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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这样。
明玥大学舞蹈表演浮于皮毛,很多肢体语言都未能明了其中含义,而在深入学习后,她积淀下了扎实思想功底,也更能揣摩韵味。
“所以这四年,我没有答应你爸爸两家婚事。”明岱川再度转回正题,“周自恒……”
他陡然察觉称呼太过生硬,于是改口转圈,喊了一声:“小恒,希望你能够理解。”
自然能够理解,不仅如此,周自恒还道了一声谢。
明玥也软软地唤了一声:“爸爸……”
按照往常,明岱川也是要摸摸女儿的长发,回应她的撒娇的,但这一次他没有,转而上了楼,再度回到客厅时,他拿上了一本户口本。
简单朴实的硬壳本,里面只有薄薄几页纸。
明岱川手腕缩动了一下,指节抬起又落下,眼眸低垂,最后将户口本轻轻地,轻轻地放到了周自恒手里。
“我看了看黄历,后天就是个好日子。”明岱川说——
“把结婚证领了吧。”
……
这一句话对于周自恒的意义,大概等同于上帝对诺亚的赦免,天使对摩西的祝福,一颗苹果给牛顿带来的顿悟。
宛如夜莺的歌声,伴随著十月凉风袭来。
总而言之,周自恒终于得偿所愿。在历经波折,翻山越岭之后,终能抵达胜利的彼岸。
他此刻的心情,就和征服了世界的亚历山大大帝,据有万里山河,在恒河边界纵马扬欢一般喜悦。
而当他牵著明玥的手,捧著两张结婚证走出民政局的当口,这样的心情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周自恒毫不掩饰自己霸道的行径,大抵是因为已经结婚,更加得寸进尺,把两张结婚证揣进了贴身的口袋里,还冠冕堂皇向明玥保证:“我会好好替你保管。”
明玥也喜不自胜,因此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民政局就位于南城老城区的小巷街角,沿河街坊错落,和十年前几乎一样,宽大篷布撑开,不仅遮阳也挡雨,秦淮河汩汩向前,浪花拍打青石码头,而河上一弯石板拱桥,见证了他们所有的青春。
十月长假,桥上有情侣穿行,明玥甚至望见了一对穿著南城一中校服的少男少女,骑著自行车,慢慢悠悠地顺著坡往下。
像是一架连接过去与现在的桥梁。
明玥看到了很久以前的他们。
他们也曾是骑著单车谈恋爱的青涩男孩女孩,而此刻,却已经变成拿了结婚证的亲密夫妻。
明玥只是望了一眼自行车,周自恒就心有灵犀地明了她的想法,很快买下了一辆黑白相间的单车,长腿蹬著脚踏,轻轻一划,便停到了明玥的眼前。
初秋仍有灼灼热烈,周自恒解开了衬衫的两粒扣子,回想青春,对著明玥吹了一声口哨:“明姑娘,走了。”
他装出漫不经心的模样按了按铃铛,催促明玥,直到明玥坐上单车,周自恒才又说:“这是我曾经载你的单车。”
他驶过石桥,石桥宽敞,两侧雕花栏杆秀丽,桥下画舫行船。
周自恒捏了捏她的脸颊:“这是我们曾经走过六年的路。”
他驶过小巷,小巷七拐八绕,老旧建筑与新式高楼参差掩映,咬喝与叫卖声此起彼伏。
周自恒又转过来偷亲了她的嘴唇:“这是下雨天我曾经背你走过的街道。”
这段熟悉的路的尽头,是熟悉的南城一中,校园宁静宽广,绿树成荫,翠意盎然,周自恒把她带到了教室。
“这是我们曾经待过的教室。”不用周自恒开口,明玥就同他说起了话,“我坐在第三排,你坐最后一排,你上课老是偷看我,让我不能专心听课。”
假期教室空旷无人,门锁紧扣,一排排空空的座椅却也能唤起回忆。
蝉鸣好似一段协奏曲,与风声交织,场景似乎半分未曾改变。
明亮的额窗户上映出来的人影却没有穿著校服,面孔也已经有了悄然的改变。
周自恒欣然笑,并不反驳明玥的话,但他同时也转换话题,谈起一件小事:“我当时就是坐在这里,写了一篇作文,那是我第一次拿到了除了及格以外的作文高分。”
他语文不好已经成为全年级的笑话,作文常常马屁不通,而在年逾花甲、教学态度严谨的武老师手里,他的分数更加惨不忍睹。
高中生的命题作文翻来覆去不过几个大块,武老师也老生常谈,出了一道《xxx,我想对你说》。
他不指望周自恒能拿出什么好文章,只求语句通顺,但周自恒却让他刮目相看。
“你写了什么?”明玥顺著他的话题询问。
“《明玥,我想对你说》。”周自恒摸著口袋里的结婚证,忆起流年,居然对这篇作文,尚能算得上是记忆犹新。
“卿卿吾妻亲启:
今天,是我七十岁的生辰。回首往昔,我们远远走出不止半生,也许时光即将在未来的某一天终结,所以,明玥,我想对你说——”
周自恒开始口头叙述这篇文章,而明玥一瞬间也回想起,武老师在毕业晚会上也曾经说过,这篇作文让他印象深刻,其中很有老夫老妻的感觉。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大概是周自恒以七十岁的口吻记事,好似在他的作文里,他们就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
“我已经七十岁了,白发苍苍,皱纹满脸,我不再年轻,弯腰驼背,言语喋喋不清。”
“我已经七十岁了,常常会做梦,梦见我们少年的时代,醒来你在身旁,却也像梦一场。”
“我已经七十岁了,会有坏脾气,坏心情,因为固执暴躁,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老头子。”
“我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也会突然间觉得若有所失;我常常会重复上一秒我说过的话,也会忘记我曾经说过的言语;我常常不记得回家的路,也会忘记给家里打去电话。”
“但明玥,我还记得你。”
“我还记得你的头发曾经是黑色的,如今白了也很好看;我还记得你是学舞蹈的,如今跳不动了也是一个优雅的老太太;我还记得你是长得很漂亮的,如今睡意昏沉也美丽如昔。”
“……”
“我还记得,我是喜欢你的。”
“我以前常骑著单车载你,如今载不动了,我就拄著拐杖搀著你;我以前常惹你流泪,如今说不出大话了,我就说笑话逗你;我以前常给你买奶茶,如今你不喜欢了,我就买了自己喝。”
“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些爱情如同宿命般无从逃避,不可取代,色授魂与,须以性命相拼。”
“在我七十岁的时候,已经看过了人世风雨,我明白一件事,也知道喜欢就是那样,和第几次无关。”
“所以如今我已经七十岁了,却还记得初恋就喜欢著的你。”
“明玥,以上这些,就是我想对你说的,所有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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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写到这里,就只剩下一个尾声,这篇文历时长达几乎四个月,说实话,睡觉觉没想到会写这么长,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读者看。睡觉觉不是一个全职作者,在三次元有自己的事,因此,长篇小说耗费了睡觉觉很多自由时间,而我本人码字不快,常常四千字的更新要在电脑前呆四个多小时,室友都说,“哇,你都不出门的吗?你不觉得待在电脑前很不舒服吗?”诚然会的,所以睡觉觉也因为生病一度断更,或者总是请假,而又因为你们的留言打起精神,继续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很谢谢你们对睡觉觉,对《月亮》的包容。
这是一篇关于“爱和梦想”的老旧俗套的故事,很多人也说睡觉觉爱炖鸡汤,是啊,可是还是那句话,生活已经很艰辛了,小说里就要甜甜甜,圆满一点,我会坚持这个主题不动摇,带给你们更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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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更好的自己。
☆、第119章直至长风沙(一)
第一百一十九章.
若论起一月间,南城轰动全城的大事儿,非周明两家女儿婚嫁典礼莫属。
整座古城在时隔近几百年后再度满带红妆。
从栖霞山脚到秦淮河畔,每一顶画舫都笼上了红色的轻纱,每一根石柱都挂上了明媚的灯笼,每一段长街都点缀了绣满祝福的锦缎。
张灯结彩,彩绣辉煌。
十里红妆,莫过于此。
空运而来的玫瑰经由花艺师的巧手布置在婚车经行的路上,彼时恰恰是新雪初霁,山峦峰顶尚有晴雪,而沿街却有八十万朵热烈而娇艳的鲜花盛放——
恍若春日都提早到来,空气中都是馥郁的芳香。
满城都是随著凉风飘摇招展的红绸,印著双喜的灯笼与沿途不绝的玫瑰相互呼应。
五步一貌,十步一景。
而由明家别墅到盛光酒店的这一段路更加被装饰得好似加长的红毯。
层层密云被晴日拨开,天光便如同流泻的瀑布,沛然而下,一方蓝天被染得湛然明媚。
周自恒就站在红毯的尽头,等待著属于他的新娘的出现。
冬日设宴在室内,周冲挖空心思布置会场,提前一周就暂停了酒店营业,大厅被此起彼伏的红色帷幔围拢,簇新的双喜在每一个角落都能瞧见。
乐曲声悠扬流转,周冲也哼著小曲招待来访宾客。
何董事携著重礼而来,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金融操盘手,也忍不住夸赞道:“大周总真是大手笔啊!”
大抵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周冲较寻常时候更要英俊潇洒几分,穿著笔挺西装,忙活著也没时间抽烟,面上却依旧乐呵呵一片,摆手寒暄:“哪里哪里……”
他话是这么说,语气却不见得半点谦虚。
周冲素来是个爱炫耀的人,一点点成绩要嚷嚷地天下皆知才好,而今时今日,是他唯一的宝贝儿子结婚,关乎著老周家传宗接代的大事,是血脉沿袭的象征,十里红妆周冲都嫌少,恨不能把一座城都挂上大红喜字。
何董事揣摩周冲心思,相当上套地说了些好听的祝福话,类似于“早生贵子”“三代同堂”“儿孙满堂”一类的辞藻。
这些漂亮话,就算已经听了一早上,周冲也不会觉得腻味。
周冲活到五十岁,见过风浪波折,也享受人生乐事,厮混十里洋场的肆意不再,他如今最大的企盼,便是能抱上一个粉雕玉琢的金孙孙。
因为存有这番心思,周冲将何董事带到周自恒身边,好叫周自恒也听听“早生贵子”的劝告。
何董事笑容可亲,周自恒却心不在焉。
面对宾客一箩筐的祝福语,周自恒只是点头再点头。
他不但没有心思搭理何董事,甚至都没有闲工夫打理受他邀请,为他挡酒的四名伴郎。
周自恒滴酒不沾,岑嘉年却酒量惊人。
因为肩负重任,岑嘉年颇有自豪感,于是也开始调侃起心神不宁的周自恒:“我说横哥,迎个亲而已,紧张成这样,不至于吧?”
有多紧张呢?
周自恒先前是等在厅堂的,尔后坐立不安,等在了大门口,最后实在忐忑万分,直接在路边翘首盼望。
周自恒也自知今日情绪调整不当,但毕竟是人生大事,娶妻洞房头一遭,焦急一些也是在所难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