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吻

残荷败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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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许多人接过吻,可是那些吻都象津液早在尘土里挥化了。在嘴与嘴分开的那一秒就挥化了。

    只是,历经了十五年,趟过了男人唾液流成的河,我只记得她的吻是怎样一种味道——薄荷香味。

    她的唾液里的薄荷香随着我吞咽的热烈,已如毒素融化在我的唾液里,潮湿着我少女时代每一个青涩的日子。潮湿着我现在的日日夜夜。

    上中专的第一期,第一天去学校报到,装完蚊帐之后,便百无聊赖地仰躺在床上。

    对床的她织着两条垂腰的麻花辫,穿着当年很流行的带飘带的红色油子衫,一条黑色学生裙,一双黑带花布鞋走到我床前来,嗨,看不看杂志?她将读者杂志递到我眼前。

    那时候全国所有的电台都在放上海滩,赵雅芝扮演的冯程程成了每个少女心中的偶像,我同样不例外。

    她长得象赵雅芝。只触及她一眼,我就惊呆了。她笑看着我又说,你看不看?我如梦初醒般从床上弹了起来,看,我看。

    她是六班的,我是五班的,我们的教室相邻。她学外贸,我学企管。她的家就在学校这个县城,我的家是另外一个县城。

    所有的不同都没有阻碍我们相同的要接近的愿望。

    俩个同届的校友的友谊就从一本读者开始了。

    我们一起起床,一起刷牙,一起洗脸,一起吃早餐几乎除了上课外,有她的地方必定有我,有我的地方就必定有她。

    星期天,因为我一天时间回不了家,只有放长假才回家去,所以只得呆在学校里。她总是拉我上她家去玩。

    去她家去过第一次,便不想去第二次了,因为太受拘束。她父亲是粮食局局长,母亲是县医院里的医生,她是独生女。她家里装修得很是富丽堂皇。进屋要换两次鞋,吃饭要拿两双筷子,两个碗,先要从蝶子里将菜夹到碗里来,才能将菜夹到嘴里来。

    我是一个喜欢自由自在的人,渴望飞翔,去到她家里,却象一只关进笼子的鸟,所有的行为举止都象套上了枷锁。

    她见我不肯去她家里,她也不回家了。她父亲心疼她,给她送一件件高级牛奶,一件件水果,一件件饮料

    她父亲给她送到学校里的所有东西,她都与我平分了。我不吃,她嘟嘴儿不理我。我总吃她的,又觉得愧疚。因为我家境中等,父母给我的只有伙食费与车费,我没有多余的一分钱来请别人分享我的东西。

    我班的女同学都认为是我在巴结她,因为我跟她又不是一个班的,却跟她好得如影相随,不就是因为她父亲是粮食局局长吗?!不就是因为她有吃之不完用之不完的东西吗?!

    起先听到同学们三五成群躲在一处这样议论我的时候,我依然与新颖保持着亲密无间的状态。

    直到我的女同桌有一天也拿些不堪入耳的话当众羞辱我的时候,我开始冷落起新颖来。

    我的女同桌,个子不高,却有着精致得无懈可击的五官。她上课无论是听老师讲课还是作笔记,都会时不时用眼瞟着我。

    我是个女生,因为留的是短发,因为象黎明,所以常常被男生或女生回头注目,驻足注目着。我的同桌吟落常常瞟我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奇怪的是,可当我感到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也侧目望她时,她的脸刹那间会象一滴红墨水滴入了清水中,木棉花一样开放起来。

    第二性里说,女生对女生如果莫名其妙的脸红,只能是缘于爱。

    吟落可能是真的爱我。教室里的她的眼是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宿舍里的她也常常跑到我宿舍来。尽管一到下课,我站在走廊上时,新颖也总是钻到我身边来。尽管她来我们的宿舍时,撞见的不是新颖与我躺在我的床上看书,就是我与新颖双双躺在新颖的床上看书。

    有一天,班里的文娱委员叫吟落到讲台上去教大家唱五四青年那首歌,她在上面一边用教鞭点着黑板上的歌词,一边注视着下边的我,似乎等侍我赞美而欣慰的眼神。

    我的眼睛里没有赞美,没有鼓励,没有欣喜,只有平静。

    我不喜欢她,一点点儿都不喜欢。

    她以为她用那样的当众羞辱,可以使我远离新颖,而从此与她走得更近。她错了。

    她们两个人,我都开始尽可能地冷落。

    我不想因为新颖而使自己承受太多太多,所以我克制着自己与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但我无法克制自己不去喜欢她。我行动上拒绝着她对我的好,假装着没听见她在跟我说话,假装着没看见她手里拿着梨子放在我的床上面,假装着没看见她给我买的经痛药与感昌药心里却巴望着她的眼里只有我,她的心里只有我。

    新颖见我对她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有一天周末,宿舍里就只我们俩个人的时候,她将门一关,将我手里的书一把抽出来摔到地上,你什么意思嘛?我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吗?!你听见别人说你什么了?!

    我躺在床上用手枕着头仰望着她,第一次看见她冲我发这么大的火,她发起火来原来却比不发火时更有一些生动而美丽的表情。我故意一语不发,只看她,想看她发更大的火。

    她不发火了,却坐到我床边来,摇着我的腿悲怨地道,你说话呀你说话呀?!我继续注视着她,一动不动。

    她泪光闪闪地看着我,继续摇我的腿,越摇越重。我的心被她摇得山崩地裂。我一把将她拉向我的怀里。她在我怀里嗡嗡啜泣起来:“你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我的下巴尖儿抵在她的头发上,叹道:“因为你家里有钱,你爸爸是官。”她的头从我怀里探出来,目光有些凄迷地逼视着我,就因为这些?!这是我的错吗?!我哀怨地望着她,你没有错,错的是我,我家里没钱,我爸不是官!她冷笑一声,想不到你也在乎这些!我说不是我在乎,是别人说得太难听,说我巴结你——

    “那你心里喜欢我吗?”

    “喜欢。”

    “喜欢一个人,要在乎这个人之外别的人吗?”

    “不要。”

    “那你为何对我冷冰冰?!”

    “我——”

    “咱们拉钩,从今往后,亲密无间,不离不弃!”

    我在抬起自己小指的当儿,看见她的眸子一层层放大着,放大着,象樱花开过春天。

    我们的手指有些火热有些颤栗地拉在了一起。我们的眸子注视着眸子,脸一厘一厘地逼近着、逼近着,嘴不由自主地含接在了一起

    世界不复存在,我们不复存在。存在的只有她口里的薄荷清香,弥漫在我每一根沸腾的毛细血管,弥漫在我刚刚懂得爱的心灵,弥漫在我整个少女时代的时空。

    接下来的中专两年的在校时间,我们真的一直一直亲密无间,不离不弃。我们最盼望的是周末,等同学们都不在的时候,我们的肉体才能可以探听彼此的心跳与阴阳的交流,才能化蛹成蝶,才能飞过世俗的天空,在我们渴望的紫玫瑰上尽情地飞舞。

    明知世俗的不许,却还是万劫不复。

    实习时,我们不得不分开在不同的城市,尽管新颖曾找过她的父亲,想叫她父亲找人让我与她在同一个县城里实习。

    她父亲只知道她与我要好,并不明白她与我好到灵与肉都已彼此交付的程度。如果我是个新颖的男朋友,她父亲可能真会尽力而为的。

    然而,我不是,我只是新颖变相的男朋友。所以她父亲并没有尽力。

    一年的实习时间,我们在一起有六次。有时是她来我所在的县城,有时是我去她所在的城市。

    毕业后,她分在她那个县城的粮食局,我分在我们县城里一个发不出工资的单位。

    新颖哭过求过他的父亲帮我,她父亲还是只是因为我只不过是他女儿的一个好朋友而已而并没有帮忙。再说,没有钱谁也不会帮,我没有钱送给她的父亲,她的父亲又怎么会帮?!在她父亲的眼里,只有钱与权才是他最关心的。新颖之所以与我走到了一起,与她从心在家里只有寂寞与孤独是有着重大关系的。

    我不想呆在家里的单位。我要去广东。我告诉了新颖我的决定。新颖也要跟我去广东。我们偷偷地买好了去广东的火车票,然而,新颖终究逃不过她父亲的神通广大与强硬。她父亲将她从我火车上从我的身边拖下了火车。

    他父亲还骂了我,以后,你少跟我女儿来往,我女儿都被你带坏了。我冷笑了一声道,是我带坏了你女儿,可是你女儿愿意跟我呆在一起,她很快乐,她做你的女儿她从来没有快乐过。他父亲哼道,我们家的事,你少管,你算老几?你给我听清楚,你要是去了外面,敢写信敢打电话给我女儿,我不折了你算我没本事!

    去了外面的我,不怕被新颖的父亲折腿,写信给新颖,却是封封一去不复返。打电话给新颖,电话号是空号。

    半年后,新颖离家出走了失踪了,他父亲找到我在广东所在的单位,一口谄定是我藏了她的女儿。

    因为她父亲看见了新颖所写的日记,她的日记里,记录着我与她所有发生的一点一滴。甚至写到了她要与我结婚的愿望。

    他的父亲要杀了我一般警告我道,你要是不将我女儿交出来,我会把你告到法庭,我要让你名声扫地——

    当新颖的父亲见我一副山崩地裂的样子轰然倒在地上时,才确信我没有藏他的女儿,才确信他的女儿真的失踪了。

    新颖从此像从世界上消失了一般,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尽管她的父亲找了她十五年,我也找了她十五年。

    十五年,其实也只不过一瞬。可是我的头发里有了几根花白花白,我的每一天里的每一个小时,每一个小时里的每一分钟,每一分钟的每一秒里,我都空空无无。我眼前出现的是同一个幻影。

    2007/05/12/12:10作于衡阳天马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