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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哥去哪里了?他答应等我,可从未对我失言过……
他疑惑间,浓直的眉头越皱越紧,眉心挤出一个浅浅的川字。
突然,他心头莫名其妙的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那预感模模糊糊,却瞬间让他从脚底往头上,整个身体都涌起一股无形的寒意!
这种没头没脑的、让人寒毛直竖的感觉,让他蓦地想起刚来X市时小黑哥的话:陆宇,我心头总有些不妥当,我也说不清楚,你别离开我太远……
好像,离开了,就再也找不着了。
他心中咯噔一下,不由自主地有些着慌。
——别自己吓自己,没事儿,小黑哥那么本事的硬汉,谁奈何得了他,他杀光这个城市,也没人能动他……没事儿,没事儿……
他立即挂断手机,伸手迅捷地收起吴正星身上的金针,然后有些踉跄地下床,匆匆就往外冲,连来时做伪装的遮沿帽和太阳镜都不顾了。
“小宇,你?”
吴叔摸不着头脑,又记挂着儿子,心底焦灼难熬,不知所措,却不敢拦他,只能小心地问。
陆宇蹙眉沉着,迅速回头说:“我现在无力救治这孩子,但他有我先前救治,二十四小时总熬得过,你去叫医生来救治和护理,我家里有点事,先回去一下,等我精气神恢复,再过来救他,你别太担心。”
这话多多少少有些隐瞒不确定和安慰吴叔的成分,但他记挂着小黑哥,哪还对吴叔有什么耐心,对他来说,一比起小黑哥,什么都不算重要了,能多说这些,还是看在吴叔对他一往情深的份儿上。
他没再看吴叔,心跳砰砰地勉强绷紧了疲惫的心神,冲出医院大楼。
“陆宇?”
“是陆宇!”
他行色匆匆,没有像刚来时那样遮掩,医院人多,又是灯光亮如白昼,周围许多人立马认出他,惊喜的眼神落到他身上。
他却哪里理会,强撑着力气,利落矫健地窜进车内,开车冲入夜色,往家里急赶,而他刚一走,医院里立即有护士拨打了一个电话:“林哥,陆少离开了……”
……
小黑哥之前等陆宇时,没收到过陆宇的电话或者短信,因为陆宇在N市救治郑毅,仅仅只是救人,又不是在那里度假,哪有闲工夫打电话给他聊天?有闲暇的话,早就奔回家中扑到他身上抓摸他的胸肌,啃咬他的唇舌了。
所以,他在靠近纸条上所写的W处时就关了手机。
他想,只是一会儿罢了,陆宇即便真给他打电话说什么事儿,也不会这么巧赶上这会儿上,他只要动作麻利点,尽快回家,陆宇就什么都不会知道,现在事情够让陆宇烦心的了,这点小威胁哪配得上占据陆宇心神?陆宇就应该把全部心思放到他身上才好。
于是,他悄无声息,在夜色中,行踪身法快如鬼魅地潜入W处旁的一栋预定拆迁的旧楼中。
他本就身法矫健灵动,外家功夫堪称罕见,三年来又有陆宇的言传身教,内气练得比陆宇都浓了一两分,此时功夫能强到什么地步?
没有练出内气的人,永远无法想象它的强大,只因陆宇这辈子大都是在用内气救人,所以才显温和,然而这内气放在小黑哥身上……木先生和毒先生两位,是不是也高估了自己,太小看了他小黑哥?
别看他在陆宇跟前服服帖帖、老老实实的,任凭陆宇怎么“欺凌”,他都逆来顺受,还甘之如饴,说句不好听的,像是陆宇喂养的一条大型犬科动物似的,听话驯服得没边儿了!
可一旦离了陆宇的眼线,他立即就显露出自身的另一面——阴森嗜血、辣手无情,实实在在的冷酷凶悍猛男。一如当初杀掉白庆时的模样!
他在旧楼道端头,寂静地靠在黑暗里,用望远镜细细俯视观察W处周围的公厕、垃圾箱、长椅,昏黄的路灯下事物恍惚不清,但对他的目力而言,这已经足够。
他换了多个角度察看是否有嫌疑人,又换了多个位置,监听和暗查有无藏匿,但始终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莫非是因为距离纸条上约定的时间还太早,那人还没来?
不可能。
事出反常必为妖,如此一来,他越发在心底敲响了警钟。
——还好陆宇今天没有在家里,否则他那要强的脾性,势必会跟我一块儿出来。
他想着,嘴角不自禁地扯起一丝微笑,紧接着,谨慎思虑的心中,也有一个怀疑一闪而过:该不会是郑毅妄图杀我吧?可笑!
他对追杀与被追杀,对陷阱与破陷阱都熟悉至极,三年的平静不至于让他忘掉生死磨练出的技艺,更何况,他未曾练出内气时,就拥有的野兽般直觉……
神龙见首不见尾,说的就是他这种,他一处一处地搜寻,如月下狼人般迅猛。
突然,当他出了旧楼,跳跃间恍如幽灵般靠近W东侧废旧小公园边上,那一排同样预定拆迁的房铺时,心头突地猛跳,就是这儿了!
——心有预兆,危险不小,选在这里,用陆宇诱我出来,又能对我产生强烈威胁的人,是谁?
他屏气凝声,收敛所有气息,几乎没有身为活人的存在感,眼眸只剩森黑深邃,沉静无波的面庞暗隐杀机,缓缓将望远镜收回腰后,手掌一翻,捏住两枚锋锐的特质刀片。
122、第一百二十二章
“你算了半天了,人究竟来了没有?你写的纸条,当真能把他一个人引过来?”
说话的是个有些发福和秃顶的中年男人,微胖的脸庞,看上去很喜庆,乍一看倒像是林家大叔,此时说话音调却诡异难测,与表相形成强烈的反差,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坐在他旁边,神情平静无波的人,赫然是木先生,他拿着旱烟袋,没有抽,只是用干枯发黄的长指甲,一点一点刻画旱烟袋杆儿上的隐约刻痕,心底默默推算。
“耐心点,他肯定会来,我之前专程看了他一眼,回去给他算过,的确是个痴情种子,不动情则身心都无挂碍,走到哪里,潇洒到哪里;一动情必终身为情所困,全副心神,都缠在他钟爱之人身上。”
他淡淡地说着,不知是赞叹还是讥讽,抬头又说,“要他死,本没这许多麻烦,用他那个爱人做要挟,还不是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只因我答应过郑家二小子不动那个陆小子,才做出这多余手段。”
秃顶的中年男子冷眼看他,听得嗤笑一声:“你不过是为自己子孙做打算,说得倒像纯粹给那姓郑的着想似的,难怪郑老龙信你多年,佩服,佩服。”
木先生皱褶遍布的脸上神情不动:“我和你师傅的仇怨,牵扯不到你身上吧,还是说,你把自己师傅毒死,接了他的衣钵和家产,把他的仇家也顺手接过去了?”
那中年男子正是孙云芳通过白庆搭桥才扯上关系的“毒先生”,是个指甲盖里、头发丝儿里都能藏毒毒死人的绝技“高人”。
之前木先生塞进小别墅门缝里的纸条上,就沾着他所下的无味无色、微不可查的粉末,粉末无毒,但人一沾上就难以洗掉,只能等三天,让那粉末暴露在空气中自动氧化消失。
但三天时间,足够让他在近距离用独传密法得知沾上粉末之人的具体位置,也足够让他用气体无毒之物,将那粉末激发出剧毒来,让沾着粉末的人立毙原地!
然而小黑哥同样不是好欺的,接触那张纸条时,内气微动,本就察觉到粉末,只因感觉无毒,像是落到纸条上面的灰尘和花粉,这会儿正是晚春,小别墅前满是花朵争奇斗艳,他才没有注意罢了。
但之后还是用内气把沾在手上的细微粉末震飞——这家伙在没有陆宇看着时,也是个懒的,连洗手都没用,一力破百巧,哪管那粉末是不是有什么神奇?
话说回来,毒先生兀自对自己的手段多有自持,刚才讥讽木先生数句,木先生都没理他,此时骤然听木先生一语道破他的多年隐秘,心中自是又惊又怒,却又惊疑不定:这老不死是如何知道的?他这么说出来,就不怕我毒死他?
木先生好似知道他在想什么,抬眼空漠无情地看他一下,平淡静静地道:“你师父,就没告诉你,我木老怪‘百毒不侵’?”不是他百毒不侵,而是他小腹一侧的千机叶能抵抗百毒,但这千机叶只有他自己知道,别人还能剥了他的衣裳检查?
毒先生听得真切,表面上仍旧冷笑讥讽,心底则大为震惊,刚起的杀机登时潜伏下去。
木先生把他心态看得清楚,自知他想什么,磕了磕根本没有抽过的烟袋,道:“你守株待兔,拐弯抹角引来的雇主被杀,我来是叫你报仇,不是叫你来争执这些,算算时间,快到了吧,走,去看看他什么时候现身。”
外面的小黑哥听到这里,心底杀机越发浓郁,刚硬的帅气轮廓却沉静无波,只在听到木先生说“用他那个爱人做要挟”时,才险些控制不住地没藏住杀机露出马脚来。
他咬牙垂眸,只自暗想,现在情形倒转,他小黑哥在暗,另两人在明,他此时实力再要失手,那干脆别回去见陆宇了,一头撞死得了。
***
陆宇匆匆开车赶回家,一进门,找不到小黑哥,转眼看到茶几上小黑哥留下的那张纸条。
——朋友借钱?借钱还要关手机?这么晚了还要专程送过去?那得是什么交情!我怎没听说你这家伙还有什么铁子哥们?混蛋,说谎都不会,回来看我不干死你!
陆宇面色难看,恨恨地把纸条仍会茶几,转了两圈,目光一扫,突然注意到茶几下小垃圾桶里的碎纸屑。
这是什么?
他心头不详的预感越发强烈,汗毛都隐约竖了起来,神情凝重地弯下腰,皱眉捻起几小片,正要查看上面是否还能看出什么字迹,突然心头一震,身体晃了晃——毒先生的无毒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