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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老了?
还是我长大了?
但,我的小马哥,永不复还。
2014年,距离我上次见到小马哥,转眼逝去整整九年。
每年的国庆假期,我的表妹都会去香港购物,去逛迪斯尼乐园,这一回她却不去了,临时改机票飞去韩国,原因嘛众所周知。
两天前,我接到个陌生的电话,带着浓浓香港味的普通话,让人听着略带费劲——
请问是蔡骏先生吗?
是。
我是mark的弟弟,我在上海,可以与你见面吗?
mark是谁?
然后,电话那头报出小马哥的全名。
一小时后,在我家楼下的港式茶餐厅,我和一个年轻的香港男子见面。
他递给我名片,世界五百强在上海公司的部门经理,他说,就叫我ken好了。
而我有些恍惚,mark的弟弟ken?在《英雄本色2》的国语版,小马哥的双胞胎弟弟阿建?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的周润发?
果然,他们兄弟很像,个子也差不多,看着阿ken的脸,仿佛回到2005年秋天,子夜的香港。
怎么从没听小马哥说起过你?我直截了当地问,虽然,我并不怀疑他。
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三十年前,小马哥父母离异。所有人都以为,他妈妈改嫁去了香港。那不是真的。或者说,香港男人是真的,但他在香港有家室,自然,也无法带她去香港。
他的妈妈去了深圳,每个周末,香港人过关来看她,就是包二奶。几年后,她为香港男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建华,英文名ken。
1993年,小马哥的爸爸赌博坐牢,他在上海退学,独自买了张火车票来深圳。
已跟妈妈分别十年,老妈根本不喜欢他,所有母爱都在ken的身上,何况小儿子是香港种啊香港种。
回归前一年,那个男人的原配死了,小马哥的妈妈与十岁的弟弟,苦熬到头,得偿所愿,去香港合家团聚了。
唯独小马哥,一个人留在了深圳。
香港男人嫌他讨厌,不准他申请来港探亲,怕他一来就变成黑户口不走了。
ken告诉我,在他跟妈妈搬去香港以后,再没见过哥哥。
2003年,非典过后,开放港澳自由行,小马哥第一次进入香港。他来家里吃了顿饭,还是偷偷摸摸地,趁着ken的爸爸不在。也只是吃了一顿饭而已,妈妈就把大儿子打发走了。
弟弟还算热情,带哥哥在香港玩了三天。小马哥循规蹈矩,自觉排队,从不乱穿马路,打喷嚏不忘用手帕掩住,坐自动扶梯永远站右边,更别说什么随地大小便了。
然后,他提早回了深圳。
小马哥第二次来香港,已是两年后的2005年,十一长假之后。他让弟弟ken帮忙,说要在尖沙咀找家小餐馆,花三千港币包一晚,给每个伙计发了条烟,让大家演戏叫他老板,说是要招待一个好朋友。
第二天,小马哥又走了。
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到香港。
小马哥一直住在深圳,从事各种生意与职业。发过财,破过产,也有过安逸的日子。他结过婚,离过婚,但没有过孩子。从他住的高楼顶上,可以清楚地遥望香港,那是新界连绵的山冈,有时能望见大帽山顶。
当ken说到这里,我算是大致明白了——
这些年里,小马哥关于香港的一切,包括什么进入黑社会,又是警方的卧底,学什么使徒行者薛家强,结果爱上黑帮老大的女儿,最后又被追杀,再向我袒露心迹,原是我党派遣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竟然!竟然!全是编造出来的!或者说,是他脑子里的妄想。
魂淡啊!
但,他演得真像啊,货真价实的影帝,比发哥厉害一百倍啊!
我低头,看着杯影中的自己,默默数着那十年间,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一切。
上个礼拜,我的哥哥死了。
阿ken告诉我,而我故作镇定地问道,怎么死的?
9月28日,接近零点,他喝醉了。遇到抢劫,他反抗。对方拔刀,不巧刺中心脏。
就这么简单?
两天后,凶手在东莞被捕,内陆省份来的十八岁少年,看到他用iphone6就想抢劫。
我摇头,这不是小马哥的死法。
阿ken继续说,我也很多年没跟哥哥联系过了。我去美国读书了五年,回来后发现香港不景气,许多年轻人都北上了,我就直接来上海工作。妈妈说,哥哥从没给她打过电话,她也没关心过哥哥。我很难过。
你为什么来找我?
三天前,我飞去深圳,处理哥哥的后事。打开他的电脑,msn自动登录,没想到他还用这个?好奇地看了聊天记录——我发现他的朋友好少啊,在联系人分类里,有个特别类别,就是你的名字。对不起,你没看到过他的留言吗?
啊?
差不多六七年前开始,我就再没登录过msn。
阿ken提醒我,这个月底,msn就要在全球范围内关闭了,建议你快去看看吧。
与小马哥的弟弟阿建告别,我飞奔回家,趁着msn死亡前的最后几天,再次登陆。
深夜,我把登陆状态改为有空,响起无数滴滴声,都是前几年积累下来的。
满屏最多的是小马哥。
iamwhatiam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
不止一种
最荣幸是谁都是
造物者的光荣
不用闪躲
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
不用粉墨
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多么高兴
在琉璃屋中快乐生活
对世界说
什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我》林夕/词;张国荣/曲;张国荣/原唱
第10夜喀什一夜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性德《长相思》
我有个表哥,你们都认识,他出生在喀什,名叫叶萧。
叶萧是知青子女,我姑姑的儿子,十二岁从新疆回到上海,寄居在我家读书。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有一年,早已成为警官的叶萧,忽然跟我说,除去在公安大学的四年,他在上海生活的时间,已跟在新疆一样久了。说完,他有些伤感。我想,他是终于在内心跟新疆做了个永别。
最近一次见到叶萧,他说,很久没有回喀什去看看了。
没过两周,我去了新疆。
第一站乌鲁木齐,第二站吐鲁番,第三站布尔津,第四站喀纳斯,第五站克拉玛依,第六站回到乌鲁木齐,第七站——
喀什。
临行前,有人开玩笑对我们说,这时候还敢去喀什?
我摸了摸脖子,好像头还在,坐上飞机,来到喀什。
2014年9月16日。
喀什。中亚的阳光,奔放热烈。杨树参天茂密。维吾尔商贩的街市,长袍包裹的西域女子,深目高鼻白须的老汉。市中心的大街上,也可见到武警车辆,像特种部队背着冲锋枪与盾牌的士兵。街头贴着许多“同仇敌忾铲除暴恐”之类标语,皆因近期紧张的安全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