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七章逃离疯人院六

狼相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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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标题:真实与虚幻

    顾七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迎出门来,拉着他的手,叫他爸爸。

    而这个小女孩是他认识的,在他的认知中,她是一种叫禁婆的智慧生物,生活在大海里,可以控制自己的头发,并且拥有人类无法企及的力量与爆发力。

    但是面前的曾雪——无论她的名字是什么——只有一双凉凉的、粘粘的手,能让人联想到草莓味的冰淇淋。

    孩子是曾雪,老婆呢?

    顾七抬头往屋子里看去,叹了口气。

    站在客厅里的女人很漂亮,有一头乌亮的长发,笑容很甜,就像他在教室里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

    可她们不是姐妹吗?顾七皱了皱眉。

    曾雨更漂亮了,没有了在学校里的稚气,但眼睛里还留着一丝顽皮,就像当初她对徐佩蓉说顾七是她男朋友时一样。

    “报告嫂子,我的任务完成了,改天见。”崔华朝曾雨挥了挥手,就要离开。

    “留下来吃饭吧,我都做好了,你急着去哪儿?”曾雨走到门口,脚上穿着拖鞋。

    “不了,我还要回局里去,今晚加班,包什么的都没带出来,我回去了还能吃公款,就别管了。”崔华和曾雨似乎已经十分熟稔,挥着手就离开了。

    “改天过来玩。”曾雨探出半个身子,向崔华离开的方向喊道。

    “噢!”楼梯那边传来了应答声。

    曾雨转过头来看着顾七,说道:“发什么楞?还不快进来,门开着一会蚊子进来了。”

    说完她转身回到屋里,曾雪也放开了顾七的手,推着曾雨的屁股往里走。

    顾七走进去,关上了门,看到门后放着双拖鞋,和曾雨那双颜色不一样。大小正合他穿。

    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就是他的家,真正意义上、有老婆孩子的家,而不单单是居住的水泥洞穴。

    “洗手去,我做了你最喜欢吃的薄荷牛肉。”曾雨的声音从一个房间里传出来,那里应该是厨房。

    顾七走进客厅,看到沙发上趴着一只肥嘟嘟的猫,从毛色来判断,正是苗仪,半闭着眼睛,瞥了顾七一眼。舔舔鼻尖,继续发呆养神。

    蹲到它面前,顾七拍了拍它的头,低声说道:“如果你会说话,记得提醒我这是幻境。”

    苗仪的喉咙里咕噜咕噜的响着,像是在抱怨顾七没给它好好抓痒。

    叹了口气,顾七起身往里走,找到了卫生间,在洗手台上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模样。

    原来那就是十年后的自己。变化不大,多了几分沧桑感,肤色黑了几分,头上包着纱布。有几缕倔强的头发还从纱布的缝隙间伸出来,看起来有些狼狈。

    洗好手,又捧着水洗了把脸,这里的水没有浓重的氯味。干净、清凉,顾七觉得神清气爽,回到客厅里坐下来。拿出支烟来叼着,忽然想起了曾雪,又把烟收了回去。

    这个世界更加真实,虽然曾雨和曾雪的关系变了,但是并没有违和感,她们长得像,可以是母女,也可以是姐妹。

    如果可以的话,顾七更希望是佐仓健二穿着围裙从厨房里蹦跶出来,说着“欢迎回来”然后把茶几上的苗仪抱起来转圈,这样的话,就能时刻提醒他这是幻镜了。

    唔,违和感似乎还是不太够。

    “两个幻境,为什么要有两个幻境?”顾七坐在沙发上思考着。

    是因为疯人院那个幻境困不住自己,然后才换到了安明市?

    要是这样的话,一开始就使用安明市,这个顾七自己制造的幻境不就行了?相比疯人院和一个外国人的身份,这个地方明显要合理得多。

    还是因为疯人院只是安明市的铺垫?

    那里有难喝的水、阴冷的病房、陌生环境、敌对的看护、非敌对但是必须提防的疯子难受、危险。

    而这里有干净的水、温暖的阳光、熟悉的环境、温馨的家、漂亮的妻子、可爱的女儿、可以信任的同事、适合自己的工作舒适、安全。

    从危险的地方突然来到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都会放松下来,心防一卸下,敌人就有了可趁之机,而且攻击还是来自内部——大脑内部。

    这样看来“幻境”二字的纹身也就解释得通了,纹身就是一种暗示,在疯人院时存在,来到安明市就消失,暗示着疯人院是幻境,而这里是真实。

    但是疯人院对顾七来说也是一种提示,提示着这里可能也是幻境,对方玩的这一手到底是高明还是拙劣,还得等待时间的考验。

    可时间也是顾七的敌人,他难以融入疯人院,但是可以轻易的融入这个地方,呆得越久,就越难分辨虚幻与现实。

    “发什么呆呢?”曾雨端着两个碗从厨房里走出来,放到茶几上。

    大碗里是薄荷牛肉,香味扑鼻,中碗里是豆豉炒豌豆尖,勾过芡,晶莹透亮。

    几分钟后,顾七坐在沙发上,端着个大碗,碗里盛着香喷喷的米饭,身旁是为自己做饭的美丽女性,茶几对面的小板凳上坐着个可爱的女孩,乖巧的吃着饭,筷子已经用得十分熟练。

    “你不用上班了,接送小雪去学校的事就交给你了。”吃着饭,曾雨这样说道。

    顾七停下筷子,问道:“周六早上九点半到十一点半学钢琴,下午两点到四点学英语?”

    “你居然记得。”曾雨笑着说道,看起来很开心。

    “你提到的时候,能想起来一些。”顾七吃着薄荷牛肉,想起了那家无人光顾的小店。

    “医生说了,让你不要急着找回以前的记忆,记忆会慢慢回来的,你越着急,恢复得反而越慢,要是大脑承受不住了,反而会旧病复发,你又会忘记一切的。”曾雨轻轻叹了口气。

    顾七点了点头。

    晚上十点,曾雪睡下后,客厅里就剩下了顾七、曾雨和苗仪。

    气氛有些沉闷。

    顾七在抽烟,苗仪仰翻天躺在他腿旁,睡得十分香甜。

    看了一会电视,曾雨忽然伸手过来握住了顾七的手,问道:“你还有什么想要知道的?别去想,我告诉你。”

    顾七像是触电一样跳了一下,看了一眼被握住的手,身体紧绷,咽了口口水,问道:“我为什么要给猫取一个人的名字?”

    曾雨楞了一下,笑了起来:“那是你一个叔叔的名字,你小的时候他常常带着你玩,你最喜欢的人,前些年在一场火灾中丧生,苗仪就是他养的猫,你带着它回来了,把它叫作苗仪。”

    很合理,顾七点了点头,又问:“我们以前是同学?二班?”

    “是呀,我们高中认识的,虽然大学不在一起,但是在一个城市,所以一直没有分开,毕竟后没多久就结婚了,当时你说,咱们工作都已经稳定,谈恋爱的时间比抗战还长,干脆结婚得了,我那时候什么也不懂,糊里糊涂就答应了,上了你的当,你还欠我个求婚,我可没忘。”

    顾七又点了点头:“徐佩蓉呢?”

    “她在一家外企工作,你跟她有两个月没见面了吧?自从你们吵架之后,不过你昏迷在医院里的时候,她来看过你,还让我保密,我说你们差不多也该合好了吧?闹什么别扭。”曾雨笑着说道。

    “吵架?为什么?”顾七好奇的问道,在记忆中,他和徐佩蓉从来没有吵过架。

    “因为她找的男朋友呗,你说那家伙看着不像好人,她生气了。”曾雨掩嘴笑起来,那场架吵得一定很有意思。

    “不像好人?”顾七听到这句话,忽然有些高兴。

    他不会说出这类太主观的话。

    阿静曾经和他说过,在真正了解一个人之前,确实只能通过外貌来判断对方,审视外貌本来就是动物的本能,在遇到从未见过的生物时,不管什么动物都只能通过外貌、气味来预测危险,以貌取人并没有错,错的是只以貌取人、只相信第一印象,要对某个人下这定义,先去了解,再去判断。

    可惜在人类越来越缺乏耐心的今天,愿意去了解其他人的人,已经很少了。

    所以顾七从来不说主观的话,特别是对别的人,因为他还无法肯定“了解”这个词的定义。

    因此顾七很高兴,他只是在扮演一个名叫顾七的警察,而不是真正的顾七,这类不同之处就可以时时提醒他,自己现在身处幻境。

    “是啊,一米九几的个儿,壮得像头牛,还剃着光头、戴着墨镜,米国大片里的坏人不就是那个形象嘛,你也没说错。”曾雨仍然在笑。

    “张振宇?”顾七这次彻底楞住了,他原本还以为是张顺。

    “是啊。”曾雨说着打了个哈欠:“困了,我去洗澡,你少看会电视,嗯?”

    “哦。”顾七点了点头,感觉到曾雨捏了一下自己的手,但没能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

    他没有留意到,自己没有去寻找脱离幻境的方法,而是在挣扎着,希望不要迷失在幻境里,就像一只落网的鱼儿。

    这个习惯,是在疯人院里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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