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印象之一

春水先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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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会想

    人,怎么能忘记故乡呢?

    ——黄永玉

    人们常常在诗文中提及故乡。故乡的确切定义却又不甚明朗。对于海外游子,祖国大陆就是故乡;对于大多数飘泊异乡的人,故乡便是生他养他的地方;而对于我,我的词汇里的故乡,仅仅是指我出生并长大的那个小村庄。这是一种较为狭义的理解,符合我窄小的视野和内敛的性格。

    旧历腊月二十八,我回到故乡。一种久远的熟悉的味道冲撞着鼻孔,依稀有稻草和着牛粪的亲切气息。

    我的故乡位于河南省与安徽省、湖北省交界处的豫东南部的固始县境内,古曰光州,为利害之地,依山筑城,更名固始,取“坚固初始”之意。从县城驱车北行,曲折蜿蜒七十五华里,方能看见悠远的蓝天下那一抹青灰色的村庄,像一块潮湿的苔藓伏在地皮之上,安静而内敛,甚至是羞涩,抑或是木讷。这像极了我故乡的父老兄弟,他们与时代相距不远,却固执地隔膜着,衣着也不甚鲜亮,神情呆板,眼神黯淡,默默地手持农具于土地间寻找希望。然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太多希望,所以活得辛苦却也安祥。

    小村背靠淮河,因旧时水患频忍,便择高而居,于一土岗之上建成村落,不过三二十户人家,皆为王姓,遂命名“王岗”淮河年年涨水,漫出河堤,冲积成一方平原,河水一退,野草疯长,便成了放牛牧羊的好所在。天高云淡,青草芳香,牛羊遍野,牧笛悠扬。草滩滋生了无穷的乐趣,也给了我宽广的心胸和散淡的性格。我是在牛背上长大的。我的诗歌也是在草丛间诞生的。

    外祖膝下无子,母亲为长女,父亲与母亲成婚之后,深感责任重大,便违背礼教,力排众议,定居外祖身边。这在当时是需要勇气的,父亲有学识,接触新思想,方能作出这样的决定。所幸小村人厚道,并不排斥外姓,我一家倒也安生。夏日晚间,父亲手持风琴,一曲北国之春常常引来满院听者。琴音似水流过,和着恬淡的月色,渐渐隐没于草丛,化作虫鸣。

    生于小村,长于小村,直至七岁离开,我的童年无忧无虑,撒开小脚丫子四野疯跑,常累得外祖母满村寻找,找到了便手持秫秸(高梁杆,打人不疼)敲我的小脑袋,一路敲着回家。这一敲便敲落了星星,敲疼了岁月,敲响了我的青春。

    淮河流淌着的是血性,却鲜有南方水的轻灵,只是多了一层厚重。泥沙俱下,积淀成土,便化成了土地上的生命。小村人喝着这厚重浑浊的水,个性中便多了些沉稳,多了些内敛,多了些木讷憨厚和坚忍。小村人遇事不与人争,东家的牛啃了西家的青苗,西家的小崽子扔土坷垃砸破了东家小妮子的头,三言两语便化了,相互笑几声,皱纹里漾出些暖意来,各自回家教训自家孩子。“棍棒之下出孝子”棍子是不可少的,但村人深谙一理——“打人没有吓人怕”自然是轻打几棒,或者打在土坯墙上,生出几缕烟尘来,也就罢了。

    小村多水,沟、塘交错纵横,蓄水以供旱季灌溉。沟有围沟,绕村而成,中间留一小道,称为“路坝”作通行之用。围沟兼有蓄水和防御功能,旧时防匪,现时防贼。各水塘星罗于小村周围,村人放鱼苗于其中,兼植莲藕、茭白、芦苇,任其自生。每有客至,村人便自行取网,捞上数尾肥鱼,掰下几棵茭白,宰只柴鸡,沽半斤村酿米酒待客“开轩面敞圃,把酒话桑麻”其乐陶陶。记得父亲曾手书陆游诗游山西村于壁上,其中“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一句让我至今难忘,觉得是对小村最好的描述。年末岁尾,村人便舀尽塘水,捞鱼摸虾,着年长者均分成堆,放置在谷场上,村人拈阄而取,各得所需,皆无纷争。

    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家中有客或改善伙食,必送与亲邻互享。父亲身为教师,母亲行医乡里,是村人心中的体面人,颇受拥戴,我自然更受村人喜爱,自是没少吃“白食”用外祖母的话说:吃虱子少不了你大腿。如此礼尚往来,人情渐厚。村人不会点头鞠躬说你好、hello,见面先问声吃了没?对方必答一句吃或没吃,再反问一句你吃了没,算是彼此间的招呼。若逢于厕上,识趣者讪然一笑,算是有礼,有较实在的照样问声吃了没,叫人忍俊不禁。所幸小村家家自有茅房,如厕之遇不多,也就免了许多尴尬。

    若逢上哪家小子娶亲或哪家老人过世,村人不请自来,无需请柬。有钱的随礼,不过块儿八角,没钱的来个人,打个帮手,场面便照应周全。先宰一口毛猪,支上几口大锅,烧上开水,蒸上米饭,炖上大肉,烫上米酒,摆开数十张八仙桌,杯筷碗盏洗涮干净,便是觥筹交错。红白喜事(老人过世,无病无灾也是一喜)是孩子最热闹的时辰,在大人腿间窜来藏去,高兴劲儿让东家更是心头快慰。鞭炮声此起彼伏,过节一样热闹。酒席是有讲究的,农村有专门做席的大厨;席间的礼仪也必不可少,通常由头面人物司职知客,全权负责。每桌八人,不多不少,十碗八碟,汤汤水水,是为水席,也称流水席,吃完就走,接着开第二桌。当然,先后次序是按辈分和远近亲疏来安排的,没有人争抢谦让。席菜除了时蔬瓜果外,多为豆腐、丸子、蛋卷、酥肉酥鱼等“碗面儿”是至关重要的一道主菜了,即“扣肉”俗称“八大块”一碗八块,每人各一,肉厚多脂,一般人是拿不下的,只能望而兴叹。每开一席,放小鞭一挂,上丸子时再放一挂。大家举筷互让,待长辈先动了筷子方能吃席,且每上一道菜便依前而行,因而一餐饭便得吃上很久。村人穷,终年不见荦腥者众,却无人贪吃。席将罢时,新郎新娘便会前往各席敬酒,而孝子贤孙则会往各席行单膝叩礼,只是未及膝头着地便被人挽起。行礼毕,上“勾汤”一份,便是谢客,宣告席终。汤是以粉芡鸡蛋糊勾调而成,故名“勾汤”表面凝结,无丝毫热气,内里却滚烫如沸。有性急者急食之,便烫了喉咙,惹众人哄笑。有童心未泯之人便常诱孩子去喝,此行为作为逗笑节目保留至今,名曰“喝勾汤”我就曾着过一老者的道儿,是以记忆犹新。

    与吃席相比,席外的喜礼和丧礼要程式化得多。喜事上,三拜之外,闹是最重要的。新人被闹出眼泪的甚多,因为村人亲戚众多“新婚三天无大小”不论辈分都可以闹。直系长辈还是有所顾忌的,表兄弟却不吃那一套,理所当然地成为主力军,不论轻重便闹将开来,最疯的甚至将新人衣服扒光捆成一团,听窗根儿、往床上撒麦糠、强迫新人当众亲嘴儿都是小儿科了。白事则不同。丧礼很庄重,哭是最重要的。出棺之日,孝子披麻戴孝,手擎长幡,在娘亲爷老子棺前摔了老盆,便一路引领着送葬的队伍前往墓地,孝女则跟在棺后一路长哭,泪如滂沱,哭背过气儿去的大有人在。村人也都不自觉地红了眼睛。这里需讲一讲抬棺的汉子,他们是最吃苦的一群,皆是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十六人用圆杠抬起老沉的一件棺木,行走起来颇为吃力,却无人偷懒耍滑,都是拼了命地强撑。到得墓地,要围着墓穴快跑三圈,这时有力气单薄点的被拖倒了也忍着疼一骨碌跃起来跟上。

    红白喜事略有不同的是,婚礼是新人进了洞房开闹,而白事是老人入土为安。生者为小,死者为大,一抔黄土掩了恩恩怨怨事事非非,众人便抹尽了泪,各自散去了。日子又恢复了先前的样子。

    在这块土地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昨天的故事,复印件一样地刻板,似乎了无生机。然而在这块土地上生长着的动物植物却以其旺盛的精力书写着故事的不同版本。小村鸡鸭成群,野地放养,与野物混杂一处,间或有一二走失,村人便笑骂一声:黄大仙又馋喽。村人称黄鼠狼为“黄大仙”是尊敬之意,也有惧怕之心。黄鼠狼一般不伤家禽,残冬腊月无处觅食时才会行偷盗之事,平常是代行猫职的。村人以其有神性,便敬畏三分。

    记忆中曾有一件事情至今费解。大概是我六岁时的一个冬日,我与外祖同眠,晨光微露时,我被一泡老尿憋醒,坐起身来,恍惚间看见一只黄鼠狼伏在外祖胸口,以嘴遥对着外祖的嘴,作吞吐状,惊吓之间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却已不见黄鼠狼踪影,忙叫醒外祖。外祖甚奇,他平日里起得最早,那天却睡得沉。后来,听老辈人说“黄大仙”是来为外祖接气的,大意是外祖呼吸不畅,有生命之尤“黄大仙”便前来施救了。也有人说“黄大仙”是吸人元气以化成精。说法不一,皆无从考证,然而自此黄鼠狼在我眼中便多了些神秘。外祖今仍健在,我心堪慰。

    村子四围多草木,野物众多,常有村人自制火枪,纵狗撵猎,野兔、野鸡、野鸭却生生不息,常混迹家禽家畜之列争食。我时常肩了猎袋,跟老猎手一起出猎,夜深风高不知寒,乐得忘乎所以,且每每收获颇丰,回村与邻里置酒相庆。炉火烘暖的夜晚,酒醇肉香,情浓意长,日子一片温馨。

    不仅野兔之类,间或也有狐狼出没,却不敢进庄,盖因村内多狗,凶悍非常,每有敌情,一呼百应,狗王率众而出,守住坝头,大有一夫当关之势,并着众狗四散搜寻,似通兵法。曾有一匹孤狼因冬雪蔽野无处觅食,贸然入村,遭众狗利齿围攻,横尸当场。小村于是年岁平安,夜夜祥和。

    狗是村人最忠实的伙伴,却也有闹心之时。每至发情季节,众狗便色心大起,燥热难耐,不思护院看家,四野追逐打斗,夜夜吠声不绝。得偿所愿者洋洋得意,失意者凄声哀嚎,有遭难伤重者当场死去,部分意志不坚者便失了心智,沦为疯狗,逢人畜必以利齿相向。村人最惮此物,遂携了杠子,四处围堵痛击,必置之死地。有一年,三外祖家的花狗疯了,在众人围堵之下,竟越墙而去,纵身飞越三丈围沟逃往荒野。所谓狗急跳墙也。但最终它仍未能逃过灭顶之灾。三外祖念及旧情,剥其皮钉于壁上,以示哀矜。我见过那张狗皮,毛色鲜亮,长约五尺,体型硕大,可见生前之凶猛剽悍。

    狗性如此,焉能有盗?小村夜不闭户,围沟水塘所养鱼虾也无人私自捞捕,各人皆守本分,心灯自明。

    植物是构成小村的另一重要元素,除麦禾豆菽等农作物外,野生草木种类也颇繁杂。我常挎了柳条编就的篮子,掂了木柄小铲,随小伙伴同去剜草。草有多类,荠菜、灰灰菜、马齿苋、老鸹苗等人亦可食,荒年代粮,丰年调味。那时,村人通常将野菜洗净焯水晾干,用作包子馅儿,或以麻油辣酱拌了佐餐。说实话,我是不喜食的,如今,城里菜市却有得卖了,且贵比珍馐。然而我们所剜的草通常是以扒根草、各巴莛莛等为主的,小村地处土岗,地势起伏,无宽道,难行大车,田地多以牛耕,这些草是用来作牛料的。

    说起野生植物,地皮不得不提。地皮呈黑褐色,形薄且软,伏于地表潮湿处,貌不惊人,睛天难见其踪,每至雨后,便纷纷涌出,铺展开来,随手可拾。村中有墓地,坟茔比肩而立,那里便是拾地皮的好去处。地皮味似木耳,少脆多绵,入口滑腻,晒干入馅别有风味。读书后,方知其属地衣类,村人以其形似皮且覆于地表,称其为地皮,生动至极。

    地皮是村人的形象代言,沉默无争,内敛平和,温润柔软,精力旺盛,有着黄土的特性。村人亦是如此,一辈辈木讷憨厚地走下来,与黄土亲近,以天雨为养,自然而然,生生不息。正如地皮,你以为将之捡拾尽了,一场雨后,便又满野生机。

    离开故乡数年,心下时常牵挂,每每回想起来,便是一片黄土之上的一张张木讷的脸,皱纹如雨后的土岗,沟壑纵横。故乡是无言的,在沉默中却挡不住变迁,即便它曾努力地拒绝过时代的脚步踏上它的领地,却已无能为力。村人的孩子纷纷出走,走向城市,以另一种姿势和步伐行走并耕种,一样地春种秋收,只是少了稻草和着牛粪的气息和夜晚群起的狗吠喧嚷。

    透过车窗,那一抹青灰色的村庄,像一块潮湿的苔藓伏在地皮之上,安静得如同迟暮的老人,闭着眼睛晒着冬阳。除了田野上隐约可见的绿,再没有任何色彩的跳跃,所有的树都落尽了叶子,干枯的枝桠直而且瘦,努力地撑起青灰色的天,等待春的开始。在天空之下,我的村庄安静地睡着,在它身后,一幢幢红砖楼房慢慢崛起,悄无声息却步步紧逼,吞噬着我旧有的故乡印象。这让我欣喜,却也让我伤感。十年后,我还能找到我的故乡和村庄吗?

    故乡印象成为一帧底片,在岁月里安静地老去,却固执地保留清晰。

    我们寻找故乡,而我们没有故乡,只有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