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狗情未了

成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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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有一狗,男性。名标,字狗狗,号清廉居士。标,有傻的意味,至今我还没有发现哪只狗在人的眼中是聪明的(凭着良心说是前提);狗狗,是母亲不愿意跟着我瞎叫,哎,女人都这样,看到是自家养的就十分地爱惜,难怪还有“小强”的出没。我给它取号的时候,考虑再三,生怕把太白仙人给辱骂啦;清廉,是实话,再怎么说它也不会贪慕虚荣。我翻看了不同版本的“百家姓”始终都没能给它弄个合适的姓,但愿它没有怪罪。

    动物与动物在合理的环境与适当的时机下共处久了,就会产生一种难以道明的,隐隐的情愫;关于这点,人与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吖标来我们家有半年了,奶奶个熊,还不会说话。或许是我要求太高的缘故,它在家里不敢说话,走到街上也只是汪汪地叫唤,但我知道它心里是怎么想的:哎,做狗的待遇怎么就是没人的那么高呢,什么时候才能交换一下啊。我想也是啊,人不能用嘴巴说出来,还可以用笔写,狗不能抓笔就赐给它们发言的权力,这样中和一下,世界也许会变的更加的美好,省得有些人长了嘴巴不会用。

    每天回到家里,书包还没来得及放下,吖标就猛扑过来,用它那三寸不烂之舌舔我。为了避免狂犬病,我总是拿书包挡住。它也不是全傻的,绕了个弯再舔,没办法,舔吧,不过要文明用嘴——多么希望吖标能学会刷牙。

    平时在打文章,它不知道是因为无聊还是恋情危机——听母亲说吖标有回在公园对别家母狗小白一见钟情,辗转反侧,不能自拔,这是后话,不宜在此陈述。它来到我的脚下,侧躺着,那份难得的恬适与自在,真不忍心去打扰。

    它爱出门。人也都这样,何况狗乎?公园是它常去的地方,路都走熟络了,因为在那儿可以与它的小白团聚。我带它去过几次,差点就拉不回来了,小两口那亲密劲儿,旁若无人。奶奶个熊,连平时表现出来的那一点点人性都被其他狗给整没了。

    吖标患过最严重的病是“小犬犬病”(名字也真莫名其妙)。母亲叫我写的时候这部分要着重。她说,你要把狗狗七天七夜不吃不喝写出来,饿得只剩下骨头了,口水流出来,吸不回去;你爸爸以为它就这样了,连忙拿个箱子装起来,打算扔掉,谁知道它跳出来,那就说明它还没到死的地步,母亲说着,感情又来了,我慌忙答应了一切,但还是不能全写。

    夜晚,已经十点多了。父亲母亲才刚与吖标出去逛街;办年货,说是叫吖标去帮帮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