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的情人

成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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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夕。凌晨。佩佩从北京来了电话,看了来电姓名,惊比喜来得密集。

    相互问好,说了些无关痛痒的话,仅存的一点情分,如今也当然无存了。

    她又喝酒了!不知道是第几次了吧。好一个佩佩,现在,居然变成了无酒不欢的家伙了。从前是我,如今是她;想起好不悲凉。她是个女强人,我知道自己最终留不住她。没有面包的爱情,太不堪一击了——这个,我比谁都清楚。无奈,我这个面包厂家机器老化,买家都不耐烦了。最终,也只能这样收场,在意料之中。

    佩佩欢快地说“思远,我交男朋友了。”呵,情人节来跟我报喜,多么像是示威呀。单纯的佩佩,真的,变得不单纯了,也许是我从前揶揄她太多:出来工作,人不要再这么单纯了。自食其果,不知道泪水的咸淡是否与此有关,但是,过去的便了然,无所牵挂,就如此刻,我还不是一个人呆在家。朋友问“花花公子”不去约会?像天塌下来一般他们的疑问,我笑笑,过去了。

    我苦笑说,我是我的情人!与自己约会,比什么都强。

    我没有异性朋友,一旦孤单起来,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然而,能够从漂亮的异性那里得到自我确认,是天底下最愉快的事儿;可是,最恐怖的是,如果一个美丽与智慧并重的女人——如佩佩——能够赏识你,那种满足感,是一辈子的延续的。因此,我有时候乐此不疲,直至失去佩佩。

    在当今世界,现代化的大都市,已经从过去的人们聚焦生活的空间,逐渐向工作谋生的场所,向孤独而枯燥乏味的,象征性符号的集合体转化演变,生活空间日益狭小,人际关系淡薄。佩佩开始深谙此理。我开心得几乎掉了眼泪。

    “也许,佩佩本身就有点薄情。”她说的只是情感的那一方面。女人是一种需要没尽头的爱与呵护的动物,而男人,恰恰好是经过这种动物身边的猎人,时机与环境一吻合,就能够发生化学效用。我安慰说这与她无关。而事实上,也无关。人始终不能太自私,好的东西占为己有之后,便失去了回味的乐趣。我不是一个一味追求乐趣的人,但是,如果乐趣伸手可及,何妨尝试。

    七夕。中国的情人节。把玩这个节日需要点技巧。我没有这个技巧,所以,爱上了自己。中国的情人节,半道出家,不伦不类,当然,更谈不上大众化。属于年轻人的玩意儿。

    所有的年轻男人,都是好色的。我也好色,当然,现在没有女友的情况下只能另当别类。走在街上,鼠目四射,好不过瘾。为的是在情人节的朋友聚会上不吊儿郎当,空手而来。说透了,还是男人那点面子。

    我说过,依赖智慧的女人,就已经不是女人了。女人,终究不能以智慧取胜。所以,在这点上讲,成为精神上的色男,这是一种超脱的方法。漂亮的女人,是市场化的,我消费不起,爱上自己。结果,成了自己的情人,左手牵着右手,把北京路走到了尽头。

    新鲜事物,都值得尝试,不妨做回自己的情人。

    2008-8-9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