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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那啥,第一章的那一坨还是没搞过来,黑车也无语了,估计这是周末,哎,那啥,黑车不多说了,多更!新书三天乐嘛!)
“斯特劳斯先生就在工厂里,你自己过去吧。”
“谢谢。”
感情,这个时候的李维斯还不过是个前店后厂的铺子,小的很,看来李维·斯特劳斯还处于原始的资本积累阶段。
有人指明了方向,李梦杨很快就看到了斯特劳斯,他有些激动,那哪里是一个人,根本就是长着两条腿的黄金!
不过,李梦杨并没有上去搭话,因为斯特劳斯正在跟一个戴着高帽穿着很正统的西装的人谈话,李梦杨只好先把目光落在别处,咱可以看一下,十九世纪中叶的服装企业是个什么模样。
“我要棉布!越多越好!蔡思先生,你看我的工厂,你看我的生产能力,它们很快会把棉布变成裤子的,这里将会生产出全世界最坚固,最耐用的裤子,所有的牛仔和淘金者们都会买一条的,这些……”显然这个说话的就是斯特劳斯了。
不过,那位戴高帽的人打断了他,“可是你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我们供货给你们会有很大风险的。”
“我可以把这间工厂抵押给你!”
“噢上帝呀!斯特劳斯先生你真的很疯狂,你就这么有信心吗?”
“当然!我们的裤子很畅销,你可以到大街上去看,到处都是穿我们裤子的淘金者,而且有了棉布之后,就可以取代该死的帆布了,我的成本会大大的降低!”
“好吧,我只能说你的疯狂打动了我。”
“谢谢你蔡司先生。”
“祝福上帝,我们合作愉快。”
尼玛!用棉布是因为成本更低吗?这个斯特劳斯还真的是个合格的资本家,帆布一般都是用来做帐篷的,那种东西……
等等!
李梦杨当场就石化了,他仿佛眼看着自己的第一桶金长了一双翅膀,忽忽悠悠的就飞走了。
来晚了,人家已经在搞棉布了……
在谈好了生意之后的斯特劳斯马上就发现了处于石化状态的李梦杨,他马上便面露喜色,走过来拍着李梦杨的肩膀说道:“哎呀!是你,中国人,哈哈哈,太好了,你要来我这里工作吗?很好很好,30美分一天,我记得你听的懂吧?”
没错,这个李维·斯特劳斯正是当日在劳动力市场想要雇佣李梦杨的那个白人老板!
世界还真是小呀。
“你,我……”李梦杨从石化状态中恢复了过来,而这个时候他的大脑在以最快的速度运转。
为什么斯特劳斯对雇佣自己这件事,这么的热心呢?
很简单,李梦杨是华人嘛,别忘了现在的三藩市华人大多在从事‘女人的工作’,而刚刚李梦杨一路走来,他看到了不少的工人,都是女的!
可以说,这个铺子是整个三藩市里女人密度最高的地方,那么斯特劳斯要雇佣自己,这不就是在说,他需要更多的‘女人’,说白了,就是能跟女人划等号华工那不也可以吗?
自己将会成为一个帮华人找工作的中介吗?
听上去不错,可没那么简单,以斯特劳斯现在这样的资本家思维,为了降低成本用了棉布,而且现在明摆着斯特劳斯要扩大自己的生产能力,进一步的降低成本,这样他就需要更多的工人,而三藩市的女人又这么的少。
那么理所当然的,华工绝对是他的第一选择,那么再进一步,斯特劳斯是不是想去买‘猪仔’呢?
对,一定是这样的,这才是成本最低的雇佣方式,任何一个资本家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这么干,而李梦杨如果能被斯特劳斯雇佣,那么李梦杨掌握着熟练的英语,他甚至以后就是那帮被买来的‘猪仔’的管理者了。
那么,真的要贩卖自己的同胞来美国吗?!
可是,李梦杨需要第一桶金,而眼前的这个贩卖自己同胞的机会,那绝对也可以帮他赚到第一桶金!
他李梦杨在中间,只要简简单单的两边忽悠,那利润自然非常的可观了,什么30美分那根本就不够看,最多算底薪。而且这个事情既简单又安全,自己没有任何风险。
这绝对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一个一本万利的机会!
做还是不做呢?
“对不起,斯特劳斯先生,我不是来找工作的。”李梦杨做出了他自认为恐怕是他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
没错,李梦杨不能那么干,他也是被卖猪仔的,他也是那么过来的,他亲眼看到了自己的同胞在猪仔船上是个什么状态,每一天都有人死去,而自己就已经死了一回!
我们中国人不是不能来到美国,但绝对不能被当作猪仔卖!
在这一瞬间,李梦杨暗暗发誓……
“你是觉得工钱不够吗?这样,我给你一个美元一天,你的英语很好,比很多这里的华工都要好,我需要你帮我去雇佣华工……”果然,斯特劳斯的目的就是这个,当然这是他现阶段的,日后一定会往贩卖猪仔的方向发展。
“对不起,斯特劳斯先生,这不是钱的问题。”
……
“该死的李梦杨!”当看到了李梦杨那个妖怪走进了那个裁缝铺之后,黄蓉便攥着自己的小拳头,恨声的骂了一句。
黄蓉大小姐怎么来到了李维斯的铺子附近呢?
很简单,那天晚上黄大小姐不是撞破了李梦杨的真实身份了嘛,他是个‘妖怪’嘛,那这好几个月以来,便一直想把这个妖怪给赶走,可惜,自己的老爹不配合呀,徒呼奈何。
不过,最近可有意思了,黄蓉发现李梦杨没事儿就盯着别人的屁股看,还是男人的!
哼,妖怪就是妖怪!
你别管为什么黄蓉对李梦杨观察的如此仔细,可她既然好奇心起了,那自然就要偷听一番,要知道,黄蓉也是懂洋话的,她本身是在三藩市长大的嘛。
工装裤,李维·斯特劳斯,位置……莫非这个妖怪要离开金鳞阁?
当推算出这个结论之后,不知道为什么,黄蓉却不太高兴,也许是因为这个李梦杨要走了,可却不是自己赶走的,这个成就感上就差了好多的缘故吧。
嗯,一定是这样的。
既然如此,那便要去看看这个妖怪到底搞什么鬼!
这一天,李梦杨明显跟以前不一样,勤快的很,黄蓉便知道这个妖怪恐怕要行动了,于是,她便跟了出去。
三藩市的治安很差,特别是晚上,可是黄蓉已经把些个东西都给抛在了脑后……
就在黄蓉矗立李维斯裤子店外,心中恼恨李梦杨的时候,她没注意自己的身后,一个喝的东倒西歪的醉鬼出现了。
这个家伙穿的就跟一个牛仔似得,腰间有一把‘胡椒枪’在枪套里,头上一顶牛仔帽,手上提溜个酒瓶子,见底了。
月光之下,这家伙就看到眼前一条大辫儿,亮晶晶,这醉鬼知道这是个华人,好啊!
是呀,当然好了,这家伙喝的多了浑身燥热,得泻火呀,可上哪里找女人呢?三藩市这里的母狗都没有了,那女人可够金贵的了,不过华人也行呀!
要知道,华人的皮肤那比很多白人的女人都细嫩,显然这个醉鬼是懂行的,那还等啥?
“你别碰我?”
“哈哈哈……”
从斯特劳斯的店里出来,李梦杨还没忘了吐槽牛仔裤的发明人,不过,他没走多远,就听到了这声尖叫!
哎?这怎么听上去,那么的耳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