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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对冲(3)
“公孙大哥,我看你挺有表演才华的,这次我们学校举办文艺汇演,要不你也上台去唱一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某日晚宴,朱若兰举着叉子忽然若有所思道。
公孙羽脸容一滞,登时一脑门虚汗。
北宫灵雨倒饶有兴致地询问起来,得知公孙羽在那次野营中的“杰出表现”后,嗤嗤笑说:“也好。那个催命的李校长天天来要钱要物,我就将你顶上。啧啧,特战精英、帅气酷男,至少也值当三线小明星的价钱吧?”
“那是多少?”两位唯恐天下不乱的中学生兴奋地叫了起来。
“五千?一万?”北宫灵雨摇着螓首嫣然笑着,这一刻绝代佳人俨然化身九尾妖狐,“不大清楚这方面的行情。不过集团旗下天河娱乐,这样的小明星是一抓一大把!”
两位中学生瞅着男人不怀好意地咯咯笑了起来。朱若兰竟然虚空伸出白玉般的小手勾了勾道:“喂喂,给本大爷笑一个,大爷赏你五千银子!”
北宫灵霜嘤嘤笑了起来:“小兰,他又不是卖笑的,人家矜贵着呢,只会绷着木头脸念:我最怜君中宵舞,道‘男儿到死心如铁’!”
此言一出,包括梅管家在内的众女忍俊不禁,一个个花枝招展地嫣然而笑。
公孙羽闪过一脑门子黑线,苦笑无语,再也无法招架,几口爬完饭粒就准备逃之夭夭。然而一向不多嘴的梅管家却叫住了他:“公孙先生,我为大家每人准备了一份例汤,您不会不喝吧?我好像记得您是个军人,华夏军人一向没有浪费粮食的习惯。”
公孙羽无奈留下。然而当梅管家端上那份“例汤”时,他还是忍不住流下了满脑门虚汗。
这份例汤的分量也实在过于足了点,内容也过于丰富了点,如果餐馆每天这样上例汤,不到三天绝对破产!
也不知是谁买来的一只陶瓷盆,几乎比洗脸盆还大,熬得浓香阵阵的羹汤中赫然有:土鳖一团、乳鸽两只、鲍鱼三个、高丽参四根、鱼翅五两、燕窝六钱……
更恐怖的是,这些大补食品之下,貌似还隐伏着一些奇异的东东。至少公孙羽确定一点,如果自己将这锅十全大补汤喝下,就算肚子不胀破,也得鼻血狂喷而亡!
看着傻眼的男人,众女大笑。北宫灵霜最过分,捂着肚子离座闷笑,朱若兰则得意洋洋地笑眯了双眼,北宫灵雨背转了娇躯,但从耸动的香背就知道她绝对不是无动于衷!
此时最镇定的倒是梅管家了,虽然在笑,但笑不露齿,温婉有仪,不矜不伐,竟依然在伸手请公孙羽享用例汤:“公孙先生请。听说贵国男子最好食补,您的食量又大,所以我落足分量。这里没有别的男性,您就不要客气了。”
客气?要是喝下去,只怕会没气吧?
“难道您不相信我们家厨师的手艺?”梅管家脸色渐渐变了,笑容在消失。
公孙羽无奈地盯了旁边幸灾乐祸的三女一眼,微微摇头道:“对不起,我已经很饱了,这份例汤实在过多了些。”
梅管家狐疑起来,看了看北宫灵霜和朱若兰,不解道:“听说您的饭量当得上普通人十个……”
“饭桶!哈哈!”北宫灵霜终于忍不住爆笑起来,秀眸中溢满讥诮。
公孙羽默然,脸色微微一变。在龙剑,能吃代表气力大,绝对不会引起任何人的讥讽,而饭桶更是龙剑人最忌讳的一个称谓!
北宫灵雨看在眼中,笑容登时收敛,轻轻地打了乃妹一下,娇嗔道:“瞎说什么啊,幸亏你公孙大哥气量大,要是换个人被你这么一说,还不生气?”
这时朱若兰连忙走过来添了一碗汤放在公孙羽面前,盈盈笑道:“公孙大哥,对不起,其实是我给你开个玩笑。这盆汤其呢是给你和你那些弟兄们熬的,梅姐马上会让人给你那些弟兄送去。”
俗语云: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豆蔻佳人满脸诚恳歉疚之意溢于言表!
公孙羽无奈之下,只得硬着头皮将那碗汤喝了下去。
然而,此事却留有余韵。当晚公孙羽前去查岗时,却见安子介、石矢志一干人等个个红光满面、昂首挺胸、意气轩昂、气冲斗牛、精神焕发、神采奕奕地徜徉在山庄各处,勤勉之极,就连轮休的也不愿离去!
看到公孙羽,死胖子第一个跳了出来,呵呵笑道:“老大,托你的福,俺介子也喝了一大碗十全大补汤,味道好极了!”
公孙羽皱了皱眉:“怎么不去休息?”
“休息?”安子介苦笑起来,挺了挺下体哭丧着老脸道:“老大,你一屋佳丽,是该十全大补汤滋润一下。可是俺光棍一根,吃了大补汤,你看看,就成这模样了,怎么睡得着?满脑子都是女人的丰乳肥臀在飞啊!”
石矢志、张成、王杰几个都哈哈大笑起来。公孙羽一脚虚踢在安子介那巨大的蒙古包处,吓得死胖子捂着下体跳起几尺高,急眼叫道:“喂喂,老大你可别来真的啊!俺可还没传宗接代呢,小心到时候俺让媳妇找你这个俊男借种!”
石矢志大笑道:“那样的话介子你家倒有福了,至少安家的种子被改良!”
一众保镖哄笑起来,搞得安子介气哼哼地叫道:“喂喂,我怎么啦?种子很差吗?本人相貌堂堂、仪表风流、心灵手巧、独领风骚、衣冠楚楚、人面兽……呸!是人面桃花、一枝独秀、天下无双!”
众人大笑。唯石矢志一本正经地说:“衣冠楚楚、人面兽心、一条蚯蚓、天下无双!”
“哈哈!”众人爆笑不已,而安子介气得挺着那个蒙古包硬是要和石矢志比个上下高低。石矢志冷冷一瞅,淡淡道:“谁知道你那里是不是藏着一个早上吃剩的冷包子?”
“嗷——”安子介气得一声长啸,挺起下体,一努劲,只见那个巨大的蒙古包不断耸动起来。
众人连忙鼓掌欢呼,安子介得意洋洋地眄视石矢志:“你行吗?”
石矢志冷笑起来:“故老相传:晋时贵人好服药,药后必行散。某也贫,披衣斜靠径边,逢人即笑曰:吾行散也。介子你下面不会是藏着一只老鼠吧?”
安子介登时怒了,嗔目盻之:“老鼠?你不如说藏着一头老虎算了!”
“不会。”石矢志慢条斯理地说,“如果是老虎,那话儿早就被啃得溜光,你还能站在这里发脾气?只怕早就冲到医院做变性手术去了。”
安子介终于被气得一头栽倒在地,晕厥过去,而众人尽皆绝倒!
公孙羽站在一旁看着这对活宝的表演,摇头不已,回想当年龙剑时期的生活,一时竟然恍若隔世!
第二天北宫灵雨刚到金鼎便得知圣安学校校长李森来访。
毕竟是自己母校的父母官,北宫灵雨对这位风流倜傥的中年男子还是给予相当尊重的。
李森,五十周岁,于2000年被圣安中学董事会聘任为校长职务至今。在此之前,他曾经出任过东海师范大学数学系主任、东海第八中学(市重点中学)校长、静安区教育局局长等职务,拥有博士、教授、东海数学理事会理事长等头衔。很不幸的是,这位曾经的小官僚生性风流,又禁不住那些红杏的诱惑,在教育局长职位上由于过失致使一位颇有姿色的女老师肚皮“浮肿”起来。更不幸的是,那位女老师的公公竟然是市委某位不大不小的实权人物,李森于是只得悻悻然收拾行囊放弃了公职。
不过,总的来说这位校长还是极其称职的,圣安中学在他的手上可谓是发扬光大,近年来连夺东海市升学率、重点大学入学率第一的宝座。
李森前来是商议圣安中学二十年校庆事宜的。作为圣安最大的股东,金鼎诚然有权在这些要务上建言。
按李森设想,圣安系列校庆活动主要包括:书画摄影展、文艺汇演、专题论坛、二十年成果展、大型晚宴、圣安助学基金成立典礼、室内体育场落成典礼等。
其中文艺汇演演员阵容是明星学生,金鼎旗下有一家天河娱乐,李森自然是想让金鼎赞助一下晚会了。并且这台晚会同时还会为助学基金(主要是救助苏浙沪三地失学少年)筹集善款。
另外在专题论坛方面,作为圣安传奇之一,李森也想请北宫灵雨到时前往圣安为那些学子、家长、校友们发表演讲。
北宫灵雨无法推辞,只得接受这个邀请。二人谈论起圣安学校的一些杰出学生如费学清、罗文、姜薇可等,时时莞尔。忽然北宫灵雨想起某件事,颇有些腼腆地问道:“校长,您这次邀请郑炜了吗?”
“郑炜?”李森笑了起来,点头道:“当然。他可是我们圣安中学97届和你并列的最优秀的学生了!我已经托美国的学生联系到了他,不过,虽然收到了邀请函,但他没有表示回国的意愿。”
“哦。”北宫灵雨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
李森却审视地看了她一眼,谨慎地问道:“怎么,北董和郑炜有交情?”
北宫灵雨摇了摇头说:“不,只是当年我们是竞争对手,所以对他还有些印象。听说他在美国挺不错的,就问问罢了。”
李森释然,笑道:“是混得挺不错。他去年创建了思雨金融公司,在华尔街崭露头角,被誉为华尔街新天才。”
思雨?不会是……
北宫灵雨脸上不由微微发热起来,这时另一个清晰而鲜明的影子倏地浮起,瞬间斩断了女皇的些微遐思。
虽然如此,但在送走李森后,她的心底还是微微泛起涟漪,当年的事情又一次浮上心湖。
郑炜是她同班同学,也是第一个向她递情书的男子,虽然没有接受,虽然并不代表她对他感情与任何一名同学不同,但女孩的那段记忆却至今犹未彻底忘却,就算此刻她的内心已经被另一个男人完全占据。
记得当年,她是圣安中学最杰出的女生,而他是圣安中学最杰出的男生。三年六个学期当中,他拿了三个第一,而她同样拿了三个。二人看似平分秋色,但在最后的高考郑炜却被北宫灵雨拉下了整整二十分!
二十分,横亘在二人之间几乎有上百人!
虽然郑炜还是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但他接到通知单的那一刻,浑身哆嗦,泪下如雨!
为何郑炜的成绩会突然下降?圣安的老师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很简单,只是因为郑炜在高考之前的一个月曾经向北宫灵雨示爱,但被严拒。
爱上北宫灵雨的男孩子很多,倾城倾国的佳人对血气方刚的少年吸引力之大不言而喻。但胆敢示爱的人却少之又少,只因佳人实在是过于出色,加之气质贵秀绝伦、清冷脱俗,一向拒人千里之外。
郑炜是一个自信的人,从小到大均如此。当然,他并非盲目自信,一直以来他都是最优秀的:家世如此,学习如此,体育如此,甚至他还是一名相当出色的小提琴演奏者。自信,如一道严实的堤坝维持着他的世界观。
进入高中时代后,在第一次摸底考试中,他败给了北宫灵雨,为此他曾经在双休日将自己关在房内整整四十八小时,不吃不喝。
此后郑炜在学习上更刻苦,高中三年甚至连除夕之夜也耗在书桌上。
然而北宫灵雨天赋不在其下,自小底子打得极厚,高中时代厚积薄发,在二人竞赛中丝毫不落下风。
三年下来,二人暗中交手互有胜负,相互间倒也颇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然而随着高考的即将来临,郑炜却陷入了某个泥潭。
他爱上了对手。
爱上了那个虽然年纪较自己小上三岁,但却日渐显现绝代风华气质的对手。
自此他关注她的每一言一行,甚至发展到暗中追踪的地步。
终于,他出手了。在思索整整三天后,自信满满的他捧着一封贮满心血的情书等候在图书馆北宫灵雨的“专座”旁。
然而年仅十六岁的北宫灵雨生平第一次接到情书,几乎像被灼伤了般撒手丢得老远,几步退开,甚至连拆开看看的意思都没有。
“我就那么不堪?”
十九岁的半大青年痛苦不堪地凝视着心目中的女神,颤抖着道。
“对不起,以后请不要打扰我。”北宫灵雨冷冰冰地说。但女孩甚至不敢直视他火一般的眼睛,心尖儿貌似已经飞上云霄,飘飘荡荡,漂浮难定。这个男人对她来说一直只是对手而已,今天的突袭让她惊骇莫名。
青年逼视着她,但她却倏地转过娇躯,只留下弧线美好的香背:“如果你再不走,我……我叫人了!”
“对不起,我……我以后不会……”青年绝望地呢喃着。
一分钟后,当北宫灵雨转身时,青年已经消失,地上储积着一滩泪渍。虽然并没有接受的意思,但那一刻她的心中竟然油然生出一抹淡淡失落。毕竟与对手惺惺相惜已久,如果做普通朋友,还是未尝不可的。
正是因为这一丝失落,她才没有彻底忘却他,在提起同学的时候无意中想起他,第一个递情书给自己的男孩子。
北宫灵雨是一个相对孤僻的女孩,朋友极少,更没有异性朋友,或许这也是她失落的最大原委吧?
当然,对于北宫灵雨来说,只是失去一个结交普通异性朋友的机会,而对郑炜来说,却不啻于遭遇堤坝倒塌的灭顶之灾!
失恋的青年同时也失去了自信,溃坝的结果是之后的一个月几乎天天晚上都在买醉,然后被朋友拖回宿舍。
虽然凭借着之前深厚的底子,郑炜最终还是考上了清华,但他却绝望地远走他乡,前往美国求学……
如今分别十载,他应该有了自己的爱人吧?就像自己一样。北宫灵雨想到此刻站在门外的那根笨笨木头和昨晚的十全大补汤,心头不由自主地浮现一片晴朗的碧空,嘴角沁出一抹甜甜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