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君子守德

午后方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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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崇勋也点头,道:“稍过了。”

    然后又看着文章,字是好字,不用说了。文章虽然没有用骈文写,然而自有一种回荡之气,似乎泉水自高山出,一气呵成的,就到了江河之中,其中的忏悔之情,更是流于字表。

    但确实也过了。

    其他不说,就是第二段几句夸奖的话,也让这个行首名扬天下,足以对她进行补偿。

    “罗都知,你不知,”郑朗将娄烟自花会后发生的事说了一遍,道:“若不是小子所为,她就不会为了争胜,邀请请柳三变前来作长短句,一较高下,更不用在众人面前,向柳三变**。正是因为小子之举,柳郎才高八斗,反而遭此羞蒙。小子愧疚。娄烟小娘子与高家衙内,也更增加了种种困难。最后不得不分道扬镳,诚为可惜。”

    “郑小郎,也不能这样说,那个行首某也听过,器量狭小之辈,高衙内更是浮夸”是官宦人家的孩子,虽不惧,可说出来不大好,罗崇勋忍住,顿了顿又道:“即便他们在一起,也未必能美满。”

    “终是他们的心愿。若没有小子横空出现,或者他们能最终走在一起。未来之事,谁能说清?也许圆满,也许不好。但没有走到最后,何来美满?因此,君子不发人恶,善战者无赫赫战功,还有春秋自卫庄公养共叔段起篇,正是此意错就是错了,不用为自己做任何隐饰,就怕错了,不知悔改。今天将它说出来,小子轻松了很多。”

    还能说什么呢?

    连郑州的一些官员听完这段话后,都感到思想得到了升华。

    武推官看了一眼,躲在后面鬼鬼祟祟的儿子,狠瞪了一下,那意思是告诉他,你成天与郑家子厮混在一起,可这句话得听好了。

    有的官员很惊奇,果然是能在开封府公堂,能大气凛然对答的少年。看到没有,与这个整个宋朝最当红的大太监之间对答,居然这么从容。还有那四个笔筒是怎么回事?

    不过罗崇勋只是佩服他的才气,器度不惊奇,自己算什么,与老太太那样的对答,才是器度。自己简直是小毛毛雨啦!

    可是罗崇勋思后,又觉得好笑,这样一来,老太太的刁难,被这少年无形中化解,似乎又隐隐成了一件美事。不就是风流嘛,有几个士大夫不风流的,这又不是罪过了。不知道老太太听说后,又有什么样的反应?

    看着郑朗吹干墨汁,将它叠好,托宋伯带到郑州城,交给娄烟,罗崇勋又说道:“某临来前,皇上也托某带了一样事物,给小郎。”

    说着手一挥,shi卫拿过来一个锦盒,罗崇勋将锦盒打开,里面是一个卷轴,缓缓铺好,郑朗眼睛立即放起了光芒。

    这正是王羲之的姨母贴。

    不是王羲之的原贴,而是硬黄摹拓版本。

    硬黄是指唐朝发明的一种名贵的艺术加工纸,经过染色涂腊砑光制作而成,此纸易于久藏,光泽晶莹,唐人多用此来写经,又因为纸质半透明,许多唐人用来摹拓大家的书法。

    特别是李世民欲以文教治天下,于是广搜大家书法,用硬黄纸摹拓,有的真贵大家名迹,多有一本或者多本临摹副本。

    不过魏晋年代已久,王羲之父子即便有真迹存于世,也保存不了。因此,流传于世的真迹,全部是硬黄摹拓或者石刻摹拓。

    既然小皇帝将如此珍贵的手迹送来,大内里面恐怕还有其他的副本。然而不易了,这是郑朗两世为人,真正拥有的最大牌珍宝,将此贴打开,看得如痴如醉。

    罗崇勋摇头:“倒底是爱书法的人。”

    刘知州也笑,轻声对罗崇勋说道:“郑小郎也贪,他与我说过,贪的是才气。”

    “倒也是,”罗崇勋咯咯乐了起来。

    观摩了好久,才依依不舍的将此卷放入锦盒里,说道:“罗都知,替我谢过皇上了。”

    “不用,替皇上写一幅字吧。”

    用我的字,换二王的字,好啊,天天换,我都愿意。这好事情

    第一次亲眼触摩到了二王的真迹,郑朗居然都有些失态,开始不着边际的乱想起来,道:“喏。”

    拿起了笔,又写下了一段: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为什么不写长短句?宫里面许多宫娥都在传唱你的那几首长短句,若再作一首,也是美事。”罗崇勋道。字虽好,但是出自坤卦彖辞的,太普通了。

    长短句啊?郑朗苦笑。

    最怕的就是人让他写词,若不讲究音律,仅是依句,倒是可以写一写。若是讲究音律,并且按照绝对的雅词标准去写,有可能自己这一生,都达不到周邦彦的高度。

    好在现在的宋朝,词仅是小道,诗文赋才是主流,除了赋略差外,诗文自己也能勉强拿得出。但也有推辞,道:“长短句是末流之道,用来把玩的,臣怎可能将它进献于陛下?那天在宫中,臣就说过,字可以略加把玩,但做人君的不可迷恋。所以臣写了这段话,君子守之以德!”

    话是说得不错的,但是出自郑朗的嘴中,诸人觉得要有多怪异就有多怪异。

    罗崇勋没有觉得什么怪异,在宫中都说了那番见解,在狱中都悟道了。这番小心思,又算什么呢?

    郑重的将它收起来,道:“正是。与小朗一晤,某觉得如沐春风啊,正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看到了小朗的才华,某都感觉自己老啦!”

    老是老啦,可话不能这样听。

    他是老太太身边最重的亲信,既然说出这番话,老太太又送来一千匹绢,不是他所带来口旨那样的,证明老太太在**,多半流露出极其喜爱郑朗的动态,这个老太监才说了这句话的。

    诸位官员心领神会,武推官更是面露得色,郑家子有出息,连带着自己三儿子,恐怕也能在未来这头凤凰身上趴一趴了。

    正事交待完了,老太监喝着茶,然后看着一脸好奇的江杏儿。

    虽是行首,可这阵场从未见过。

    老太监面带春风的问:“你就是那个江小娘子?”

    “奴是。”

    “你倒有福气啊。”

    “是。”

    “过来,让某瞅一瞅。”他是太监,也不用忌讳,只是好奇,看清楚一点,回去好与老太太磕闲话时,胡吹一番。

    江杏儿走了过去。

    “果然生得俊俏,也不污了郑小郎。”

    “是”江杏儿也不知如何回答了。

    “某听说你爱字如痴?”

    里应道,心里面纳闷,自己只是一个青楼女子,太后怎么知道自己爱字如痴的?

    “写一字,能否写一字让某看一看?”

    “遵命,”拿起笔写了一行字。

    “倒也不错。”

    “都知夸奖,我家小郎才是不错,他还写了两种书体让奴临摹,可是奴笨拙,至今未悟。”

    不是笨的,怎么可能一下子将一种新书体吃透,况且郑朗仅写了形似,未写出神似。

    “哦,又是两种书体,郑家小郎,能否让某长一下见识?”

    郑朗很无语,心里想到,你这个大太监,乍就这么浓厚的好奇心?不是他有好奇心,主要宫中那个老太太有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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