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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许是造化弄人,世间许多美好的事情,往往命定似地,或多或少,总是挂着缺憾,写着伤感。中国近代文艺界的二徐——徐悲鸿与徐志摩,在事业上不谓不令人景仰,但是,他们的婚姻,无一不让人扼腕叹息,心生感慨。
徐悲鸿与蒋碧薇本是一对冲破家庭阻力走到一块的幸福鸳鸯,他们曾筚路蓝缕地一起走过那些艰难的岁月。但,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两人之间的不和谐,渐渐地显露出来。
主要原因是两个人的天性和禀赋相距甚远。当客观物质条件具备时,人的本性更易放纵和张扬。
蒋碧薇出生官宦人家,开朗、活泼,喜玩、好打扮,在早年跟随徐悲鸿去留学法国时,这种性格就有所表露,那时有个叫张道藩的爱慕者,经常给她漂亮衣服,带她到高级沙龙里去作客,她“简直就高兴得不得了”(其女徐静斐语)
徐静斐说:“我母亲是非常注意她的打扮,只要是有好的衣料,丝绸缎子的衣料比较讲究的,那她马上就要买。买了以后呢就做,一天换一身衣服,而且都是非常讲究的衣服。所以我母亲的这个旗袍,大概,就我哥哥到台湾去继承遗产的时候,整整两箱子旗袍。”
随着徐悲鸿的名气和经济收入的增长,蒋碧薇更是经常举办聚会、沙龙,召集达官显贵、文人骚客,在家中搞得热闹非凡,她自己则显得得意洋洋,神采飞扬。而这时,徐悲鸿往往只是简单地与客人寒暄后,就回到画室继续自己的创作。当时国民政府消极抗日的政策,徐悲鸿是非常反对的,他对夫人所搞的这种只谈风月、不问政治的聚会,不但不喜欢,甚至有一些厌恶。他除了授课、创作外,还经常关心时局,并常常借作品抒发自己的思想和感受。而妻子的喜好与举止,显然背离他的心情。久而久之,夫妻感情裂缝越来越大;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往往也会深夜吵架,闹得很不开心。
一方面是蒋碧薇身处在那个叫张道藩的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次长的殷勤追求与诱惑下情思有所偏离,一方面是徐悲鸿被夫妻感情之罅和各种流言蜚语闹得身心憔悴而独处一隅。最后,这位热心于抗日事务的爱国画家,只好独自离家出走,自然,最终的结果是劳燕分飞,各自行走,28年的波折姻缘划下了句号。
如果说两人婚姻的破裂不能单纯地责备蒋碧薇之过于自我中心、不顾及丈夫的情趣,徐悲鸿也有他过于清高和不合群的傲气,那么下面的徐志摩,在这个方面,应该做得算是仁至义尽了,但,最后的结局,还不是一样的令人心酸。
徐志摩与陆小曼也是历经挫折走在一起的相慕鸳鸯,然而,婚姻是现实的,尽管陆小曼的确是才貌双全的女子,但她热衷于出入社交圈子的天性,也确实让徐志摩越来越吃不消。
20年代初的北京,文人、政客、淑女构成了当时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圈子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陆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胡适语)
本来当两人筑起新的爱巢,徐志摩原以为可以开始崭新的生活,可以因此而安静下来。他一边在大学教书,一边继续诗歌创作,同时也像其他男人一样,他也希望在衣食上能得到妻子的照料。但是,陆小曼喜好跳舞、擅长社交的特性,在十里洋场的上海更是如鱼得水。所以,从北京迁来以后,又重新投入了她所擅长的社交生活。社交圈里公认的“南唐北陆”的陆小曼和唐瑛,这时候同时出现在上海的社交界,成为了上海各界津津乐道的谈资。于是,在上海的舞厅、戏院这些上流社会公子小姐们经常光顾的场所,由于陆小曼的加入,又增添了一道明艳的风景。
那时,想象明星一样生活的陆小曼迷恋上了电影,很喜欢到戏院里去捧角、登台作秀。而徐志摩的本意是想让陆小曼成为画家或作家,不过,尽管他不希望她那样,但他对喜欢看戏唱戏捧角的陆小曼干涉并不多,有时甚至还会为了博得妻子的欢心,去跑一下龙套。
因为出入各种社交活动,陆小曼在生活上极尽排场。为了解决家中巨大的开销,徐志摩同时在东吴大学、上海法学院、南京中央大学等处兼课任教,教书写文,徐志摩的月收入接近千元,同时代的大作家鲁迅,在厦门大学的月收入是400元,那已是最高级别的教授待遇了,而徐志摩则相当于做了两个半教授的工作,尽管如此,这接近千元的月收入依旧无法满足妻子陆小曼各方面的开支。
结婚以来,徐志摩一直想改变妻子痴迷于出入社交场的生活状态,如果说这方面的努力未果还不足以让他伤痛,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陆小曼竟然因为结识这种社交圈中人而粘染上了吸食鸦片的恶习。于是,思考过后的徐志摩准备和陆小曼好好地谈一谈,劝她戒掉鸦片,开始正常人的生活,尽管这种谈话已经有过多次。
因为陆小曼吃鸦片、吃药、房屋租金、汽车、众多的佣人等,是家中开支巨大,但徐志摩没有因此而抱怨她,也没有因为恨铁不成钢而听之任之。他一直在既迁就又力图改造她的夹缝中试图扭转一切,并为之付出不少心血。
可惜,天不由人,还没有等他把娇妻从迷雾中转换过来,诗人便命归黄泉。
事后,也许是良心发现,也许是心存歉疚,为这个所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陆小曼一直在为出版徐志摩的诗集而多方努力,算是知恩之报吧。
在那个包办婚姻还很市场广大的旧时代,这两对经历曲折与磨难而“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恩爱夫妻,曾经那么令人艳羡不已!只是,苦难和曲折都没有击溃那曾经牢牢牵在一起的双手,反而,在生活优裕之后,因为禀性各异,因为当事的一方不能收敛一下自己的天性,不能设身处境地理解对方的感受,特别是作为一个女人,虽说三从四德已成坟墓之物,但是也不能因为放纵天性、张扬举止就无视对方而一意孤行,为所欲为。那些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歌舞升平的场合,难道就足以取代一个爱你的人能够给予你的一切?
事情似乎印证了那句老话:婚姻就是削足适履,彼此都要相互妥协、相互改变;互相尊重,互相理解,最为宝贵。如果确实不能改变自己和被改变,那就准备好分道扬镳吧!
婚姻的窠臼,看来,谁也脱不了,哪怕你是名人,是有才之人。婚姻确实是俗务,与身份、财富、贵贱、才德无关。
爱,有时是自私的,有时也是无私的,它的确不是一个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