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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足步似乎总是退三步进两步,差额下来的步伐演绎出周而复始。每读到中国近代史,我都是很疑惑那发生在1911年8月19日晚上的武昌起义,起义人数不过3000,还远比不上南昌起义的2万多人,但武昌起义之后,一夜之间,就陆续开始引起15个省的宣布独立,要知道历届的改朝换掉都大多经历了长期大规模的战争,只有清政府摧枯拉朽般说倒就瞬间倒了。其实与袁世凯的逼宫也没多大关系,要没武昌起义,袁世凯根本没翻身重用的机会,这当真印证了气数尽时,真是要挡都挡不住。
在此之前孙中山指挥同盟会组织了惠州起义、萍乡起义、黄冈起义、安庆起义、绍兴起义、七女湖起义、钦廉上思起义、安庆起义、广州起义等多次失败而绝望的起义,同盟会随着屡次起义的徒劳无功和人命的损失而陷入低谷,梁启超也撰文讽刺同盟会领导人:“徒骗人于死,己则安享高楼华屋,不过‘远距离革命家’而已”
为了洗脱同盟会只是让别人卖命的说法,年仅27岁的汪精卫自告奋勇刺杀清政府摄政王载沣,据传知道汪必死无疑的陈璧君居然在汪精卫行刺前当晚献身鼓励,留下千古佳话。在狱中的汪精卫不仅一人独揽过行刺主使,还视死如归做诗曰:“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很羡慕那些个英雄辈出的乱世,也一直喜欢郁达夫“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这种狂放不羁的放情感觉。
不过要说狂放和视死如归的,还当数金圣叹,金圣叹的三十三不亦快哉本来就极具快哉之事:“冬夜饮酒,转复寒甚,推窗试看,雪大如手,已积三四寸矣。不亦快哉!夏日于朱红盘中,自拔快刀切绿沉西瓜。不亦快哉!读虬髯客传,不亦快哉!”正如当金圣叹因哭庙俺被斩首时,在刑场上索酒畅饮,说“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
而晚清的清政府,并不象我们教科书里说的一味残暴,主审汪精卫行刺案的肃亲王善耆竟被其革命精神和意志感动,破格没有判处死刑,而是改为终身监禁。对比后来军人孙凤鸣因看不惯汪精卫当汉奸行刺汪精卫后,为从孙凤鸣口中了解到刺杀行动的政治背景,医生奉命每小时注射强心针十余次,尸检时竟发现孙凤鸣身上有针孔一百几十处。同样的行刺事件不同的残忍度,这正是说明历史可谓总是退三步进两步的周而复始的重复。在汪精卫当汉奸后,也有人汪的狱中诗改如下:“当时慷慨歌燕市,曾羡从容作楚囚。恨未引刀成一快,终惭不负少年头。”
1912年5月20日,二十三岁的戴天仇在上海民权报发表一篇短论:“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两天后上海公共租界便以“任意毁谤”的罪名拘捕了戴天仇并以“鼓吹杀人罪”提起公诉。但是此事却引起渲染大波,,上海日报公会抗议曰:“查言论自由,凡文明之国无不一律尊重,即报章之中有措词稍涉激烈者,亦宁置之而不为过甚至被戴声讨的唐绍仪竟以国务总理的名义致电上海,公开为戴天仇说话,他的理由是“言论自由,为约法所保障”舆论的结果导致戴天仇以罚洋三十元结案。随即戴天仇留下这段著名的留言:“报馆不封门,不是好报馆。主笔不入狱,不是好主笔。”
所以与我们理解的不同,北洋军阀时代,其实是我们近代史至今言论最自由、新闻最自由的时代,那时候,1、2十万的知识分子,对中国政治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因为越是有名望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就越是以敢言为荣,不想现在,名人不过沦落成了政策的吹鼓手,利用自己影响进行渔民的根据。历任北洋军阀政府,对新闻的限制,不过是在邮递上拦截而已;到了蒋介石时代,可以肆意封杀报馆;到了本朝,敏感词都出台,真可谓是与时共进。
1984年国庆35周年群众游行时,路过天安门时北京大学游行队伍忽然打出一条用床单制作的“小平您好!”的横幅,这幅画面的温馨场面通过新华社的镜头迅速传到世界,据说当时邓小平看到这横幅时会心地笑了一下。而这种游行队伍擅自打出标语的违禁行为,如果换了在当代,我想北大的大学生生们根本不会有机会打出自己的横幅。联想到现在动辄就敏感词禁忌话题的当今网络,居然我们还怀念起了80年代的自由空气了。鲁迅是我们抨击的残暴军阀统治时代的斗士,很多人都很关心如果鲁迅活在当代该如何?据说有人问过毛泽东如果鲁迅在时,是不是也应该打成右派?毛泽东是这样说的“如果他听话,可以当郭沫若;如果他不听话,就只能做胡风了”(即“如果鲁迅仍在,要么在监狱里继续写他的文章,要么让他永远比上嘴巴!”此句的由来)。
究竟什么叫做言论自由?什么叫做舆论监督?历史上最有意思的事件就是马丁路德金“诽谤事件”转述如下:
1960年3月29日,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购买了纽约时报的一个整版篇幅,刊登了题为请倾听他们的呐喊的政治宣传广告,可是,后来发现广告中有个别细节不够真实。比如,广告中说有几位黑人学生因领导和平示威而被警察驱出大学校园,实际上这几位学生是因在一家仅供白人就餐的餐厅前静坐抗议,使餐厅无法正常营业,警察的行为基本上属于依法行事。负责当地的警察局的萨利文对在广告中署名的黑人牧师和纽约时报提起50万美元诽谤的诉讼,1964年3月,最高法院以9票对0票一致否决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判决额度理由是:“本案涉及的政治广告,就是对当今一个重大的公共问题表示不满和抗议,它显然有权得到保护。即使它的个别细节失实,有损当事官员名誉,也不能成为压制新闻和言论自由的理由,仍然应该得到宪法第1修正案的保护,只有这样“言论自由才有存在所需的呼吸的空间。
忽然想起海德格尔所说的“我们放弃以前的某个观点,并不是要用它换得另一个观点,只是因为甚至再以前的观点,都无非是沿路的一个个驿站,思最恒久之物是道路。”所以我也摒弃了“与时共进”这个词,看到历史总是退三步进两步地周而复始的习惯轨迹,历史就这样向前再往后,而且只有向后之路才能引导我们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