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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晚饭我们就吃这头梁龙吧?我们可以回去了——”
布莱克试图说服西塔和他们一起回去。
在他看来,和瓦什部落的大家分享猎物,这是理所当然的。
虽然从来没有说过,可是他永远忘不了刚到瓦什部落时候的一切:他永远记得刚到瓦什部落的时候,那坚固的巢穴,温暖的火堆,以及热腾腾的米汤!
那个时候是他们一家最危险的时候。他和布莱克脱毛了,白的牙齿也断了好几颗,那个时候,如果继续在外面,别说养活幼崽,估计就连他们自己、也早就死在了那个冬天里。
不少堪塔斯幼崽就是那么死的,这还是后来他们回到爸爸身边后,爸爸告诉他们的。
对于堪塔斯幼崽来说,脱毛,换牙是最危险的时期,没有父亲照顾的堪塔斯幼崽百分百都是死于这个时候。
而他们幸运的跟着埃姆来到了瓦什部落。
他们接纳了他,给他和白还有两只幼崽提供食物还有住所。
还教导他们捕猎的方式。
瓦什部落是他们的另一个家。
一开始是怕危险不敢变成人形,到后来,则是怕被其他人害怕所以不敢变成堪塔斯的原形。
布莱克心里一直希望可以和瓦什部落的大家继续一起生活下去,白也是一样。
他们都商量好了,如果瓦什的大家无法狩猎的话,他们的食物就由他们俩来提供。
谁知,这个提议立刻就被否决了。
“不行——”西塔冲他摆了摆手,“部落的规定:猎物要共享。如果今天实在猎不到其他猎物,自然只能吃你那头梁龙,不过眼下我们还没开始狩猎呢~你怎么知道我们猎不到?”
“别忘了,你和白的狩猎技巧最初是谁教的呢?”
西塔冲他狡诈的眨了眨眼。
大家起着哄,把布莱克和白拉到队伍中间要他们介绍经验,打打闹闹,又回复了以往的样子。
看到这一幕,一直缩在爸爸身后的孟九昭终于松了口气。
在他生活的世界里,人们都是按照圈子生活的。
不同阶层的人生活在他们特定的圈子里,他们不会和上面或者下面的圈子来往。前者够不到,后者不屑于。在他们原来生活的大陆,布莱克和白即使再厉害,也无非是比别人猎到更多的猎物罢了,即使有差别,也是一种只能收获更多钦佩与咱们的差别,而如今——
他们的差别从“猎的多”和“猎的少”转为了“猎的多”和“猎不到”。
这种差别就很微妙了。
孟九昭完全明白这几天自己的两个小爸爸在纠结什么。老实说,他也很喜欢瓦什部落的大家,如果可以,他也想继续和大家一起生活。
可是,一旦瓦什部落的大家发现这种差别,对他们敬而生畏的时候,那个时候,大家真的还能在一起生活吗?
而且,就算瓦什部落的大家愿意接受布莱克和白的好意,分享他们的猎物,这种关系就真的能长久了吗?
单方面的付出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如今,瓦什部落的大家很快振作了起来,他们开心的接受同伴提供的食物的同时,也不放弃自身获取食物的努力,自尊自强坦白,才是平等交往的最好方式。
孟九昭终于松了口气。
“啾——”在他旁边,路易小鸡也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两只幼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开开心心跟着其他人小跑了起来。
这天,瓦什部落猎到了在异世界的第一头猎物——一头棘甲龙。
二十米长的梁龙和七米长的棘甲龙摆在一起,瓦什部落的大家一起吃了一顿香喷喷的烤肉。
虽然换了世界,虽然新世界很艰难,可是瓦什部落的大家总算还在一起,他们可以一起分享早餐,晚餐,一起分享狩猎经验,虽然陌生的世界危机四伏,可是大家都非常满足。
在首领萨勒的安排下,他们又回复了原本的作息,除了每天要组织一次集体狩猎以外,他们还会分成几个小队,就像之前探索褐土大陆那样,他们轮班去搜集猎物资料,探索周围的环境,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了这个可怕的世界。
没过多久,他们居然比猛还了解周围的猎物分布和地形构造了!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我们有一群人,恐惧是因为陌生而产生的,我们通过征服陌生而制服恐惧。”——by萨勒
☆、101
埃姆最近一直很忙碌。
他似乎已经接受了爸爸去世的事实,重新恢复成原本那个脸上常常带笑的青年,他每天忙着和羽一起搭建更坚固的巢穴,忙着给被雪花一起救到新大陆的兔子家族安排新的栖息之地,除了忙自己的事情,埃姆还照常跟着部落其他人一起去探索新的世界,研究新的陷阱搭建方法。
不过孟九昭知道他根本没从爸爸去世的伤痛中拔出来。
埃姆最近消瘦的厉害,大概这地方的水土不太适合雪兔族,他和他家的兔子们一起开始肠胃不适,每天上吐下泻不亦苦乎。其实水土不服的毛病所有人刚来的时候都多少经历了点,可是其他人身强体壮拉了几天就好了,只有这群兔子拖得时间比较久,特别是埃姆,都持续了一个月了。
雪兔们很快挖好了自己的洞穴离开了埃姆,埃姆清闲了不少,结果反而更瘦了,原本一身结实小肌肉的埃姆如今变得皮包骨,看起来有点可怕了。
对于兽人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极度的消瘦往往预示着死亡。
强迫埃姆停止和其他人一起外出的行为,在没有其他更好地办法治疗埃姆之前,他们只能希望埃姆能够好好休息,然后重新好起来。
最担心埃姆的自然是羽。
知道布莱克家的宝宝和路易是被埃姆从小看大的幼崽,他特意求布莱克经常带宝宝他们常来自己家看看埃姆。有幼崽在旁边陪伴的话,埃姆还可以多少转移一下注意力。
布莱克义不容辞把幼崽带过来了。
带我们过来……是让我们卖萌分散埃姆的注意力吗?可惜,我们俩已经大到不太适合卖萌了。
看着一屁股把羽刚打好的石床坐塌的路易,孟九昭囧囧有神的想。
如今我们已经不是八九岁的小屁孩了←现年十岁有一的小屁孩孟九昭深沉的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他决定和埃姆谈谈人生(←作者君算是记住谈人生这句话了==///)。
孟九昭觉得埃姆这是心病,他心里在责怪自己,为了救自己,爸爸死掉了。
于是,趁爸爸和羽出去重新找材料搭床的时候,孟九昭蹭到埃姆身边。他首先拿出了事先特意给埃姆带的治疗肠胃不适的草药,其实也就是他之前发现的地花,地花是一种最普遍的草药,虽然主要是治疗月·经·不·调的,可是头风脑热上吐下泻坐胎安胎都可以用一用。
用地花熬了一锅浓浓的汤药,他给自己、路易还有埃姆一人倒了一碗地花水。
话说他和路易最近也有点拉肚子,喝点这个水没错哒~
然后,孟九昭决定给埃姆讲个故事。
故事是很老的梗,他首先给埃姆讲了个老掉牙的古代传说——梁祝,相爱的人被迫分开,双双死去,最后死后化成了蝴蝶终于成双成对飞离;
在这个没有睡前故事的年代,他的故事简直是独树一帜,埃姆简直听入迷了,不止他,就连路易都听得很入神的样子,旁边其他几头幼崽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跑进来,蹲在没有床的光秃地面上一个个竖着耳朵听的仔细。
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孟九昭不得不继续讲下去。
为了进阶一点,能够更好地引导埃姆的思维,他给埃姆讲了一个一对恋人死后,其中一个转世成为对方哥哥的故事。两个人重新以家人的身份生活在一起,皆大欢喜,happyending(←阿秃,这真的是皆大欢喜,happyending吗?)
最后,喝了一口地花汤,他终于说出了自己想要引出的安慰之词:如果双方感情够深的话,其中一个人死后会转世重生,重新回到另一个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