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的朦胧

阿尔卑斯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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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偶然或巧遇。楼梯里,每天必有几个交点,不同的是——我上,他下。

    不知偶然或巧合。课间的不经意抬头,可以感觉走廊上一束匆匆逃离的目光。

    凭着女孩的敏感,我觉察其中的微妙。然而,飘逸的头发,可人的脸蛋,活泼的可爱与我无缘。文静,内向,羞涩我全都占份。他?他,我不太了解。一张幼稚的脸,大概是雨季女孩心中暗恋的对象。一身上下给人干净、清爽的感觉。

    “荔子。”我的名字在身后响起“这是上次借你的书。”

    “谢谢!”他双手把杂志递给我。

    “不客气。”我转身走了。

    “明天见,晚安。”声音不是很大。

    回到家里,我把书往沙发上一扔,它自然的摊开。一张巴掌大小、心形的红色信纸一映入眼帘,上面写到:喜欢你的男孩=偶遇你的男孩。他准是忘拿出去了,我想,明早在楼梯里还给他。我可不想给女生寝室卧谈会中的王子添乱。

    “这张纸夹在书里,忘取了吧?”我不喜欢叫不熟悉的名字。

    “书是我还的,话是我送的。”

    他没有伸手来接,纸片像落叶飘飞。我,头低着,脸烧着。逃离。楼梯的拐弯处,视线的余角里,他正弯腰捡那片红色的心纸。我感觉自己做了错事,一时找不出道歉的理由。几天后,我把一张写有“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普通信纸塞近他书桌。

    时间穿过炎热的七月,我们冲出高考的战争。他收到北京一所重点大学的通知书,我差本科线几分选择来年再战。暑假里,我常出家附近的体育馆散步。操场上,有他随足球跑动的身影(他家离这里远,这操场比较破)。

    秋风送来九月的凉爽,他死北上的列车而去。我坐在教室里,心理充满落寞与空虚。我开始思念。这就是喜欢?

    或许,我喜欢不经意相遇他的目光;我喜欢他制造自然的偶遇;我喜欢操场上随球跑动他的身影

    或许,我只是突然失去习惯的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