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识芳姐 第三十一章 提心吊胆的生活

西方不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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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哪个老大习惯听别人的使唤!

    芳姐弄懂了我,微微一笑后拉住了我的手。她的手清凉而又柔软,就像是水做的,握着我的手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表姐拉着我手的情景。

    她的身上散发着淡淡香气,那种香气绝不是香水洒出来的,是一种体香。从我第一次见到她就闻到了这种香气,再次闻起来十分暖鼻。我侧望了一下她的大胸,正有几撮秀发披散在双峰之间,让我遐思。

    刚开始芳姐给我的感觉是——妖媚、淫荡。到了红艳别墅区后,她对我规规矩矩,一点淫荡的行为都没有,我慢慢觉得她很‘玉洁’。事实上她也没有在我面前跟其它男孩来往过,好象连男朋友都没有。

    她就是这样神秘,神秘得我很想了解她,但她不想身边的人了解自己。我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在我还没有来得及了解她时,她会解雇我,从此陌路。

    有钱的姐姐谁不带弟弟?像芳姐这样有钱的女人,一时兴趣带一个弟弟是很正常的事,一旦弟弟给她的新鲜感消失,她一定会叫人家走路。不过,就算她真叫我走路,我也不会怪她,至少我现在过得很自在,用不着在混混的世界里打打杀杀。

    “一定是我太认真吧!别紧张,姐姐不会害你的,等你做完这件事,姐姐一定请你喝咖啡。”说完,摇动着我的手,好象是个正在父亲面前撒娇的小女孩。

    “姐姐一直对我很好,没有姐姐那有我的今天。”我紧紧捏着芳姐的玉手,体会着她传到我心甸的那份特别的感觉。

    “这话我喜欢听,”大胸姐姐领我到了轿车边,“小黑,路上小心点,狂欢是我的干弟弟,今后我会重点培训他。他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你就教教他。我有时间的话会到上海去。”

    小黑就是开奔驰的司机,是位年轻帅哥。只见他穿着一套灰色西装,系着白色领带,笔挺笔挺的,显得很正派。

    这种人不会是黑社会吧!

    门被拉开了,芳姐冲我一笑:“弟弟,到上海可要小心啦,别把银行卡弄丢了。”

    “谢谢芳姐,”我不舍松开她的玉手,眨了眨眼睛道,“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你放心吧!”

    有芳姐在,阿月、阿珍不敢跟我太亲热,只得远远望着。老远望着她们依舍的神情,我有些感动。虽只是月多的相处,但跟阿月、阿珍建立了不浅的姐弟情。

    芳姐察觉到了我的心思,向阿月、阿珍看过去。我顿时慌了,怕芳姐一时冲动解雇她们。

    “芳姐,我有一个要求?”

    “你是想让阿月跟你一起去上海吗?”芳姐眼里闪着好奇的神色。

    阿月和阿珍不应该分隔两地,我带走阿月后,阿珍怎么办?

    我摇了摇头道:“不,这样重要的事我怎么能带个女孩去呢?阿月、阿月很关心我,对我就像亲弟弟,她们都来自乡下,找份工作不容易,我怕离开上海后见不到她们,所以,请您务必留下她们。”

    芳姐嘻嘻一笑道:“没想到你还那么有情,好吧,我给你面子不解雇她们就是,其实她们工作还过得去,养两个妹妹在这里守别墅还是应该的。”

    “多谢谢啦!”我兴奋抱着芳姐吻了她。

    芳姐的脸没有红,十分镇定,也没有责怪我的无礼。

    “这次便宜我啦。”芳姐笑了笑,“上次亲你一次,我足足用了八百块吧!”

    想到在万海酒巴那件事,我有种无地自容之感!

    芳姐又笑了,“不取笑你啦,上车吧!你不是一直想去上海吗?上海最美的是夜晚,你一去就知道了。我相信到了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你会学到更多东西。”

    “很想见试见试!”我从车窗里探出头来一笑。

    “开车吧,小黑!”芳姐冲我笑了笑。

    呜——马达启动了,轿车开始移动,芳姐的身影慢慢后移。我默默望着芳姐,欣赏着她那苗条的身材……视线里:阿月、阿珍、芳姐的身影慢慢模糊。车从红艳别墅区的大门开出,驶向车水马龙的大路。

    一路上,两边的建筑物慢慢向后移去。繁华的街道、耸立的高楼、还有那些流动的人群渐渐起了变化。

    一小时后,车开出了天雪城,到了郊外。繁华的街道不见了,耸立的高楼不再有,而流动的人群成了公路上的树木。

    春天的郊外是一片绿色海洋,田野里生长着绿色的小草,村屋边有着高大的树木,电杆树上还落着一些鸟儿,喳喳地叫起不停。

    每块地方都有自己风景,车子开了天雪城南30里处,是片金色海洋,那里满山满地油菜花,将整个山都染黄了,就连视线差不多成了黄色。

    山脚下,几个只有11岁左右的少男少女正在追打着,有个少女竟然被三个调皮男孩围到油菜花丛里!天哪!才11岁左右啊,也会耍流氓吗?

    很可能!

    现在的小孩爱情片从小看到大,无形中将自己当成大人,做些大人的事是很自然的。

    小黑专心开着车子,很认真。我没有主动跟他说话,一直望着车外的风景。多少年了,我都没有认真感受过大自然。自从母亲过世,我就迫于生计,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我饿过,蹲过大街,几天几夜没有吃东西常有。

    记得有一次,我饿得快死了,是一个扫地的老头给我扔来一块馊曼头,我捡起来当成了美食。我9岁到10岁那两年过得相当艰难,个子不高,经常受到混混们的欺负,跟着一些混混在嗨吧里混,每回出事都是我倒霉。

    好在派出所警察见我还没有成年,每次只给我扇几个耳光就放我出来。想起那些日子,我便会涌起一股无名火气。不过,也就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懂得,在混混的世界里,如果不能当老大的话,就不要涉足他们的世界,否则吃亏上当的只能是‘小弟’。

    混混的世界都过去了,我想这么多做什么呢?我现在不是过得很好吗?我掏出烟叼了一根。可能是老大当习惯了,我不习惯散烟给别人。

    “小黑,抽一支。”我第一次主动递烟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