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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李绮橙妥协了。
镇上有个不大的菜市场。今天赶集,现在路边各种摊贩占着,人来人往的,也算挤。李绮橙一路往前面走过去,见到一个摊上有一笼小鸡还剩着。那卖小鸡的男人是个秃子,见她在摊前驻足,赶紧放下旱烟,指了指小鸡,微抬起身:“这土鸡我可是一个个挑的最好的,你看它的毛,我家的鸡生蛋可厉害,妹子你要是想买,这笼鸡我便宜十块钱。今天赶集要结束了,我就便宜个十块钱给你,你要不要?”
李绮橙本来没打算买小鸡的,可她觉得,平房旁边那块地也要荒了,养个鸡来生蛋吃,也不是件坏事。她蹲下来,打量了下那笼小鸡,觉得看起来挺精神,便指了指商贩脚边的饲料。
他懂她的意思,“行行行,送你饲料。”
等到她提着水果和那笼小鸡走回公路时,突然瞥见一旁的饭馆里有个高高大大的平头男人。李绮橙恍惚记起这男人有点眼熟,尤其是他脸上的疤痕。她往那边看了一眼,男人正喝着酒,桌上摆着一盘猪耳朵。他也往自己这边看来。
那双眼睛,又黑又亮,锐利得跟鹰眸一样。
她打了个寒颤,低着头加快脚步。
☆、第44章番外之苦涩
九月份,开学季,g大校园的门口,挤满了迎接学弟学妹的大二学生。他们举着牌子,好让那股新鲜血液找到各自的去处。
那个臃肿而肥大的身体慢慢挤进了学校。夏天的热浪还未褪去,李绮橙身上宽大的t恤早已被汗湿。她拖着厚重的行李箱,慢吞吞地走向那群人。周围的学生迈着轻快的步伐,有说有笑地从她面前走过,她擦擦汗,低头走路。
没有一个人来替她引路,李绮橙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走到报道处。负责注册的漂亮学姐淡淡扫了她一眼,让她把自己的校园卡领走。
“阿明,你帮学妹提下行李!”那位学姐指了指旁边嬉皮笑脸的平头男生。
“我马上有选修课,去不了。要不让花花去。”他拉过旁边一个短发、戴着眼镜,皮肤黝黑的女生,又朝李绮橙眨眨眼,“学妹,让这位学姐带你去。”
“谢谢,谢谢……”李绮橙擦了擦汗,不停说。
那位被称为“花花”的学姐名叫王丽华。她走到李绮橙旁边,友好地笑了下,拖过她的行李,“我带你去找寝室。”
一路上,王丽华给她说了些注意事项,包括去哪里买被子、床单,去哪里打开水。
李绮橙很不好意思:“谢谢学姐。”
“没事,咱们还有三年的相处时间。”王丽华拍拍她的肩膀,留了个电话号码给她,“以后有困难来问我就行。”
待她走后,李绮橙看着她的背影,觉得这个学姐人真是好。
忙活了一天,李绮橙总算是把寝室的工作搞好。她是第一个来的,后来陆续三个室友都来了。室友人很好,其中两个是东北的,另外一个也是本地人,长得瘦瘦小小,却像是有无限的精力。
后来,李绮橙觉得,她的大学四年生活中最值得回忆的就是这三个室友。在别人用异样眼光看待她时,她们却总是在维护她。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有天下午,她从澡堂出来,在学校某处发现有人打架。
一棵很大的黄桷树下,高高瘦瘦的男人身上撒满午后的阳光。那双半眯的卧蚕眼里满是凶狠的光。她看见他用大拇指去抹嘴角上的鲜血,动作不屑而冷漠。在他的脚下,是一个染着黄发的瘦弱男人。
她走得很慢,低头不敢去看。
男人淡淡瞥了她一眼,继续去踩黄发男人的手指。
后来,她知道了他的名字。那个叫席晔的男人大她一届,是席氏的第一继承人。
有关他的传闻,她都是从室友那里听到的。室友说他很暴力,和道明寺有点像。
“但是他比道明寺帅多了!”她这么告诉李绮橙,“他还有个在美国的弟弟,已经在帮助fbi查案了,这两兄弟简直不是人!”
暴力么?李绮橙回忆起那天的场景,他像是要吃人的目光的确挺吓人。这种男人就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吧,她无所谓地想。
关于校园里席晔这种类型男人的说法,她早就没兴趣,也没心思去在意。毕竟他和她的生活隔得实在是太遥远。
小胖妞李绮橙当时还没意识到一件事——以后的事谁能说得准呢?
大学四年,李绮橙的生活除了学习就是打工。她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舅舅供着,爸妈留给她的那笔钱,她和舅舅都很默契地不去提。可舅舅那么微薄的收入,怎么能同时供养起三个孩子?
她很清楚。
大四毕业前那个晚上,她刚从大学城周边的一家超市打完工出来,却遇到一件足以让她的人生发生翻天覆地改变的事。
李绮橙清晰地记得,那个晚上的路灯出了些故障,不停地闪。她背着双肩包,一个人走到路上,偶尔路过一辆面包车。
大学城这边是新区,人还比较少,一到晚上人烟更是寥寥。她依旧慢吞吞地走着,直到路过一个巷口时。
“大哥,你看,前面那个女人怎么样?”类似于鸭叫的男声从黑暗中传来。
她背脊骨一凉,捂紧包包,笨拙地加快脚步。由于体型的缘故,她走得很慢,哪怕身上早已大汗淋漓。
后面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李绮橙有些怕,往前走的过程中,差点被绊倒。
已经是午夜,周围很难看到一个人。她很想呼救,却连个人影都找不到。
“胖得跟猪一样,是个男人都不愿意上!”她听到有个男人在背后说。
“那岂不是更好?”鸭嗓子男人附和着,“送给那小子尝尝鲜,煞煞他的威风!”
李绮橙心里“咯噔”一跳。
随着脚步声逐渐靠近,她感到浑身冰冷,甚至开始绝望。几乎在下一刻,她的衣领就被人揪住,一个冰冷的东西抵住她的脖颈。
李绮橙偶尔会在电视上看见这种场景,但她没有想到,有一天这种倒霉事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们将她捉去附近的一家旅店。
那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斜着眼威胁她:“乖乖给我待在房间里,出声儿了,逃跑了,我这刀子可是不认人的,明白吗?”
李绮橙嘴唇泛白:“明白……”
“明白就好。”他看了眼她的身材,阴测测地笑,“放心,不是吃亏事。免费拿个帅男人给你享受,你高兴都来不及。”
说完,他又踢了下她的小腿,嘲讽道:“胖得让人没胃口。”
那个鸭嗓男人在旁边冷笑:“小腿都比我大腿粗,吃的猪食吗这女人?”
刀疤男用力拍了拍他的后脑勺,“赶紧去把人给我弄进来!磨磨唧唧干毛啊你?”
鸭嗓男人瞪了她一眼,不情不愿地出了房门。
屋内的灯很快就暗了下来。李绮橙呆坐在床上,身上冒出越来越多的汗。她一紧张就出汗。
几分钟后,见门外还没有反应,她起身,跑到窗边去。
这里是五楼,下面是肮脏的青苔地,和那堵上面扎满玻璃的墙之间隔了不过五十公分的距离。她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小肚子,无奈地苦笑,跳下去,是不是会扎死?
李绮橙合上窗,脑海里满是自己被扎得满身脂肪都流走的场景。
她一阵恶寒,抱着胳膊,正准备转身。
门却突然开了。
弱弱的光亮透过门缝传进来,“吱嘎”一声,浓浓的酒精味道充斥整个房间。走路急切却身体摇晃的男人似无头苍蝇般在屋内转。李绮橙赶紧寻找可以防身的东西,可屋内干干净净,除了一张床就是一个电视。
男人摸索着将灯打开,李绮橙借着灯光看清他的面容。
她哆哆嗦嗦地叫着他的名字:“席晔……”
声音软软的,像棉花糖。
男人的衬衫早已破得不成样子,脸上还有淤青。他眯了会儿眼睛,然后朝她这边走过来。
后来的一切,李绮橙不太记得。她只记得,这个男人力气大得她根本无法反抗;她还记得,她挣扎的时候,他停下来狠狠甩了她一巴掌。
那一巴掌把她甩得眼冒金星,鼻血直流。
耳边“嗡嗡”响的时候,她被他一举贯穿。
被血染红的床单,成了那个耻辱夜晚最鲜明的印记。
***
李绮橙二十三岁那个生日,是在监狱里过的。
那个时候,她过了哺乳期,已经慢慢在瘦下来;从那个小山村里被救出来后,她已经不会说话。这个时候,她的体重是一百五。
两个月后,她的体重变到了一百二。某天,她从梦中醒来,恍惚中听到婴儿的啼哭声。
李绮橙捂着冰冷发霉的被子偷偷痛哭起来。她很想念她的小雨泽,想念他吐着小泡泡的嘴巴,他刚刚冒出来的小牙齿,他笑得眯起来的眼睛……
秋天,她瘦到九十斤。
后来,她被卷进去的那个案子莫名被翻出来。她被各种各样的人询问,她听见那些人像烦躁的苍蝇一般在她耳边问着奇怪的事情。
冬天的时候,她被无罪释放。
重新回到平安巷的时候,舅舅跪在地上痛哭。
“老天保佑……”他颤抖着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孩子,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她也不知道。
再次见到儿子,他已经比一年前长得更壮。沈忠国把他照顾得很好,他见到她时,用两只手去扒拉她的衣领。她听见他口齿不清地叫:“麻麻……”
李绮橙抱着儿子,哭得昏倒在沈忠国面前。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他只是不停地说着,神神叨叨地。
一个月后,李绮橙精神恍惚,拿起剪刀在自己手腕上方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血流到床单上的时候,小雨泽在一旁扶着墙壁学走路,他走两步就摔倒,最后干脆坐下来,哭喊着“妈妈”。
“妈妈!”
他那声“妈妈”喊得响亮而悲恸。李绮橙惊醒过来,手上的剪刀掉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血流了一大滩,早已感觉不到痛,她起身匆忙去抽屉里找了东西把伤口捂住。把孩子安顿好后,李绮橙匆忙跑去附近的医院。那一刻,她求生的*前所未有的强烈。
后来沈忠国知道这件事,只是告诉她:“你还有孩子,要好好活着,你想想你爸妈……”
李绮橙看着床上熟睡的儿子,咬唇,下了决心。
第二年的春天,她在附近的餐馆找了一份洗碗的工作;第三年,餐馆倒闭,她在街上发了一个月的传单。
直到那家火锅馆正式开业,她才安顿下来。
火锅店是连锁的,她曾经远远地看见过连锁店的负责人来这边剪彩。
昔日黑黑瘦瘦、戴着眼镜的学姐,早已成了知性女人。她抱着儿子站在人群中,心中酸楚而感慨。
有一件事,是李绮橙所不知道的——那位名叫王丽华的学姐,曾经在毕业后的连续四年里,坚持给她发节日祝福邮件。李绮橙被荒废的冷清邮箱里,除了塞满垃圾邮件,还有被遗弃在角落里的祝福和鼓励。
☆、第45章笔记本
马方乾正在打扫猪舍,见李绮橙提着一笼子小鸡回来,赶紧和她打了声招呼,“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