可...牛羊等牲畜已不知所踪,他们却已全部罹难!
战争最易磨砺人,也最易令人成熟,如同伤口最令人记住教训一样,薛万彻在战争的磨砺下已渐成熟,他没有狂怒,只是默默的从这些百姓身上摸出一两件随身之物,这些东西要交给他们的家属,尸体无法运回去至少得为他们的亲属留下纪念之物。
最后薛万彻与兄弟们一起用工兵铲挖起一个个坑将罹难的百姓埋好,平坦如初,没有凸起的坟头,没有竖碑,战死的军人没有碑也无需竖碑,在这一刻,薛万彻已将他们当做军人,他们为了战争提供后备支援,也算是一名军人!
他们身为军人就应葬身沙场——这,才符合军人的身份,这,也是军人最高的荣耀。
远处,有一队人马飞掠过草原,行了几步发现前方有大队人马,又立即返回逃窜,在他们的身后还有几十只鸡鸭。
看到这一幕,薛万彻的嘴角就翘了起来,终于找到发泄的对象了,那是颉利的人,他们估计也觉得今日还会有收获,在这草原上继续掠夺狂杀。
“追!”
薛万彻率马当先,骑上他的白马,带领一支小分队快马加鞭的赶上去,也许是怒火激发了这些杀才的本性,他们狂抽战马,没多久,就赶上对方。
原本在突厥兵后面的鸡鸭早已逃窜四处,这正好也给薛万彻腾出杀路,他们冲上去后二话不说直接一刀刀砍下去,丝毫没有留给他们还手和说话的机会。
这是一场没有任何悬念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二十多个突厥兵在倾刻间全部倒下,唯有一个人命比较长,被砍了两刀跌落战马,依然还活着,还能求饶。
薛万彻冷哼一声,面无表情的举起手中的刀,一颗头颅瞬间落下,那眼神中带着一丝绝望。
战马牲畜尽数被杀,行军路上不方便赶,只能杀了扛走。
薛万彻回到队伍面前向黄土下的百姓们深深鞠一躬,喝令一声全体便上了战马离开这片死亡之原,向着定襄的方向前进。
“这次我们可不可以去领赏了,我刚才数了数,我们可歼灭了二十七个贼兵!”在薛万彻身边的副将郭义一脸兴奋,他到现在还沉浸在自己刚才那一场战斗所带来的快感中,一刀一个人,这实在是太爽了!
薛万彻面无表情的目视前方,没有说话,手里握着腰间的九龙刀,在空中舞动着,这把九龙刀是他的最爱,以前当小兵的时候父亲薛世雄给他配备了这把九龙刀,以前他还有他的父亲薛世雄,还有哥哥薛万均都在幽州罗艺手下。
后来罗艺被大唐收服后,薛万彻就跟随李建成,谁知后来又发生了玄武门之变,兵败后的薛万彻逃到终南山,后来经李老大多次邀请他才出山,直到现在他一直跟着柴绍。
他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完全靠他自己,往年在战场上,他就是队友中第一个冲锋在最前面的小兵,杀的敌人也最多的小兵,他的这种勇气,这种战力让将军看到他的本领,于是,他后来也当上了大将军,有人在私下讨论说这是他靠他老爸是大将军的关系获得的,不过与他一起作过战训练过的人都知道,这一切都是薛万彻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
很多人都看到他的努力,所以他现在所带的队伍都对他心服口服,没有谁觉得他的位置水分太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