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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有卖皮衣的!”
买完了布票,向鸽子市外面走的时候,周聪注意到了一个新摆的摊位。
上面竟然摆了一件皮夹克。
先不说这个时代的皮夹克基本见不到。
便说这件皮夹克的样式,也与一般的不同。
非但带着毛领,而且内衬还是军绿色的。
打开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竟然还有红印。
“400!”
看周聪虽然穿得一般,但却态度从容,摊主还是给报了价。
“天上的?”
周聪向空中一指。
“没错!虽然是二手的,但没穿几次!”
摊主说道。
两人的意思都很明白,意思就是说这件衣服是空军的飞行服。
顺手又在皮夹克的毛领上抚了一下,柔滑温暖。
看样子,应当是貂领。
要知道,只有第一代的空军飞行皮夹克才是貂领。
而第二代的时候,貂已经变成了保护动物。
等到之后,能够人工饲养之后,貂皮才进入了寻常百姓家。
不过,那得是三十年之后的事情了。
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叠大团结,亮给摊主看了一眼后,证明了自己有购买能力。
周聪把外面的黑棉袄给脱了下来,上手穿上了皮夹克。
穿起来微大,但也不错了。
自后世而来,周聪本来就喜欢穿大一号的棉服。
更别说,自己身上的毛衣单薄的要命,如果再织一件厚的,这皮夹克穿起来可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也不废话,直接掏钱,四十张大团结递给了摊主。
“四二的飞行皮靴,三百块,要不!”
看周聪一脸不差钱的样子,摊主颇有一种看梁山好汉的感觉。
“你多大鞋,我多大脚!”
周聪笑了,把手一伸。
“哈哈!”
摊主也跟着笑了起来,打开了身后放着的一个包袱,把里面的一双皮靴递了过来。
虽然也是二手的,但看起来保养的却相当好。
周聪也不嫌弃。
而事实上,物资太少,也没啥可以嫌弃的资本。
甚至这东西会不会是假货。
周聪认为不可能!
这种档次的轻工业品,不可能造假。
套上皮靴,走了两步,踩着雪地嘎嘎做响。
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讲,那就是相当有派。
“皮质马裤,和这两个是一套的,二百!”
眼见周聪又掏出三百块钱要了皮靴,摊主又慢悠悠的说道。
“老哥,你就不能一次说完吗?多大腰的!”
周聪怨念十足的看着他。
“这能怪我吗?一般人哪能买得起三件套!”
摊主也是挺有理的回了一句。
“行吧!算你说得有道理!”
周聪挑起了个大拇指。
也就是自己吧,拿钱不当钱。
换个人你试试,上衣加鞋七百块。
傻柱这样的得赚一年半,秦淮茹得赚三年。
“马裤就不要了,穿着走路费劲!”
周聪知道这是飞行服,是坐着开飞机时穿的。
虽然看起来挺帅,也保暖。
但是,走路却不太舒服。
如果现在他有一辆摩托车的话,还可以买下来穿。
“给我来个军裤吧!”
他也看出来了,这摊主应当在大院有关系,便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行!”
摊主好似变戏法一样的从身后的大包里,又翻出来几条军裤,让周聪挑选。
这次的价格就便宜多了,但也得三十块钱。
交完了钱,把军裤塞到了包里,自己的黑棉袄和黑棉鞋直接扔掉。
“兄弟,这些东西给个来历呗!”
衣服套在身上,周聪又想起了四合院里的那帮禽兽。
他们没事的时候还会搞事,现在自己弄了这么一身,肯定又是一波的窃窃私语和审查。
“你敢买,还卖有人查问!”
摊主听懂了,哑然失笑。
“没办法,邻居们都是一帮小人!”
周聪摇头苦笑。
“那行吧!有人问的话,你就说是我送你的。需要啥好东西随时给我打电话,一般都能弄到!”
这摊主显然也是一个挺有能量的人,说完之后,取了一张纸条递给了周聪。
“蔡猛,xxxxx!”
拿着纸条看了一眼,发现是一个名字和一串电话号。
“有头脑,和后世的名片差不多!”
向蔡猛挑了一个大拇指,周聪又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转身向梁拉娣家走去。
穿上了新衣服,周聪只感觉自己走路的时候都带风,很有后世穿貂的那些土大款的感觉。
但马上,他又自嘲的一笑。
自己的想法还是太low了。
后世的那貂皮能比得上这飞行员夹克吗?
这东西太难弄了。
有钱的人是有,但是多半都是遗老遗少,谁敢买这个穿。
大院的孩子到是有能弄到的。
但是他们平时最多也就是敢穿个将校昵啥的,这种飞行服上身,太惹眼了。
根正苗红的人不少,但却没有闲钱买这个。
这一套东西,一般工人两年的工资干没了。
他们不吃不喝,不找老婆,不养孩子吗?
要知道,这个世道花十块钱就有可能从农村讨个老婆。
就算是秦寡妇那样的长相,估计有三十块钱也下来了。
一套衣服相当于七十多个老婆。
你是搂着皮夹克睡,还是搂着老婆睡,自己想想吧!
才下班,梁拉娣便急匆匆的赶回了家。
由不得她不急,家里还有一头小野猪没有收拾呢。
而且,早上才刚刚和周聪有了亲密接触。
虽然她不是那种靠着出卖色相,占男人便宜才能养家,并且活下去的女人。
但不得不说……
有男人依靠的感觉真香。
她估计着周聪晚上还会过来,她必须得好好的做顿饭来慰劳自己的小男人。
可不能让他觉得自己扣扣索索的,一百多斤的猪肉都不舍得给他吃一口。
家里的孩子不用她管,都有大毛带着。
身为焊工,梁拉娣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
一百多斤的野猪虽然费劲,也能自己拎着扔到案板上。
在屋里放了一天了,虽然家里没有取暖,但冻得僵硬的小野猪也化得差不多了。
她做菜的手法绝对是简单粗暴,起刀卸下一条猪腿,扒了皮,整条腿都扔到锅里。
大锅开炖,熟了蘸着蒜酱吃,味道一点也不比什么红烧肉啥的差。
然后,再拌个白菜心,清心解腻。
最后的菜,她打算再炒个鸡蛋,这次要多放油,免得糊底。
面是早上就开始发的,刚才看了一眼刚刚好。
纯白面的馒头,老公还活着的时候,过年吃过。
而后,便再也没有了机会。
也是多亏周聪前几天给了她五十斤的粮票。
要不然,家里头连点细粮都没有。
忙忙活活,大锅已经滚开,肉香扑鼻,飘得到处都是。
虽然二毛出来看了两次,馋得直抽鼻子。
但却没有问什么时候开饭这事,更别说自己偷摸的尝一口了。
在这点上,她相当的自豪。
也许自己的生活不算好,但在教育孩子上面,她绝对敢保证对得起死去的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