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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
季长东是会用人的,也只有儿子季明青去送顾雪琴回娘家顾家,她才不会挣扎,也确实如此。
季明青去拉顾雪琴的时候,顾雪琴甚至都没反抗,只是呆呆的跟着他走了。
顾雪琴其实没有选择的,比起离婚,比起回顾家,她更害怕的是季长东不折手段,拉着顾家去陪葬。
顾家,经不起了啊。
经不起任何风波了,可是这里这么多人,没一个肯理解她的。
他们一走。
季家就安静了下来,季长勤过来朝着季长东竖起大拇指,“大哥,厉害。”
他早都看大嫂占便宜的心思不爽了,如今大哥总算是硬下心思,打算解决这件事了。
季长东苦笑了一声,“给大家添麻烦了。”
“实在是不好意思。”
季长勤倒是无所谓的摆摆手。
季奶奶看了他一眼,直接转头进屋了,进去之前留下一句话,“老大,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你早晚会吃亏的。”
老大就是这么一个温吞性子,遇事不决,所以大房才是最乱的那一个,从妻子到孩子,在到他自己,没一个好的!
季长东苦笑了下,“妈,你说的是。”但是性格这种事情,几十年了,哪里是说改就改的?
“你去给长峥和美云道个歉吧。”
指望顾雪琴去道歉,是不可能的。
季长东,“是。”
另外一边。
季长峥和沈美云领着绵绵直接回到卧室了,先前那一幕他们甚至都没参与。
“生气了??”季长峥搂着沈美云的肩,绵绵又去试新衣服了,根本没关注这些,小孩子本来就不记仇。
沈美云叹口气,“那不至于,我只是觉得大嫂如今越来越偏执了。”
一件衣服让她便在季家发了疯,季家的长媳不该是这样的。
她有一种隐患,也看的更远,所以沈美云肃了神色,“季长峥。”
“我只想问一句,季家的将来是交给大哥大嫂吗?”
如果真的交给顾雪琴,沈美云可以确定的说,季家绝对完了。
季长峥想了想,“按照规矩是这样的,季家由长房继承。”这是他们从小便知道的。
“但是如今也不一定了。”他直言道,“有大嫂在的话,妈是不可能把季家交给她了。”
如果说以前季奶奶是按照培养接班人的法子,来培养顾雪琴的话,经过这几次的事情后,季奶奶绝对不会在把顾雪琴当做接班人了。
季家的家业大,不可能交给一个心思都在娘家上的人。
那意味着,把季家交出去,将来等于把季家都给对方娘家拿去了。
这是给别人作嫁衣裳,季奶奶聪明了一辈子的人,又怎么会犯这种错误?
听到这话后,沈美云骤然松口气,“那就好,我觉得交给二嫂和三嫂都行,就是不能交给大嫂。”
顾雪琴太偏执,也太小心眼了,这样的人是无法镇守大后方的。她只会拉着大后方去陪葬。
季长峥诧异道,“为什么是二嫂和三嫂?你就没想过是你吗?”
沈美云愣了下,“啊?”
第226章
季长峥这话给沈美云问懵了。
“交给我?”她指着自己的鼻子,下意识的否认道,“怎么可能?”
季长峥是季家的老幺,按照从上到下来看,怎么也轮不到季长峥啊。
季长峥意味深长,“怎么不可能了?”
沈美云要在细问下去,季长峥却不肯说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只是他的猜测而已,事情没成真,将来的变数便多,一切都不好说。
眼见着问不出来什么,沈美云这才放弃了去。
年二十九这天。
家里还剩半扇羊蝎子,被沈美云用萝卜炖了足足一大锅,寒冷的冬日,吃一锅羊肉炖萝卜,整个人都热乎了起来。
要知道,羊肉可是极为温补的好食材。
还没炖好,绵绵就哒哒哒的从外面跑了回来,老远就闻到了肉香味,她当即探头进来,“妈妈,我们晚上吃什么好吃的?”
沈美云,“羊肉炖萝卜。”
绵绵倚在门口,思索了下,小小声问道,“那我可以喊向璞哥哥过来吃吗?”
她对着指头又补充了一句,“作为向璞哥哥给我补习功课的报酬呢。”
沈美云听到这话,把手头的活交给了张妈,她做羊肉炖萝卜很好吃,但是有窍门,所以她就只负责前半截,后面的活交给了张妈后,她便不在管了。
而是走到了绵绵旁边,有些诧异,“向璞在给你补习功课?”
绵绵点点头,指着书房,“对呀,他让我回来拿课本,说我基本功不扎实,先把我基本功拎一遍,再让我去学初中的课程。”
她如今已经是初一的学生了,而且还是班上的佼佼者,但是她到了温向璞的手里却活不过一个回合。
绵绵自认为在学校也是极为优秀的,毕竟,她一学期考试从来没下过前三面,到了温向璞这里,她感觉自己成了一个筛子。
沈美云是知道温向璞这孩子的,他已经不是普通的学生了,应该说是天才。
一个社恐又自闭的天才,平日绵绵没有回来的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在家的。
想到这里。
沈美云想了想,“那你要谢谢人家给你补习功课,你问问他,是想来季家吃羊肉炖萝卜,还是端回去在他自己家吃?”
“不过我是建议他来季家吃,羊肉炖萝卜,在下一些青菜进去,现场煮着吃,才是最好吃的。”
端过去的话,就冷了,在加热的话,总觉得少点什么。
绵绵听完,点头,“我知道了,我会问向璞哥哥的,那妈妈我去拿课本了。”
沈美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等绵绵离开后,向红英有些感慨,“你家绵绵是真讨人喜欢,她能和向璞那孩子当朋友,将来成绩肯定不差的。”
她是在附近住着的,自然知道温向璞的天才劲,自家的儿子和温向璞差不多大,但是她儿子才读初三,这中间还坐了两级,但是温向璞却是跳着读书的。
听说已经自学到大学的课程了,只是他读了高一,似乎不喜欢学校的氛围,便从学校离开了。
现在的学校是半工半读的状态,而且天天搞学习以外的东西,这也就导致了,温向璞并不适应这种环境,索性后面休学了,自己在家专研喜欢的东西。
这才有空给绵绵来拎一拎知识点。
沈美云对温向璞了解的并不多,她到底是在外地,而且很少回来,于是她便问了一句,“这孩子性格还是和以前差不多吗?”
她印象当中,对方还是小少年的样子,社恐的躲在绵绵和李管家身后,一双黑亮的眼睛,像是一只兔子一样,四处安静的观察,漂亮,安静,内敛,沉默。
这是沈美云对于温向璞的过往印象。
向红英点了点头,“是啊,我回来这么多次,都没遇到过他一次。”
显然温向璞从来都没出门过的,说到这里,她便跟着叹口气,“这样的男孩子,将来也不知道怎么办?”
男人生来就是要闯天下的,毕竟,需要养家糊口,但是在看温向璞,性格跟女孩子一样,这样将来怕是连媳妇都说不到。
沈美云笑了笑,“一家人不管两家事,更何况,温家这样的条件,他真要是想娶媳妇并不难。”
不说别的,就冲着温家那一栋小白楼,都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心动。
这倒是。
被沈美云和向红英担忧的温向璞,正在书房内埋首在书案上画设计图纸,阳光透过玻璃窗打在他单薄的脊背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
“向璞哥哥!”
绵绵喊了一声,温向璞当即停下笔,抬头看了过来,阳光下,他的眉目精致,唇红齿白,好一翩翩少年郎。
今年十七岁的温向璞,身姿清冽,只是常年不爱开口,身上多了几分内敛的气质,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漂亮。
这一幕,饶是让绵绵都忍不住呆了下,她小跑着过来了,“带来了,语文和数学都带来了,还有俄文,一起拿了。”
温向璞接过她的书本看了看,顺势拉开椅子,让绵绵坐了下来,他则是伏着书案上,安静的看着绵绵如今的课本,哈市的课本和他们北京的课本是不一样的。
这也是温向璞没用他之前课本的原因。
在翻看的时候,注意到绵绵语文书上,画着一个小乌龟,旁边写着一行字,小王八,怎么还不下课啊?
温向璞微微顿了下,看到这一副小画,几乎能想象得到,绵绵在上课走神的样子了,这让他忍不住失笑了下。
他本就生得漂亮,这一笑有一种满堂生辉的感觉,饶是绵绵都惊艳了,“向璞哥哥,你怎么比我长得还好看啊?”
绵绵自认为,她是非常好看的!
但是,在温向璞面前,还是有一分失色的,不是她比不上对方,而是双方的美是不一样的。
绵绵的美是明媚,娇俏,稚气,灵动的。
而温向璞的俊,是浓烈的,唇角的一丝羞涩的笑,平白添了几分艳色,当人过目不忘。
绵绵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反正就是很好看就对了,看着就赏心悦目,她能够多吃一碗饭呢。
就好像、好像是妈妈之前收藏的那个琉璃白玉碗,漂亮的让人恨不得捧在手心里面,根本舍不得用,光看着就晃人眼,心里带着一股高兴劲。
温向璞一向不喜欢别人夸自己好看,漂亮,但是绵绵似乎是例外,一样的话,从绵绵口中说出来,他不止不反感,反而还有几分羞涩。
“谢谢。”
绵绵摇摇头,“是我要谢谢向璞哥哥给我补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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