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陆春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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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天深夜,他照旧蜷缩在店铺门口的台阶上睡觉,身上盖着捡来的纸壳。朦朦胧胧的,被人一脚踢醒。

    睁开眼,面前立着两个混混,神色慌张。

    “这什么人?”其中的一个,边说边东张西望。

    另一个乜了他一眼,嘬嘬牙花子。

    “估计是流浪的疯汉,不打紧。”

    抬腿又是一脚。

    “滚远去,莫挡老子路。”

    徐庆利捡起纸壳,颠颠跑向远处,不时偷着朝二人的方向打量。

    只见他们一个望风,另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什么,蹲下身子,戳进锁眼,专注地捅咕。很快,卷帘门拉开一条缝,两人身子一闪,滚了进去。等再出来,怀里满抱着烟酒。

    撞上贼了。

    徐庆利心里打鼓,二人很快抱着东西朝他走了过来,横竖躲不过去,他缩起脖子发抖,只得继续扮演疯汉的角色。

    其中一人住了脚,上下打量着他。

    “快走啊,墨迹什么。”另一人不耐烦地催促。

    “啧,他这幅鬼样子,活着也是遭罪。”那人顿了顿,丢下一盒烟,“算爷赏你的,拿去抽吧,快活一天是一天。”

    徐庆利继续装疯卖傻,直到二人走远,消失在街道拐角。

    他捡起那盒烟,也捡起那截被二人丢弃的铁丝,反复把玩,若有所思。

    从那天起,他有了一个新爱好,一边捡废品,一边四处寻摸合适的目标。

    他时常钻到小巷深处,趁着四下无人,便找到合适的锁眼开始练习。

    关于撬锁,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那些人先是用布把锁具表面擦赶紧,把油或者铅笔的碳沫倒进锁眼,将一只铁丝弯成勾,捅进去,慢慢的试探,一边四处望风,一边注意听着声响,轻微的咔嗒,这说明铁丝和门锁卡扣刚好契合,此时只需要轻轻一转,房门就开了。

    在试到第六户人家的时候,房门便开了。

    徐庆利忽然发现自己有着犯罪的天赋,兴奋,羞愧,激动与慌乱,他不知该笑该哭,也不知这究竟是堕落,还是新生。

    他只知道,自那天起,他无比期待夜深。在白日之下,他是人人躲避的流浪汉,而在静寂的夜晚,他化身骄傲的国王,县城里的每一扇门都变成了供奉,是世人卑微的贺礼,等着他笑纳,等着他开启。

    第一家得手的是个米粉店,他顺利地溜进去,把后厨的粉吃了个精光,连吃带拿,混了几天肚皮滚圆的好日子。

    之后他愈发顺手,偷饭店,偷小卖铺,他跟自己说,绝不动钱,只偷吃食,这样一来,既不算太违背自己的原则,店家损失也不算多,根本不够报案金额,没人会去寻他麻烦。

    可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他便也不再满足,既然都冒了险,何不寻求更大的利益呢?

    他开始偷自行车,偷电动车,甚至研究起汽车的锁,也在没有摄像头的黑巷里,砸过几次车玻璃,那些皮包都被他卖去换了钱。

    慢慢的,他也有了固定的住处,在城郊的桥洞底下。虽然免不了蚊虫叮咬,但好歹能够遮风挡雨,他的要求不多,能活下去就行。

    今天是个好日子,他的生日。

    他偷了辆旧摩托车,卖给收废品的,卖了60元钱,特意去买了份带肉的盒饭,回到桥洞下的“家”里,饭已经凉了。

    他坐在捡来的床垫上,盘腿坐下,刚掰开筷子,几只脚便停在他面前。

    他不想惹事,端起盒饭,低着头往旁边躲,不想被人薅住头发生扯回来,一把掼在墙上,盒饭打翻在地。

    “搞堆「当地方言,骂人话」,在我地盘搞事情。”

    那人强行拉起他的脸,看到绷带时一愣,但语气依旧强硬,手上的力道也没有减去半分。

    “跟谁混的?”

    徐庆利不言语,他不想激怒对方,只想尽快平息纷争。

    “谁让你来砸我场子的,嗯?”那人兜头甩了他一巴掌,“不知道这片地方是我罩的吗?”

    “我没干什么——”

    “还敢还嘴!殿经「骂人话,相当于神经病」,你这是什么眼神,不服气吗?”

    另一人一板砖拍下来,正砸中左脸的伤口。

    “短命仔,我看你就是找死!”

    他试图反抗,可终究敌不过对方人多势众,很快败下阵来。

    木棍与板砖砸在身上,他渐渐忘了呼痛,只是抱着头,弓身窝在地上。

    徐庆利的意识开始游离,他忽然想到,是不是在二十五年前,自己也是用着同样一个姿势,蜷缩在母亲的腹中,期待着即将来到的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一直如此冷漠残忍吗?

    是不是每个人都在咬牙活着?

    还是只有他?

    见他不再动弹,那些人也渐渐停了手。

    昏暗的桥洞底下,只听到此起彼伏的喘息。

    “干,碰上这种垃圾,真是晦气。”

    “脏了老子手,一会喝酒去,驱驱晦。”

    有谁蹲下来,揪住他的头发向上拉。

    “脑个笨蛋,给我滚远些,”一口唾沫啐在他脸上,“再见到你一次,直接打死,丢去海里喂鱼。”

    徐庆利跪在地上,一遍遍地道歉,不住地道歉,直到那些人走远,他依旧保持着这个姿势,额头点在地上,念叨着对不起,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

    一只瘦削的黄狗夹着尾巴,呜咽着跑过来,大口吞食地上的饭菜,他伸手要打,却又停住。

    他与它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蹲坐在狗旁边,用手抓起地上的饭,肉已经被踩进泥里,糊成一团。

    他抽噎着将冷饭塞进嘴里,压着情绪,逼着自己吞咽,毕竟是今天的第一顿饭,毕竟是今天是他的生日,总不能饿着肚子,下一顿饱餐还不知在哪里。

    他尽量去往好处想,都结束了不是?虽然挨了拳头,但他撑了过去,依旧活下来了,他不断开解着自己,可泪还是滑了下来,他捂住嘴,悲伤与委屈涌了出来,抽泣变成悲鸣,他歇斯底里地痛哭,撕扯着脸上的绷带。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人人都恨他?

    他以为只要回了人间就能重新来过,可没想到,这才是炼狱的开始。

    他这一生何曾享受过半点的温暖,被父亲打,被同学欺辱,被工友蔑视,被人夺爱,被泼上莫须有的污水,为了苟活自毁容貌,在人生地不熟的街头吃垃圾,住桥洞。

    他忽然想起离别那日,旅馆昏暗的二楼房间,宝珍身上漾起的果香。

    她曾伸出一只手,温柔地抚平他后脑翘起的发。

    “阿哥,你要好好活。”

    现在这半人半鬼的样子,算是好好活吗?

    他一次次跪下去,以为只要足够卑微,别人就能赏他一条活路,可是他错了,原来弱者只会招致更多的屠戮,弱肉强食本就是铁律,懦夫的刀,也只会挥向赤手空拳的人,他本该早些明白的,就像那晚的山林之中,当他点燃烈火的时刻,就该明白的。

    不要抱有任何希望,这个世界就是个大屠宰场,谁都别想干干净净,谁都别想活着离开,要么吃人,要么被吃,从来就没有第三种选择。

    他早该明白的。

    不过,如今也不算晚。

    他撕下绷带,任由溃烂流血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之中。

    过往每一次受辱,他总是沉默,他感觉自己体内积攒压抑的沉默正在咆哮嘶吼,震耳欲聋。

    汽车站里空无一人,橙黄的灯照着夜空,徐庆利找了个角落坐下来,两肘搭在膝盖,无所谓地搓着手上的血,吸着鼻涕,等天亮。

    就在刚才,他去了夜市,在大排档的摊位上,找到了那几个围殴他的混混。

    他抓起一只酒瓶,径直砸了下去。

    没有一句废话,在人们错愕的眼神中,又抓起第二只,砸下去。

    那只未曾在包德盛头上砸下去的酒瓶,如今在他们的头顶爆裂。

    他攥着碎渣,捅进第三个冲上来的人的下腹,那人哀嚎着倒地,抱着肚子打滚。

    他浑身是血,红着眼,冷笑着蔑视众人,玻璃贯穿他的右手,他毫不在意。

    他在等,等着其他人围上来,等着被捕,等着死在生日这天。

    可是没有人再上前,混混的脸上满是惊恐,他靠前,他们便退后。

    他试探着拿起桌上的钱包,居然无人阻拦,他居然全身而退。

    此刻徐庆利安然无恙地坐在汽车站的角落,回想着刚才如梦的一切。

    他感觉自己摸到了这个世界的一些规矩,一些法则,可到底是什么呢,他又说不清楚。

    他只知道一件事,眼下的每一天,都是他用命挣来的。

    既然活了,那就活个痛快,快活一天是一天。

    他要乘最早的一班汽车离开这里,他要去找田宝珍。

    第二日清晨,睡眼朦胧的售票员慢腾腾地挪进售票口,刚要打个哈欠,一只大手横过来,啪啪砸着他面前的玻璃。

    “买票,要头班的车。”

    “一大早闹哄哄地急什么,赶着去给你——”

    待看清他的脸,售票员咽下嘴边的脏话,抿着嘴,大力敲打着键盘。

    “你要上哪?”

    徐庆利阴郁地扫过车次表,拍下一张沾着血的钞票,歪嘴一笑。

    “朝北的。”

    第二十九章凡夫

    他活下来了,代价是毁了大半张脸。

    肌肉萎缩,五官牵扯着移了位,左眼下耷,鼻子和嘴角却向上扯,永远一副冷笑的样子。

    徐庆利并不在乎,他已经想明白了,人生一贯如此,想要的总得用什么去换,当他明白了这个道理,人生蓦然顺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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