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下游走的考拉

采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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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心闲长头发,人闲长指甲”一放寒假,我就过上了既长头发又长指甲的日子。当然,这头发指甲怎么长也不会成为犯愁的对象,但这日子长了就让人闲得无所适从,闲得发慌。于是,我每天得出去游走一趟,方能缓解此症,这大概也跟我平时步行上班的习惯有关系。

    以前上班都是靠自行车或三轮车代步,去年秋天因为一时兴起要减肥,为了配合节食的效果,才下决心一走到底,不是迫不得已绝不坐车。起初仅仅是考虑消耗热量,尽可能快速的走,一个月下来还真的减掉好几斤。阶段性的胜利暂时坚定了我走下去的信心。令人痛惜的是由于没能严格把守“入口关”伟大的节食行动没出俩月就告终了。但因它而起的步行习惯并没有同归于尽。原由就三个字:“爱上了”

    但凡与“爱”字相关就得有理由。每每有人问“怎么不骑车呢?”我总淡淡笑笑:我喜欢走路”旁人当然是礼节性的随口一问罢了,不会刨根问底。喜欢——个中的意趣全在自己的体会。

    行走,在他人的眼里仅仅是一种姿态。形形色色的走姿流动点缀街道,汇聚为城市的脉搏。如果只是一味的赶路,你不会觉察那些相遇的路人们有什么不一样,不过都是行走的符号。那是疏忽了行走的心情。我们遭逢的每个路人,用灵异的说法叫“前世修来的缘分”“十年修得同船渡”与他(她)无声错身而过的刹那,数秒的打量,因对方的容貌神情念起一位老友,忆及一段温暖的往事,心生一种淡淡的喜悦;亦或是耳边掠过他们交谈中有趣的一句话,脸上不由得跟着泛起笑意;走在怀抱宝贝的母亲身后,挤眉弄眼逗逗伏在妈妈肩头的小家伙,看他或羞涩或诧异的表情;还有亲密相依的恋人和蹒跚相携的老夫妇的身影。稍加留意,快乐就在身边。

    住在潮湿的南方,阳光是老天的恩赐。尤其喜欢在阳光下清静的小巷里闭上眼睛游走。四下无人,告嘱自己镇定的向前,向前,但总超不出二十步就被黑暗逼迫止步,停下看看,确定没有危险又接着走,乐此不疲。阳光很温暖,也很安静,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懒懒的考拉在暖阳下缓缓挪动。考拉的心情,那时,连身后的影子也笑了吧?

    爱上行走,其实就是爱上一种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