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兵之戈_分卷阅读_68

水千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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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幽转了转眼珠子,故意道:“那就可惜了,接吻和欢爱本是百般乐趣的事,你却体会不到,你身为能化人形的上古异兽,有无穷寿命,却不去尝尝人间乐事,岂不可惜?”

    炙玄不知是被醉幽那华丽而略带撒娇的声线给蛊惑了,还是单纯对那段话的内容感上了兴趣,若有所思地看了江朝戈一眼,看得江朝戈冷汗直冒。

    当天下午,江朝戈练得双臂双腿发麻地走进屋里时,就发现魂力不济,已经变回豆丁形态地炙玄,和同样变成豆丁的醉幽,在面对面说着什么。

    江朝戈有点傻眼,“你们干什么呢?”

    醉幽无辜地说:“炙玄大人一定要我和他一样才行。”醉幽居然连三岁幼童的样子都能隐隐看出那颠倒众生地气质。

    炙玄不客气地说:“废话,你怎么可以俯视我。”

    “不是,我是问你们干什么呢。”

    “我们……”

    “不告诉你。”炙玄白了江朝戈一眼,“仆人不要过问主人的事。”

    江朝戈心里有些犯嘀咕,总觉得跟醉幽在一起都会被带坏,没什么好事儿,他上去就把炙玄抱了起来,“我不过问你的事,不过你好几天没洗头洗澡了,正好现在赶紧洗洗吧。”

    “我不要,我还没聊完呢。”

    “改天再聊。”江朝戈任凭炙玄揪他头发,捏他脸颊,也不由分说地把炙玄抱走了。

    几天后,虞人殊伤势已经勉强能够经受旅行奔波,他们决定启程去大凉城寻找魂导士,以及孟老临终时嘱咐江朝戈去寻找的那个叫王勤的人。

    大凉城离少咸山有五百里的路程,若是放在平时,一两天也就到了,只是现在虞人殊受伤,他们的速度慢了很多,走了足足四天,才进入了大凉山的范围。

    第41章

    此时已经入春,不少冬眠的异兽都开始出来活动了。

    江朝戈见多了那些奇形怪状的异兽,偶尔看到一些正常的山间野兽,感觉特别亲切,吃起来都格外有味道。

    这些天江朝戈总忍不住唉声叹气,想起他们留在双子峰的那些长蛇尸体,就肉疼得紧,他走之前不是没跟虞人殊和天戎商量过回去拿的事,结果遭到了白眼,只好作罢。祈凌峰那头必然已经接到了消息,所有东西都便宜他们了。

    不过,眼下还有更让他头疼的事,那就是最近炙玄和醉幽突然走得近了起来,时不时躲在一旁低声说着什么,不仅他觉得慎得慌,就连龙芗也觉得很别扭,只是龙芗惜字如金,他总觉得醉幽会把炙玄带坏,后来一见他们在一起就把炙玄抱走。

    大凉城依然清晰可见,只要再翻过一个小山头就能抵挡。

    在半山腰处,他们偶遇了一个独自打猎的小女孩,那女孩仅有十岁左右,身上脏兮兮的,小脸蛋晒得有些黑,但一双眼睛特别明亮,她拿着一把竹弓,骑着一只比她还要魁梧地黑色獒犬魂兽,正在追赶一只鹿,从他们身边不远处呼啸而过。

    江朝戈感叹道:“这么小的小孩就要出来打猎。”

    龙芗有些冰冷地说:“出生贫寒的魂兵使,本身就要承担很多责任,如果从小就和贵族签订了契约,那基本上一生都要为贵族做牛做马,从小训练的魂兵使,到这个年纪完全可以‘使用’了。”

    江朝戈好奇道:“你的魂力功法和武术都是从哪儿学的?”

    龙芗默默转过了头去,显然没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江朝戈倒也习惯了这孩子的冷淡,也没多问,不过他大概可以猜到,多半是他被卖到天棱大陆后,买主发现他有魂识,魂兵使自然比单纯的一只赏玩用的“红毛猴子”有价值,于是便开始训练他,他翅膀硬了之后,就逃走了,毕竟他不是天棱大陆的人,本身就有些仇视这里,自然不会有什么契约精神。

    片刻后,远处传来一阵獒犬急躁地咆哮声,前方的一排树木剧烈晃动,似乎有什么东西过来了。接着便是獒犬的怒吼和嘶叫。

    虞人殊皱眉道:“他们可能碰上什么东西了,天戎,过去看看。”

    天戎加快了速度,几个起落就蹿进森林。这时,只见刚从他们身边跑过的獒犬,驮着那小女孩开始拼命往回跑,它身上多处受伤,一嘴白毛和血,身后,七八只大型白首红脚的猿猴型异兽在树枝间飞荡着朝他们追来,速度极快。

    “那是朱厌。”虞人殊道:“天戎,赶走他们。”

    突然,一只朱厌借着树枝的力用力一荡,狠狠扑到了獒犬身上,小女孩勉强想举弓,却很难在逃窜地獒犬身上保持平衡,被朱厌一下子从獒犬身上撞飞了出去!

    众人赶到时,已是不及,阮千宿抛出征尘钺,将獒犬身上的朱厌击落,天戎冲过去吼了两嗓子,那些朱厌顿时作鸟兽散。

    獒犬从地上爬起来,带着一身血跑到小女孩身边,用鼻子拱着她一动不动地身体,急躁地用爪子踩着地,发出呜呜地无助而难过地声音。

    众人跑过去一看,小女孩被抛出去十几米,头上全是血,紧闭着眼睛,看上去让人心惊。

    阮千宿忙蹲下来,监察一番,“还活着,赶紧送城里。”她将小女孩小心翼翼地从地上抱了起来,獒犬紧张地围着她乱叫,她索性把獒犬收回了那把弓里。

    众人加快速度往大凉城赶去,刚进了城,就有人认出了小女孩,说那是城郊大院里的孩子,他们便将她送往城郊。

    所谓城郊大院,原来便相当于孤儿院,他们到了那儿才知道,这大院里住着四十多个没爹妈的孩子,相依为命。

    他们一进门,好几个孩子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叫着“姣姣姐姐”,急得快哭了。

    这时,一间破旧地平房里走出一个两鬓斑白地老人,他惊讶地说:“姣姣?姣姣怎么了?”

    江朝戈解释道:“她在打猎的时候碰到了朱厌,受伤了。”

    “快,快把她送进来。”

    虞人殊惊讶道:“你是魂导士?”

    老人看了他一眼,也没空理会他,忙招呼着几个大点的孩子给他准备东西。

    江朝戈也惊讶不已,魂导士因为数量稀少,作用又大,在这个世界很受尊重,一般也是很富有的,可这老人衣衫陈旧,还住在如此粗陋的地方,和一群流浪儿为伍,这多少有些蹊跷,就算是心地善良,想帮助这些孩子,也没必要和他们同食同寝。

    阮千宿将姣姣放进屋子里后,老人拿出一堆草药,先是给姣姣消毒、止血,然后将草药敷在姣姣的伤口上,枯老地手捂住她的头,闭着眼睛,口中念念有词,掌心处微微发光。

    这是江朝戈第一次见到魂导士给人疗伤,据说最好的魂导士,是既要懂人类的医术,又要有浑厚地魂力,这样的魂导士,只要人还有一口气在,哪怕缺胳膊少腿,也能把人完全修复。

    只不过,受伤越严重,所需要的时间越长,有时候拯救一个濒死之人,可能要长达数月,魂导士要耗费数不清的精力和魂力,所以小病小灾魂导士可治,若是大伤大难,就要看魂导士肯不肯治了,这多半要涉及金钱和威望,因此魂导士的地位可见一斑。恐怕虞人殊从未见过如此潦倒地魂导士,因此格外惊讶。

    他们运气也真是不错,一进大凉城就碰上一个魂导士,看上去水平还不错,这下子也不用费力去找了,他们干脆在外面等了起来。

    三个小时后,老人有些疲倦地出来了。

    江朝戈道:“姣姣怎么样了?”

    “没事了,修养几日就好。”老人擦了擦汗,微微躬身,“谢谢几位大人出手相救。”

    “我们不是什么大人,只是经过此地的旅人。”江朝戈指了指虞人殊,“我们的朋友受了伤,来大凉城就是想来找魂导士的。”

    老人道:“没问题,不过,我魂力并不高深,这次给姣姣疗伤,至少要休息三天,城东还有一位高超地魂导士,我见几位大人并不缺钱,可以去找他。”

    江朝戈想了想,觉得他们还是越低调越好,移动太多,行迹也容易暴露,他和虞人殊对视一眼,发现虞人殊跟他意见相同,于是他道:“不用了,我们还是等您恢复吧,不知道您如何称呼?”

    “你叫我何伯就行。”

    “何伯,你这院子如此大,可否给我们收拾几间房间,我们会付您钱的。”

    何伯忙摆手,“不用不用,你们救了姣姣,我理当感谢你们,请各位大人稍等。”他马上去安排人打扫房间去了。

    院子里的大小孩子们都好奇地看着他们,窃窃低语,却不敢靠近。

    为了不引人注目,天戎和醉幽都回武器里了,只有炙玄坚决不肯回去,窝在江朝戈怀里玩儿他的头发,自从炙玄不准江朝戈剪头发后,江朝戈只好偷偷地每次剪一点,毕竟他还是不习惯长发,可就是这样,头发也眼看要及肩,炙玄趴在他肩头,刚好可以咬着他的头发拽来拽去。江朝戈有种随身抱着一只猫的错觉,“小祖宗,你总咬我头发干嘛。”

    炙玄闷声道:“乐意。”

    “是不是我不让你和醉幽说话,你又不高兴了。”

    “废话,你是仆人,不要总管我。”

    “你不是讨厌骚狐狸吗?”

    “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