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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上坚实盔甲,挥舞锋利刀蕺,用来划开黑夜厚重的悲哀,我用我的勇气,独自在寻爱的路上爬涉。
荆棘长在心里,泪水酿在梦里,用来浸湿僵硬牢固的坚持,我用我的宽容,孤单在等待的晨曦里流连。
镇守着独自一人的爱情,也许是不够伟大不够高尚,至少却是我今生渴望的期待。
镇守着独自一人的浪漫,也许要学会孤独学会忘却,至少我还能在伤痛中舔食着血的甘甜
第一回
落叶的自白:
我很喜欢在一个人的屋子里面,关上所有的灯,然后在幽幽光线的电脑前面,点上一根蜡烛,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实在想不起来了,好象从和筱笙分手以后就染上了这样一个嗜好吧手边放着的一包香烟,是她最喜欢的牌子——520,从认识她的哪天开始就已经习惯了围绕在她身边的这种淡淡的薄荷的烟草味道,分开以后却还是戒不了,每天晚上的时候,总是喜欢在手边的烟灰缸里面点上一只,让那种熟悉的味道渐渐的弥漫了这个房间
记得遇见筱笙的那天,是一个雨天吧,对,就是特别讨厌的雨天,恩,真的讨厌吗?好象从遇到她之后就不讨厌雨天了吧,因为她最喜欢在烟雨的时候一个人到公园走走,穿着高高的雨靴,任在雨丝沾染了她的外套、她的头发,在潮湿的感觉中冲突是一种豪气的爽直,对,就是这样,那天也是这样被她吸引的吧突然在红黄绿的伞之间好象看到了发光体,她就这样走进了我的视野,哈哈那个时候为了认识她,我还跟踪过她,到她公司打听过她的消息,幸好她不知道,要不就丢脸丢大了
记得第一次和她约会是在咖啡厅,那是我第一次喝不加糖的咖啡,天啊,那个苦涩的味道真的比我阿嬷煮的草药茶还难喝,但是那天晚上我还是硬着头皮的喝完了,就是不知道在期间我偷偷的皱的眉头她应该没有看到吧?
分手,好伤人的一个字眼哦,但是我却真的是经历了这个词语的含义,这个历程真的很痛,直到现在我都无法从那种可以窒息的痛楚里面解脱,每天都是在昏昏噩噩里面度过,吃饭和休息只是为了一种生存的本能。一直在想,什么理由呢?只是一个电话:“我想我们之间还是不合适吧!”就是分手的理由,我很难接受,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我还是忘不了,在雨伞下她微撅的小嘴,忘不了,她在我怀里轻灵的笑声,更加忘不了,她委屈时候含泪的盈盈双眼,也许还有回来的机会吧,静静的等待着,一种结果,回来或是遗忘
筱笙的独语:
每天这样的生活无趣透了,难道身边的这个男人就只能想出这么没有创意的约会节目吗?吃饭、逛街还有看电影,连喝酒也醉的比我快晕,我当初到底是为了什么答应娜和这个家伙约会,真是自找苦吃。欧,这个家伙还真的很重,幸好这辆的士应该可以把他送回到家吧,切,不关了。
一个人走走吧,难得有这样的月色,走走也挺好,恩,夜晚的空气真的很好,走在河边,潮湿的空气让人有一种下雨天凉爽的快感。还记得和那个傻傻的呆子一起来这里的时候哎呀,我怎么又想起他了?哼,不是说好要忘了他吗?他背叛了我们的爱情,我怎么能够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一想起那天在他办公楼下看到的场景我就生气,本来还想给他一个surprised,谁知道会看到他和他的秘书抱在一起,更可气的是那个小秘书居然还朝我咧了嘴巴笑,哼!示威啊,本姑娘稀罕?那个木头,我跟他说分手他真的再也不来找我了吗?真是生气
不过还真的挺想他的,那个木头,别看他傻傻的,却总是能抓的住我的心,还记得,第一次喝咖啡,他为了逞能喝那个苦的死人的咖啡,眉头偷偷的打了几个结了,还以为我没有看见,都不知道我肚子都快笑的打结了算了,不想让他丢面子。和他在一起,没有任何刻意的惊喜,却有很多小小的感动,呆子可一点也不懂得刺激的生活,但是他的浪漫却让我留恋的不得了,还记得有一次我和他走过植物园,他居然跑到里面买了三盆仙人球给我,居然不是玫瑰耶,还振振有词,玫瑰太俗气,仙人球才更有个性,特别是顶上的紫色小花,更是国色天香,就象我一样。晕,我居然和仙人球一样?太打击我了,不过,算了,也算一种花,还好了
诶?怎么又想起他了,我狠狠的踢了路边的水阀,哎呀,忘了今天穿的是高跟鞋,好疼,疼的我的眼泪都出来了,这个呆子,怎么还没有来找我啊?真的就这样分了吗? 第二回
落叶的自白:
29、30算来我和筱笙分开有一个月了呢,真是佩服我自己,居然可以熬过30天,当初还以为自己不出一个星期就要去求她了,呵呵,为自己敬一杯,为自己的坚强!是我醉了还是这个世界醉了,为什么从这个窗户看出去的世界那么美丽,高楼大厦的灯光象繁星一样夺目,马路上穿流不熄的灯火就象流动的银河,我站在这个高高的阁楼上,举杯邀明月,对影却还是我一人啊现在我才知道喝酒的好处啊,小醉都是唬人的小资情怀,真正喝醉了才是解脱的好办法,我已经醉了快一个月了,整天都是捧着快要裂开的头去的公司,不过,至少,每天晚上我都不会因为思念和失落折磨的睡不着觉。
楼上的风好大啊,吹起我的发梢,我从窗口探出身去,感觉象是在飞翔,怪不得筱笙那么喜欢叫我带她来这里呢,真的有种自由的感觉,筱笙就是一个渴望自由的女生啊,对于自由的一个渴望让她看上去更富有别的女人没有灵气和野性,让人看了有些不可接近,但是谁能知道,有多少个晚上,这样的女孩象一只温顺的小猫依偎在我的怀里,靠近,再靠近一点,每次看到她满足的用脸颊摩挲着我的丝质睡衣,翻来覆去的寻找一个适合的姿势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好幸福,拥着她,我好象拥有了全世界,恍惚之间,我好象看到她站在那里,筱笙,你是来看我了吗?你终于来看我了,让我抱抱你,再叫你宝贝好吗?我走上前,一把抱住她,却只是空气,冰冷的空气
我哭了,一个月来,我终于哭了,象个孩子一样,坐在地上,哭的好大声,好象弄丢了心爱的玩具
筱笙的独语:
该死的电视机,干吗老是放关于爱情的话题,电视剧里面,电影里面,歌曲、广告,几乎触目所及的全是爱情的相遇、思念、甜蜜和离别,每一寸都让我有欲哭的感觉,不,我不能哭,过去的半个月来,我哭的已经够多了,现在我已经不能再哭了,分开一个月,还是不能忘了哪个呆子,我开始有种想法,我真的要和他分开吗?记得以前每次在家里看电视的时候,他总是给我摆上好几种我爱吃的零食,然后抱着我,看我爱看的节目,然后是我看电视,他看我可现在,电视机里面画面依然甜蜜,人却只有孤零零了
好多朋友都觉得很奇怪吧?我已经有整整半个多月没有和他们出去疯狂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对那些灯红酒绿,香槟美酒的日子厌倦了,每天从公司下班回来,总是在电视机前面坐好,冲上一杯不加糖的咖啡,偶尔喝上一口,总是在不经意之间想起呆子憨憨的笑脸,往事好象还在昨天,没有离去,可人却远走了,每天晚上冰冷的床上只剩一团空气和一个没有了他体温的枕头在陪我,寂寞吗?也许吧,也许没有,但是思念象啃食心灵的蛀虫,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把我的心给蛀空
也许当初应该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我当初是不是太卤莽了 第三回
时间过的很快啊,一转眼已经是两个月过去
落叶:
日历上的红叉叉又已经划满了一张纸,原来我和筱笙已经分开有两个月啊,又是一次月圆了,可是心里的圆已经没有圆满了吧酒柜里面的酒已经差不多喝完了吧,嘿嘿,不知道老爸知道他珍爱的酒给我喝光了会是怎样的一种表情,会不会气的拿刀砍了我?不管了,我现在才知道,喝酒真的可以让人容易入睡,可是我到现在才知道,我的酒量还真的好的让人郁闷,我是怎么把酒量给练的那么好的啊??哦应该是因为经常和筱笙去喝酒的缘故吧。呵呵,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喜欢酒的女生,还记得第一次我和她去酒吧,本来以为女生应该只是喝点红酒吧,谁知道红酒一上来,对面的这个看上去很柔弱的女生居然嘴角一撇,明亮的眼睛瞪着我,我心里一阵发毛,她敲敲桌子,说:“我可以再点一点酒吗?”这个时候的我除了点头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可是可是也不用点那么一大瓶的jackdanel吧?价钱贵倒是不要紧,可是一个女生加一个不是很懂喝酒的我,能喝的下去吗?
可是事实告诉我,我的想法实在是错的太离谱,看着眼前这个一杯接着一杯,喝的惬意自在的女子,我真的有一点傻了眼,从来没有见到一个女生可以这样喝酒,不不不,绝对不是那种喝酒样子很豪爽,很粗犷的样子,而是一种直率中带着优雅的感觉,我看着她,渐渐的觉得眼神一刻也离不开她,我从来不知道女人喝酒会是这样的优雅和性感。她的眼睛并没有看我,总是酒杯和周围的人身上流转。我现在才明白什么叫眼波如水,她的眼眸流动,带着媚人的光芒,我觉得,整个酒吧的男人都在偷偷的,或是正大光明的窥视着我身边的这个女人。我突然之间恨起这个该死的酒吧,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男人呢?她的身边应该只有我一个啊走在回家的路上,酣醉的她宛如邻家那个丁香般的姑娘,依偎着,在习习夜风中抱着我手,轻轻的笑,偶尔调皮的咬一下我的耳朵,我喜欢她这样,让我有种甜美的感觉。所以我总是喜欢和她去酒吧,看着她喝酒的直率,看着她喝酒的优雅,还有酣醉时扰人的甜美滋味
我狠狠的喝完杯子里的最后一口酒,酒气熏红了的眼睛搜索着屋子,没有她的笑声,没有她的香气,没有她的身影,也没有她的体温,桌子上的电话静静的,不发一点声音,为什么没有声音??难道她真的要和我一了百了吗?我从来不知道,爱情的甜美背后,那种撕裂的痛苦是那么的难以忍受,我拿起电话,打算按电话键的手却僵持在半空,我还记得,她说过,她最讨厌缠人的男人,也许她现在正在那个她爱的男人的臂弯了更加甜美的微笑着,不需要我的打扰,我颓然的放下电话,抱着头,酒气上涌,头一阵昏眩,我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筱笙的独言:
似乎一个月前的那种硝烟弥漫的思念和痛苦开始在我心里淡化了,但是对自己的感情的定义却有了更加明显的确定的感觉。我在每天枯燥和充满了阿谀我榨的环境,更加的深刻的感受的到和呆子在一起那种淡淡的安定的幸福感觉,是我自己把这种感觉推到我的门外,也许真的要我自己亲手才能把它再次拾缀起来,可是可是,分开两个月,呆子他始终没有来找我,难道他真的也决定了放弃这段幸福的回忆了吗?不,不是回忆,我绝对不允许曾经那样鲜明的幸福变成我生命中的回忆。我暗暗的握紧了被子的杯提,既然是我亲手推出去的幸福,我就亲手拉回来。
手放在电话机上,却又拿开,在犹豫之间,手颓然的松懈在椅子的边侧,有些时候我痛恨我过强的自尊心,不允许我去为自己的后悔弥补,两个月的煎熬,两个月的思念,几乎要烧断了我的神经,可是为什么,依然没有让我放下该死的虚荣,我看着电话机,呆呆的,突然想起了那个呆子,还记得,我们去喝酒,他看见我点的酒给吓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哪个表情我现在想起来就想笑,那个呆子,明明酒量不行还要和我拼酒,结果每次都是要我扶着他回家;还记得,每天早上按时的morningcall,轻轻的一句“丫头”带着的几分亲昵让我每天都感觉甜蜜;还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我任性的要他给我每天都写信,所以每天早上我打开e-mail的时候,那个熟悉地址,那种熟悉的字体让我一整天都带着笑脸;还记得我半夜睡不着,硬要拉着他陪我说话,看着他想睡却又强忍住的时候,心里那点得意和温馨即使用全世界来更换我都不愿意;还记得天啊,怎么还有那么多还记得,难道我就要让爱情真的从我的指间流走吗?难道那点可怜的自尊比我的幸福还要重要吗?
电话铃声响起,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接起电话,是他妈妈打过来的,他居然进了医院,正在抢救,我一下傻了,医院、抢救这些字眼就象锤子一样敲打着我的头,我感到眼前一片黑暗,突然,什么都不知道了
终回:
筱笙的独言:
我这是在那里啊?白色的屋顶?还有穿着白大褂的人?难道我是在医院?医院!天啊,我怎么跑来医院了,我是怎样来的,我是为了什么来医院的?我抓着一个医生问,才知道我因为营养不良和过度疲劳在办公室昏厥了,才给送来了医院,完了,这下我在公司铁娘子的形象全都没有了。呆子!呆子还在医院呢我坐起来,头一阵昏眩,医生连忙把我压在床上,说是一定要等药液输完了我才能起身,我只好继续在床上躺着,顺便数数还有多久这药液才完,一滴、两滴、三滴渐渐的,我又陷入了昏睡当中。直到有人摇着我的胳膊把我弄醒了,我才知道原来我已经打完针了,坐起来,头有点沉沉的,也许是因为睡的太久了,我拿起床边外衣,打算离开医院,突然想起要问护士这是什么医院,一问是“同文医院”我估摸着,这个名字怎么那么熟,好象在那里听过,在仔细一想,天啊,是呆子呆的医院,今天他妈妈才在电话里面跟我说过,我一把跳下床,飞快的穿越寂静的医院走廊,高跟鞋在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上踩出了急促的脚步声,就想我的心跳一样,絮乱而有急促。我跑步上了三楼,我记得他妈妈说过他就在306号病房,到了三楼我却呆了,长长的走廊上头挂着一块大大的牌子,内科,谁都知道,到了内科的哪个不是病重的人啊,我的眼泪差点就出来了,我没有了头绪,只好往服务台跑去,问了服务台的护士,才知道他是因为酒精中毒还有轻微的肝炎才送到这里来的,我慢慢的走到走廊的一边,那里有一排椅子,我做在那里,觉得浑身没有力气,再一次,又再一次,证明了呆子之于我的重要,我爱他,我突然抬起头,我爱他,这个事实让我太震撼了,原来我曾经以为的洒脱只是因为我在嫉妒,我在赌气啊,我轻轻的笑了起来,是啊,我爱他,爱着这个傻傻的男人,我的男人。
我轻轻的走到他的病房门口,但是在推开门的那一刻,我却犹豫了,怎么进去呢?我当初是那么的坚定和绝情,现在这样走进去,合适吗?我转身想走,可是心里却放不下,就偷偷看一眼吧?我偷偷的推开一条缝,这个象小偷的动作,却让我清楚了事实,也许我真的应该感谢我哪个时候的这个动作。门内是他和他妈妈:
“儿子,你说筱笙她会来看你吗?我都打电话给她了,可是下午的时候我再打电话过去的时候,他们公司的人却说她住院了”
“什么?妈妈,筱笙住院了,怎么回事,在哪个医院?我要去看她。”
“哎呀,我的乖儿子,你还不能下床呢,你好了再去看她啊再说了,她跟你就在同一个医院里面啊!”“啊?真的啊,妈妈,你去帮我看看她,好吗?”
“儿子啊,你让我说什么呢?你那么喜欢她,两个闹什么分手啊?还把你爸的酒给喝完了,还进了医院,这下你老爸回来可要你妈这个老骨头给拆了”
“妈妈,我也不知道啊,是筱笙要分手的,我也莫名其妙啊。”
这个时候,我居然看到呆子的妈妈脸红了,呐呐的说:“儿子,我要坦白一件事情,你千万不要生***气啊”呆子看着他的妈妈,一脸奇怪,我倒是有些明白了,估计,我和呆子之间的事情八成是误会,而这个误会和他的妈妈脱不了关系。
“儿子,哪天你下班的时候,不是秘书拐了下脚,叫你扶着她吗?哪个是我安排的,我知道哪天筱笙会去找你,因为她之前有打电话来家,说是要给你一个惊喜,我就想了这个法子,刺激她一下,没有办法,妈妈太想抱孙子了原本想着刺激一下你们就可以早点结婚,谁知道”
“啊?妈妈,你唉!”
门掩上,我悄悄的离开了医院,我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第二天,还在病床上的落叶收到了一大束玫瑰花,第三天也收到了,第四天,第五天同样,第六天是落叶出院的日子,筱笙带这鲜花,还有戒指出现在落叶的病房里面,却看到空空的病房,还有正在整理床铺的护士,筱笙呆了,一把抓住整理床铺的护士问:“这个病房的人呢?不是下午才出院的吗?”护士回答说:“是啊,可是今天早上他说好了,经医生同意,已经办理出院手续了。”“啊?”筱笙一听,立刻转身就往病房外面跑,刚出门口,她就被一双强壮的臂膀抱了起来,身后的男人低沉的声音说:“美女,求婚的事情还是由男生来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