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分卷阅读_48

木丁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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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萝呼多来气了:“你这个女人,我们管事想救你,你知道吗?”

    邦克急得直跳脚:“大管事,哈特把她弄回来,就没打算让她活。这是南部的祸灾呀,如果被祭司们知道,咱们都得死。没人能保住我们,哪怕镇长大人也没办法。无人敢承担让南部灾祸又落入我们北部的罪名。”

    热带地区天灾本就多,你这北部有了灾就一定是人家频发地区传来的不成?夏枫揪紧了心,到底那帮人用上了什么卑鄙的手段,硬生生把一个鲜活的生命弄成了灾祸。

    “邦克,你怎么知道她来自南部?不是说她不是奴隶吗!”

    “大管事,我刚说了,她脸上刻有南部文字呀。管事您难道不知道南部也不全是奴隶的吗。”

    不管邦克急成什么样,夏枫仍是好奇地问他:“她是预备敬神消灾的女人?”

    邦克一愣,忙摇头:“怎么会?怎么会用祸灾敬神。”又道:“这个女人走到哪里,哪里就会爆发瘟疫,旱涝虫害,饿殍遍野。任何人见到就必须杀死她,咱们不杀就丢出去让别人杀吧。”

    夏枫心下冷笑,这个邦克蛮会用词的,突然变得好有文化,可真不像他啊。多半来自祭司们吃人的烂嘴,都形成一套专用词汇了。人见人杀的南部女人,怎会辗转活到北部来,最后被一个恶心的老头买了。

    这背后的故事绝对不少啊。

    夏枫极为认真地打量了一遍这个女人,眼中透出莫名的心痛。马上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决断道:“留下!”心中却很是复杂。

    “啊?大管事,这件事情必须向三少爷汇报,您......您承担不起的!”邦克急得死劲搓自己的大腿。

    邦克这样一说,娜玛和娜伊也劝夏枫,就连萝呼多也让她再考虑一下。但是夏枫油盐不进的,众人担心不已。这时,那个女人才诧异地看了夏枫一眼,露出一丝疑惑。不知道是疑惑这个小小的姑娘成了管事,还是疑惑夏枫一意孤行出手救她。

    “我会把她带到我的房里,只要你们守着嘴巴,外面没人知道。大家赶紧做事,三少爷那边我自己会解释。”夏枫越说口气重,就连娜玛都感到一丝害怕。

    娜伊听得夏枫还要把这个女人带到她房里去,惶惶然地推着自己的姐姐,想让娜玛再劝劝。

    邦克直着粗红的脖子,还想再说,又听大夏枫问道:“什么味儿啊?”

    萝呼多一吸鼻子:“啊,是烤肉的香味。”眼睛四处张望,只要是烤的东西,她都爱吃。

    ☆、第71章锦绣【】

    无奈闭上嘴巴,转身走了。

    半响,娜伊确定他真的离远后才敢站起来。小手使劲揪着手绢,小脸霎时又红了。

    ......

    “我们的新管事呢?快来搬花儿,哟,大家都忙着啦。”拉贾尼亲手捧着一盆茉莉花走进作坊,喜气洋洋。

    拉贾尼的声音很大,夏枫房里的女人一改之前冷漠的神情,抑起头看着她。脸上就差写上三个大字:看好戏。

    是个刺头儿,不好搞哇。

    “噗呲——”夏枫这人,别人越是要想瞧她好戏,她越是冷静。提到刺头儿,就回忆起曾经代替哥哥夏柊帮他训练大学新生的场景。当时她只有十五岁,练咏春拳的女孩个子普遍不高,只到男生的胸口......

    过程不论,其结果是“辉煌”的,当时把校长都惊动了。正在午睡的老校长听得学生们躺了一地,个个出气没有进气儿多,连校内保安都给打得爬不起来。生怕摊上大事儿,惊吓之下穿着背心就赶了过来。

    等他到达“事故”地点的时候,只见大太阳底下,就夏枫这个班的学生没有午睡,正顶着酷日在站军资。才军训第一天啊,学生们比军人还像军人,那动作叫一个标准。他的嘴巴足可以放下一只大鹅蛋,暗骂带信的老师谎报军情唯恐天下不乱......

    听得拉贾尼的脚步声在楼道里响起,夏枫不慌不忙站起来,对女人说道:“楞头青的男学生好收拾,玩心眼的女学生就更好收拾了。”

    女人眼睛微眯,好奇地看着她,余光却紧紧瞟着门口。

    “花来了!”拉贾尼喊道,刚想伸手敲门,门就打开了。

    “好香,谢谢少爷。您先在大堂等我,我摆好花出来找您有事讲。”

    女人再次露出那种轻蔑,夏枫没管她。心道:你现在就傲吧,后面说不定你得哭着求我。

    当她去到大堂时,邦克和什克早到了,正在和拉贾尼说着祸灾的事情。听得响动,两人都闭了嘴吧,低下头装驼鸟。

    拉贾尼挥手示意她赶快过来,问道:“夏枫,哈特房里那个女人是真的吗?”虽然是询问的口气,也掩饰不住他的焦急。

    “少爷,你答应过我,工坊里的事情都归我管。现在这两人越过我这个管事,私自找你告状,又算怎么回事?你就那么不相信我,怀疑我会给你惹麻烦?”

    连尊称都不用,出于经验,拉贾尼知道她很生气。人家才为他赚到钱,自己这种态度不就是让人寒心嘛。他不敢得罪金娃娃,掉头指着双克的鼻子斥责道:“大管事做的决定,自有她的道理。事情还在控制之内,大惊小怪做什么!”

    “少爷,我们只是想让大管事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什克低头说道。

    “笑话,我为什么要给你解释。”夏枫先冷哼了一声,对拉贾尼说:“少爷,人已经被我杀了,要看尸体吗?”慢慢蹲下来盘腿坐好,看都没看什克一眼。

    别说什克,就连拉贾尼都不相信。

    什克一脸无奈:“少爷,您看她......”

    “出去!”拉贾尼压着火气吼道。

    等屋中又只剩他两人的时候,拉贾尼说道:“夏枫,你说要我把你当成我的姐妹对待,我自认已经做到了,虽然嘴上没说,但所做的事哪件不像?”

    “对!就是知道三少爷待我如亲妹妹,我也当您是亲哥哥,所以才留下那个女奴。”

    “这话怎么讲?”拉贾尼不由自主探过身子,太阳穴旁的青筋突起,俨然是气急。

    “你想离开这个小镇吗?想成为权贵一方的刹帝利吗?想让子孙后代以你为荣吗?”

    拉贾尼的怒火急速转道,被夏枫一连三个问号引向亢奋,这不就是他心底深处一直的呼唤吗?忙问:“你又有了什么好主意!”

    夏枫微微一笑:算你上道。

    ......

    拉贾尼听完,久久无法平静,这太冒险了!

    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小伙子,竟然害怕把心脏跳坏,重重捂住胸口。过了好久才缓下来,这才开口问夏枫:“你真认为阿克巴会打回来。”

    “当然,连巴依都说亚格拉斯的位置坐不长久,难道少爷的见识还不如他?”夏枫信口胡诌。

    又道:“如果他真有定国安邦之能,岂会做出暗扣外商作人质的卑贱事儿?少爷,他自己也没信心的,你何苦跟着。他只是会打仗罢了,不见得懂治国之道,你觉得他可以蹦哒多久?占领这边大半月了,不是说趁胜追击吗,怎么现在还没敢攻啊?少爷,这个世界上,只有智慧才是永恒不变的财富,阿克巴有,亚格拉斯真没有。如果随便一个邦王都如阿克巴一般,印度为何几百年来都是土邦割据?”

    拉贾尼不知不觉,点了五次脑袋。说到智慧和财富,他怔怔地看着夏枫:面前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见他听了进去,夏枫接着道:“现在这种机会可不是说遇就能遇上的,阿拉哈巴德上次打仗是十几年前吧,那时您多大?失去这次机会,难道你要等到你的儿子再去把握吗?提着脑袋上战争,只要不怕死的武夫都可以。但是,兵不血刃地为阿克巴帝王扫去后顾之忧,如此大功,想让帝王陛下不知道你的名字都难。少爷是个聪明人,想想这其中的利益有多大?”

    拉贾尼初始的反抗之心,如今只剩下三分。

    夏枫绞尽脑汁,又把传中说的那个嫡子迪让也拿出来讲;还有那要三磅金子的妹夫......

    这味药下得极为对症,拉贾尼的顾虑几乎全消。

    “少爷!如果外国商团愿意跟着我们行动,肯定会付给您大把的银子,那将是我们去坎普尔重开作坊的启动资金!我试着去联系,说不定真能说服他们。”

    “好!”拉贾尼猛地站起,大脑刚才急速运转,一时有些缺血,在栽下去的途中被夏枫一只手掌就稳稳扶住。

    激动的拉贾尼丝毫没感到奇怪,说道:“我想,父亲铁定不会同意。看来只有对外宣布与他决裂了。”

    “那倒不用,在走之前一切照旧。待去到新城安顿时,才跟当地官员如此说。还有,咱们的拉贾蛋卷可以找个冤大头转让出去,又多出一笔银子。”

    “对!作坊也不要啦!”拉贾尼眼冒精光,神色复杂地看着夏枫:“你真是神主派来的福星,如果这次成功了,我人生中最大的梦想就达到了。”

    梦想?看不出来,他竟还有梦想:“少爷,这不是梦想,这是你心底的*。”见拉贾尼眉毛一拧,很是不赞同,夏枫笑道:“你的*是超过迪让,但他算什么?他就是母亲的出身好而已,要是比才干,他哪点比得上你?少爷,我告诉你一句圣言: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就看你能不能跳好人生这场舞,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迪让根本不配作你的对手。总之,我俩拴在一块儿,绝不会害你。”

    拉贾尼这辈子都没得过如此夸奖,仿佛已经看到洗脑高手给他描绘的锦绣未来......尽管那句所谓的圣言,他从来没听过。

    ......

    果然应了那句老话,计划没有变化快。

    夏枫想到终于能换一个环境去到大城市,就激动不已。快五个月了,一步步走来着实不容易啊。我要感谢唐轩之,是他给了我契机;还要感谢死去的哈特,是他送上了至胜关键;更要感谢刹帝利老太,让我知道,印度不止神油厉害,这毒.药也厉害。

    夏枫忙着发表获奖感言,唐轩之却突然晕倒在一条小巷子里,身边立即围上四五条野狗。再强的汉子也经不起几天几夜不眠不休。昨天晚上,他潜在神庙一夜,毫无收获。为了让夏枫全力付出,必须先给足诚意,要为她探得有用的信息。为什么仅见过一面就那么相信她,他自己找不到原因,虽然那姑娘与众不同,但这也完全不是他以往的风格呀。

    此刻终于支撑不住,勉强翻过几重高墙,一见没有危险,心下一松就睡死过去。

    朱掌柜今天打发掉前来“亲切慰问”的第三波客人,气得满嘴生起燎泡。加之又有两天没见到他家公子,忧虑万分,还被商队里的各家掌柜们问得心烦意乱,这一急之下,终于病倒了。

    夜幕降临。

    唐轩之猛地睁开眼睛,反手一抓,只听“呃呜”一声,最近的那只黄毛大狗瞬间毙命,其余的四散逃开,汪都不敢汪一声。这些畜生的直觉比人厉害多了,明白惹不起这个人类,要不然也不会守在他身边大半天都不敢轻举妄动。

    唐轩之把焉皮耷耷的死狗抗在肩上,揉了揉眼睛,眼看天色已黑,抄着隐蔽小道再次来到夏枫的甘蔗工坊。

    “姑娘,能不能介绍个可以烤肉的地方?这镇上到处是人,就连河边都是。我实在无福消受贵地美食,营里又不准生火,我都好久没吃过一顿饱饭了。”他把死狗扔在地上,看见夏枫的反应很是激烈,忙问:“怎么?难道这狗也是你们的神明?别吐呀,好好好...我马上拿走。”

    夏枫一边抱着胃连连摆手,一边费劲说道:“没事没事,我想起了今天早上的事儿。你别提烤肉俩字就好,等我缓一会儿,一会儿就行,我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

    从夏枫工坊出来后,唐轩之感觉自己脚下生辉,同时隐隐伴着一丝挫败感,“那小家伙,当真是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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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2章故事

    他心情甚好,也不急着回去了,跑到夏枫说的地点,狼吞虎咽地饱餐了一顿烤狗肉,只剩下一条狗腿给朱掌柜带回。没办法,实在是太饿太饿了。潜进商团营地时,给他撩帐蓬的却不是朱掌柜,急问:“朱掌柜呢?”

    “小的在呢。”朱掌柜额头盖着湿毛巾,挣扎着起身行礼:“大公子您终于回来了,小的这身体,真是病得不是时候,想当年我......”

    唐轩之打断他:“掌柜,我有好消息!”

    朱掌柜终于听到期盼已久的三个字,病态的脸颊呈现出病态神彩:“找到高人了?”

    唐轩之却道:“从今天起,咱们不用理会那些强盗,任凭他们恐吓。”

    “为啥?”

    “因为我们身在局中,因为我们害怕自己不够团结,所以我没看明白......”

    朱掌柜听完唐轩之的讲解,猛地一拍大腿:“是啊!我们知道被当作了人质,但没去想过人质对他们的重要性。大公子,您有几分把握?小的马上去通知那几位掌柜。”又含蓄地问道:“大公子,您是说那高人其实就是一个小姑娘?她竟要这样的见识?”

    唐轩之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不想过多解释这件事。人家小姑娘几句话就让他醍醐灌顶,说什么秀才怕流氓,流氓怕流寇,流寇敬秀才......人家玩软的你就得犯横,人家犯横你就得讲理。目前不就正是犯横的时候吗?哪用天天拿银子货物去打发那些虚情假义的小权贵,大不了撕破脸皮皮。

    而且,她只一天就能想到让他们脱身的办法,仅要四百两的好处,还分两次给,连后路都为他们规划好了。

    已是之前想都没敢想的好结果啊。

    “朱掌柜,最多十天,你让那些掌柜们坚持住,逼急了咱们就闹大。”

    “好,我尽力。若是有哪个眼皮子浅的软蛋了,小的就吓唬说不带他走,让他留在这儿做个西戎子。要不是在贝拿勒斯死了一半护卫,咱们何至于这样。如今只有你在外面,那几个平时眼高于顶的掌柜,见了我跟孙子似的。”

    朱掌柜猛烈咳嗽了几声,继续追问计划的细节。他口里虽然没有明说不相信那个小姑娘,可这意思很明显。唐轩之无法,只得给出心里一直念叨的两个字:“妖孽!”

    “朱掌柜你好好休息,我去给你弄点药。”

    “大公子,我信你。”信的不是那个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