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上犹大

啊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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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安妮宝贝里经常出现的男主角。一个注定与忧伤纠缠不清的角色。

    当我的生命里出现森的时候,我也逃离不了各种伤感。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宿命吧!谁让我爱上了犹大。

    我用一整夜的时间失眠,关着灯,睁着眼。脑袋里不断重复着剪不断,理还乱的片段。那些片段像是发脓的伤口,我眼睁睁地看着伤口流出晶莹剔透的液体。仿佛一棵瑰丽的植物被人折断,从断口出涓涓流出辛辣的汁液。终于熬到了天亮,听说天亮后睡觉会美梦一场。

    第一次遇见森,是在自习室的门外。我第一次看见有男生烫锡纸发,凌乱的刘海遮住了眼睛,凭添了一分神秘。宽阔的肩膀被着一款宽拉锁的背包,松垮的牛仔裤,干净的白色运动鞋。我们擦身而过,我内心有一点波澜。后来知道,他那时侯走哈韩路线。至于那个宽拉锁的背包,一年后在我们校园风靡开来。他从此也再没有被那个包。

    第二次看见森,是在大学生活动中心。那天下午,我去那里彩排节目。路过排练室,我听见一阵架子鼓声。我逗留下来,透过扑满尘埃的窗户,我看见了他。我几乎真的肯定就是他。他带着耳机,专注地打鼓。头发有了变化,幸好我能认出他。不过,他一定不能认出我,因为我也烫了锡纸发。我想即使我没烫头发,他也不会认出我,因为我们没说过话,连眼神都没交流过。而我经常注意他的背影,他是不知道的。我停了两分钟后,恋恋不舍地离开。那时候偷偷想,什么时候才能跟他相识呢?哪怕是见面点头,微笑就足够我兴奋不已了。

    第三次碰见森,是在一间破旧的寝室。我负责发学校的报纸到每个寝室,恰巧那天他去同学那谈论排练的事。他在一边自顾着看东西,我说了一句,这是新报纸,放在桌子上就走开了。我好象听听他的声音啊!哪怕是一句谢谢就够了。

    两年了,我在校园里无数次碰见他。有一些是偶然的,有一些是人为偶然的。两年来,我谈了一场又一场恋爱。匆匆的来,匆匆的走。我开始不断变换发型,他也不断的变换发型。我们两个似乎与这个学风严谨大大学校园格格不入。每段恋爱,都没有给我太多的伤害。过了一段时间很快就忘了,或许那根本就不算恋爱。

    也许是天意弄人,也许是我们缘分已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校园论坛上看见他贴了一张照片。穿着军绿色的裤子,麻边马甲,被着一款军用书包。乱乱的飞尾,一双玩世不恭的眼睛。看完照片,就迫不及待地给他留言,争取这渺茫地与他相识的机会。

    楼主,我不只一次在校园里看见你。不怕你笑话,我就是因为你烫那头发,我才烫的。

    哦?我后来在校园里也看见过有人烫这头发,不知道是不是你。

    啊!今天我又在图书馆门前看见你了,下次看见你我一定喊你!

    嘎嘎?是吗?我在那噶啥呢?下次看见我一定喊啊!

    我把他的话当成承诺,我努力寻找喊他的机会。中午放学,我看见他跟一群朋友走出校门。可是我没有开口,也许是害羞。中午上学,他路过我寝室,我憋足了勇气想喊,可是我只知道他的网名,这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喊啊!当我再次憋足勇气喊他网名的时候,他已经走远。索性留恋他的背影好了,目送他离开我的视线。

    我们开始在网上频频留消息,虽然每次都是简短的几句话。我是担心我说多,他会厌烦。每次我的小心翼翼,用心良苦都得装成自然而然的样子。毕竟一个男生对另外一个男生的殷勤是会让别人疑惑的。我知道他经常出现的教学楼,于是我就去那地方上自习。黄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天,他上课迟到,找不到教室,在教学楼外徘徊。我收拾起书包,飞奔去跟他打招呼。我们手里拿着零食,开头有一点尴尬。我控制自己的激动与兴奋,调侃地语气跟他说话。简单的几句交流,却让我陷入旋流。我们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打招呼依然用网名。

    我开始注意他回家的路线,我总会守侯那条路线。站在寝室室外楼梯上看着他正面到背影。在他走的远远之后喊他的网名。我留意他经常去的网吧!然后我也成为那的常客。他在楼上,我在楼上,我们用qq交流。然后我就故意下楼上厕所,顺便偷瞄他几眼。我从厕所里走出来,他站在厕所门口呆住了。这厕所不是坏了吗?他问我。我回答,谁说坏了,我刚从里面出来。再多说一会,我心都能跳出来。我们聊天的内容其实也没什么,不过他有耐心陪我无聊,我很感激。

    我一点点知道他的光荣事迹。譬如,他有哪些漂亮的女朋友,经常会去哪些酒吧,奖学金的钱被老妈偷走为了不让他买ps这些聊天内容更增加了他的神秘色彩。他玩得很疯狂,交无数女友,玩网络游戏,泡吧摇头,然后每学期拿着学校的俸禄。好事都让他占上了,然而我却不得不佩服他。我开始明目张胆地崇拜。

    一整个寒假,我在网上只看见他两三次,有一次我们还视频来着。我看见他那张大床,他在摄相头前的眼神还是那么凌厉。我把我们的聊天记录存在电脑里,无聊的时候翻出来看看,为生活增添一些趣味。终于挨过了一个漫长的寒假,其实我们学校寒假蛮短的。可是他已经不再上那个论坛了。幸好我还有他的qq。我还把他的qq个了我一个网上特别好的朋友,他试探一下,看看森有没有喜欢男生的可能。对于森,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喜欢,不想太招摇。我怕会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朋友说我不要这么伟大。可是我知道,这不是伟大,这是爱人的代价。

    我们在网上的关系很融洽,他其中一个老婆也把我加为好友。希望从我这里挖掘更多关于他的事。枉她这么信任我,当时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还是他女朋友告诉我他叫的是什么。一天,他老婆说过来看他,顺便看看我。森便通知他老婆请我们吃饭。我很高兴,也很兴奋,当然不是为了一顿免费的午餐。那天晚上,我很高兴的跟他们聊天。突然我那网上的好朋友上线了,我更新一下森的名字,居然跟他一模一样。我心一下凉半截子,我开始胡思乱想,难道他们已经做朋友了?我应该怎么办呢?一面是好朋友,一面是我爱的人?终于我神经错乱,想都没想就跟他表白了。当然我仍然是用那种稍微轻松的语气跟他说的。说完之后,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轻松,似乎身上的重量一下子都没了。他也没有尴尬,像他这么前卫的人应该能接受这种思想。我们简单的交流了一下,后来我才知道,他有两个qq,他只是欣赏我朋友那网名。我朋友也不清楚他们是相同的网名。我开始自责,我怎么能够怀疑我的朋友呢?我这人太不厚道了。

    第二天,他给我发短信。他老婆放我们鸽子,他决定以后再也不跟她说话了。我说那我们去吃kfc吧!他说他不喜欢吃,那东西吃点就饱,过会就饿。最后我们决定上完课后出去吃饭。我没课,跑回家收拾一下自己。把手机充电,怕错过了他的电话。五点钟,我准时接到了电话。迫不及待地跑回学校。他表现的很自然,反而我比较紧张。我们绕过学校,去找饭店,走了很大一圈,最后回到学校附近。一路上,他如数家珍似地给我讲他每个女朋友。我在一旁就像听故事一样。那时候我心里没有吃醋的感觉,只是觉得很刺激。我们终于找到了一家火锅店,由于穿的很少,我们把手放在炉子边取暖。点了羊肉,蔬菜等等,要了啤酒。开始开动,我们的胃都抗议了。

    我们一边聊天一边喝酒,面前的森终于真实起来。这个我深爱了两年的底片,终于被冲洗出来了。白皙的皮肤没有一点瑕疵,嘴角上有飙车留下的疤痕,却也让整个人因此硬朗起来。锐利的眼神,笑起来依然迷人。高挺的鼻子,日本漫画里男主角的脸型。一张无懈可击的面孔,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他,爱他。他长的有点像竹野内丰,更像洼冢洋介。他去过日本,还干过日本女人。全当是为民族报仇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这顿长达三个读小时的晚餐就要结束了。我跑出去,买了一盒人民大会堂,安排了一只许愿烟。他看看,问我许了什么愿?我没说。我知道你许了什么愿。哈哈,你说我许了什么愿?我不说,你别忘了我可是高智商啊!是啊,他智商达到140多呢!

    分手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刮起了大风。我们跑进一家他常去的旅店。那老板娘跟他很熟,因为他经常带不同女人过来开房。老板娘还问他,啥时候带个男的过来。今天看见我们喝的醉熏熏也没说什么。他先去洗澡,然后我去。凉水浇在身上,脑袋里却时而混沌,时而清晰。回屋,看见他躺在床上,光着膀子。我擦了擦身体,躺在床上,还没等开口我们就接吻了。很激烈的一个吻,足够让我回味十年的一个吻。他对男人没感觉,渐渐地我也发现我也没那种欲望了。我只是搂着他,仔细地看着他。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简直就是一场荒唐的春梦。我没有奢望过吻他,没奢望过搂着他睡觉。可今天突然实现,我有种措手不及的感觉。我们继续聊天,聊着聊着我们都睡了。我还是紧紧地搂着他。也许,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气难得的好。他女朋友今天要过来,然后我们在学校附近分手。我们路过一家美容院,那群员工在做操。那群人看着我们,怎么说也是两个打扮时尚的帅哥啊!分开三分钟后,我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哈哈,喂,是我,我好象喜欢的是女生。

    啊!哈哈,那就好了。恭喜你了。

    那我应该谢谢你了。

    那真应该谢谢我了。

    阳光难得的明媚,空气难得的清新。那时候我心里豁然一亮,我突然间感觉到我真的是喜欢女人的。然而我也喜欢他,但仅仅是他。他有着标准的身高,完美的面相,神秘的气质,良好的家世,高智商,学习非常棒,搞过视觉系乐队,打过k粉,上过近三位数的女人,穿过裙子,飙过车,会说日语,会讲广东话,每当寒暑假就北京,上海,深圳到处跑无数优点,无数缺点,有时候我都分不清楚是优点还是缺点。我开始模糊,我是爱上了他,还是爱上了他的传奇。我的生活像水墨画一样平淡,他的生活像油画一样浓烈,绚烂。我希望我的温情有一天能让他停下脚步,停留在我怀中,然后我们一起看细水常流。这听起来像一个天大的笑话。我想我是爱他的,我一面要享受爱他的喜悦,一面承受他不爱我的惨痛。又能怪谁呢?一切都是自找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伤口流血。不能怪你,只能怪老天安排我们在错误的时间,地点,错误的相遇。我不知道对他的爱会何时停息,我也不敢说未来说的那么绝对。我知道,对于他,精神上远比肉体上多。我还是需要女人的,需要一个能纵容我的女人。

    两年前,我迷迷糊糊闯入一片阴郁的森林,阳光从树叶的罅隙中碎碎地洒在来,铺成一张网。我困窘地坐在网中,舍不得离开,结果浑身是伤。因为,我爱这些凌乱的阳光,我更爱这片繁茂的森林。

    爱上你,是我这一辈子中最美丽的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