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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了电梯中,随着电梯门的缓缓闭合,我按下了一层。
电梯里的绿色指示灯一层层的往下走着,直至显示器中显示着红色的数字六,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了。
电梯门口,站着一名戴着鸭舌帽的老头。这老头大概六十多岁的样子,微微有些驼背,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如同沟壑般的褶子,在下巴四周,长满了密密麻麻的胡茬。
一眼看去,这老头着实显得格外的苍老和邋遢。
他望着我,咧嘴一笑,露出了嘴里为数不多的几颗黄牙。
“嘿嘿,原来是延子啊,”
“今天怎么出门这么晚啊?”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我许久未见的王瘸子。
“呦,王叔,你回来了?”
王瘸子点了点头,迈着他那有些跛的右脚走进了电梯。
我上下打量了一眼王瘸子,他依旧穿着他那身不知道洗了多少回,都已经开始泛黄的皮袄,搭配着一条卡其色的粗麻裤,脚上还穿着一双老式的军绿色的胶皮鞋。
从天气渐冷时,这王瘸子就这样一副打扮。
我的目光移向王瘸子没有穿袜子的脚踝,不知道他是不是被冻的,裸露出来的皮肤都已经变黑了,甚至都有些轻微的皴裂,像是起了一层黝黑的皴皮。
我盯着他,看着他模样,心里有些不忍。
这王瘸子本名王鹏,一个人独居,也没有老婆,我每次看见他,都是见他在小区里翻腾着垃圾桶,捡着别人不要的饮料瓶子!
每一个月,王瘸子都会消失个个把星期,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想知道他去了哪里,过了小十天后,他便会重新回来,提溜着一个巨大的尿素化肥袋子,继续在小区里晃悠着捡着瓶子。
在别人口中,这王鹏是个怪人,独来独往,从不与人沟通,基本上都是昼伏夜出。他唯独在小区里的一个熟人,还是我!
“王叔,吃早饭了吗?”
我朝着王瘸子问道。
我每天早上起床上班,基本上都能和楼下捡瓶子的王瘸子遇见,由于我有吃早饭的习惯,于是,我就经常喊着他吃饭,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个小习惯!
王瘸子嘿嘿一笑,眼里闪过了一丝精光。
他对着我和善的笑着,脸上的褶子浮起的更加明显了。
很显然,我没在,这老头肯定是还没吃早饭!
“好啊。”
王瘸子搓了搓干瘪的双手,靠着我更近了些。
“给。”
我从裤兜中掏出了六七张百元大钞,从中拿出了一张,递向了王瘸子。
王瘸子看着眼前的一百块钱,歪着脑袋,一双有些浑浊的老眼怔怔的看着我。
很明显,他不明白我这是什么意思。
在平时,我喊他吃饭,我俩都是一起去的,虽然,最后都是我结账。但是,今天,我张手给钱还是头一次!
“你介是嘛意思?”
王瘸子有些不满,连方言都整出来了。
他不想被人施舍,他虽然穷,但是穷的有骨气。
“哈哈,王叔你别误会,这一百块钱是因为,我今天有事,所以说,不能陪你吃早饭了。”
“下次咱们一起时,直接从这一百里面扣,就完了。”
我怕王瘸子以为我是在怜悯他,连忙说道。
王瘸子听我这么说,脸上不满的表情才逐渐缓和,又恢复了他那副笑嘻嘻的模样。
“小延子,你如果是觉得你王叔可怜,那大可没这必要!”
“但是,你要是说这是咱俩的早餐饭钱,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嘿嘿。”
王瘸子伸出了他那只干瘪的手掌,五根手指甲里的污垢,都聚集成了一个个黑泥,看着着实让人感到不适。
他手掌一摊,示意我把百元大钞放在他的手心里。
我望着他那伸在面前的手掌,鼻尖微微的抽了抽,一股熟悉的味道钻进了我的鼻腔。
‘那是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我对那股血腥味特别熟悉,那是人血的味道!!!’
我之前上过战场,亲眼见到过被子弹打死的人,也近距离的闻到过从死人堆里散发出来的浓烈血腥味,除了场面血腥残忍之外,那浓郁的血腥味更是让人作呕。
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掉那种味道!
我现在已经成为了狼人,有着远超常人的灵敏嗅觉,哪怕是一丁点奇特的味道,都逃脱不了我的鼻子!
我没有声张,也没有过多的询问,就连脸上的表情都没有一丝变化。
我将一百块钱直接递到了王瘸子手里,王瘸子手掌微抓,便将一百块收进了口袋里。
“嘿嘿,延子,你要去哪里啊?”
王瘸子嘿嘿笑到。
‘叮!’
电梯门打开了,已经到了一楼。
我跟王瘸子一起走出了电梯。
“没事,朋友找我,我得去西郊一趟。”
王瘸子跟在我旁边,用手指夹着帽沿理了理,听我这么说,他轻哦了一声。
我跟王瘸子都要出小区,自然,这几分钟的路也是要同行的。
王瘸子腿跛,走路时,腿脚一高一低,速度也走不快。我稍微慢他一拍,跟在他的身后,望着他的背影,心乱如麻。
“王叔,你每个月都要消失几天,你是要去哪里啊?”
我语气平淡,和平时唠嗑时一模一样,也听不出来刻意的味道。
“嗐,你问这个干啥呀!”
王瘸子没有回头,依旧一高一低的在前面走着。
“没事,问问而已!”
“这不是经常看不见你嘛。”
“所以,我想知道,你都去哪里了?”
我不死心,又继续问道,这一次问的,显然是有些操之过急了。
王瘸子本来是在前面走着的,他听我这这么一问,脚步突然就顿住了。
于是,我紧跟着也停止了脚步。
“王叔,你怎么不走了?”我疑问道。
王瘸子微驼着背,站在原地不动,身体好似僵住了。
我看着他突然就不走了,心中莫名的开始紧张起来。结合着我从王瘸子手上闻到的那股淡淡的人血味,我感觉,这王瘸子一个月总消失的几天,会不是在做着一些见不得的人勾当!
比如
‘杀人?’
我心中刚涌出这个念头,随即立马就给否决了。王瘸子这五六十多岁的人了,再加上腿还瘸,杀人应该不太可能。
但是,那他手上的血腥味该如何解释的通呢?
总不可能,这血腥味是他自己的?
“你不会是听到,小区里有什么人传我的坏话了吧?”
王瘸子转过头来,呲喽着一嘴快要掉光的黄牙,认真的看着我。
这王瘸子在我们这栋楼,名声的确不太好。
至于是为什么,还是因为王瘸子怪癖的性格,以及他总是在大半夜出门的习惯!
传言,有人曾看见他大半夜的从楼上下来,手里提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里面鼓鼓囊囊的,装满了不知名东西。他四周的张望了一眼,见四下无人,跛着脚,连忙将其扔到了垃圾桶里。
等下夜班回来的居民发现,垃圾袋里面居然装着的是被虐待致死的小猫小狗。小猫小狗血肉模糊一片,头脚分离,渗人无比!
还有甚者,说是在王瘸子的家门口,听到过里面传来用锯子锯骨头或者是肉的声音。
还有人见过,这王瘸子在小区里诱拐过小孩,不过,他被人家家长给及时的发现了,然后就被人打了一顿,给扭送到了警察局。
众说纷纭。
大家说什么的都有,总之传的很邪乎,至于,这话是真是假,也没人会在乎!
对于流言蜚语我是不信的,我这个人喜欢用实际行动来说话。
在我眼里,听到的不一定就是真的。只有亲眼见到了,才是最重要的。
“怎么会呢,王叔。”
“咱们都认识快三年了,我什么样的人,你还不清楚吗?”
“如果我要是听他们的闲言碎语,我怎么还能跟王叔你一起吃早饭呢?”
我跟王瘸子站在小区花圃的石头沿子上,掏出了烟,递给王瘸子一颗,随后,用zipoo给他点上。
“嗯嗯,”
“不错。”
王瘸子抽了一口烟,满意的点了点头。
对于我的回答,他很满意。
“不过,王叔。”
“我貌似记得?”
“你这腿,应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才受得伤吧?”
我跟王瘸子的相识,大概是在三年前,那时,我才刚通过王世海,搬到这里两个月的时间。
那天晚上,大概是夜里十二点多,我开着出租车,在送完一个长途的女乘客后,准备回家。
这是我跑的最晚的一次,所以记忆力十分深刻。
这名女乘客的目的地是在村里,我把她送到村口后,在返回市里的路上会经过一个很长时间的无人区。
所谓的无人区,是指这附近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都没有人烟。公路两旁,除了茂密的树林,就是数十座五六米高的山头,连绵数十里,完全看不到头。
我就是在某一座山头的脚下,才发现的王瘸子,王瘸子躺在草丛里,气息微弱,浑身是血。若不出租车开着远光灯,压根都不会发现这里躺着的半死不活一声不吭的王瘸子。
他的左脚,就是跛的那只脚,当时,我清晰的记得,他的脚踝是反转过来的,就是说,他是那时候才断的!!
‘那天,他为什么会出现那里,他又是怎么会断的脚?’
“咦~”
“延子,你这次的话,怎么问的这么多啊?”
王瘸子将烟头掐灭,睁着那双有些浑浊的眼睛,仔细的打量着我。
他伸出着两只干瘪的手掌,搓了搓,血腥味更浓郁了。
“没事,我只是问问罢了。”
我呵呵一笑,神态自若。
这王瘸子,肯定是有事在瞒着我!
至于是什么,目前我还不清楚。
但愿,他并不是一个手上沾满无辜鲜血的杀人犯!
我跟王瘸子一根烟抽完后,继续一起走着。
王瘸子并没有发觉我的异常,依旧在和我聊着天,不过,我没跟他再提他的事,他也有意识的跟我避开了这个话题。
三分钟后,我俩并行着走出了小区。我跟王瘸子摆了摆手,说了一句明天见,便在路口招手打了一辆出租车,坐上车离开了。
我坐在车后排,朝着玻璃往后望去。
此刻,王瘸子站在路边,背负着双手,竟然在盯着我。
我的视力已经不在是常人,我可以清晰的看清王瘸子的五官。
他面色凝重,双眼不在浑浊,而是极度的清澈且明亮,阴沉着脸,死死的盯着我。
我不知道,他是否和我一样,可以清晰的看到我的脸。以及他是否可以看到我也在盯着他。
可怕,
我第一次发觉,跟我认识了将近三年的王瘸子,是不是也隐藏着,我所不知道的黑暗的一面!
二十分钟后,我下了车,付给了司机师傅车费。
我已经到了圣亚地广场。
‘圣亚地广场’是一座商用型的大型购物中心群,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绝对算的上是一个龙头性质购物中心。随着二十世纪的到来,它的地位才开始被慢慢的取代,到了近二十年,延平市的城市中心东移,以及市中心的重新规划布局,再到近十年的发展策略,它才是彻底的没落,到了今天,圣亚地的人流量已经缩水了百分之九十!
我掏出了一支烟,点上,吸了一口。
我望着从前的延平市一哥,心中感到了一阵惋惜。
沧海桑田。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想不到从前有多么辉煌,现如今就有多么的落寞。
我打开手机,给王世海兄弟俩打去了电话,无人接听,打了十几个仍然是无人接听。
“奇怪。”
“不应该啊,明明是他们叫的我啊?”
我看着陌信上信息,之前,王震给我发的定位,我的确是到了的。
我再往上翻了一翻。
我看到了王震给我说的汇合地点,跟着上面走,应该就没有多大问题了。
在圣亚地,大部分店铺都已经关门停业了,因为客流量不多,挣得不够维持收入的,所以很多都退租了,剩下的,也都是买了店铺,或者说就是这附近的。
在广场上,零零散散的几个顾客在广场上领着孩子溜达,又或者是几个中年大叔大妈们在跳着广场舞。
不得不说,从这里跳广场舞不仅地方大,而且还格外的安静,的确很适合。
我穿过了广场,又穿过了两个胡同,在看到了路标牌子上写的地点,我终于是快到了约定的地点。
我往前又跑了几步,突然,我的耳朵抽动了几下,我感觉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正在靠近,以及一阵唏唏嗦嗦的脚步声和杂乱的说话声。
果然,在前方的过道里,慢慢的走出了二十多个,手持棍棒的社会青年。
他们气势汹汹,面露不善,死死的盯着我,看样子是针对我来的!
在他们面前,有一个留着寸头,眼上有疤的精瘦男子,他面色凶狠,眼里凶光毕露,望着我,嘴角带着一股邪笑,不用想了,这个把一条木棍用双手别在肩头的男子肯定是老大。
“嘿嘿,就他妈你叫张廷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