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丰收农忙

敢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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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了村里,唐行之又重复起枯燥的出工。

    这会儿开始农忙,还是挺累的,但比起之前去伐木场工作,那真的太轻松了。

    现在的农忙主要是收黄豆、红薯、玉米、水稻,大概从8月起到11月一直得收东西。

    植物是有生长期的,只要条件适合,种下去到某个时候就能收。因为是集体作业,所以会一片接连一片的成熟,就得连续忙上几个月。

    这会儿就是他们当地的农忙时期,别的地方不一定是这时候。甚至未来分田到户,每家农忙时期也会不同。

    收黄豆主要是烦躁,黄豆就那么一丁点,想想要收一片地的黄豆得有多繁琐。

    收完黄豆还要打黄豆,把豆子从包着的壳里打出来。

    用的东西专业名称叫做“连盖”,就是人手里拿着一根一米多长的竹竿,竹竿顶端绑着麻绳,麻绳又绑着许多小点的竹筒。把收好的带壳豆子放地上,挥动这玩意儿去打,就能把豆子打出来,但力量得控制好。

    收红薯要挖土,还要不伤着红薯,这也是比较累的一件事。这会儿队里一些干活很牛的人,手指可以直接插地里挖出红薯,这让唐行之看得愣神。

    掰玉米对唐行之来说就简单得多了,背着个背篓从这头走到那头,掰出玉米往背篓里丢,比弯腰打黄豆、蹲着挖红薯要容易。

    收稻谷是个辛苦活儿,但其实也还行,镰刀往回收割的动作用的是背部肌肉,这是唐行之重点锻炼过的。他的体格猿背蜂腰,正好适合收稻谷。

    收到的谷子是一丛一丛的,要拿去稻谷脱粒机去脱。脚踩着一块木板,然后链条就在滚动,人面前一根横着的木棍就开始转动,木棍上镶嵌着密密麻麻的小铁环,小铁环把谷子打落到下边的木箱里。

    收获粮食的时候是大家最开心的时候,几个月劳动,图的不就是这个?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干活的时候都有人唱歌。

    唐行之自己算了算,等到11月份干完所有活,他可能可以分到50斤黄豆、200斤红薯、100斤玉米、100斤谷子……毕竟干活时间少,就算他很卖力,也分的不多。不过明年春天也会种东西,6月份也能收一次。他是男性劳动力,只要努力,就算不干私活也是能活得挺不错的。

    农忙是农家头等大事,全队能干活的不会有谁偷懒。哪怕在后世,唐行之都有同学坐车回家收稻谷,一问他们家里几亩地,收的稻谷估摸着都没车票值钱。

    许多农作物采摘下来还是没完全成熟的,它们有一个“后熟期”,从几天到一两个月不等。我国的大米是籼米,没后熟期,吃大米吃新米。但玉米、小麦,都要陈上两个月才好吃。

    白天干活累了,晚上成年男人们会聚一起喝酒解乏。前些年他们这里是不给喝酒的,可把一些人愁坏了,现在又给喝了。

    酒通常是毛葡萄酒。小小一颗野生毛葡萄,又酸又涩,没办法吃,拿来酿酒正好。

    酒的度数只有十多度,喝一点醉不了人。

    唐行之是一群人里的军师,没人会灌他酒,他象征性喝两口就开始听大伙聊天。

    起初是聊今年收成不错,各家能分到多少东西。唐行之今年估计分的比较少,有几个熟悉的说不够吃了可以和他们借。

    慢慢的就聊到了女人,唐行之没想找对象,但另外俩单身汉是想的。

    “听说灾年的时候,别处有人逃荒来我们这里,一碗饭就能娶个逃荒女。现在要娶媳妇,至少得盖个泥房子,还要弄点家什,算下来800块是最少的,我哪里拿得出800块?再说我家条件也不好,没人愿嫁过来。”一个单身汉叹气。

    “要回到以前朴素的时候就好了。”另一个单身汉说。

    唐行之听得内心复杂……原来这时候聊天内容就是这样的?

    “你呢行之,你也没娶媳妇,想娶个咋样的?”

    “娶什么媳妇?要是我弄来一只鸡,鸡腿要给孩子,鸡翅膀要给媳妇,搞不好鸡胸肉也没我的份,我就吃点鸡头鸡脖子鸡批骨?算了吧。”

    大伙内心复杂。

    这时候人们内心就开始暗中攀比了。人总是想着向上走的,但又没有思路所以攀比。哪家钱多一点,哪家粮食多一点,人们心里都有数,有干劲的就暗自咬牙努力,心想明年、后年要赢谁谁谁。

    这种暗中的较劲是人生来就有的,在十来岁的时候有了自尊心,这颗种子就会发芽。

    唐爸在学校里吃水煮萝卜,在吃肉的同学面前就会自卑,这就是自尊心作祟。北方学校食堂这种风气更严重,干部子弟吃小麦做的白面馍馍,中等家庭吃玉米做的黄面馍馍,贫农家庭孩子要是能上学,吃的是高粱做的黑面馍馍。他们把这三分别叫做欧洲、亚洲、非洲。那种暗中的攀比较劲,可比南方吃大米的学校严重多了。

    攀比到最后,肯定影响到婚嫁行情。

    大伙聊着聊着,就谈到了最近允许做点小买卖,想问唐行之,却发现他坐椅子上闭上了眼睛,似乎是睡着了。

    晚上唐行之和傅磊去找队长请假。

    “两个人?”队长问。

    “我们这次剩余的酒水有点多,帮助……”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不用解释。”

    队长同意了,这是唐行之预料之中的,但傅磊心中不安。

    “行之,队长怎么会同意这么快?”黑漆漆的乡村小巷中,傅磊小声的问。

    “还能为什么?他也看上这一块了呗,等我们这次从县城回来,他估计会想入伙。”

    “那怎么办?我们斗不过队长。”傅磊紧张了。

    “不叫和他斗,而是把他拉下水,人越多我们越安全。只让他一家加入,那就是错误了,我们多让几家加入,那就是集体经济,就正确了。”

    傅磊愣住了。

    以前唐行之干点什么,都会藏掖着,毕竟有时候领先一步就能决定胜败。

    后来观看了小黄车和摩拜的大战,以及上百种共享单车参战,这一场经典的商战之后,唐行之有了新的领悟。

    先一步很重要,但商业最终拼的还是成本、管理、人心。有些事情太简单,没技术壁垒,吃不了独食。

    同行是冤家,卖米粉的可能会暗恨旁边卖包子的,这很正常。

    不过唐行之没奔着小打小闹去,如果某天他决定卖米粉了,那么他卖米粉的那条街一定会成为美食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