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陆春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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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手长脚,瘦长一条,吃的不好,偏又比村里其他男孩要高些,渐渐地,更没人敢欺负他了。

    因他读了初中,在村子里也算是个文化人了。老校长年迈之后,便放心地将学校交到了他手里,那些欺侮他的人,如今可都尊重起来。

    就连他阿爸背着竹篓路过田埂时,心里也是带着几分得意的,干瘪的脑壳高高昂起来,像只赢了的斗鸡。

    对了,阿爸许久不曾动手了,不只因疼爱,更因为想明白了——毕竟是独苗,总要指着他养老送终的。

    他的日子顺遂起来,像是雨过天晴。

    天天夹着课本,穿着顶文明的短衬衫,哼着山歌,嚼着槟榔,踱步于校舍与家之间,过得朴实安逸。

    只有一人能撩动他心弦。

    田家的小女,名叫宝珍,生得团团的,惹人怜爱,一笑两只小梨涡,他看见也止不住的跟着痴笑。

    田宝珍娇小,却有主见,虽总甜甜笑着,那温顺不过是做做样子。

    她是不可驯服的,她表现出的所有柔软,不过是为了驯服别人的手段。

    可他不知这些,只当是自己有魅力,征服了这个女子。

    一来二去,两人对上了眼,时不时地约在黄昏后的椰林里碰面。

    那天晚上,他在附近溜达了许久,才等到她的姗姗来迟。

    他照旧憨笑着,递上新采摘的野花,可宝珍这次没有接,只是怏怏踢着脚边的草,一脸失落。

    “怎么?谁惹你了?”

    她别过脸去,并不答话。

    “说出来,我替你揍去。”

    不过是一句牛皮话,他从来没打过谁的。

    “我家给我安排了门亲事,听说男方丑得很。”

    他一下子蔫了,手里的花也跟着蔫了下来。

    “我没答应。”

    他又活了过来,连同手里的花,又一次擎上去,颠颠地献殷勤。

    “宝珍,那么你跟我——”

    她仰起脸,黑眸子映着月色,泛起一层柔波,深不见底。

    他从未见过她这幅样子,看得心惊肉跳。

    “阿哥,我准备去县城闯闯,你敢陪我吗?”

    不问愿不愿,只问敢不敢。

    他十几年的闷气一下子被激发起来,血气上涌,定要强装出一副大丈夫的样子。

    再一个,心底也有按捺不住地兴奋,他还从没想过要去村庄以外的地方瞧瞧,那只在书本上听说过的花花世界,看样子终要触手可及了。

    辗转了一夜,他下定了决心。

    走!

    凭他的本事,还怕闯不出一番名堂嘛?

    他没跟阿爸商量,只留下一张字条——激越之下,他竟忘了阿爸不识字。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便跟着田宝珍,踏上了去定安县的路。

    他瞅着尚悬在天边的月牙儿,满心是来日的衣锦还乡。

    却不料,命运躲在长路尽头,候着他的,是有去无回。

    第十七章凶年(二)

    钱,是人的底气。

    他蔫了。

    刚来的几天,眼见的新鲜着实让他兴奋。

    川流的车,不灭的灯,生吃的洋菜,唇瓣鲜红的女子,乃至穿着衣服招摇过市的宠物狗。

    一切的一切,真真现在眼前,让他啧啧称奇,对这座城满意极了,似乎配得上他的奔赴。

    可过了几天,繁华的城,倒衬出他的不足来了。

    眼界,见识,穿衣,谈吐,为人处事,就连口音都不对头,成了惹人招笑的把柄。

    多读的那几本书足以让他在村里耀武扬威,可城里并不缺这些。

    初中生,高中生,甚至大学生,遍地都是。

    体面的工作是寻不到的,老师自然再做不成,就算是幼儿园,也不会要一个初中肄业的男子。

    兜兜转转了半个月,一份像样的工作都没找见,随身的钱也花得三三两两,他一下子失了自信,散了底气。

    宝珍倒混得比他好些。

    人俏,嘴甜,话也说得漂亮,加上肯吃苦,一来二去,混成了服装厂车间里的小主管。业余时间还报了什么补习班,听说铁了心要谋个文凭。

    朋友也比他多,很快扎住了脚,学她们的样子,散开头发,抹白脸皮,穿高跟,搽香水,耳朵上短坠子多得不重样,跟城里女子并无二致。

    他后来的工作还是田宝珍给托人介绍的。

    在橡胶厂做配料工,住宿舍,管吃饭,除了累点、苦点、无聊点,其他都让他满意,至少挣得是比家乡多的。

    想起家中祖辈靠种橡胶树谋生,而他靠橡胶加工混口饭吃,终是子承了父业,没逃出这个圈子。

    但多少高级了些,有技术含量,他总是这么安慰自己。

    忍吧,只要忍得够久,终会有出头之日。

    再个,忍耐是他的长处,他最是知道该怎么忍的。

    憨厚地笑,帮别人顶班,从不跟人拌嘴,聚餐时第一个结账,日久天长,人人都开始称道他老实、义气,身边的哥们儿、朋友也多了起来。

    至多两年下来,混个小组长是不成问题的,他如此忖着。

    只是宝珍越来越难约。

    打电话总推说忙,声音也懒懒的,他只以为她是备考累了,也并不多想。

    休班时就跟着工友们去喝酒、上网、打游戏,当然,也是去过几次按摩房的,他不想的,推不过工友们热情,半推半就,也就成了。

    再后来,听说宝珍如愿考上了成人大学,他欢喜极了。

    是时候结亲了,他将要娶个大学生,村里第一个女大学生,这是光耀门楣的事,显得他极有本事,这么多年的隐忍也算是有了回报。

    说起宝珍,这几年两人并没什么逾矩的,在外人面前也只说是同乡,相互照应,从未以其他身份相称。

    他知道,她那是害羞。

    如今他也攒够了钱,足以回乡盖间新屋子,娶她,生一堆孩子。

    等回乡以后,他摇身一变又是那个受人尊敬的老师,不仅如此,他还亲眼见识过大山外面的花花世界,这足以为他的身份更添上几分金贵。

    想到这里,他欢欣鼓舞,买了一屉肉包子,骑上电动车,直奔宝珍宿舍楼下。

    宝珍听说他要来,早早在楼下等着,一袭吊带连衣裙,两条膀子露在外面,光洁如玉,卷发散在肩头,人逢喜事,更是媚眼含春。

    他一下子怂了,忸怩着,半天不知如何开口,倒是田宝珍先开了腔。

    “我也正有事要跟阿哥说哩,”她甜甜地笑,“我寻着爱人了,马上订亲了。”

    这招倒是新鲜,想不到宝珍如此有情调,竟先撩拨起他来。

    “阿哥你不仅认识,还熟悉的很呢。”

    他心潮澎湃,强忍下激动,想继续这恋爱游戏,故意顺着她追问。

    “哦?是谁?”

    她拨开发丝,笑得天真无邪。

    “包德盛。”

    他愣住。

    包德盛他是知道的,之前吃过几次饭。

    他极不喜欢这人,好酒,好吹牛,当然,他是有吹牛的资本的。

    家里承包了一整片甘蔗林,还有个叔叔在定城里开厂子,一家人嚣张跋扈,字不识得几个,钱却挣得不少。

    “他这人俗得很,”他急得转圈,嘴上却不肯露怯,“你喜欢他?”

    “重要吗?”

    宝珍歪头,圆溜溜的眼睛盯着他,这单纯劲倒给他问住了。

    “怎么不重要?怎么能跟个全不爱的——”

    “感情总可以培养的,”她哼一声,“之前劝女子结婚时,不都这么说?现在又反口?”

    他张张嘴,却全无活气,像砧板上等死的鱼。

    “阿哥,你是比我明白的,结婚好比合伙开买卖,讲好价格,规矩,底线,然后各负其责,那这桩生意就总能做得下去,单凭爱?”

    她收起笑,这是他从未见过的神情。

    “你看看那些一心谋爱的,几个好下场?”

    “田宝珍,你怎么能这么想?世俗,势利,你读书就学了这个?简直掉进钱眼儿去了!”

    “那我来问你,若是厂长女儿跟我同时追求你,你要谁?”

    “自然是——”

    “不许扯谎,天打雷劈!”

    他丧气了,因不知这天上是否真有神灵,不敢违背心意赌咒发誓,只得败了阵一般弯腰驼背,讷讷不语。

    “你想可以,怎么到我这就不行了?只怕到那时候,你又是另一套大道理,反过来劝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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