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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芝虽不懂朝政,却也知道如今皇帝对于宗室参政十分忌惮。李隆基年轻时曾目睹武、李两家皇室成员之间残酷的政治斗争,故而即位后为巩固皇权,对宗室诸王的防范异常严格,皇子们成年后也大多只授予散官的虚衔,鲜少有参与朝政的机会。紫芝一时无言以对,只觉得心中似有万顷波涛层层涌来,低眉沉思间,握紧了他温暖的手。
李琦与身畔之人十指交握,继续道:“可是,有时候仔细想一想,又觉得自己没什么可遗憾的,毕竟在人的一生中,还有比权势与功名更重要的东西。”
“是生存。”紫芝点头,秀丽的眉目间露出了然之色。
“是啊……所以说,无论是我还是她们,其实都不算真正可怜。能坐在这个位置上,领朝廷薪俸,受万民供养,衣食无忧地平安终老,已是寻常人毕生都无法企及的幸运。”李琦晃了晃她的白嫩的小手,低头笑道,“你在这里好心为她们担忧,她们心里却不知有多嫉恨你呢。所以有时候,人不能太善良。”
紫芝停下脚步,含笑向他虚虚一拜:“殿下说得是,妾受教了。”
李琦笑着揽过她的肩,两个人继续往前走。紫芝刚才在宴席上并未吃太多东西,此时走了一会儿便觉得有些饿了,才想着回去之后要让厨房再送些点心过来,却忽然发现这并不是通往朗风轩的路,心中不禁生出一丝疑虑。自二人成婚后李琦夜夜宿在朗风轩,几乎都已成了惯例,紫芝此时才意识到,其实他还可以有别的选择,心里便觉有些不是滋味。
“那个……”她微微红了脸,犹豫了许久,终于还是有些忸怩地开口问他,“今晚……你不去我那里吗?”
他一笑,居然十分自然地回答:“嗯,不去了。”
“哦。”紫芝颇为郁闷地应了一声,忽然觉得鼻子酸酸的,眼睛不知不觉也有些湿了。她竭力忍住泪水,然而再开口时,声音都已微微变了调:“那……你今晚要召哪位娘子?你别误会,我……我只是随便问一下,你不说也可以的……”
“这个么……我暂时还没想好。”李琦凝神思索了一下,十分认真地说,“不过,等我回来的时候估计已经很晚了,深更半夜的,就不去扰她们的好梦了。”
紫芝只觉心里大大松了一口气,又有些诧异地问:“你要出门?”
“当然了,今天可是上元节,全长安城都没有宵禁的,闷在家里有什么意思?”李琦微笑着帮她拭去颊上的一滴泪珠,决定不再逗她,扬起下颌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马车,“反正刚才也没吃饱,不如去松风楼买几只烧鸡尝尝,顺便还可以看看街上的花灯,怎么样,要不……咱们俩一起去?”
“嗯!”紫芝顿时破涕为笑,挽住他的手臂,欢呼雀跃,“走喽——”
☆、第111章花灯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上元之夜,长安城中的士庶官民无不结伴出游,坊市中的大街小巷张灯结彩,锣鼓声声,处处皆是一片节日的喜庆与繁华。这一天.朝廷特许解开宵禁,入夜后,各个坊市依然大门洞开,任由观灯的游人出入。吃过晚饭,高珺卿也拉着表哥裴修出来陪她逛街,站在街口举目望去,只见人潮汹涌的朱雀大街上灯火不绝,彩坊灯楼连缀数里,各式五颜六色的花灯将这座城市照得亮如白昼。
因出门看灯的人太多,宽达四十余丈的朱雀大街竟被车马塞得水泄不通,高珺卿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蹦蹦哒哒地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穿行,步履轻盈如燕,直把表哥裴修远远甩在了后头。裴修步履悠闲,却似乎无意欣赏街边的花灯,目光始终落在自家小表妹那可爱的背影上,眼神宁静而温柔。他忍不住在想,若是平时遇到这样拥挤的情况,急性子的高大小姐早就该暴走了,不过今天是过节嘛,要的就是这股子热闹劲儿。
高珺卿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着,非但没有流露出任何的不耐烦,反而还觉得十分惬意,若是哪一处的花灯做得新颖别致,她还会凑上前去仔细观赏一番。走了一会儿,她忽然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对并肩而行的年轻男女——那男子身姿挺拔,气度雍容,一袭雪白狐裘洁净得不染丝毫尘埃,就这样漫步在人声鼎沸的街市上,恍如坠落凡间的谪仙;那女子头梳娇俏的乌蛮髻,身形虽稍显稚嫩,不过那玲珑娇小的背影依然很美,走路时一直挽着男子的手臂,显然对他十分依恋。
“咦?”高珺卿一双大眼睛骨碌碌地转了转,暗自嘀咕,“那不是盛王殿下和他们家新娶的那位小娘子么?嘿嘿,我去逗逗他们。”
李琦手里拿着一根刚买来的糖葫芦,递给紫芝让她先咬一口,然后自己又吃了一口。两个人正有说有笑,忽然都觉得自己的肩膀被人用力拍了一下,回头去看,只见一位头戴公子巾、身着圆领窄袖衫的清秀少年正站在身后,英姿飒爽,倜傥俊美,然而不知为何,他上唇处却蓄着两撇俏皮的小胡子,看起来有些搞笑。不过,这胡须非但无损他的英俊,反而为他增添了几分男人的深沉味道,瞬间掠去无数少女的芳心。
李琦一眼就认出了这“少年”便是女扮男装的高珺卿,才想开口打个招呼,却见她向自己递了个眼色,就暂时没有做声。
婚礼那日,高珺卿也曾跟随表哥裴修去盛王府参加喜宴,而紫芝只是远远地见过她穿女装的样子,此时自然没有认出她来,只是觉得面前这位美少年似乎有些眼熟,却又一时想不起曾在哪里见过。于是,紫芝很客气地向“他”微微一笑,问道:“这位公子,请问有什么事吗?”
“小娘子。”高珺卿微笑着拱手一揖,声音低沉如男子,“在下是进京游历的学子,有幸得见小娘子美貌,心中思慕不已,今日恰逢上元佳节,不知能否邀小娘子与在下一同观赏花灯?”
“这……”被这样俊秀的美少年当众表白,紫芝的小脸儿便先红了几分,想到自家夫君就在旁边,一时更加羞窘,低着头细声细气地说,“可是,这位公子,我……我根本不认识你啊……”
李琦笑着轻咳了一声,故意叹了口气说:“唉,我怎么觉得,自己待在这儿好像有点多余啊……紫芝,要不你就跟这位公子去看花灯吧,我先回家了。”说罢转身就走。
“哎,你别走!”紫芝急了,连忙上前几步拉住他,一脸委屈地解释,“你别生气嘛,我……我真的不认识这个人,真的……”
“小娘子,你不认识在下,在下可偏偏认识你呢。”高珺卿不依不饶,笑吟吟地又跟了上去,“在下姓高,名珺卿,年方十七,家父高仙芝现任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门第也不算低了,不知能否配得上小娘子的绝世姿容?”
“对不起,我已经嫁人了,不能再跟你去……什么?你说你叫高珺卿?”紫芝本想斩钉截铁地拒绝,然而忽又想起了什么,不禁睁大了眼睛盯着这个少年,仔细一看才发现“他”亦是女儿身,“噢,原来你就是殿下说的那位高姑娘……”
高珺卿笑着一拱手,脆生生地说:“正是在下。”
李琦一直在旁边含笑看着她们,此时方才开口调侃道:“高姑娘,你这也太过分了吧,竟敢当着人家夫君的面调戏我们裴小娘子?”
高珺卿冲他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踮起脚尖向远处望去,只见表哥裴修还落在后面,优哉游哉地穿行在人群中,于是便招手示意他快些过来。裴修疾走几步向盛王见了礼,然后伸手一指高珺卿那两撇滑稽的小胡子,无奈地笑笑:“殿下,你瞧她这副打扮,我都不好意思说我认识她。”
李琦把紫芝拉到身边来,笑道:“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同窗好友裴修,现任羽林军左郎将;裴兄,这位就是我家裴小娘子,你在婚礼上也见过的。你们都姓裴,说不定还是同宗呢。”
紫芝与裴修互相见了礼,然后就被高珺卿拉着去路旁的彩坊看新挂出来的花灯去了。两个女孩儿都是一般大的年纪,彼此性情也颇为相近,所以聊了几句就迅速熟络起来,手挽着手好似一对亲姐妹。四人相约去松风楼吃长安城最负盛名的马家烧鸡,一进入东市,只见街边的饭铺酒肆、茶楼妓馆都挂满了花灯,街上耍把式卖艺的、兜售杂货的、卖小吃的,人头攒动,川流不息。
高珺卿一路都没闲着,一会儿叽叽喳喳地和紫芝聊着天,一会儿又跑去路边的摊铺去和小商贩砍价,买来几包蜜饯分给大家吃,一会儿不知怎么又突发奇想,嚷嚷着要去盛王府上做侍卫。有她这个小开心果在,另外三个人也不会觉得无聊。忽然,不远处响起一阵震耳欲聋的响声,一簇簇火焰从星月交辉的夜空里升起,恍如流星雨般在头顶散开,笼罩整座长安城。
“啊,快看,放烟花了!”紫芝忽然停下脚步,拉着李琦的袖子让他去看,欢喜得像个孩子,“你看,多漂亮啊,就像是星星的碎屑呢!”
说话间,只见一道道光影从大地上迅速升起,绚烂至极,冲向夜空中然后散开,五颜六色的焰火从天空中落下,如散落的宝石般洒向大地。紫芝仰首望向夜空,笑靥纯净,一双眸子在烟火的映照下如星辰般璀璨夺目。
“嗯,真好看。”李琦轻轻握住她的小手,相视而笑的瞬间,忽然就有些眷恋这温馨的一刻——光阴如此静好,他只愿把她的笑颜与漫天烟花一起,永远定格在自己心里。
☆、第112章誓言
二人回到盛王府时已过了午夜。紫芝难得在外面玩得如此尽兴,卸妆洗漱后躺在床上仍然兴奋得睡不着,直到窗外东方渐白,才迷迷糊糊地遁入了梦乡。反正这几天也无甚大事,这一觉便直接睡到了次日晌午,醒来时身畔的夫君已经离开,冬日里明媚的阳光透过窗牖照进来,在帷帐间洒下影影绰绰的菱花形光斑。
紫芝没有叫侍女,用卧房内备好的清水简单洗漱一番,自己绾好发髻后坐在妆台前对镜理妆,才在颊上施了淡淡一层胭脂,就听外间似有低低的说笑声传来。
“咦?阿芊她们在聊什么呢,这么开心?”紫芝心中好奇,便蹑手蹑脚地往外间走去,想要一探究竟。
“呀,裴娘子起来了?”侍女阿芊正在收拾昨日从宫里抬回来的箱子,一见紫芝出来,忙笑眯眯地迎了上去,“裴娘子,你醒了怎么都不唤奴婢一声,让奴婢服侍你梳洗呢?”
紫芝有些不好意思地一笑,说:“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睡懒觉睡到这时候呢……怪丢人的。”
“这有什么?咱们府里上上下下谁不知道,殿下最宠爱的就是裴孺人了,难道还有人敢说您一句闲话不成?”阿芊笑着打趣她,又殷勤道,“裴娘子,你饿不饿?要不,我先去厨房要几样点心过来,一会儿你再和殿下一起用午膳?”
“嗯。”紫芝摸了摸自己咕咕直叫的肚子,笑着点了点头,“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饿了。”
堂屋内,白芷和另外两个小丫鬟也在帮忙收拾东西,李琦就站在一旁看着,一边与她们随口说着话,一边时不时地从箱子里拣出个小玩意儿瞧瞧,唇角微微含笑。一见紫芝走近,他便从箱子里拎起一个破破烂烂的布娃娃,冲着她晃了晃,笑道:“哎,你都多大了,怎么还玩这个?”
那布娃娃毛绒绒的,做工十分精致,只是因为年头太久而显得有些破旧,不过看起来依然很可爱。显然是女孩儿家的爱物,紫芝相信这个小家伙有血有肉有感觉,从前在宫里时每天晚上都是要抱着它睡的,以至于布娃娃身上都散发着她肌肤的芬芳气息。
“哎呀!”紫芝惊叫了一声,满面绯红地跑过去护住自己的箱子,“这些东西我自己收拾就好了,你们不要乱动!”
“是。”侍女们面面相觑,只得应声退下。
李琦却不理会她的“抗议”,一只手拿着布娃娃,另一只手仍是饶有兴致地翻着她的箱子。那箱子里的东西很多很杂,大部分都是女孩子们喜欢的小物件,有布偶、钗环、绢花,还有几件东西甚是眼熟,他仔细一想,竟都是当年自己送给她的——那细竹丝编的小摄丝盒子,是那年秋天在延庆殿下棋时他给她装龙眼用的;那一袋金光闪闪的拂菻国金币,是他十七岁生日那天收下她的绣花手帕后,送给她的回礼;还有一朵已经枯萎成黑褐色的玉兰花,只因是他亲手为她簪戴的,如今仍被她小心地包在手帕里……
只要是与他有关的东西,她都无比珍惜。
自己的一腔情意毫无保留地展露在他面前,紫芝不禁有些害羞起来,“啪”地一声慌忙把箱盖扣上,然后又去抢他手里的布娃娃,笑着央求道:“哎呀,不要乱翻我的东西了好不好?这是女孩子才玩的东西嘛,快给我!”
“有本事,你自己抢回去啊。”李琦把手里的布娃娃高高举了起来,笑着气她,“来呀,你能抢得到么?”
“哼,你别小看人!”紫芝跳着脚去抢,见仍是抢不到,灵机一动便跳到了旁边的胡椅上,不料一个站立不稳,竟险些从上面摔了下去。
李琦眼疾手快,一把将她从胡椅上抱了下来,笑道:“好了,别闹了,小心摔下来磕掉了门牙。”
紫芝咯咯笑着,握起小拳头轻轻在他肩头砸了一下,然后从他手里把布娃娃抢了回来。李琦低头一瞥,忽然发现她白嫩的小手上竟有几处异样的红肿,不禁惊异道:“紫芝,你手怎么了?”
“啊?”紫芝一惊,忙把自己的手缩回到宽大的衣袖中,神色十分不自然,“没……没什么。”
“让我看看。”他面上的笑容霎时凝住,不由分说地抓过她的手,赫然看见那红肿处是几块新生的冻疮,衬着她娇嫩白皙的肌肤,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她的手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一幕幕早已淡忘的痛苦记忆,再度清晰地浮现在眼前——掖庭局,漫长的寒冬,她的手终日浸泡在刺骨的冷水里,浣洗着堆积如山的衣物,管事嬷嬷曹氏拿着鞭子大摇大摆地四处巡视着,哪个宫女稍有懈怠就会受这个老刁妇一顿打骂……冻疮,鞭伤,那时的她还只是个未满十四岁的孩子啊,可那双细嫩的小手上,却早已布满了可怖的累累伤痕。离开掖庭局之后,她的手虽不必再常年浸在冷水里,但昔年落下的隐疾并没有调理好,冻疮仍是年年复发。
这么丑的样子,怎么就偏偏被他看到了呢?紫芝忽然想起当年在延庆殿初见的那一天,他垂目打量着她手背上的冻疮和鞭伤时,那淡漠而微带怜悯的、居高临下的一瞥。
在他面前,她唯有自惭形秽么?
“别看了……”紫芝低低说了一声,然后猛地抽回自己的手,强抑住眸中泪水,转身向内室疾步走去。
她坐在床边,取来些旧日剩下的药膏涂在手上。李琦走到她身边坐下,轻轻扶住她颤抖的肩,安慰道:“这也没什么,冬天里生冻疮很平常的,一会儿找个太医来给你看一下,用些上好的药,估计过几天就没事了。”
“嗯。”紫芝轻轻应了一声,又把手缩回到袖子里去,声音涩涩的,“太医就不必请了,我自己有药,每天涂几次就行了。这么难看的手,我可不想让别人看到。”
“讳疾忌医,说的就是你了。”李琦一笑,伸手替她拭去眼角滑落的一滴泪珠,语带怜惜,“很疼吧?你看,都掉眼泪了。”
紫芝点点头,然后却又摇了摇头,黯然道:“我本来是不会因为这个哭的,无论多疼,都不会哭,可是……可是我总觉得,自己这个样子根本配不上你,怕你会嫌弃……”
“什么话?”李琦觉得有些好笑,沉默片刻,忽然指了指她头上戴的紫玉钗,问道,“紫芝,你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要送你这个么?”
紫芝眨了眨眼睛,反问:“不是生日礼物么?”
“玉取其坚润不渝,钗用以寄情,而‘紫玉’是我和你的名字。”李琦微笑着向她解释,语气温和而诚挚,“紫芝,自从把它送给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把你当成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女子,决定一生珍惜。你应该知道,我对你的感情绝非一日两日,既然娶你,此生就定不会负你。”
紫芝霎时怔住了,那几滴在眼眶中盘桓许久的泪,终于不可抑制地流了下来。
李琦用自己的衣袖帮她擦泪,继续说:“当时我就在想,这个女孩儿很爱哭,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待她,再不让她多流一滴眼泪。”
紫芝揉了揉发红的眼圈儿,心里却甜丝丝的,不禁展颜一笑:“空口无凭的,你日后若抵赖可怎么办?”
李琦闻言一笑,拉着她起身走到书案前,命她研墨、铺纸、执笔。紫芝一一照做,才把一管紫毫蘸了墨拿在手中,不料他却忽然在身后握住了她的手腕,那修长而温暖的手指搭在她的手上,与她一起一笔一笔地写下誓言: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开元二十七年,正月十六。盛王琦与妻紫芝共书。”
☆、第113章梧桐(上)
高珺卿搬出裴府的那一天,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惠风和畅,草长莺飞,哪怕只是站在树荫花影下吹吹风,霎时也会觉得心怀无比舒畅。表哥裴修带着一众家丁在大门外相送,指挥着他们往马车上搬东西。在裴府虽只住了一年有余,可这位高大小姐日常所用的衣裙什物却着实不少,整整装了两辆大车,把那十几个壮汉家丁累得满头大汗。高珺卿亦是忙前忙后,像只小百灵鸟似的四处帮着添乱,忙得不亦乐乎。
“珺卿,快回来吧,这些重活都交给家丁们去做,你备好赏钱就行了。”眼见她越帮越忙,裴修忙招手把小表妹唤回到自己身边来,见她一脸欢喜的模样,不禁笑叹,“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家,干嘛非得去王府里当侍卫啊,整日里舞刀弄剑的很有意思吗?唉,也罢,你这一走,我家这些可怜的下人终于不用再受你的折腾了。”
“嘁,我哪里折腾他们了?”高珺卿不满地撇了撇小嘴,眼珠一转,一脸骄傲地雀跃道,“九哥,以后我可是盛王殿下的近卫,你再也管不了我啦!无论殿下去哪儿,我都可以跟在他左右保护他,嘿嘿,说不定过几天还可以进宫去瞧一瞧皇帝陛下呢!”
“呦,本官可是堂堂的正五品郎将,怎么就整治不了你一个小侍卫了?”裴修在她头上重重敲了一记,敛去笑意正色道,“珺卿,我可得提醒你一句,王府不比家里,容不得你肆意胡闹,你日后做任何事都必须掌握好分寸,不能给盛王殿下添麻烦,知道吗?还有,你平常闲暇时只与殿下和裴孺人来往就好,对府里的其他诸位娘子要客气而保持距离,尤其是深宅大院里那些勾心斗角的龌龊事,可千万别傻乎乎地掺合进去。”
“嗯,知道了。”高珺卿笑着揉了揉脑袋,答应了一声,便转身跳上了马车。
“哦,对了。”裴修忽又想起一事,忙急急追上几步挑起车帘,微微压低了声音,说话时一向斯文稳重的面庞上竟露出了几分少年人的腼腆,“珺卿,今天早上四姨母从西北来信了,说你既然这么喜欢长安,那就干脆别回家了,让我尽快操办咱们俩的婚事,等来年她再来长安省亲时,就能……就能抱上外孙了。”
“啊?”高珺卿一听亦是羞得满脸通红,顿足嗔道,“哎呀,阿娘干嘛总是着急这事?人家……人家又不是嫁不出去!”
“依我看,四姨母的担忧也不无道理。像你这么凶悍的姑娘,除了我谁还敢娶回家?”裴修指了指她腰间那把从不离身的青龙偃月刀,一脸认真地开着玩笑,“不过,这种事的确也急不得,等你过几天有空回来了,咱们俩再慢慢商量,如何?”
“嗯,那好吧。”高珺卿低头一笑,有些娇羞地放下了车帘。
马车才一驶到盛王府的东角门,大总管马绍嵇就已带着几名内侍亲自迎了出来。高珺卿乃是西北名将高仙芝之女,出身高贵,与盛王又颇有交情,如今来府中虽只是做个小小的侍卫,却没有人敢怠慢她。马绍嵇虽也是面带笑容,心里却暗自嘀咕:哼,一个姑娘家好端端的做什么侍卫?以为我看不出来么,这位大小姐分明就是来玩的。殿下也不知是怎么了,竟这样纵着她胡闹,唉,真是糊涂……
待高珺卿下了马车,马绍嵇与她皮笑肉不笑地寒暄了几句,便吩咐内侍引她去预先安排好的房间休息。高珺卿自是心中欢喜,回头向跟来的裴府家丁们招了招手,笑着吩咐道:“来,你们快帮我把东西搬进去。”
家丁们应声上前。马绍嵇却轻咳一声,阻拦道:“高姑娘,对不起了,从这角门进去就是王府内宅,若非有殿下的特许,闲杂人等一概不得擅入。”
高珺卿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干笑道:“哦,是这样啊……”
马绍嵇没有看她,侧首唤来身边一位俊雅的青衣内侍,吩咐道:“小武,你快去再叫几个人来,帮高姑娘把东西搬进去。”
“是。”青衣内侍躬身答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这青衣内侍正是武宁泽,前几日刚刚由内侍省调入盛王府供职,在马绍嵇手下做了个内宅管事,主要职责就是对府中内眷侍寝之事进行安排和记档。不过,因为盛王独宠裴孺人,几乎夜夜都留宿在朗风轩,所以他着实没有什么事情可做,闲暇时便也给大总管马绍嵇打打下手。
武宁泽叫来几名内侍去替高珺卿搬东西,才欲回去向马绍嵇复命,行经后苑时,却见盛王李琦正在招手唤他,忙急趋几步上前,恭敬地询问他有何吩咐。李琦站在树荫下,微微笑道:“小武,你去朗风轩请裴娘子过来,让她换一身轻便些的衣裳,也不必叫侍女跟着,即刻到这里来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