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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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准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喜欢留长指甲了。男人有之,女人最甚。没名的,百姓民女,有名的,央视主持人。但见指甲长长,如十把利刃,个中不同颜色,更有花型点缀。

    记得刚上学时,老师要求我们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特别强调不准留长指甲。老师说,由于手什么都拿,什么都摸,每个指甲里会存留一千多个细菌,因此,从那时起,我就再没有留过长指甲,不仅如此,我的家人,朋友,以及凡是我能说上话的人,都不留指甲。留了,也劝其剪掉。我执着地认为,长指甲埋汰死了!

    都怪我眼睛爱瞅,我发现很多人动不动就用留有长长指甲的小拇指抠耳朵,抠出的耳蝉轻轻弹一下后,手就继续做别的工作了。当然,抠鼻子眼,挠脑袋,挠身子,指甲做为自己身上长的工具也是手到擒来。干净人会做完这些工作后洗洗手,但我真没发现他们洗完后用刀片之类的什么东西剃剃指甲里的残留物,我一百个相信,那手可能洗干净了,指甲里不会干净。接下来,这双手不会闲着,比如淘米做饭,随着淘米水的浸泡、米粒的摩擦,指甲里的残留物就会和米粒们融合在一起,由于太微不足道了,竟然没怎么影响饭的味道。

    美是可以不顾一切的,就象三九天穿裙子——“冻人”的美丽,谁能管得着呢?我的一个女同事就非常欣赏自己的长指甲,尽管部门有规定,每当检查时她就戴手套,她也为此常抱怨单位剥夺了她张扬个性的权力。不过,很快她就不张扬了。

    我们小单位有个习惯,哪个同事过生日,大家要到饭店喝一顿。饭店也很会做生意,一定要赠送一碗长寿面,女同事的生日也是这样开始过的。现在已经没人管了,饭店的服务员大都留长指甲,我对此很留意。在上长寿面时,我刻意虚张声势,让大家看看长寿面的端法。众目睽睽下,服务员端面上来了,只见她双手捧着面碗,两个大拇指按在碗沿上,长指甲却插进了汤里。我得意,这是我预料到的;大家嘘声一片,恶心;女同事急了,嘴唇在颤抖面没有吃,也不能发作,那是赠送的呀!

    第二天,我们都没有看见她的手套,长指甲也没了。

    我实在不能恭维长指甲的美丽,而现在留长指甲的人却越来越多。我不敢界定这算陋习还是时髦,但我还是愿意它属于时髦,因为时髦毕竟是短期流行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