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难当_分卷阅读_14

凔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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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三天后再议,你若是拿不出可行的方法,本王子就当你今日是满口胡言。”

    “那会怎么样?”唐越紧张地问。

    对方露出一抹冷笑,“敢在本王子面前胡诌的人,现在不是死了就是哑了。”

    唐越用舌头舔了舔嘴唇,莫名觉得有些疼,“放心,我还没那个胆子。”

    “那就好。”王子昭说完喊了人进来送客。

    唐越走出昭王府的时候还在想这个病例要怎么做,其实骨折的治法很多,只是王子昭的情况特殊,他最好是能中西医结合,否则恐怕没那么容易被这个时代接受。

    一上自家的马车,栎阳侯就开始叹气,“越儿,你这是何必呢?南晋最好的医者都治不好王子昭的腿,你哪来的自信?”

    唐越抬头,冲他笑了笑,“阿父放心吧,没有把握的事我不会做的。”

    他想给王子昭治腿,除了同情这个少年外,也是为了自己的名声。

    他想要继续行医,就必须要有病患愿意给他治,而王子昭地位超然,只要治好他,他就能一夜成名,这样也算崭露头角了。

    没人会相信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医生,可如果这个少年医治好别人无法医治的病例就不同了。

    唐越心里年龄快四十岁,自然不愿意从学徒做起,要想别人信服他,肯定要拿出本事来。

    栎阳侯却觉得他太自大了,事关王子昭的身体,怎么能胡乱答应呢?

    不过海口已经夸下去了,覆水难收啊。

    回到家里,栎阳侯立即命人去寻找医书,将所有能找到的医书都送到唐越的屋子里。

    这个时代的书籍是非常珍贵的,有钱也未必能买到,栎阳侯发动自己的人脉,从太医署抄了一部分出来。

    然后栎阳侯府里就出现了一幕独特的景象,他们的小郎君走在前头,后头还跟着一个书童,手里捧着书大声念着。

    “心居胸中,为阳中之太阳,通于夏气,主神明,主血脉,心合小肠,生血、荣色……”

    唐越刚开始觉得神烦,走到哪耳边都有只苍蝇在嗡嗡叫,不过习惯了之后也就当他不存在了,偶尔还能从他读的内容里受到启发。

    “其华在面,藏脉、舍神、开窍于舌、在志为喜……”

    这好像是《黄帝内经》啊,唐越琢磨了两句就把思维发散出去了。

    唐越走到哪,那声音便跟到哪,来往的下人看到这一幕都分外好笑,不过这样一来,府里确实热闹了许多。

    后院中,侯夫人赵氏正喝着凉爽的酸梅汤,身边四个侍女捶腿的捶腿,打扇的打扇,好不自在。

    “夫人,小郎真的要给王子昭治病?”赵氏的贴身婆子低声问。

    “侯爷亲口说的,还能有假?”侯夫人脸上带着一抹幸灾乐祸的笑,“萍妪,那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啊。”

    “的确,不知是否会连累侯府。”

    “王子昭岂是那种不分是非的人?只是那小子今后怕是无法在邺城立足了。”

    “若是他治好了呢?”

    “荒谬!他一个小儿,还能比得过整个太医署?也就侯爷鬼迷心窍才会相信他。”侯夫人只要一想到这事就心情大好。

    他就知道,乡下长大的小子,终归是上不得台面的,这次定要让他自取其辱!

    等结果一定,她就说服侯爷和老夫人,将这小子送去城郊的庄子上,到时候给他送几个女子,生下几个子嗣,再抱回养就是了。

    第032章顶级高富帅

    “小郎,有人递上了拜帖!”管家敲开唐越的房门说。

    唐越正埋头用刀子雕刻东西,这是他减压的方法,听到管家的话他放下木雕抬头问:“找我的?”

    管家的表情有些怪,犹豫了一会儿,点头说:“是公子显,人已经到门外了。”

    “公子显?这谁啊?真是找我的?”他认识的人一只手都数的过来,谁会来找他?

    管家也见他表情不像作假,也有些疑惑,“公子显乃是镇国公第三子,也是唯一的嫡子,外人称赵三郎,您不认识?可是对方说是来找您赴约的。”

    唐越自然还记得赵三郎是谁,“哦,是他啊,那把人请进来吧,直接带到我院子里。”

    “喏。”管家行礼退下,满脑子都是疑问,不明白小郎君何时与赵家三郎扯上关系了。

    这位赵三郎出身不凡,在邺城也颇有名气,说起来他还得喊侯夫人一声表姑。

    侯夫人赵氏出自赵家旁支,两家勉强也能攀得上亲,只是以往两家从未走动,现在赵家嫡子居然因为小郎君亲自上门了。

    管家恭恭敬敬地将人迎进来,把人带到唐越的院子里,然后让人送上茶点。

    赵三郎肆意地打量着唐越住的地方,摇头感慨:“唐小郎,你这院子着实丑的很!哪像人住的?”

    唐越懒得理他那龟毛的审美观,“你今天怎么来了?”

    赵三郎收回目光,凉飕飕地盯着唐越,“你是否忘了些事情?”

    唐越眨了眨眼,想起他曾经说过要给赵三郎支招的,还说了另约时间,结果这两天忙着想问题,都给忘了。

    “哈哈……是我不对,来来来,咱们来好好聊聊。”唐越给他倒了一杯茶,自己面前则摆着白开水。

    不是他不喜欢喝茶,而是这个时代的茶他实在下不了口,里头放了生姜、花椒、陈皮等等东西一起煮,堪比黑暗料理。

    “别拐弯抹角的,今日你不说出个所以然来,本公子就不走了!”

    “那正好,留在我家吃晚饭,让你尝尝栎阳侯府的厨艺。”

    “嗤……”赵三郎面露不屑,心里想:你一个侯府之家,厨子的水平还能比得过我家的?

    “你喜欢慧珠郡主?是真心的吗?”唐越开门见山地问。

    他紧紧盯着赵三郎,发现他居然脸红了,“自然,打从第一眼见到她,她便是我心目中的洛神。”

    “那你不介意她嫁过人,有个十二岁的儿子?”

    赵三郎瞪了唐越一眼,“嫁过人又如何?她夫君早逝,如今也是待嫁之身。”

    好吧,男未婚女未嫁,确实没什么好纠结的。

    “那她可喜欢你?”唐越点明了最重要的一点。

    在他看来,这段感情中最重要的就是慧珠郡主的想法,只有她想嫁,赵三郎才有机会。

    赵三郎支支吾吾半天也没回答出来,唐越就知道答案了。

    他敲了敲桌子,继续补刀子:“你知道郡主养面首的事情么?”

    赵三郎呼哧呼哧地瞪着他,“你如何知道的?”

    “这你别管,你肯定是知道的吧?”一个天天往郡主府跑的人,又心系于郡主,怎么可能不知道。

    “不过是几个玩物而已!”

    “……”唐越目瞪口呆,真想竖起大拇指,兄弟,你这心胸简直了!比太平洋还宽啊!

    这男人放到现代,绝对是一等一的妇女之友!

    赵三郎被他连着插了几刀,不乐意了,“喂,你的方法呢?本公子来这不是听你胡扯的!”

    唐越淡定地喝了一口水,“你的目的是娶郡主,所以你当务之急是赢得郡主的好感。”

    赵三郎点头,这他当然知道,可问题在于,他如何能赢得郡主的好感?

    “听说郡主当年与她夫君情深意重,这说明她喜欢的是她夫君那一类的男人,你觉得自己和她前夫有相似的地方吗?”

    赵三郎眉头一挑,得意地说:“本公子仪表堂堂,绝对胜过郡主的前夫,本公子出身高贵,也绝对胜过郡主的前夫,而且本公子对郡主情意深重,绝对胜过郡主的前夫!”

    总而言之,他赵三郎要相貌有相貌,要出身有出身,要感情有感情,简直是郡主的不二人选啊!

    唐越默默赞了一句:赵三郎算是这个时代的顶级高富帅了,可惜他想娶的人也是顶级白富美,虽然嫁过人,但那风姿足以迷倒性向正常的所有男人。

    “据我所知,郡主的前夫最受赞誉的是他的文采,他虽出身普通,但学富五车,一身清流,我想,这才是郡主最喜欢他的地方。”

    “……”赵三郎想了想,竟无法反驳。

    “所以,你觉得自己的文采如何?比得上他吗?”

    赵三郎不自在地挪动着屁股,底气不足地回答:“本公子三岁开始习文,自然是博古通今,文采一流的!”

    “是……么……?”唐越拖长尾音扫视着他,嘿嘿一笑:“就算没有一流的文采也不要紧,反正你家里的门客肯定不少吧?”

    “这是自然!”

    “那你可以请他们给你多写几首情诗,你一天寄一首给她,一定要能打动人的那种!”

    “写诗?”赵三郎眼睛一亮,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哦,当然,还有个问题,你的字写的怎样?总不能连这个也找人代写,会穿帮的。”

    赵三郎不知道穿帮是什么意思,但也能猜出一二,“字……”

    唐越直接摆摆手打断他,“写不好也不要紧,现在开始练还来得及,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要打动一个女人,不下点功夫怎么行?”

    以唐越对慧珠郡主的第一印象来看,这女人八成是喜欢风花雪月那型的,这种女人最感性了,千万别想用金银珠宝这些俗物打动她。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赵三郎默念了几遍,兴奋地大喊:“善!大善!确实该如此!”

    唐越其实并不觉得他能成功,首先赵三郎的身份摆在这儿,什么国公的嫡子,还是唯一的,他家长能让他娶个寡妇?

    他敢用自己的名字发誓,这是不可能的!

    不过这话他并没有告诉赵三郎,年轻人,不亲身经历一场痛彻心扉的感情,又怎么会成长呢?

    赵三郎解决了心头大事,便开始和唐越天南地北地聊,两人隔了将近两千年的代沟,性向还不同,自然是没什么共同话题的。

    不过好在他们认识不久,随便说说各自的经历就能扯很久。

    等天快黑了,唐越又客气地说了一句:“天色不早了,要不吃完饭再走?”

    潜台词是:晚饭时间到了,你该回家吃饭了,兄弟!

    哪知道对方一点不客气地答应下来了,“那本公子就勉为其难地留下好了。”

    草!这么勉强,那还不赶紧滚!

    唐越无奈,只好让人通知管家,多安排一桌饭菜,而他也亲自下厨……不对,亲自指点侍女做了几样拿手菜。

    他原先以为这个时代的调料只有盐,后来喝了茶才知道不止,只是他们都把调料加茶里而不是加菜里。

    唐越指挥着人做了一道粉蒸排骨,一道诸葛烤鱼,一道蒜蓉虾,还炖了个芙蓉鸡蛋羹,把赵三郎吃的一愣一愣的。

    邺城虽然不靠海,但城外有一条怒花江,河鲜不少,唐越每天变着花样给大家做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