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比赛前夕

朋克面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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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妮,你确定它真的只是普通的看门狗?”

    从船上回归现实后,凃夫想起来今天还要跟人文社科学院的几位先生和小姐开会,主要交代一些过两天新生挑战杯的事宜。

    想到刚刚监控的经历,他从寝室出来后鬼使神差的来到了密大图书馆门前。

    这是一座十分宏伟的巨型图书馆。

    它比密斯卡史塔克大学任何一座建筑都更加显眼,12根巨大的石柱地基搭建的屹立不倒。

    这样的规模并不夸张,因为光是藏书的楼层便足有13层,楼上巨大的玻璃墙覆盖了几乎所有楼层,使密大图书馆看起来富丽而宏大。

    而正是在这样的巨型建筑物底下的草坪上,躺着一只懒惰的黑色猎犬,看品种应该是本国的哥拉斯犬,最常见的猎犬品种。

    光滑的皮毛里看不到一丝杂色,精装的四肢全然不像一只只会乞讨的猎犬该有的身份。

    它不断张嘴的跟周围来往的学生要吃食,却从不自己去寻找食物。

    来到图书馆前,碰巧又在此遇到了十分有缘分的温妮·达洛小姐,于是凃夫便主动打听去有关它的信息。

    “普通的看门狗?绝不是。”

    小个子的温妮听到这话后连连摇头,然后主动凑过去微笑道:“芒戈可是我们学校的大明星,相当受大家的欢迎。”

    “大明星?怎么说。”

    “它比这座学校不少教授教课的年龄还要长,至少在这有二十年的时间。”

    这样的寿命倒不是很夸张,这个世界第四纪后许多动物都继承了前两个世纪许多超凡生物的血脉。

    尽管超凡生物的血脉经过时间和区域层层稀释,能力也没法继承,但寿命方面的确比凃夫所在的那个世纪要长许多。

    “听说高年级的人这些年芒戈抓获了许多企图来密大图书馆窃书的人,甚至连安保都不用再布置。”

    这不是一件罕见的事,密大图书馆里藏有很多极具价值的书籍,第三纪甚至第二纪价值连城的藏书。

    温妮这样说着,不断蹂躏着那只懒惰猎犬的狗头。

    而猎犬芒戈却无动于衷,这懒散的模样全然看不出它有神勇抓敌的潜质。

    “芒戈……芒戈……”

    凃夫嘀咕着这个名字并主动靠近,总是觉得这名字不太好听,“不如改叫芒果,芒果,瞧这里。”

    只是在凃夫刚靠近,那只慵懒的猎犬有所触动,扭头,勉强抬眼皮瞧了他一下,随即通红的鼻孔里冒出一团热气,

    在凃夫靠近过来时主动扭过头去懒得理他。

    “喂,瞧不起我?”

    凃夫觉得好笑的摇头,这什么品种的家犬竟然比一般的猫咪还要高冷。

    快醒醒,你只是一只狗啊!

    “我该走了,我的团员们都还在等着我。而且,看起来它不太喜欢我。”凃夫失笑着起身,倒也不跟区区一只狗一般见识。

    “芒戈只是有些怕生,如果能经常来喂它,或许它也能让你抚摸。”

    温妮甜美的笑容总是能令人心情愉悦,她伸出粉嫩的拳头为凃夫鼓气,“祝你们小组顺利,一定要把哥大那些自大的家伙们全都打趴下。”

    “当然。”

    凃夫挥舞着拳头后一笑而过,短暂的放松后便快速离去。

    “哈~”

    而那只名为芒戈的黑色哥拉斯猎犬,四肢朝天的翻过身子,黝黑的目光显得无比深沉,如同恐怖的深渊一般深不见底,朝凃夫已经走远的背影望去。

    瞧了一会,实在提不起兴趣后它又彻底躺平。

    ……

    人文社科院,会议厅。

    凃夫作为第五个也是最重要的成员姗姗来迟了些,倒也没人说什么。

    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人文社科学院的其他四位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新生挑战杯做准备,知道凃夫的这件发明的只有戴维和贝拉。

    法学系的克兰则忙着动用人脉去查哥大各院和密大机械技术学院的成品,到这几天几乎已经摸清楚了对手的底牌。

    “凃夫,这次新生挑战杯有些难了,各大参赛组的准备都很充分,而且都是极有价值的发明,想必他们铁了心要拿下这笔专款。

    密大机械技术院也一反常态,这次准备的是改进后的纺织机,效率更高,要比以往的纺织机器更厉害一些。”

    克兰·索伦斯的眉头紧皱,有些担忧道:“更有竞争力的还是哥大机械院,一个叫做古蒂的人领头,据我所知他父亲是工程部的部长,恐怕这次发明是借用了他父亲的力量,竟然改进了原先市面上的抽水机功效高上不少。”

    在场几人听到这样的情报后果,同时感到不妙。

    似乎所有人都闻到了国王陛下这笔教育专款的芬芳,不管是动用外力也好,请动专家帮忙也好,对这一大笔钱都势在必得。

    除了凃夫,他听闻这样的消息后丝毫不慌张,眉宇间异常平淡。

    这般遇到大事前如此的平静态度,克兰和艾琳娜经常在自己的父辈身上见到过,

    那是一种绝对的自信和运筹帷幄。

    可他什么也不说也不向大家展示他的成果,只是一味的微笑着。

    还是艾琳娜·魏玛先打破僵局,“卡佩先生,到时的第一场比赛是诗歌竞选,主办方随机出题让参与者写两篇,从中选出最好的两位成员诗歌登台。”

    “我明白了,到时我尽量试试。”

    凃夫随口答应下来,反正到时随便抄首诗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让怀着小心思的贵族小姐颇为得意,她实在很想看看这位号称对诗歌从不感兴趣,随口一首诗便令人心生向往的人到底隐藏着什么实力。

    “凃夫,关于那件东西,已经做好了吗?”

    不太沉得住气的戴维,终于开口了。

    “不用着急……”

    也正是这时,会议室的门被人给推开了,几人的目光同时转过去。

    一位头顶毛发稀疏,骂骂咧咧的老先生从外走来,“你为何不早说你们是人文社科院的学生,天哪,我一定会被机械院的那群老混蛋给到死,直到我被送进棺材的那一天都得不到消停。”

    弗兰教授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身位本学院的教授竟然私下帮其他学院的学生。

    虽不是什么大事但一定会被那些老家伙们讽刺。

    凃夫注意到他来时还带着一个盒子,立刻换上一副安慰表情,“当有一天,您被尊称为电灯的发明者之一,人类电力发明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家之一。

    一定会忘掉那些不愉快的嘲讽。”

    “希望那一天能快些来临。”

    听到这样的话弗兰教授才好受了许多,他打开盒子时十分激动,兴奋得手舞足蹈:“瞧瞧,这是你要的东西,真没想到你的理论是正确的,它竟然真的能成功。”

    在场的几位同伴纷纷上来往里面瞧,那个摆在木匣子里的是一个透明状椭圆形容器,一眼就能看到所有结构,它的内部仅有几根丝线连接着底部。

    “这就是你说的那件能稳定发光的照明源?”

    在场中只有戴维和贝拉听过这个概念,但真正见到这个平平无奇的东西时,却感到些许疑惑。

    无论是比起纺织机还是抽水机,这样“机器”都实在简朴了太多,根本看不出它蕴含着什么能量。

    “是的,它的名字叫做‘电灯’。”

    当凃夫亲眼见到这件发明出现在这个世界时,内心掀起一阵澎湃,他站起身忽然抬起手臂,重复起不久前听到的一句话,

    “女士们、先生们,一个真正的好时代要来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