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已非当年少年

骑龙攀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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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海,一条承载了诸多老炮儿的地界。

    选择这里作为捞金的地界,林意是做过深思熟虑的。

    遍观自己手上能打的牌面,除了一些尚未可及、需要提前布局的信息手段外,想要在悠然法则下搞到钱,自然就需要“扬所长,避其短”。

    这自己短缺的,自然是在商业世界里纵横捭阖的财务知识;而所擅长的优势,却是脑子里饱含着这个时空缺失和尚未映现的精神食粮,众多环绕在耳畔的音乐作品就是其中一类。

    例如,在《当代歌坛》里,就不见湾岛的周天王身影,那么,自己不就可以补上这个缺么?

    而此时没有变味、依旧有生活气息的后海,一定是国内音乐孕育的温润土壤。

    有基于此。

    所以,在这让人两耳通红的天气里,林意才会在此刻喘着白气的来到这里。

    站在银淀桥上,双手撑在汉白玉栏杆,可以看着不远处有大片人群在已经冻得严实的冰面上往来玩耍。既有脚踩冰刃在冰面上翩翩起舞,也有HD学步的亦步亦趋,尚未掌握此间平衡的小娃,则是坐在冰车上嘻哈游玩。

    小贩也骑着这种民间版冰车,插着糖葫芦草把,游曳在人群之间。更有游客为了缩短两岸边的行进距离,直接涉足到冰面上亦步亦趋着......看着冰面上把冰车玩成碰碰车的大人或小孩,林意心里浮现出这么一句话:年代会造成隔阂,但有些快乐是共通的。

    空气里,依稀有弹唱声传来。

    林意一眼瞅过去,就见冰面两岸的槐柳树下,有着不少年轻人,胸前配置几乎无差别,都单挂着一把“流浪之友”:吉他。

    不过在装束上,按照各自审美,千奇百怪:有的模仿爵士,留着飘飘长发,冷风里迎风飘荡;有的模仿已经国内闻名的唐朝乐队,下巴微昂,踩在音响上摇头晃脑;有的耍酷,挂着电吉他,非重金属风格不弹唱,游人经过,直感觉耳鸣阵阵......

    不知道能不能在后海撞见“二赵”、宋胖子……扶着栏杆,看着阳光照射下如同水种玻璃的波光凌凌冰面、两畔追逐音乐梦想的流浪歌手、以及耳畔激荡而来的旋律,林意心里又忽然期待起来:

    这个时节,这些尚未成名、也尚未跌落红尘的民谣歌手,应该还在后海某个犄角里苟着,弹着少人问津的歌谣吧?自己应该去打个照面的。

    也不对。

    这些日子里,娱乐小报上也就听到高老师的故事在广为流传。说不定,那些在尚未成为老炮的后海选手们,会如同周天王一般不存于此。

    而这,也是林意一定要来后海的一大原因:他要确认,那些在千禧年开始崭露出头角的后海选手们,是否在此。若不在,嘿嘿,那不好意思,我是百万歌曲达人的事情,不装了,我摊牌了......

    下了桥,漫步后海沿岸。

    这里已经初现后来琳琅满目的风采,只是这会儿还到夜晚,灯牌未上电,未见一片灯红酒绿的景象,但不少酒吧已经开门营业。

    与后来已经变味的酒吧不同,这时候,后海的诸多酒吧为生活而设,不少附近的居民会来此,叫上一两杯酒,和着老友享受着阳光照耀的午后,谈论着世间大事。至于到了晚上,这些酒吧就会一改午后闲暇的风格,招呼着四面八方而来的游客。

    林意穿越熙攘人群,循着一家家鳞次栉比的错落酒吧,一路终于是找到挂着“洞窟酒吧”门牌的门店之前。

    酒吧整体装修浅色调,灯光由吊顶悬挂着的莲花灯提供。酒桌台都是木头打制,撑梁柱子也是原木,内景门窗雕镂有年代的味道。“早场”的歌手已经在驻场,酒客寥寥无几,驻唱声音在清晰飘荡。

    这就是从前林意驻唱的地方。

    那时,唱一首歌,就十块钱,洞窟酒吧秦老板给一张红票子,就可以唱整个晚上。

    但这次重新来此,自然不是简单卖唱。

    用后世一句颇为中二的话说:我已非当年少年。

    此次重回,两件事:一挣装修款,二搞年轻名。

    挣钱目的自然事关人生第一家奶茶店的装修靓仔与否,而图名,也可别小瞧了这番名气。

    这四九城的音乐圈子说大也小,若能在后海这条街道上混出点名头,那在业内也能奠定不错的基础。这也是为什么后海歌手这条路难混,但依旧有源源不断年轻人揣着音乐梦来到这里的原因。

    “呀,林哥。”

    门里看着有人在外面晃悠、出来负责迎宾的酒保小哥,声音颇为惊讶。自从林意离开这里去读大学,就再也没见过。此刻重见,居然有种意外之喜。

    酒保小哥留着超级三七分、大斜长刘海的发型,用更直白的话概括,就是三个字:洗剪吹。这也并非一人如此,当下审美,正是洗剪吹当红的年代。

    “许久不见。”

    林意打了个招呼,走了进来,探头瞅了眼吧台内外,问道:“秦姐呢?”

    话音刚落下,一道女声从楼梯间响起:“呵,林公子还会回咱这小店呐。”

    迎面出来的是位穿着件橘红针织短衫,配着贴身牛仔裤,踩着一双联名高跟的女人。

    气质这块是一目了然的,眼前出来的女子顾盼神飞间的眉眼气质,一直给林意的感觉就不是酒吧老板。

    也确实如此。

    根据此前在这里的驻唱记忆,这酒吧就是这位女人随手依心情而开设,身为这家装潢寸土寸金的洞窟酒吧老板,却是时常看不到她在店内,只是周六周日才时而出现,给人的感觉就是她仿佛只为了享受两天的自我空间而设立这家酒吧。

    “秦姐耳聪目明,刚来就被发现了。”林意自来熟的倒上两杯水,一杯递给面前的秦姐。

    就听秦姐道:“这里室内都装了监控。”

    妥妥的话题终结者......林意撇了撇嘴,当然,没话也能找话交流的林意,自然不会被话题所终结了,继续道:“大学肯定是要上,但生活也还是要继续的。”

    “怎么,是生活费不够?”

    秦老板眉头一挑,以为林意这样一个从外地求学到京的学生党,因为京城高生活成本而手头拮据起来。

    于是,看在是自己酒吧老驻唱、长得又能给酒吧拉分的份上,点头道:“既是你自己选择回来,标准还和以前一样,客人打赏四六分。”

    林意喝了口水,却是突然提议道。

    “秦姐,这样,如果以后我驻唱,客流翻一倍,驻场费上是不是可以往上翻一番?客流量翻两倍,费用翻两番?”

    他算过了,若想进组开拍前筹集一万块的奶茶店装修款,那自己每晚至少就需要有三张红票子入账。

    所以,他准备与老东家打个互利共赢的赌。

    这个赌其实很简单:就是自己负责吸引客流,客流翻番,薪酬则翻番。

    其实,打赌的提议,来之前就在林意计划之中的,他分析过这位提供过给自己驻唱机会的秦老板性格:既然酒吧乃率性之举,想给日常世界之外给自己营造一个身心栖息的空间,而并非本着经营盈利目的,那么,剑走偏锋,或许能激起其兴趣。

    否则凭什么你要打赌,人家就和你打赌啊?

    当然,赌约里这吸引客流的方式,自然是靠自己脑子里那些尚未出世的优质音乐了。

    这还可以带来一个好处是,自己可以借助这个洞窟酒吧这个散播平台,从后海这条街开始吹响自己的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