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Chapter16

银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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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天啊!

    我虽不是好学生、好女儿、好同学或好姐姐,但我落合杏里就连在围墙上涂鸦、乱扔垃圾与折损花草这等小恶也不曾为之,扪心自问向来是守法、正直又善良的好公民──

    为什么我现在必须端坐在警局内部?我干嘛非得与大辉同进同退?

    “我就说了嘛!我是为了还这女人钱才跑出去的!”大辉与我并排而坐,他试图说服警察自己并不是抢匪。“有谁会大白天地跑到超商里,只为了抢一瓶饮料啊!?”

    即便对面坐的是警察,大辉的态度也毫不客气地──完全体现了他是个不懂与时进退的家伙。他明不明白这种时候就要装乖小孩啊?他可是被误会成了超商抢匪耶!

    好,虽然他的动机是将他那积欠数周的三十円交还予我,一时匆忙才忘了先至柜台结账,再加上不知是他耳朵有毛病还是店员的音量太微弱,总之大辉没有理会店员的阻挠,径自夺门而出。而店员认为还是交由警方来的妥当,在他衡量自身条件与独自制服大辉的成功率后。

    或许是见大辉移动得如此神速,店员才会请警方出动警车吧。而大辉的形迹的确颇起人疑窦的,因为警车来到现场的同时,恰恰好正是我起跑的时刻--大辉不想白白浪费再次的偶遇,于是他无论如何也得过来追我才行,在警方的眼中这与逃避追捕毫无差别。

    但他何必硬是将我搬来警局啊!他对待我就如同搬运货物似地!

    “喂!你倒是说句话啊!”大辉用力地拍了一下桌面,我瞟了他一眼──哼!他倒是还有脸皮指望我会替他作证!

    “警察先生,客观来说,这位同学是不可能在白天作案的,毕竟他在夜间可以完美隐形嘛。”

    此话使大辉的青筋立刻暴露──拜托,我是以科学现象在为他辩护耶!

    “呃这位同学,”警察并没有动笔,似乎不打算采用我的证词。“回答最基本的问题就好了你认识他吗?他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我事不关己地回答:“我已解除了借贷契约,平常我和他并没有往来。”

    这话可没有一丝虚假哪,也最能说明我和大辉间的关系。

    “这样啊!那就没办法了你还是高中生,我等等会连络你的家人。”

    “我真的不是有意不付钱的啊!”大辉仍不死心地抵抗着,并恶狠狠地对我说:“你这见死不救的女人!”

    我对他吐舌头。

    “你!”我的鬼脸使大辉为之气结。

    然后,警察命令道:“好了,先报出你的全名和就读学校。”

    大辉接着念了一段咒语。

    他并不是正在对谁下咒,而是他不愿意自报姓名,所以故意含糊其辞──这闹别扭的方式与我国小的表弟如出一辙。

    “别给我耍花招!”

    警察已经不耐烦了。

    “青峰,青峰大辉桐皇。”

    喔,谜底揭晓啦──应填入青峰,话说青峰好耳熟的姓氏喔。

    黄濑崇拜的对象不是“小青峰”来着?而将诚凛打得体无完肤的也叫青峰,所属学校为桐皇学园。

    等等不会吧!?

    这个光明正大地穿着制服在书店购买露点写真集的就是奇迹世代的王牌?他是全日本高中篮球界里最强悍的男人?

    开什么玩笑啊!

    “跟我过来!”

    警察指示青峰离开椅子。

    “员警先生!且慢!我收回前言!”

    这家伙之后还得与火神决战耶!岂可栽在这儿?于是我当机立断,阻止警察将青峰带开。

    **

    整起事件的关键点落在──在此之前,我和青峰必须有过接触,彼此对双方都仍有记忆,而且还要结下“偿还”的约定。假如上述一切曾经发生,那青峰理所当然地能无罪释放了。

    以上我全招了!而青峰时不时地以“本大爷”自称,让我不禁想道贺──恭喜大爷、贺喜大爷啊!我则被侦讯此乌龙案的警察训了一番,原因是“戏弄大人”以及“蓄意隐瞒事实”。

    经过一堆繁冗的手续,我和青峰终于得以走出警局的大门。而我俩都得自警局步行至车站,不得已只好暂且同行。

    好啦!实际上我也为不久前的幼稚行为而略为愧疚──要是青峰留下了案底,那可不是劳动服务就能消除的污点。只是被青峰这么一折腾,我所剩余的气力已经不多,深感疲困。

    “好在最后你及时良心发现。”

    啥?

    这位同学居然不知感恩我出手相救,还以正义的一方自居吗?唉,算了!我没有纠正他不当观念的精力了。

    “毕竟要是你因此去了少年感化院,某个笨蛋会很困扰的。”

    “哈?谁?”

    “火神大我!别说你不记得他。”

    “你打哪里知道我认识火神的?”

    青峰瞇起眼,莫名地表示不悦,他是不想自己的*受人侵犯吧?不过他也须具备点自知之明才对嘛──青峰大辉这名号在高中篮球界中可是众所皆知的。

    “拜托你别一脸我是特别去打听的样子好吗?”

    我赶紧向他解释清楚──包括他是引领黄濑进入篮球世界的人,以及他所属队伍的强大给予诚凛的冲击──省得他擅自认为我是他的粉丝,我才不想让自己清白的名誉扫地。

    我特别强调:“我可是因缘际会之下才晓得的,别误会。”

    “喔。”

    青峰冷淡地应声。

    “咦?明明都是值得炫耀的丰功伟业,你听完后不高兴吗?”就是连窃喜也感受不到。

    “有什么好高兴的?白痴。”

    “原来你是那种孤芳自赏的角色啊。”

    “那四个字什么意思?”

    不懂成语这点是和火神颇为雷同,我于是给予释义:“就是自命清高。”

    青峰望了我一眼,那眼神该说是鄙视吗?似乎又不全然是。

    “没有能和我一较高下的人,打篮球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又出现了!

    黄濑也曾有类似的烦恼!受不了!奇迹世代都很容易感到无聊吗?

    然后我回忆起先前曾对黄濑说过的一句蠢话:“好想见见那个叫青峰的人。”天晓得我千百年前就会过青峰(就时间点而言还领先火神)只是始终未能得知他的姓氏罢了。

    搞了半天,初次见面便搞得我彻夜失眠的黑皮少年就是青峰。而青峰的影响力度还不仅限于此,他甚至能让不怎么运用脑袋的火神深沉思索整整两个礼拜──全是为了要变得更强!

    “哼哼!那我告诉你──诚凛可是还没彻底被击败喔。”

    “又怎样?你们还是太弱了!”

    我假想青峰会被我的挑衅激怒,然而他却不动于心。但是太弱?无论是那副词“太”或是形容词“弱”都极不中肯。

    “你等着!将来火神会更加厉害的!”

    “那也没用。”

    “为什么?”

    “因为能够打赢我的人,只有我自己!”

    ──半分钟的静默降临。

    在打了一个呵欠之后,我提醒青峰:“然后呢?我还在等你说呢!”

    “白痴!这种话还能有下文吗!?”

    “所以那是座右铭?口头禅?还是?”

    “啊──你这女人,有够啰嗦!”

    说实话,我还真无法想象眼前这黑皮的篮球究竟如何坚不可摧,对我来说他不过就是个热爱女星的男子高中生而已,坚持还钱这一点还算是不错,但是──

    他实在颇让人不快的耶。

    “喂青峰大辉,所以你根本就是故意让我无话可接啰?”

    “啊?”

    要不是他先说了自己对篮球没劲,我也不会不停地拿自家诚凛的篮球队自卖自夸好吗?结果他不但完全不领情,还跩个二五八万,发出那什么中二宣言!

    “爱耍自闭是你家的事,既然认知到了能够赢我的人,只有我自己,就老老实实地去找其他事情来做!别再那边哀叹篮球没有乐趣又缺乏对手!你有听过骄兵必败吗?啊!反正你这种天才就是令人火大!”

    我毫不润饰、原封不动地搬出了内心的想法而青峰俨然想将我当场大卸八块。

    “呃,委婉点的说法就是其他人都是有好好在努力的,你不如就抱持着未来会被打败的希望吧!”

    算啦。

    毕竟他没有必要将我这过客的意见当作一回事,往后我们也不会维持友谊关系。

    此时总算到了我们盼望许久的车站,我向青峰挥了挥手,说道:“我先走了,青峰。”

    “再见”是不会有的,于是我吃了。

    “喂!”

    在我转过身走了若干步之后,青峰吆喝了一声,在静悄悄的街道上甚是响亮。

    “名字?”

    “啊?”

    “我说你的名字啦。”

    青峰仍待在原地,所以我俩间的距离已被拉远。“你也不想被白痴、女人地叫吧!”

    “喔杏里,落合杏里。”

    “落合杏里,我可是记住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我很意外大辉也可以搞出笑点之外的段子。

    有在看文的妹子都浮起来吧( ̄ ̄)

    银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