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决心

伪屌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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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邪穿梭于热闹拥挤的人海中,那些喧哗声、叫卖声、讨价还价闪声、车马声等等仿佛来至梦中一样不真切。游魂一般地来到了城主府,一路遇到了那些人也没注意。

    兰斯本就在这条必经之路等待他回来,见他神情低落,一脸阴郁,便知道定是发生了什么事。兰斯知道天邪极少因为某些事而消极,但一旦如此必定是什么严重的事。

    “一回来就本这张脸给我看,直接无视我,可是因为抢了你的肉吃那件事耿耿于怀?”兰斯讪讪笑着,那隐蔽其中的忧色却被天邪捕获。

    “要说抢肉吃,可不止一次吧?再说了,天邪可从来没跟你抢过,都是你在厚颜无耻地索求吧。”恩雅笑道,她笑得那么温柔,那双眼睛在试图安慰着他受伤的心灵。

    有些话,你不必说出来而对方便能领会,那便是羁绊。

    也许,在这片一望无际的大海的世界中,我们如其中一叶扁舟一样迷茫。但是,只要同伴之间彼此同心,哪里都可是一条前进的路。

    想不明白就不要执着,那样反而会适得其反。也许有的东西,不是我们不知道,只是机缘未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不要在前进的道路中迷失了本心啊。

    天邪会心一笑,这一刻所有的迷惑都消融在他们的笑容里,全身松弛下来:“你们可是去找我了?肯定进了我房间吧,待我看看可有丢什么东西。”

    “你那房门都是敞开着呢,能有什么宝贝?难道是用此障眼法迷惑我们?”兰斯贼笑着附在天邪耳边道:“是不是金屋藏娇啊?”

    “兰斯,你越来越不正经了。”恩雅不悦地板着脸。

    兰斯不满地轻声嘀咕:“还没过门呢,就……。”见恩雅准备动手了,连忙恍然大悟地一手搭载天邪肩头:“我知道边城一家小馆子,里面的厨师可了不得,平时吃的家常菜到了他手里能变出一番美味来。走走走,我带你们去尝尝。”

    见兰斯根本不容两人回答就带着天邪走了,恩雅只好跟一个恰巧路过的侍女说了声今晚不在城主府用饭的事便跟上走了。

    莎夜见他三人有说有笑地走远了,有些羡慕地叹了口气:“果然……他们才是一起的呢。”

    天丫头从身后跳出来大叫一声:“小莎夜!”

    莎夜吓了一跳,恼道:“你大惊小怪地干什么?”

    “呀呀,才隔了这么点时间就忘记本大人的好了。本大人可是好心好意来为你解惑的啊。小美人要是愁眉苦脸多了,会变成皱纹满脸的丑姑娘的。到时候,还怎么勾引男人,怎么迷惑男人?”

    莎夜自然知道她所说的好是什么,见天丫头后面说的不堪入耳,羞怒道:“你个鬼灵精,一天到晚竟干些无聊的事,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让人动不得。若是再有下次,就别怪我心狠殴打小孩子。”

    天丫头指着那已经出了门的远方背影,啧啧称奇:“你看那堕天邪,进来的时候一副别人欠他千千万金币一样的表情,转眼就嬉皮笑脸了。你可知道为什么?这是同伴的力量。同伴会给失去力量的人全新的活力和力量,虽然本大人觉得那是骗人的瞎扯淡,但是有时候对于某些白痴还是很试用的。”

    对于天丫头的诽谤言辞,莎夜懒得吐槽。如果他们真的是白痴的话,她多么希望也是其中一个。就可以没有理由地依赖他,信任他,永远陪着他。

    “嘻嘻,那不是阳盛阴衰的一个队伍嘛,注定是悲剧滴。本大人觉得那个兰斯小子不错,若是你加入的话正好两对苦命鸳鸯,岂不是美事一桩?”

    本是想要发火的莎夜却被天丫头这种幽默的说法逗乐了,但又不想笑出来,哼了声道:“你也是一只母的吧?竟然你这么羡慕的话,去凑合凑合也行啊。”

    看着离去的莎夜,天丫头忍不住道:“你得意什么?什么叫凑合?你什么意思?不就是长得比普通人漂亮了那么一分吗?告诉你,本大人可是迷倒众生……喂,你怎么那么没礼貌,本大人还没说完呢。”

    最后,天丫头只能无力气妥地叹气道:“你还不信本大人,再说了,苦命鸳鸯总比无可救药的爱情好多了。”

    雕刻是一门艺术性手艺活,但在这个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世界,也只有平民才会学习和传承。灵者作为食物链的顶端存在,要什么东西没有?与其把时间花在学习这些五花八门的杂艺,还不如去学习武技。

    无所事事的兰斯在把边城走了个几遍后,也开始乏味,便想着来名天青这里聊天,想着在交谈中浅挖一些有关莎夜小姐的信息。

    兰斯来到他房门口的时候,见名天青极为小心在修饰着最后的棱角。那看起来已经近乎完美无缺的作品并没有使得名天青就此作罢,反而更加专注地雕刻着。大多细微的动作在兰斯看起来根本是没必要的,仅仅只是刮下一丝近乎透明的木屑而已。

    雕刻极为考校一个人的耐心和注意力,这也充分说明了雕刻技艺那么高超的名天青是一个极为稳重的人。也许,如果不是兰斯亲眼所见他为莎夜动怒的那一次,兰斯永远都不会发现他隐藏的一面。这也使得兰斯对名天青消除了最初的警惕之心。

    性子活跃的兰斯本以为名天青不久便好了,可是等了近乎一个钟名天青仍然在聚精会神地雕刻着。兰斯也由最初的不耐变得安定,开始细细观赏那一件雕刻起来。从整体上来看,确实已经完工了。但凑近仔细看的话,会发现有一些特别的地方有一些小疙瘩。

    终于,名天青把木雕上所有不显眼的褶皱都刮平滑后放在桌上,呼了口气:“怎么样?”

    “极好。”

    “我本来已经觉得差不多了,可是却想把它修饰到最好。可惜,这也注定了成为一件失败品。”

    “不会啊。比刚才看起来精致多了。”

    名天青笑笑:“你再站远一点看看。”

    兰斯走到门口再看去,虽然木雕还是那个木雕,却和自己刚进来时看到的感觉不一样了。那是一种很微妙的差异感,说不出来,表达不出来。总感觉这个木雕少了之前的什么东西。联想前后的诧异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原来,名天青把那些看似多余的褶皱全都刮除后,整个木雕看起来就是一个木雕,一块木头。而之前那栩栩如生的气韵丢失后,就像活物失了灵性一样。

    “世事大多如此,当我们注重整体而去整顿局部的时候,无形之中已经与最初的目的背道而行。所以,为了顾全大局,注定会舍弃一些局部的利益,从本质上作长远打算。”

    “你为何要教我这些?”

    “你错了,我并不是在教你。这世界是又有谁能肯定自己的理念和观点是绝对正确的呢?我只是把我个人的处世观借予你作参考以助于你找到和坚定自己的信念罢了。”

    “那么,这又是为什么?”

    “如果,刚才说这些话的是堕天邪,你是否还会这样问?”

    兰斯一愣,思考片刻后,认真道:“不会。因为,我相信天邪大哥是一个好人。他说过,我们是同伴。”

    “那么,你又如何能判定堕天邪所遵循的没一点全都是正确的?”

    “正义、善良、包容。”

    “呵呵,如果你在经历了世道的无情之后,仍然能坚信这些,那我不得不佩服。我与你们注定不是同一路的人,注定成不了同伴,说不定将来为敌也说不定。”

    “怎么会?即便我们不能成为同伴,可也不至于成为敌对吧?不可能的,像名大哥这样明事理的人将来注定成为一代贤主造福百姓。”兰斯吓了一跳,这种事他从来不敢想。其实兰斯不敢想的原因,便是莎夜。

    名天青灿然一笑:“能听到你叫我大哥,我很高兴。不过,未来的事,谁又能用一定来判断?”

    兰斯心中一紧,干笑着:“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也不一定非得是敌人不是?或许,在未来,我们会是朋友呢?”

    名天青又恢复了那淡笑的神情,若是兰斯是处于理性说出这番话就好了,可是他只是在逃避而已。

    “我跟你说说我和莎夜小时候的一件事吧。作为名州城的城主,作为名州最势大的贵族,我和莎夜从小便被保护着。不管去哪里玩,哪怕是仅仅出去一会儿买一件小东西,都会被护卫跟随着。于是,就有了这样不许,那样不行的一大堆规矩。我和莎夜为此经常换装偷偷跑出去和城中一切平民的孩子玩。久而久之,我们其中一些性情相投的聚成了一个群体。他们并不知道我们的身份,我们的友情是纯洁的。我们这群孩子中,一个叫斯达的男孩是孩子王,他个子高,力气大,长得又壮,只要我们被其他孩子欺负他就会出头。有一次,我们去城郊玩耍归来,遇到了两个人贩子。他们拦住了我们,拿出刀,说谁敢跑就杀了他。我们十几个孩子全被吓傻了,恐怕脑子里一片白吧。我从未见过这种凶神恶煞一脸贪婪残忍的面容,吓得连身体都动不了了,只是一味地害怕。当那两个人靠近的时候,达斯忽然奋起,一拳把一人打倒在地。他一边和另一个人贩子扭打,一边冲我们大喊快跑。其他的人反应过来,连滚带爬地跑了,可是我和莎夜还有一个人吓得两腿哆嗦发软,连力气都使不出。这时,地上那个人贩子缓过气来了。拿刀过来一连捅了达斯十七刀才解气。鲜血喷色在那两人的脸上,那狰狞的面孔更加吓人。我看到倒在地上的达斯口型微动,仍然在无声地喊着,快跑。直到其中一人抱起莎夜,惊呆的莎夜大哭了起来。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捡起地上的刀从他们身后跳起,一刀砍断其中一人的脑袋,那个抱着莎夜的人被我砍了不知道多少刀,直到我砍得精疲力尽才累倒停下。我这才想起达斯,翻过他的身体,他此刻已是奄奄一息。看着他快死了,我一时忘了惊恐,哭着问他,你为什么不自己跑?达斯只是用仅存的最后一丝力气勉强笑道,因为他是我们的头。那件事之后,我常常会想,如果达斯抛下我们直接跑了岂不是不会死?如果我当时没有被他们吓到,没有忘记我是一个一级灵者,达斯就不会死了吧?后来,我才明白。强大并不单指表面上的实力。达斯会比我强,那些人贩子会比我强,是因为他们有一颗比我强的内心。那件事,也令我觉悟。这世界上的一切悲剧,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你的力量太弱小。不够强大的人,能守护什么?”

    于往事回忆中的名天青扫去了脸上的忧伤,认真地看向兰斯:“如今名州城的情势很不妙,帝都已经开始施加压力,催促着莎夜的婚事。如果,我把莎夜托付于你,你可以保护好她吗?”

    “我……我知道我没有那个能力,但是我会变强。”兰斯咬牙道,名天青肯定已经看出了他对莎夜小姐的爱慕,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是啊,会变强啊,但是那又要多久?敌人永远不会给你时间的,不是吗?况且,你又想如何去保护她?我知道你想在我手底下谋事,但是你想过没有,无论你再怎么努力,又怎么能比得过那些出身名门的世家子弟?那些继承家业的人,不用做任何事就能轻而易举地把你比下去。追求莎夜的世家弟子也不知道有多少,你又排到第几个?”

    是啊,出身不同的差距是一道不可跨越的鸿沟。人家的父母实力强大的灵者,他父母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猎户。人家随手一抛就是多少金币,而他只是吃着几个银币一餐的东西,在以前更是连贝城酒楼都进过。

    但是……但是……我不甘心!兰斯低下头,捏紧拳头,屏气在心中喊着。

    “如果觉得自己根本不行,那就自知之明地早点放下念头,如果觉得自己能比得过那些世家,那就要拿出行动来。幻想和理想的差别在于,幻想永远不可能实现,而理想则有可能实现。”名天青冷漠无情地走了。

    “那么,对于我,名大哥究竟有没有抱有希望或者认同现在的我?”兰斯呼喊,想确定名天青的看法。他如此说是想要警告自己远离莎夜小姐,还是其他的什么意思。

    “我原本觉得堕天邪是一个人选,可是我知道莎夜和他是不可能的。他那种人注定不会爱上另一个女人,即便恩雅不在人世。莎夜注定是要受伤的,作为兄长,对于此事我无可奈何。对于你,我并不觉得你比堕天邪差。你缺少的,只是对世事的经历和觉悟。”

    这样就够了,仅仅捏着拳头,我一定要超越大哥,成为唯一一个配得上莎夜小姐的男人。曾经,他觉得天邪大哥才是最配得上莎夜小姐的人。而莎夜小姐也喜欢他,如果他们能走在一起也不为是一件好事。但是,名天青却说地那么绝对。

    不管莎夜小姐能不能与大哥走在一起,我都会默默地为她变强,守护着她,兰斯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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