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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想有啊,可是人家根本就看不上我,我又能如何?”周瑛娘无奈摊手,“而且世子妃可是镇西大元帅出身,听说她当年在边关可杀了不少人呢!这样的人,一根手指头就能把我给捏死,我才不要在她手底下讨生活呢,那必定比咱们娘俩在奶奶手下更惨!更别说这些天我算是看出来了,世子心里眼里只有一个世子妃。娘你是不知道,世子对世子妃真的好得不得了,这些天世子妃开始孕吐,什么都吃不下,他就变着法子的想吃食叫厨房做了送去,在给世子妃吃前还得自己先试试烫不烫,光是那份深情,我看着就嫉妒得不行。这两人中间哪里还插的进去其他人?我就不自找那个没趣了。”
“好好好,的确是娘的好闺女,你自己能想通那真是太好不过了。”周夫人连忙将女儿揽进怀里,温柔的轻抚她的头顶。
周瑛娘顺势依偎在母亲怀里:“娘,这件事你也去和爹说说吧!”
周夫人动作又是一顿。“去和他说?他肯定早已经知道了吧?再说了,他一向不爱听我说这些事情。”
“以前爹爹不爱听,那是因为事情并不严重,稍稍处理一下就好了。可是现在不同了,事关咱们府上还有平王府,要是办不好的话就连京城那边都会惊动了。这么大的事情,爹爹务必要充分重视才行。”周瑛娘慢条斯理的道,一手紧紧握住周夫人的手,“所以娘,这件事,你必须和爹好好说说。你是为了咱们周家着想,爹他肯定会听的!”
“这个……好吧!”周夫人犹豫半晌,终究还是点点头,“我去和他说说看。”
而与此同时,平王府内,被周瑛娘羡慕得一塌糊涂的秦明兰正欲哭无泪。
“不吃了不吃了,我什么都不要吃了!”拼命挥舞着双手拒绝他们将食物送过来,强忍住胃部汹涌的酸意,她都快要哭出来了。
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怎的。在没发现怀孕之前,她每天照样练功,吃吃喝喝也随意得很,除了偶尔觉得有点晕眩,其他并无异常。可是自打确定怀孕之后,各种毛病就都来了。每天早上都懒洋洋的爬不起来,恨不能一睡就是一整天。原本不挑食的胃也变得异常金贵起来,这个不爱那个没胃口,再不然就是闻到味道就想吐。到现在,她已经进化到只是远远看到那些花花绿绿的食物胃里就开始自动翻涌的地步了!
才短短几天时间,她人就瘦了不少,脸颊都凹陷下去了。
为此,李侧妃等人可真是操碎了心。不过李侧妃因为还要忙着李秀然婚礼的关系,并不怎么往这边走,不过是吩咐王府上下多对孕妇关照着些,要什么随便给。这便给李潇然大开了方便之门,每天这位小爷总会想出些乱七八糟的吃食来,不停的吩咐厨房去做了来端到秦明兰跟前,引来她剧烈的反应,乐此不疲。
到现在,秦明兰都快被折腾得哭了。
她深深的觉得自己好窝囊。
当初小小年纪披挂上阵她没有哭,好几次差点被敌军打败她没哭,身边的兄弟们接二连三的在自己面前战死她没哭,可现在就因为肚子里这个小家伙,她已经想抱着床腿大哭特哭好几场了!
同样的,李潇然也好想哭给她看。
他从没想到,这个女人原来矫情起来也这么不好伺候。这些天他劳心劳力,白头发都多出来好几根,结果却换来这个下场!一腔心血付诸东流,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叫人悲愤的?
“不吃不行啊!”尽管心中悲愤,但他还是尽力关切的看着跟前的女人,“你这些天越吃越少了。本身就不够用了,哪里还能顾得上孩子?难不成你想饿死我儿子吗?”
这家伙说话真不中听。难道她不想多吃吗?可关键是她没胃口没胃口啊!
但不可否认的,他这话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秦明兰握紧拳头,定定盯着那红红绿绿的吃食看了好一会,才郑重的点点头:“好吧,东西端过来,我再试一次。”
李潇然忙不迭挥手将东西送上。
东西到了跟前,胃里又是一阵翻江倒海。秦明兰赶紧别开头深吸口气,拿起筷子夹了一些看起来不那么让她难受的东西送入口中。一连串动作不像吃饭,倒像是在完成任务。
很快将一半的食物扫荡干净,她长出口气,把筷子放下,李潇然见状也连忙松了口气。
但他们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筷子才刚放下,秦明兰立马脸色大变,当即一扭头,春花连忙送上痰盂,她便哇啦哇啦又将方才吃下肚去的东西给吐了个干净。
李潇然的脸色又变得格外难看。
“到底怎么回事?你以前胃口不是挺好的吗,听说岳母当年怀你们几个事也从不挑食,怎么到了你这里就成这样了?”
“一定是你的原因。”接水来漱了口,秦明兰虚脱的靠在床沿上,斜着眼睛看他道。
这家伙不就是这样吗?又矫情又挑剔,多好的东西到了他跟前都要被挑出些不是来。肚子里的孩子绝对是得到他的真传,不然这事没法解释起。
“怎么就是我的原因了?”李潇然对这个说法很不满意,“孩子还是在你肚子里长大的呢,你为什么不说是你的原因?”
“可是我家那边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事。”秦明兰一字一句的道。
李潇然一滞,最终无奈低头。“好吧,你说得对,就是我。是我不对。”默默站起来,闷闷朝外走。“我再去给你准备点别的吃的。”
不要啊!
一听这话,秦明兰的眼泪又要下来了。她是真的真的没有胃口啊!
像是听到了她内心的呼喊,李潇然突然停下脚步,回头冲她嫣然一笑:“你多少还是吃点吧!马上就是三弟的好日子了,咱们在这里经历的最后一件大事了,你不振作精神好生看看,怎么对得起咱们千里奔波这一场呢?”
他的意思是?
秦明兰眉梢一挑,小心肝不由自主的狠狠一跳!
接下来的日子,秦明兰依然是吐吐吐没个完。
就这样吐啊吐啊的,时光飞逝,李秀然大喜的日子到了。
这天一早,秦明兰一反常态的精神起来,早上喝了两碗红薯粥,外加两个小馒头,精神奕奕的坐在房中听着春花秋月几个讲述外头的热闹。
婚礼在黄昏时举行,之前都是准备阶段。秦明兰身为孕妇,自然有偷懒的特权,便懒洋洋的躺在床上,一面思索着李潇然最近几日的动静,一面暗暗期待着接下来的热闹。
转眼日头西斜,太阳一点一点往下坠去。
在外头蹦跶了许久的李潇然终于回来了。“快点快点,李秀然出去迎亲了,一会人回来了就有热闹看了!”
一般看热闹不都是去女方家门口吗?回来了还有什么可看的?
不过,这样的常理是不能用在李潇然神色的。秦明兰点点头,连忙叫人来给自己换衣裳。
“不用那些宽袍大袖的,那些步摇珠钗之类的也不要了,就拿压在箱底的那件男装吧!反正肚子还没大,穿在身上行动也轻便。”李潇然忙道。
秦明兰忍不住看他一眼。
李潇然立马冲她露齿一笑:“你就等着瞧吧,一会绝对有好戏看!”
发现了。在京城都没见他这么积极努力过,可见今天这事绝对是他花费了足够的苦心的。
秦明兰点点头,顺从的换上了男装。
收拾妥当,夫妻二人走出去。因为秦明兰身份特殊,又有李潇然这个任性的世子保驾护航,因而虽然两人都走到了二门外,下人们却并不敢阻拦。
大大方方的走到门口,此时迎亲的队伍已经往回转了。
忽的,秦明兰便听到外头一声低沉浑厚却又气韵悠长的高喊响起——
“江某率德云书社众学子恭祝三公子新婚大吉,夫唱妇随,早生贵子,百年好合!”
德云书社?
听到这个名字,秦明兰的心跳又不禁加快了一拍。
她不是个爱读书的人,却也早对这个地方有所耳闻。听说这是南边最有名气也是最有影响力的一个书社,里头的人全都是有真本事的,琴棋书画各有专精,就连皇帝见了他们的作品都赞叹连连。
当然了,有本事的人就有脾气。这些人虽然生活在天凤王朝的国土上,却对权贵并不过分阿谀奉承。这里头的许多人平生只管低头钻研,写自己所喜,画自己所爱,哪怕吃糠咽菜,也不会因为五斗米而折腰。正是因为如此,这个书社的名声越来越大,全天下的读书人都趋之若鹜。
但是他们对前来投靠的人把关格外的严,经过层层筛选,每年能得幸入选的人少之又少,能有个一两个就很不错了。到现在,这个小团体里的人也才不过二十来人。
不过,只要是得到他们认可的人,那么就会得到他们的一致维护并赞扬。只是这维护实在是太过难得,大家都不敢妄想。
可是现在,这群人却主动上门来恭贺李秀然的新婚大喜?
秦明兰看向李潇然。
李潇然淡笑:“你不知道吧,安庶妃当年在工笔画上颇有天分。我想,李秀然或许就是得到了她的真传。”
不是或许,而是肯定吧?现在外头的人都已经证明了这个事实了。
秦明兰嘴角轻扯,已经听到外头喧闹起来。
这热闹就如同波浪一般,从外面层层渲染过来,很快就连里头的人也激动起来。
德云书社啊!那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
而现在,书社里的人倾巢出动,这得是多么恢宏壮丽的景观?有次一遇,一世足矣!
而作为今日主角的李秀然,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的名声彻底在南京城打响了。甚至只要有人再在背后推动一把,那么叫他的名字传遍整个天凤王朝也不是问题。
这件事,肯定也是他们策划了许久的吧?
秦明兰唇角泛开一抹浅笑。
此时,李秀然猛地拉她一把。“走,去外头看看!”
秦明兰点头。
因为德云书社的出现,王府大门口早已是人山人海。不过看到李潇然出现,大家还是很自觉的给他们让出一条道来。
二人找了个视觉不错的地方站好,便见德云书社的二十号人已然各自寻了个地方坐下。或是挥笔成书,或是泼墨作画,还有人轻轻调试一下琴弦,不多时便听到优雅流畅的铮铮琴音流泻出来,盘旋在头顶,令人如痴如醉。
“从今天开始,李秀然终于不用再藏拙了。”身旁传来李潇然的低哼。秦明兰转过头去看,却被李潇然给转回来,“看热闹,别看我。以后有的是时间给你看。”
秦明兰无语别过头去。
一直等到一盏茶的功夫过后,门口的热闹才停了下来。此时李秀然也早已经带着新娘子风风光光的回来了。
赶紧下马,乐呵呵的和德云书社的人一一打过招呼。“多谢诸位今日前来,在下不胜荣幸。还请各位进内喝杯水酒,与在下同贺。”
“这水酒必定是要喝的,不过李三公子,今日我们诸人一起送了你这么多份礼,你难道不该还我们一份吗?”一位胡子花白的老者乐呵呵的道。
人群中立即有人高声附和。
见状,秦明兰的心又狠狠一沉。
原来他们还预备了这一手。果然是热闹得很啊,难怪李潇然非要拉她出来看个够。
而那边,被人来回推搡了好几下,李秀然‘推辞不过’,只得应道:“盛情难却,那在下也只好献丑了。”
便命人取来笔墨纸砚。但这墨却并非寻常的墨块,而是往里添了不少鲜红的朱砂。
将墨研开,提笔沾墨,手腕一挥,不过转瞬的功夫,一个娉婷可人的红衣新娘便跃然纸上。
人群中响起一阵叫好声。
李秀然并不为外物所动,手腕来回摆弄几下,很快又添上一顶绣着金凤的花轿,再是两个穿红挂绿的喜娘,再是吹吹打打的匠人们,还有围观的人群,噼里啪啦燃放的爆竹……
好一副热闹喜庆的迎亲图!
终于画出最后一笔,李秀然放下笔,拱手冲四周笑笑:“仓促作画,难登大雅之堂,还请各位不要嫌弃。”
“哪里嫌弃了?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都是人生大事。三公子今日小登科,这般意气风发,画出来的美人也是格外的婀娜多姿,我等有幸目睹,喜不自禁,哪里还有嫌弃的道理?”胡子花白的老者乐呵呵的道,连忙便叫人将画收起。
但就在此时,忽听一声高喊响起:“等一等!我们家小爷也有一份大礼要送给三公子!”
人群中霎时平静下来。
大家不约而同的转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王府里的人立马就发现——这人不是李潇然身边那条狗,杨光远吗?他怎么又跑出来蹦跶了?
自从上次差点被平王爷叫人赶出去后,他就老实的沉寂了不少。可没想到,今天这么大的日子他又跑出来了。手里还高举着一只长长的竹筒,一脸得意洋洋的模样。
当众献艺,本是美事。但是已经有德云书社的美玉在前,又有李秀然意气风发的泼墨挥毫,寻常画作哪里还能入得了大家伙的眼?但如果是大家之作的话,那肯定是花大价钱买来的,那满满的铜臭味难免令人不喜。
看吧,德云书社的人已经大半拉下脸了。
但杨光远只当做看不见,乐呵呵的举着竹筒走到李秀然跟前:“三公子,这是我们世子送你的新婚贺礼。原本是打算直接送到你那里去的,不过现在看到大家兴致这么高,他也难免心动,便直接叫我把东西送到这里来了,你不会介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