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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霄生平最讨厌女人。
他发誓绝不沾惹女人这种麻烦,倒不是他在世做人这三十年间吃过女人什么苦头不是他,是他爸爸。
他爸爸仇龙是铁血柔情那一型的汉子,可是柔情有什么管用?他一生栽在女人手裏,落得凄惨兮兮。首先是仇霄的亲妈,她还留在仇龙身边的时候,就已是远近皆知的荡妇。仇霄才三岁,她抛下父子俩,跟人跑了,然而她至少还保有一点良知,没有卷定仇龙太多家当。他爸爸第二个女人那才狠,把仇家值钱的东西一扫而空,甚至房地契都偷出去押了,他们父子俩因此流浪街头有一段时日,那年仇霄十岁。
接下来他爸爸著实有几年不敢再轻易碰女人。仇霄十六岁,已是生得人高马大,英气勃勃,一晚回到家,看到父亲的卧室又多了个女人,那女人拿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直睨著仇霄,举止眉色间不知有多少媚态,仇霄马上知道他爸爸完了。
也不知是他爸爸太蠢,或是世上尽是这些祸水。半个月后,他爸爸一脚踩进门裏,亲眼见到那女人罗衫半解,半副胴体都压在拚命喊救命的仇霄身上,企图强采这个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孩子。
仇龙一气,非同小可,竞因此呜呼送了一命。
仇龙一生在女人方面的遭遇,使得仇霄寒透了心,他宁可上刀山、下油锅,在任何场合裏冲锋陷阵,就是不接近女人一步。
事实上,女人也不太接近他。仇霄在警界素有“硬汉”之称,作风十分犷悍,说一是一,如果你跟他来个二,他当场就翻脸。他双目凛然,有一张极其严峻的唇型,从来不笑,男人见之都要忌惮,何况是女人。
没有女人敢惹他,偏偏有一个例外。
到现在仇霄还搞不清楚这女人的来历底细,那是因为一开始他并不太在意她,等到后来发现必须在意了,她已经像一阵旋风一扫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留下一缕她身上那奇特的、古怪的香水味,弥漫在他整个人、整个脑子、整个身体的所有毛细孔裏。
后来他连作梦都会梦到这缕奇特的香氛。
那一阵子,仇霄在码头一带活动,每天入夜之后都上码头酒吧泡上二、三个小时。他很快发现到一名神秘女郎总在夜裏八、九点钟,悄悄出现在酒吧,只身一人,独来独往。
仇霄干了多年的警探,特别具有锋锐的识人能力,一眼即看出这女郎完全不属于这裏她的言行举措太有格调、太有教养了,任凭她怎么伪装,就是显得格格不入。
他始终猜不透她跑到码头酒吧这种地方来混究竟为什么?她偶尔也跟人搭讪,聊上几句,接受好意喝杯酒、跳支舞什么的,不过她不像芳心寂寞的女人,那也不是她到这裏来的原因,大部分时候她倚在吧台一侧,一杯琴酒在指间荡来荡去,明艳的一双眼睛好奇、搜寻的看着一切,仿佛想要了解什么。
仇霄总觉得她像个舒适日子过了太久的那种人,一时厌倦,想爬到底层看看从未尝过的那种生活,她的心态充其量是无聊。这女人看起来不笨,却不知天高地厚。
所以她竟有胆子来惹他。
通常,一群酒客熟络的聚在一起谈笑的时候,仇霄总一个人孤坐在角落,一只大手揑著酒杯,黝黑的脸庞带著痛苦的表情。
他们打过许多次照面了,她并不知道他是谁一如他不知道她一样。但是第一次面对面,他就把她弄伤了。
那天晚上仇霄坐得太气闷,推了椅子,踅到外面露台去眺望海港的渔火。风涸岂,但是仇霄听到背后有动静,或许只是直觉反应,最主要是风裏荡的那丝奇特的气息有人偷偷摸摸地挨近他。他一流的身手没见识过的人还真不敢相信人尚未回旋过来,一脚已经扫出,一双铁腕即抓向对方。
娉娉什么都还不知道,整个人就被勒在仇霄岩壁一样的胸膛上,她的手被反翦在后,痛得掉出眼泪。
他一点也不温柔,他真的一点也不温柔,凑在她耳边寒著声说:“下次千万不要再偷偷摸摸靠近我。”
“我没有偷偷摸摸!”
“那你为什么走路不声不响?”
“你要我跳踢踏舞出来吗?”
仇霄感觉到她的身躯在颤抖,忙不迭把她推开,不是因为她颤抖的缘故,是他赫然发现她所穿的衣著极其单薄,紫色镂空的紧身衫底下是丰白隐约的娇躯,兼之从她身上引荡出来的那股特别的香氛仇霄立即感觉到危险,体内升起一股没来由的紧张。
仇霄不明白自己在紧张什么,为了要掩饰,别过身去手抓露台栏杆,望着黑黝黝的码头的海水。
那女郎边揉著被拧痛了的手腕,边觑著他,她挨在身边让他很不自在,身体有种热胀的感觉,他忍耐著。
“你不觉得难受吗?”她突然问。嗓音属于略低的那一种,但是很甜腻。
仇霄吓了一跳。他的不自在有那么明显?越不自在,他的表情越凶,掉过脸来狠狠看她。
“你在说什么?”
“你的脸”她居然翘起一根尖尖的指头敲了敲他的下巴。“你干嘛老把脸绷得硬邦邦的像块石头?”
等一下他要去照个镜子,看看镜子裏面是不是有块石头。
“其实你不需要这么辛苦,把自己装得很有威严的样子事实上你不是威严那一型的男人,你是可爱型的。”
仇霄瞪著她好像她已经疯了。小时候,就算是小时候,也从没任何人觉得他“可爱”过,进警界八年,别人对他的形容,不是严峻,就是强硬之类,仇霄这人整个地属于强硬派,他连一根小指头都生得强硬。他抵死也不相信他是“可爱型”的男人那算是男人吗?
“你好像对你自己很不了解噢,”娉娉在他跟前左挪一步,右挪一步,偏著脸蛋端详他。:兀全是你嘴角这对酒窝的关系。”
“酒窝?一他的表情还是很凶,然而彻底的茫然。
看他竭力想把情况搞清楚的样子,娉娉差点噗哧笑出来。他好像连自己脸上是什么模样都摸不著脑。没有错,他是彪形大汉,他不苟言笑坐在那儿的时候,的确是面目凛然一双浓眉乌云似的压得低低的,双唇永远抿威严酷的一条线,那副样态理该充满威仪,偏偏,偏偏他嘴角嵌了一对酒窝,小小的,深深的,随时在那儿调皮的忽隐怱现,这么一来,他的整副威仪便全毁了,那对小酒窝使得这个大汉有一种小男孩似的可爱相。
他的可爱吸引著娉娉,她的手管不住的又伸上去碰他的脸,这回没碰到便在半途给他一把扣住。
“我不需要别人来分析我的长相或是我的心理。”
仇霄逼视著娉娉,他的凶恶好像对她一点也起不了作用。娉娉一张俏脸依然笑吟吟的,仇霄放开她,兀自定回酒吧他的位子,她甚至还跟了过来。
“别这么拒人千里之外,”她挨著椅扶手说,看仇霄皱眉皱脸的把一杯酒灌下。“人在受到感情创伤的时候是需要朋友的。”
仇霄撂下酒杯,瞪著她看。“谁说我受到感情创伤?”
娉娉矫笑。“还不承认?我看你八成最近才失恋一
仇霄叫起来。“我失恋”
“只有失恋的男人,才会每晚一个人躲在酒吧阴暗的角落,用痛苦的表情喝酒。”
“我”他嘴巴张开,然后又闭上。每晚躲在酒吧阴暗的角落,那是因为一件毒枭的案子,他负责码头一带的监视。用痛苦的表情喝酒,那是因为他最厌恶喝酒,要装样子不得不喝,不是因为失恋!
这些事能告诉人的吗?仇霄闷不吭声,她把一张美丽的脸凑过来,对他吹气如兰的说:“想开点嘛。”
仇霄咬住牙,他和三教九流的人物打交道,但现在他不知如何对付这女人这个生平仅见,有胆量走到他三步距离以内的女人。
她让他困扰、让他胀热,让他不自在、不舒服,还让他的身分从“硬汉”变成“小可爱一,同时感情还受到创伤!
可是仇霄没办法摆脱她,他唯一吓跑女人的方法就是对她们摆出一张凶相,三十年来一直很成功,碰上这女人却整个失效她根本不怕他,她纠缠他到底。
最后还把他的人给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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娉娉一直没去厘清自己的心态,那似乎变得太复杂了,她不想去费这个精神,只知道她需要一点什么然而究竟是什么?
一个男人吗?她不知道。
娉娉一向鲜蹦活跳的,日子过得很有兴味,她拥有一切美貌、财富和智慧,她是那种表面上人家对她有顾忌,而私底下在偷偷喜欢她的女人,但是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她都十分自得,二十七岁,不觉得人生有缺憾。
碰上仇霄之后,还是不觉得人生有缺憾只是多了一种渴望;为什么会对这个严森森的男人产生渴望,著实教人费解。她不认识他,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好坏,他从哪裏来,在做什么,只能确定一点
这男人和她完全不相配。
娉娉有自知之明,早晚她会跟上两个姐姐的脚步,嫁一个门当户对的对象,从一个豪门再跨入另一个豪门。也因如此,娉娉对于婚姻、感情抱一种很优闲的态度,只要婚姻不要来得太早她压根儿不想七早八早就嫁为人妇,她还想逍遥个十年八年呢。总之,在它未到之前,她过她的,玩她的。它总有一天会到。
可是不是这个人不是仇霄。
他太犷野,太爽直,太敞露。娉娉打赌这个人一生没说过一句违背良心的话。他以何种方式在这个社会裏混,让她很好奇,然而更好奇的是更隐微、更私人的部分,比如说:他有女人吗?他和女人在一起时是什么样子?
她想知道,而且,是真正的知道。她按捺了一个星期,窥伺他一星期,没办法光坐在那裏幻想,幻想无法满足她她开始主动,缠上这陌生人。
很陕,娉娉就发现自己疯了她想要他,这个她只知名叫仇霄的大汉,不能要永远,要个暂时也好,不能要他的全部,那么要个部分,要个他的孩于。
这念头窜出来的时候,连娉娉自己都感到天旋地转,支持不住,她把自己也吓著了,很快她说不,不能胡思乱想,不能出鬼主意,不能这么做。
但是,三天之后,娉娉再也控制不了自己,她那魔鬼似的心思出了头,只要了一点手段,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把仇霄弄到了手。他毫无能力抵抗她。
那一夜的经过,娉娉至今想来仍然脸红心跳。那晚下著细雨,天应该很冶冽,然而空气中有一股令人騒动的闷湿,娉娉把仇霄搀扶进街口小旅店的房间,身上都在微微沁汗。
仇霄也差不多,他略醉了,又由于某种原因,他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双眼几乎都睁不开。他好可爱,娉娉心跳地想。放下戒心的他,脸庞线条变得十分柔和,不时自己就微笑起来,那对小酒窝在两个嘴角荡漾像水面上的雨点。
他像个小男孩似的让人心疼,可是躺在床上,袒露出一身肌肉的他,绝对是个十足的男人娉娉光是瞧上一眼,人就从头到脚的发红了。
仇霄的体型异常魁伟,胸肌突出,呈倒三角型,那双腿梁柱一样的又实又长,他有一对铁腕,一只大手张开来可以把她整张脸覆住。娉娉帮他把鞋子摘掉时,他突然伸手一拉,她跌到他身体上。
娉娉的心脏在胸口猛撞著,像在打退堂鼓,她的胆大还是有个限度,此刻面临考验,在做剧烈的挣扎真的要?真的要的话,人生会天翻地覆,会完全改变,假使这时候撤退,还来得及
来不及了。
仇霄的身体一碰到女人,便自动发生反应,一双铁臂把娉娉紧紧箍住,她连喘息的余地都没有,更别想挣脱开来。他抱著她翻过身,把她镇压在强大的男性力量与男性气息之下。
霎时间,娉娉变得和仇霄一样的混沌,就算还存有一丝的理智,也不想顾虑那么多了,激情的狂潮把人卷了进去她要这个男人,要有一个他的孩子,带有他的骨肉、他的性格和他的味道,她要把这样一个孩子带在身边,永远宝贝他,疼爱他。
娉娉够周密的了,事先详加计算过日子,这是激情过后最有可能留下结果的期间
仇霄突然用力捧住娉娉的脸,俯在地面前含糊地间:“你到底是谁?”
“别问这么多,今天晚上我是你的女人。”她喘道,攀紧他厚厚的肩膀,狂热地吻他。
一个雄壮的男人加上一个娇媚的女人,引起可怕的火山爆发,分不清谁最狂野、谁最激烈,因为都在爆发的顶端,都同样惊人。娉娉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这么野,她吻这个男人,抓他,咬他,用尽力气,然后才知道自己有这么脆弱,任由这男人的激情冲击著她,带她奔驰到极度颠狂喜悦的境地去。
过后,娉娉被仇霄紧紧圈在胳膀裏,两人遍身都是欢爱后的汗热,她的喘息呵著他的胸膛,胸膛下的心跳还是那么急远,然而他已渐渐昏沉,挣扎以最后的一丝神智问: “你叫什么名字?”
她仰头在他的耳根下答道:“娉娉,赵娉娉。”
他昏睡过去了,她想他没有听见。
娉娉等他双臂渐弛,才悄悄挣扎开来,爱恋地用手心抚摩那片坚实的胸肌。
他下巴中央有一道凹痕,很性格地把下巴分成二边,她吻他那儿。
仇霄咕哝著,下意识的又要来抱她,娉娉赶紧抽身下床。也许是方才床上的动作太过狂野了,身子竟有些酸软,她心慌慌地穿衣,频频望着枕上的仇霄,忽然心头被一股痛楚所占据。
她穿了衣,在床边蹲下,脸挨著床沿,怔仲望着仇霄。她一直知道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却不知道他有这么英俊,旅店房间晕红的灯光,并末减损他眉宇间的英气,反而给他平添上几分俊美。
她喜欢这个男人,舍不得就此离开他!娉娉心想,轻轻把他一只硕大的手牵过来,按在心口一会儿,要去吻它?某鹣龆傅匕阉氖肿プ。傲松罢浴虫?”
娉娉吃了一惊,仇霄没有她想像的那么浑噩,必须快走,以后不再碰上他,否则她就惨了仇霄绝对不会放过把他下葯迷奸了的女人。
她挣脱他的掌握,匆匆为他盖上被子,最后看他一眼,拾了皮包仓卒离去。
仇霄直昏睡到隔天下午才被叫醒,发现自己像个刚落地的婴儿全身赤条条,裹了一床被子躺在陌生的房间,而枕上、被上、连同他身上都漫著一股香气他熟悉,但一霎时想不起来的香气。警局裏他二名同事站在床边看着他,像在看笼子裏一头穿裙子的狒狒。
“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在这儿?”仇霄嗄声问。
他们告诉他“局裏一天一夜找不到你今天中午旅店打电话报警,说是有投宿客人昏睡不醒,过来一看,是你。”
仇霄从床上爬起来时,脑袋钝得像刚刚它才掉到地板上,他抱头呻吟。“该死,我是怎么了?”
“如果推测没错,你大概是被人下了葯。”二名同事当中较有自制力的那个说,另一个则抱著肚子,举动很可疑,奸像在强行忍住爆笑。
“什么?”仇霄叫道。
他同事委婉地问他“昨晚是不是有个漂亮的女人在酒吧一直缠你?”
仇霄马上想起那神秘女郎岂止昨晚?她已经纠缠他好一阵子了,怎么也摆脱不了,昨晚她特别地腻人,硬要请他喝酒,不得已敷衍她一杯
“她怎样?”
“就是她把你带到这儿来的。”
仇霄疑惑得不得了。“我为什么会让她带到这裏来?”他同事低下头去,奸像突然间欣赏起自己脚上的旧鞋。“我们到酒吧查问过酒保说他瞄见那女人趁你不注意,在你的酒裏动了手脚,然后把你带走,酒保怕事没敢声张。”
仇霄还是不懂。“她动了什么手脚?”
他同事从口袋掏出一小样东西,丢过来,仇霄一手抄住。掌心摊开来,一只空了的葯丸包装片干了多年刑警,这玩意儿他太热了,他不可思议道:“迷奸葯片?”
他同事郑重点头“酒保从你的座位底下扫出来的,他相信这就是那女人放在你酒裏的东西。”
“然后呢?”仇霄的嗓子开始变哑了。
“然后,”他同事清清喉咙。“你被迷迷糊糊带到这裏来开房间,旅店柜台说一个小时后那女人结帐离开,还特别吩咐柜台注意你的情况,服务生上来查看时,你就已经是这副”他瞅了仇霄裹在被子底下的胴体一眼。:垣副残花败呃” 他同事及时收住口,而仇霄整个人紫胀得像根茄子,昨晚一些模模糊糊的画面在脑海飘浮起来,他赫然明白,禁下住吼道:“你是说昨晚我被一个女人用迷奸葯片迷昏,带到这裏来”他的句子为之一断,咬牙切齿,然后咆哮“妈的,我碰上了什么衰事?”
他同事极力想呈现同情的态度,可是一点也不成功,另一个则早就夺门而出,在走廊上爆出远在一o二?锿獾牡鲇闾u继玫降男i?br>
从此仇霄的名气就更响了,因为他是海湾警局成立二十五年首名被女人下葯迷奸的执法人员,每天都有同事在他的办公室抽屉塞红包袋,好像全世界人都晓得他活到了三十岁还是个处男而那天晚上正是他生平的第一次!
他就这样不明不白失去童贞,还是教一个女人给下葯污了的,天呀,他可是个堂堂二线一星的警官虽然局裏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仇霄交上桃花运,对方又是个大美女,他一点也没吃亏,更没必要感到痛不欲生,但是仇霄却觉得这种奇耻大辱他怎么也咽不下去!
仇霄发誓不把这不知死活的女人找出来绝不罢休。他几乎翻遍整个码头区,就是查不出一点蛛丝马迹,其实早也知道她不属于这裏,可恨他全然不知她的来历,她的姓名
慢著,她的姓名似乎有印象,她告诉过他,她姓张,不对,姓王,好像也不对。妈的!为什么那晚的情形逐渐都想起来了,就是她的名字想下起来?
她的名字,她的名字仇霄三个月来绞尽脑汁,怎么也苦想不出来的那三个字,一直到今天奉命来到海湾蓝星大饭店,在接待室一眼望见她这个已化入他的脑髓,他到死也不会忘记的美丽女人,才猛地灵光乍现想了起来。
“赵娉娉就是你!”
看得出来她吓得花容失色,试图要挣逃,却是丝毫没有力气,仇霄一拖就把她拖入接待室,碰地摔上门,让秘书小姐目瞪口呆站在门外。
娉娉被仇霄重重压在橡木门扉上,一颗心扑通扑通跳,软弱地说:“仇霄先生,几个月不见,你变得这么热情,一见面就把我抱得紧紧的不放。”
仇霄没上她的当,恶狠狠道:“别和我要嘴皮子,我找你找了三个月,你今天不好好向我解释清楚,我不会轻易算了的。”
她装儍。“解释什么呀,仇霄先生?”
“那天晚上的事!”
“哪天晚上?”
仇霄气得咬牙。“不要来这一套,你做了什么卑鄙事你心裏有数,要手段把我骗到旅店,然后又”
他却发现赵娉娉根本没在听他说话,一味仰著脸儿痴痴望着他,呢喃道:“你的酒窝还是这么可爱”
仇霄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一回事,看着这张这段日子来日夜折磨他的俏脸,突然间他被一股巨大的冲动所推涌,把她的人用力一东,低下头便如饥如渴地吻起她来。
女人果真是祸水,她整你,她害你,却让你怎么也忘不了她。仇霄到这一刻才明白,三个月来拚了命的找这女人,不是图向她报复,是想再见到她。
他或许对女人没有太多经验,却仍然有著做为一个男人的热情,何况这份热情已被挑动起来了,是他怀裏的美艳女郎唤醒了他那份男性本能。
他吻过她,换成她吻他,久久不绝的吻,使得两人呼吸中断,不得不分开来喘息,唇舌间的香醉感依然缠绵晕散,两人醺醺然对望。
仇霄一双手在娉娉丰盈的腰围上摩挲,说:“你比三个月前肥了点。”
娉娉蓦然脸红起来,想把他推开推不开。仇霄怱有点起疑,大手摸到她微隆的肚子,揉搓了半天,赫然发现她不是发福就算他对女人再土,这点差别也还分辨得出来。
他惊叫“你怀孕了!”
娉娉挣扎著,啐道:“女人怀孕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
“你跟什么人怀孕的?”他粗著脖子问。
“废话,当然是我老公。”
仇霄的脸黑了。“你有老公?你什么时候结婚的?”
可恶,这男人的胳臂像链钢厂打造出来的,怎么也扯不开。娉娉心裏着急,脸色也不自在。“三三个月前,我在美国结结的婚。”她支支吾吾回答。
仇霄的双目顿时变得锐利惊人,娉娉根本不敢看他,眼光垂得低低的,脸别得开开的,心裏直祷告。他脸色阴晴下定,挣扎了许久,终于快快地把她放开了,以“别人妻,不可欺”的态度,移去身子,和她拉开一段距离。
娉娉暗中松了一口气她不想让仇霄知道实情,不想衍生更多问题,她要独自拥有这孩子,不要丈夫,不需成家,只要有这孩子就好。幸亏仇霄这人好骗,三两句话他就信了。
她定了心,尝试走动两步,才两步,她就被那个她以为好骗的仇大哥狠狠拖过去,重新回到他铜墙铁壁的臂弯裏。他倾轧在她鼻尖上怒道:“你给我说清楚这孩子的父亲是什么人?”
噢,老天,仇大哥没被她骗倒,娉娉在心裏呻吟,这下她麻烦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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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一公里外幽静的海滨,同样上演一幕双人戏,带点凄美味道的那一种穷愁忧郁的诗人与父母双亡的孤女发展出的爱情,正一天比一天茁长,一天比一天浓郁。
他为她吟咏英国诗人的诗句,她为他孜孜屹屹伏案誊写诗稿,即使小屋这么样的破烂,下雨还会漏水,蚊子多得杀都杀不完,然而每当两人凝眸相对的那一刹那,感受到彼此那深埋在内心的浓情蜜意,世间再大的苦也都忘了。
爱,就是这样的奇妙,这样的伟大。
李斯特,呃,正牌的名字叫李隆基不过现在连他自己也有点忘了他是谁,最近他甚至有所感悟,好像做个穷诗人也不错,偶尔写几句诗,绝大部分的时间没事干,成天呆看云在天上飘、浪在海裏翻、叶子从树上掉下来,牵著娓娓的手走过来又踱过去,嗅著她的发香,简直像个白痴一样的快乐。
他再也不敢藐视娓娓的思想了。
这段日子,他深切体会到平凡、庸碌、简单的生活,处处涵藏著无比深刻的兴味,有多少人生的幸福在裏面。这是他以前从来不知道的。
他把拜伦的诗集一丢,从床头站起来,向坐在窗下振笔疾书的娓娓伸出手。
“娓娓,走,我们到海滩散散步。”
“可是我还剩一点”
她看到他蕴在满脸胡髭下的笑意,那双深邃的眸于闪动著微光,她的心就好比糖霜溶入热茶一样,什么都不再说了,照他的话离开桌子,把手递给他。
他们把鞋踢掉,赤足步上柔细的沙滩。娓娓停下来,为他竖起衣领,护住他的喉咙,不让海风吹著。她一直不忘记他的身体是不太好的。
李隆基动了心,把她的手握住,放到颊边摩挲,柔声说:“娓娓,谢谢你这段时间让我这么快乐。”
娓娓对他微微一笑,晚霞照著她的脸有几分绋红,她慢慢把头靠在他的肩头上。
李隆基把她轻拥住,喃喃道:“你知不知道?你启发了我,让我看到人生的另一面,最近我常在想,以前的我实在太肤浅了”
“不,”娓娓昂首否定。“你一点也不肤浅,你有丰富的内涵,让我敬佩。”
她完全不是在说恭维话诗人李斯特的一切,在在令她惊服,他温存多情,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教人心花怒放,他有诗人浪漫的情怀,更可贵的是,他见识多广,眼光开阔,他甚至对于如何开发休闲胜地有一套见解,能够侃侃而谈,简直像个行家!
能够遇见他,和他在一起,何其美好,何其幸运,也因如此,她下决心帮助他,让他出头。
“你的诗稿我今天就能够整理完毕,装订成册,然后,我们亲自送到出版社去。”
她还是这么坚决要他出书!“娓娓,你这么热心,我很感动,可是那些东西并不值得”
捤娓用一根纤巧的手指摒挡他的嘴。“你的作品有意境、有活力,我对它们很有信心,你不要妄自菲薄,”她又握住他的手。“答应我,要发挥你的才华,要写下去,一辈子写下去!”
教他一辈子爱她,李隆基非?忠猓墒且槐沧有词獠皇且拿?
然而他们站在沙滩上,天边是绚烂的彩霞,娓娓用那双盛满柔情与企盼的大眼睛望着他,像这类诗情画意的场景,男主角对女主角该怎么表现?他把她的玉手紧紧抵在胸口,以激越、发愤的口吻誓道:“我会的,我会的,有你的关爱,你的鼓励,我会写下去,一辈子写下去写到死为止!”
然后她会急急拦阻他。“不要说'死'字!”
她没有。她只是踮起脚尖,亲了他乱七八糟的下巴一下,使他感到心头有点麻痒。她忽然幽幽叹口气,说:“我愿意我们彼此是坦诚相待的。”
李隆基马上作贼心虚起来。“坦诚相待?”天呀,是他露出什么破绽,令娓娓陵疑了吗?这时候麻痒的部位换成他的头皮,而心情则变得忐忑不安。
娓娓却没答腔,挽著他沿沙滩漫步:心裏头思来想去她还没有把自己显赫的身家背景告诉李斯特,她不敢说,怕诗人鄙视不能接受,但是有一天他会知道,到时候他会不会认为她是蓄意瞒他、欺骗他,而无法原谅她?
一时间,沙滩上的两个人,都显得心事重重起来。
隔日,娓娓拉著李隆基在街上疾走,天气骤然炎热,娓娓穿的月白短袖上衣都被汗沁湿了?盥糯谓械溃骸版告福颐切菹14幌隆!?br>
她却急道:“不行呐,下班时间快到了,我们得再赶一家出版社。一
事实上,他们今天已跑了三家出版社,有二家拒绝归拒绝,态度上倒是客气,第三家干脆直接说::晅种东西没销路,我们做不起赔本生意。”
梶梶不死心,硬是赶到这家素以出版好书著名的图书公司,职员要他们在门边坐候。娓娓抱著希望,但是显然有点紧张,李隆基不时握握她的手,拍拍她的背,安抚她,倒像要求人出书的是娓娓,而不是他。
两人枯坐四十分钟,陆续有人下班走了,公司裏开始变得冶清,最后有个秃顶的胖男人行过,瞄见他们,问他们有什么事。
娓娓抱著诗稿站起来,礼貌地表明来意。
“诗?”胖男人把这个宇眼从鼻孔裏嗤了出来。
“是的。”梶娓想踩他的脚。
“作者是什么人?”
“李斯特。”
“听都没听过,”胖男人说,对他们施以忠告。“叫他先抱几个文学大奖回来,或者作品要有相当的见报率,那时再谈吧我们公司没本钱培植没什么名气的小作家。”
娓娓听他说得不像话,极气愤,压抑地说:“我们找总编辑谈。”
“总编辑下班了。”
“那么我们找老板。”
“我就是老板。”
两人重新回到大街上,茫然望着车水马龙的城市娓梶这一生直到此时此刻,才了解什么叫做世态炎凉,生平第一次她尝到失意者的况味。哦,过去她所幻想的,所谓落魄艺术家的生涯,都是这样子的悲哀和无奈吗?老天,以前的她是不是太天真了?
李隆基同样沮丧得很,倒不是因为他的诗稿处处受拒老早知道会是如此。他只是不希望娓娓失望难过,其实凭他的关系和财力,要出本书还不容易?
可悲的是,现在他只能在这裏苦哈哈,一整个下午顶著烈日奔波,口渴得像亚利桑纳沙漠的仙人掌,却没有半毛钱替自己和梶娓买杯饮料。都怪他粗心,空有口袋好几张百万金卡,却连一块钱现金都没有只能望着街角小贩冰沁沁的泡沬红茶流口水。
他自然不能向娓娓邀道:“走,我们到这家有名的义大利餐厅吹冷气,喝午茶,我有百万金卡。”是不是?
更悲惨的命运还在等候他们。
天际突地响起一道巨雷,旋即卷来大片的浓云,李隆基喃喃道:“快下雨了。”
话一说完,大雨便倾盆而下。
娓娓杲立在大雨中,文风末动,她被内心的悔恨攫住了在这种节骨眼上,她竟然身无分文!
过去娓娓的金钱观念极差,那是因为她从不需要为此烦心,出入总由人打点,很少自己带钱。今早出门时没有细想,顺手抓了几百块就走,结果二、三赵计程车坐下来,钱包便一乾二净。她晓得李斯待手头拮据,她空,他也空。
娓娓越想越凄凉,忽然转过身把李隆基拦腰抱住,呜咽道:“对不起,我没钱叫计程车,我甚至没办法买一把伞!”
李隆基太了解她的境况了,她和他同样不能拿一张金卡去向骑楼下那个卖伞的阿婆买一把伞。
他不由得心有戚戚焉的把她搂著,两人在大雨中相拥,悲怆恰似一对苦命鸳鸯。他不忘在这裏做一点戏剧性的发挥,说:“不管如何,我都愿意为你遮风蔽雨。”
在以前,这样一句话保管教娓娓一听就心醉神迷,现在她却以现实的角度来思考,看着雨裏像个落汤鸡的他,很实际地说:“你都没法子为自己遮风蔽雨了,哪能顾到我?”
“话是没错,不过至少我们可以风雨生信心吧。”
他促狭的语气终于引得娓娓破涕为笑。
他把她手一拉,豪气万千地说:“我们没钱,我们没名,但是我们有脚我们用跑的回去!”
两个人果真顶著豪雨,一会儿笑,一会儿叫,一路跑回海边小屋。
风雨裏的破屋子给人感觉格外温馨,两人湿漉漉冲进屋裏,都觉得像是回到爱的小窝。他们跌在门上又喘又笑,湿发黏在脸上,水串从全身各处淌下来,然而梶娓知觉到李斯特的手还牵著她,他的掌心奸热,把她冰凉的手指牢牢包著一路上他牵著她,始终没放。
她感到满腔的暖甜,蓦然产生一种激动她要嫁给他,她要做这个男人的妻子,就在今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