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魔族二···少爷

朝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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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这世间真有玄乎的不得了的事情的话,那莫过于我头上长了角。

    没错,更为奇葩的是,这角还长了两只,而且极其对称,分别在左脑壳上和右脑壳上,以月牙状的形式向外冒,不过还好的事,这角不是很粗,和山羊角一般大,一只手握的过来。

    我估摸着,我用点力可以把这角给扳下来。

    可站在我一旁,一个身形纤瘦,身穿燕尾礼服的老大爷不允许我这么做。

    “少爷啊!您这角可是家族的骄傲啊!您看,这角多么动人,多么惹人怜爱啊,老朽就不明白了,您为什么老是要和自己的角过不去?”

    老大爷赶紧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阻止眼前的少年干蠢事。

    “屁,你见过大活人头上有长山羊角的吗?而且还是弯的!老子做人做事一直都是直的,从来就没弯过!这让老子如何接受?老子今天一定要把这两只角给拔了!”

    说干就干,身穿白色宽大睡衣,留着黑色短发的少年,立刻伸出自己罪恶的双手,伸向自己脑壳上那两只可怜又可悲的山羊角。

    老大爷一看,着急的赶紧抱住眼前的少年,用自己那广阔的胸怀,以及自己那强壮结实的双臂(嗯,至少老人家自己是这么认为的),紧紧的抱住了少年,牢牢的锁住了他的双臂,不允许他将胳膊往上抬。

    “少爷啊,您祖宗的祖宗的祖宗祖宗的祖宗的祖宗,头上便是长这种角的,而且您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包括您的父亲,都是长这种角的。”

    “哈,都骂我祖宗十八代了,你祖宗的祖宗的祖宗祖宗的祖宗,才长这种角!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才长这种角!你老子才长这种角!”

    老大爷一听,有点发愣,等等,这最后的一句话莫非是在占自己的便宜?

    咳咳,不过很快的,老大爷便没有去想这件事了,对他来说,这占便宜的事小,要是眼前的孩子没了角,这事情可就大了。

    对一个恶魔来说,头上长角,那是家族血统的传承,那是荣耀。

    并不是每个恶魔头上都会长角的。

    所以这是一件大事。

    “少爷啊,您到底是怎么了?”

    老人家见眼前的少年,一觉醒来心性大变,这吓的老命都丢了一大半了。

    “你滚开!老子今天非拔了不可!”

    少年一声大喝,挣脱了老人那强力的双臂,嗯,尽管对少年来说,这强力的双臂并不怎么强力。

    而后少年铁了心了,要去掉自己头上的糟粕,对他来说,身为人类,这头上长角,成何体统?

    正所谓大力出奇迹,少年一只手握住自己脑壳上的一只角,手臂连同手腕一用劲,往下一拔,只听啪的一声,那脑壳上的一只角,竟被他给硬生生的拔了下来。

    “哈哈,我就说嘛,假的,这一切都是假的!我还是我,哈哈,哈哈!”

    可还没等少年洋洋得意太久,一道鲜红色的血柱,便立刻从他那被拔了的山羊角处,喷涌而出。

    这状况之惨烈,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诶?诶?诶?”

    见到自己的脑壳上喷出了这鲜红色的血液,少年感觉自己的脑壳顿时失去了平衡,脑壳一直在往有角的地方偏,这明显便是典型的,脑壳一半重,一半轻,他顿时有些瞠目结舌,脑袋一阵晕眩,随后脑壳上传来剧烈的疼痛,这如同断了一根手指一般的,让少年惨叫的昏死了过去,而针对少年的情况,这或许就是世人常说的,笨蛋的反射弧特别长,长到,连疼痛都是后知后觉。

    眼见眼前的少年昏死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穿着燕尾礼服的老人家,赶紧一个健步上前,抱住少年,不让他摔倒在地,然后一只手一把夺过少年手中那只可怜的山羊角,接着赶紧把这只山羊角从少年被拔下来的地方,给重新按了回去,将少年脑壳上的血窟窿给堵上了。

    这一下子,这喷涌而出的鲜血,就立刻歇了气。

    “嗯,还好老朽身手不减当年啊,想当初,老朽跟着您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四处征战,也立下了不少战功,这要是看着您自个儿把自己的角给拔了下来,从而导致失血过多而亡,没能好好的保护住您,老朽就愧对您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了。”

    老人家叹了一口气,便将少年放回了鲜红且华丽的软床上。

    “待会儿还是给您包扎一下吧,希望这角的功能还跟以前一样吧,唉,叫您有事没事别拔自己的角来玩,您不听,这下好了?知道痛了吧?”

    老人家对少年的角,直感到深深的惋惜。

    ……(分割线)……

    我叫李羽,或者该说我的英文名字,liyu(二声调),对现代人来说,现在有个外国名字没啥好惊讶的了,毕竟这不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个时候啊,很多人连外国人都没见过,更别说有个外国名字了,要是那个时候有个外国名字,一定会引起少男少女的欢呼,别提多神气了。

    可现在不一样了,科技发展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外国名字,甚至是外国人都早已见怪不怪了。

    咳咳。

    可对我来说,现在的情况又有些不一样,这下倒好,不光外国名字,我连魔族的名字都有了。

    叫什么,斯维特拉娜·切尼亚维斯卡·罗波斯卡,这名字绕口的,我都想直接叫自己萝卜丝卡不卡了。

    我的亲娘诶,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怎么就跑到这个世界当上了恶魔了?

    而且还是功能有障碍的恶魔。

    别的咱不说吧,就单单说咱的头上的两只角。

    其中一只还功能性障碍,时不时的还老往脑壳下面掉,这只能怪自己自作孽啊,这下倒好,不流血了,这角倒可以随时取下来当牙签用了,碰上吃肉塞牙缝的时候,这角就能派上用场了。

    试想一下,当夜幕降临,周围点着众多的蜡烛,亮如白昼,自己和众多恶魔坐在长桌旁享用晚餐的时候,自己神不知鬼不觉的,将自己头上的一只角取下来当牙签用,用完后还重新插回脑壳上,当没事人一般的继续用餐的时候,其他恶魔看见了,会作何感想?会用什么眼神看自己呀?

    乖乖咙个咚呀。

    虽说物尽其用,但是咱的这个做法,对恶魔来讲,是不是太前卫了一点?

    他们能不能接受都还是一个问题,要是引起了恶魔们的效仿,那到时岂不是血流成河?

    对人类来说,我可能是帮了他们的大忙了,但对恶魔来说,我岂不是伤害了同胞?

    好吧,这些都暂且放一边,我只想知道,老子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

    这太玄乎了!!

    怎么想都想不通,等等。

    该不会是因为我的那件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