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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准确的来说应该是深夜了,繁星点点,星罗棋布。看上去它们彼此间挨得是如此的近,可实际上它们之间的距离比我们想象的要远的多的多。
就像大地上的我们,每天生活在一起,看着同一片天,唱着同一首歌,心里想的什么却永远只有自己知道。
心与心的距离就像星与星的距离。
一棵巨大的古树在冷清的夜幕里尽情的伸展枝桠,微风过处,带出婆娑声响。
就在这棵像是由一百棵树木长到一块去后所组成的巨大树的顶端,坐着两个少年。他们坐在树顶俯瞰朦胧的大地,双腿在空气里乱摆,像是在湖边把腿伸进水里嬉戏一样。
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吧?洛十一郎好奇的看着坐在旁边的陈曦儿。月光洒在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美。
告诉你什么啊!陈曦儿一贯调皮的语气,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月光下的洛十一郎,小的一脸灿烂。
你说让我跟你出来你就告诉下午你为何会出现在客栈的,出来后你又把我带到这么高的树顶来。怎么还不说啊?洛十一郎的语气中竟然能听出一丝委屈来!
陈曦儿笑了一下,眼神转向了远方,发出了一丝细微的声音,像是呼吸声。
双腿自然的轻松的随意的摆动。你听说过古力集团吗?没有来由的一句话,突然冒出来的一个问题,洛十一郎没接住。
眼珠子转了两圈后才答道:没听说过。怎么啦?
夜空下两人温柔的对话。
陈曦儿继续说道:跟你说个故事吧,想听么?
嗯,你说吧。
陈曦儿侧了侧身体,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后说道:以前,具体时间不详,应该在很久很久以前吧,有个叫叶倾城的人,一生致力于修仙之路。在这个世界中,我们虽为灵长类生物,可强大的灵魂却偏偏要遁与一幅脆弱的皮囊之内,所以,千百万种可能都被限制成了所谓的梦想。如果我们的身体可以和灵魂一样强大,如果我们的能力可以比现在强上一千倍的话这个世界会有多么不同。
但是,人就是人,血肉之躯,终究会有死亡的一天。叶倾城在深山老林中与无数种动物共同生活在一起,花费了将近一半的生命期,为的就是参透天机,窥视自然神力,然后羽化登仙长生不死,可是后来,效果并不明显。
一天夜里,电闪雷鸣,大雨滂沱,惊醒了睡梦中的叶倾城,打开小木屋的门,看见院子里有个闪烁绿光的物体,他冲进雨中,找到了光源,原来是一颗绿宝石。
自从有了这颗绿宝石之后,叶倾城花了几十年建立起来的世界观彻底改变了,因为他已经感觉到一些身外之物比如神器宝石之类的物件对人自身的修仙有着无法估量的价值。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想要获得某些可以与大自然相抗衡的能量时,想要延续自己的生命,活得更长,就像神明一样时就必须得到某些法器并且获得它的能量。
而这些法器,年代越久远,能量越强大。
从此,叶倾城走上了收集各种法器的修仙之路。他的弟子也逐渐增加,规模越来越大。
但是人终究会死,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神灵的,我们万千子民每日每夜所顶礼膜拜的全都是我们自己想象出来的虚幻罢了。
那些修仙之人,运气好的悟性高点的对大自然略微参透一二,再配上身边神器灵力,所以便推迟了轮回之年,让自己的生命延续到几百年之后,甚至更长,上千年,但是不管你修炼的仙术有多高深莫测,终究逃离不了自然不变的轮回,灵魂可以不死,但躯体无论如何也抵挡不了时间的腐蚀。
没有人知道叶倾城到底活了多少年,就像没有人知道他的遗体到底藏于何处一样。
后来,他的弟子接替了他的位置,继续修仙之路。时光漫长到能淹没一切,没有人记得是第几代掌门突然间将自己的掌门称呼改成了董事长,将教会改成了公司。
从此,修仙之路不再纯粹,窥视大自然的动机也不再单纯。
公司就是用来赚钱的,所做的所有事情,目的都只有一个。
说到这里,陈曦儿转过头来看着洛十一郎,只是脸上的笑容减退了许多,好像很累的样子,大概是睡意来了吧。
她继续说道:你猜那个公司叫什么名字。陈述的语气,不像再问一个问题。
不会就是你说的古力集团吧。洛十一郎很认真的回答道。两眼炯炯有神,果然是个夜猫子。
陈曦儿的笑容又回来了,这个女孩是典型的女汉子型,可是每次看洛十一郎的眼神,总是这么温柔,就像另一个世界里的人一样。一个来到凡间的天使,一个来到洛十一郎身边的天使,一个爱上了洛十一郎的天使。
陈曦儿没有直接说是,只是笑了笑没作答。那个时候,她是多么想洛十一郎能够将她揽入怀中,双手环抱为她圈出一个永远都属于她一个人的温暖天堂,或者,仅仅只是伸出胳膊搭在自己的肩头也好。
因为,夜深了,凉风吹在身上的确有些冷。
回去吧,有些冷了。
嗯,好啊。
陈曦儿施展轻功带洛十一郎从高大的树顶慢慢悠悠的飞至地面,看起来有些电影里的慢镜头的感觉。如果有人在走夜路的时候看见了这一幕的话,还真有点恐怖阴森的感觉,吓死他!
回去的路上,陈曦儿将整件事情的经过全部告诉了洛十一郎。
原来,浪凯自从上次战败后,并且被洛十一郎揭下了自己的面具,触犯了天行必杀的禁忌。所以,洛十一郎已经成了浪凯的生死仇敌,名字也被列入了天行的黑名单中。
而浪凯暂时还不能动用天行的势力来杀洛十一郎,因为他不能让天行中的人知道他的真面目已经暴露了,否则,他的下场也会像洛十一郎一样,成为天行的试验品或者商品。
要尽快的杀掉洛十一郎灭口,自己又不是洛十一郎的对手,还没有恰当的理由来动用天行中的高手出面解决。
于是,浪凯想到了一句成语,借刀杀人。
浪凯让自己的手下在整个加利维亚古城作案,然后再四处散布谣言,说古城里来了一位魔鬼一般的杀手,就藏身于这座大山里,希望武林中人可以联合起来尽快找到这个魔鬼,然后斩下他的头颅来祭奠那些被他残害的亡灵。
老百姓都是不懂事的,对于那些谣言总是有种情有独钟的信赖,并且总是热衷于在传播流言的时候添油加醋,乐此不疲。一方面,洛十一郎被“神话”成了那种级别的危险分子,另一方面,洛十一郎被推崇到了斗战胜佛“孙悟空”级别的不可战胜。
真是夸张到了令人喷饭的程度。
就在这样的形式下,洛十一郎他们依然还是过着与往常一样平静的生活,每天在山里尽情体验生活,而从古城里,从周边各个山区里,都不乏有各路所谓的正义之士已经开始搜寻洛十一郎的下落了,他们的动力就是要“保卫百姓的生命安全,保护父老乡亲,保护自己亲爱的人”当然,还有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动力源,那就是他们这些武林中的大侠们无意中听到有个巨头老板以个名义悬赏洛十一郎的头颅,只要拿到了洛十一郎的首级,便可获得人民币八百万,现金。
那么多年来辛辛苦苦习武练功修仙,为的是什么,不就是有朝一日能够“出人头地,飞黄腾达”么。
于是,他们按捺不住内心激动兴奋的心情,投入了可以大展身手的奋斗之路。
当然,这位大亨就是曾经洛十一郎的手下败将浪凯。天行的人事部总经理。
陈曦儿继续说道:你们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山里到处乱窜实在是太危险了,就算你和南剑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可是你们身边还有好几位不堪一击的朋友不是吗。他们没有武功,没有灵力,也没有法器、神兽保护,一旦遇到了武林中人的围攻,纵使你们两个有天大的本事,也保护不了他们,你们保证不了他们的安全。
洛十一郎微微侧低下头,看见了陈曦儿明亮的双眸,一双如同黑夜一样的黑色瞳仁,黑的能放出光来,好像可以直接照出洛十一郎此刻的心电图来。
那又怎样呢?洛十一郎似乎还是没有得到自己的答案:你又怎么会出现在客栈里呢?还正好遇到了我们,那么巧!
陈曦儿笑了,发出了声音。不是我那么巧正好在客栈遇见了你,而是你们的出现,这一切都是我安排的!说完陈曦儿面对着洛十一郎,四目对望,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说句实话,你确实有够笨的哎!哈哈说完陈曦儿就笑着跑开了,生怕洛十一郎会追过来打自己。
看着忽然间跑至两三米开外并且总是斜着身子笑着朝后偷看的陈曦儿,洛十一郎并没有打着追上去,只是,那一瞬间,洛十一郎恍惚的认为自己好像已经认识这个女孩好久好久了,久到已经远远超过了欧阳晨,超过了自己的生命,超过了自己的年龄。洛十一郎看着黑夜里陈曦儿娇小的背影,嘴角向上扬起个好看的弧度,这是会心一笑。
人的一生当中,绝对没有几次这种笑容。
温暖,明亮,透明。
原来,古城客栈只是陈曦儿设下的一个圈套,目的就是吸引浪凯这个幕后最大的主谋,只要让他看见了坐在客栈里的洛十一郎,他就一定会行动,一旦暴露了行踪,陈曦儿就有把握抓住他。
可是,计划最终以失败而告终,那天浪凯始终都没有出现,而那些武林中的侠客们压根就没见过洛十一郎,更不能想象一个他们脑海中的魔鬼形象会是一个时尚的学生,所以注意力更本没有花费半点在真正的洛十一郎身上。
所有的杀气都是因为实在等的不耐烦了而产生的,人一旦进入了烦躁、恐惧的状态里,基本上离迷失自我不远了。
最后,南剑的青龙结束了僵持的气氛,计划失败。
当天行与古力都出现在了自己的生命中的时候,洛十一郎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游戏好像真的开始了,一切都变的有趣起来。
然而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大家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就是假期真的快要结束了,新学年的脚步就在窗外,眼看着就要进来了。
那天,所有的学生都还没意识到离学校开学还有五天的时间,而刘蛇,这个上完高中就辍学在家的“坏孩子”就提醒了他们忽略掉的问题。
听到这个消息后,洛十一郎足足半天没有反应过来,那一瞬间有种恍惚的感觉,过往的记忆如黑色的潮水涌来:确实,我还是个在校大学生啊,九月份这个黑色的季节就要来了。
周伦、蒙篱知道后也都出自内心的发出了一声悲鸣。不要啊,又要上课了。上官瑾还是个高中生,没有强烈的抵触意识,就像也没有强烈的迎合态度一样,一切都无所谓。上不上课无所谓,学不学习无所谓,反正在那些脑残的教科书上学来的东西大都是废品。自己在学校呆着的唯一理由或者说是动力,就是学校里有几个好姐妹,可以让自己的青春过的不那么萧瑟。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恐怕自己也像刘蛇哥哥那样“辍学不干”咯。
这个真是一个令人纠结的问题啊!洛十一郎明显有了心事,如果现在是他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个问题连个屁都不算了,让学校都见鬼去吧。
可是,很明显,目前的情况要比想象中的复杂那么一一点点。
洛十一郎不能不考虑蒙篱,周伦,还有上官瑾。于是只能表现的还和往常一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船到桥头自然直。趁着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洛十一郎说出了一个决定:要不我们明天回去吧。语气平淡,脸上也看不出任何表情,只是,陈曦儿一切都看在眼里,或许,也只有她能听出这平淡无奇的话语背后的忧伤。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只有短短的十几天半个月的光景,可是,别忘了,洛十一郎已经在陈曦儿温暖透明的梦境中活了整整十年了。
十年到底有多长,如果我们的一生用八十年来计算的话,那就是八分之一生命。
可是如果用我们青春的长度来丈量的话,那就是我们整整一季的青春!
某些时候,我真的认为陈曦儿对洛十一郎的了解已经超过了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蒙篱、刘蛇,甚至也已经超过了他自己。
某些时候。有些时候。
“要不我们明天回去吧。”猛然间抛过来的一句话,周伦完全没听明白,还以为回去指的是回蛇冢的那座山头呢。“回去干啥,才刚来到这座城市,还没开始玩呢!”周伦不解的说道。
你不用上课啦!蒙篱在一旁笑着提醒道。
脸上的表情定格了片刻,很明显他的脑子在搜索一些数字,关于日期的数字。片刻过后:我操,马上要开学啦!周伦一幅气急败坏的样子。
洛十一郎双手斜插进牛仔裤口袋里,微微抬起头看着远方,青山绿水,美不胜收,一阵清风吹过,温柔的掀动了遮住额头的刘海,卷动起地上的几片落叶,打了几个旋。像是即将远航的船掀起的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