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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雨林常年高温多雨,依托亚马孙河勃勃生机,雨林中生活着大量稀有罕见的动植物,而亚马孙河也被称做“地球之肺”。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怎么也不会相信,在充满生机的亚马孙丛林中,会有这样一座寸草不生的死亡之丘——马里克巢穴。
比起疲倦和饥渴,一路尾随我们的克瑞莫野人才是真正的大麻烦,这些野人虽然智力低下,武器落后,但是他们对打游击战很有一套,往往在我们休息的时候,他们就跑出来偷袭,在我们准备反击的时候又消失不见。我们整个晚上没有休息,又要不住地提防他们,到凌晨时,每个人都被困倦扰得精神不振,王清正靠在树身上说稍微休息一下,居然一眨眼的工夫就睡着了。秃瓢扛着他跟在我们后面,走得十分辛苦。好在天亮的时候,我们终于登上了马里克巢穴,这片贫瘠狰狞的山地给我们带来的是视觉上无与伦比的震撼。
周围都是葱葱郁郁的丛林,只有它光秃着身体,如同一具扒尽了皮肉、抽光了血管和神经的骨架,屹立在丛林深处。我们脚下的地质状况明显与山下不同,满地都是细小的石灰岩。林芳指着峰顶说:“最高处应该就是历代克瑞莫巫医安息的地方,你们要是有兴趣可以上去看看,顺便休息一下。待会儿我们还要翻山,等到了山下面的谷地,我们就算彻底走出克瑞莫人的领地了。”
我们走了一夜的路,此刻到了马里克巢穴,终于算是暂时安全,不用再担心克瑞莫野人的追杀,一个个都撤去了强打起来的精神,就地躺了下去。
地上满是石子,躺上去难免会感觉有些硌得慌,但是我们几个走了一天一夜,此刻精疲力竭根本顾不上去找一块平整的地方休息。倒是林芳比我们几个都要精神一些,大概是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在丛林中生活,已经习惯了这里高温闷热的环境。她坐在一处背阳的石头底下喝水休息,与我们保持着一段不近不远的距离。其实关于她的身份,我私底下也有些疑问,一个年纪轻轻的植物学家何以能够独自带队深入丛林,而且从小卡迪隆描述的情况来看,她携带的设备价值不菲,现在却一样都看不到,至于她口中的随行工作人员更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最重要的是,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她的果断和冷静,别说是一般人,即使是有多年军旅经验的人,也要汗颜。可惜眼下我们死无对证,除了相信她的话之外就只能静观其变。
想着想着实在抵挡不住困倦就合上眼睛睡了过去。我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连梦都懒得去做,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日头已经快落山了。我抖了抖头上的碎石爬起身来,看见其他几个人正在山腰间的背风口上点酒精炉。胖子见我醒了,一路小跑了过来,满嘴饼干渣子:“老胡,咱们还是下山打点儿野味回来吧。王浦元给咱们准备的口粮太坑人了,尽是些压缩饼干、袋装蔬菜粉。我算看明白了,当初美国人打越南为什么花了那么长时间,就冲着这伙食水平,没被人家打趴下算好的。”
我说:“没你讲的这么夸张吧,你看他们几个不是吃得挺香的。”
胖子说:“他们这些人,洋垃圾吃惯了,不懂咱们中华美食的精髓。不信你试试,这他妈的是人吃的吗!”
我将信将疑地拆开一包压缩饼干,这东西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四四方方一小块,个头不大,掂量起来却有板砖重,看外貌黄不拉叽的,估计味道也好不到哪儿去。我试着咬了一口,硌牙。怕给胖子看笑话,我又使劲儿咬了一口,总算啃下来一小块,卷进嘴里嚼吧了几下,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口感有点儿渣。硬要形容的话,这就是一块能填饱肚子的石膏板。其实压缩饼干也没胖子说的那么糟,当初在战场上,缺衣少食,遇上断军粮的日子,连这样的石膏板都吃不上。不过在进林子之前,胖子就多次提到过要试一试美洲野味,这里物产丰富,又是动植物的乐园,我们一路走过来,碰到过不少野鸡山猫之类的动物,对于无肉不欢的胖子来说,只靠背包里几包压缩饼干充饥的确有点儿残忍。不过我们这趟并不是游山玩水,更不是野营烧烤。山下有大批的克瑞莫野人在伺机袭击我们,而劲敌竹竿子的队伍也不知道行进到什么地方了,他们的进度是不是已经超过了我们。此刻下山打猎只会徒增麻烦。
我对胖子说:“咱们眼下情况比较复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过了魔鬼桥,你想吃什么我给你打什么,美酒肥肉大大地有。”
胖子也知道目前不能计较太多,他掏出饼干狠狠地咬了一大口:“我也就是随便说说,这东西也没想象中那么难吃,嚼着嚼着就习惯了。非常时期非常对待嘛。不过老胡,你说咱们是不是应该找个机会,去峰顶看一看。我刚才夜观星相,发现此地风水有异,十分值得研究。”
我和他认识快大半辈子了,从来没听说过他还会看风水的,忍不住笑道:“你小子前面抱怨了一大通,哪里是肚子里的馋虫作怪,分明是惦记着人家克瑞莫巫医的随葬品。”
胖子板起脸来,故作深沉道:“当初说好了摘符挂印金盆洗手,我那枚摸金符老早就丢进日本海里去了,怎么可能还惦记人家老外的明器呢!我不过是因为看见这个地方的地貌特殊,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想借此机会向胡司令多学习一点儿风水知识,响应毛主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号召。你这样误会我,让我很心痛很心痛。胡八一,如果今天我因为这口气堵死了,你就是那个赤裸裸的刽子手。”
我眼见胖子开始发牢骚,急忙打住他的话头:“行了兄弟,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又看了一眼围在酒精炉旁边的秃瓢等人,回过头来交代胖子:“待会儿吃完饭,咱们就说散步,然后从背面绕上去。不过咱们把话说前头,进去之后就是看看,不拿老百姓一针一线。”
胖子贼笑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拍了拍肚子,大声说:“老胡,这一顿吃得很丰盛啊,我都有点儿撑了。你呢?”
我只好顺着他的口气回答:“是呀老王,我也有点儿撑。怎么办好呢?”
“那咱们找个地方走一走吧,饭后散步帮助消化。”
“这个主意太好了,那咱们去山上走一走吧!”
我们一边胡扯一边向山顶走过去,秦四眼站起身,朝我们大力地招手:“掌柜的,我也有点儿撑,你们等等我。”
我和胖子先是假装听不见,加快了脚下的步伐,没想到那个不开窍的大律师居然自己追了上来。胖子被他气得牙痒痒,又不好当着大家的面发作,暗地里对我说:“要不咱们找个地方,把这小子敲晕了再上去?到时候要是有人问,就说是被山上的落石砸的。”
我说:“他跟咱们又没有多大的仇怨,这种缺德的事还是少干。他要跟就让他跟着,一会儿咱们在路上多讲点儿粽子吃人的故事,吓唬吓唬他。”
“那他要是不害怕,非跟着咱们去看巫医墓呢?”
“这就不能怪哥儿几个心狠手辣了,给他一板砖,搞晕。”
“你看你,早晚都要砸,还费心思编故事吓他干吗!”
“这叫先礼后兵。咱们把能做的都做了,才能问心无愧地砸。”
“胡司令,想不到你的思想水平这么快又突破了,到达了一个历史新高。”
秦四眼不知道我俩在商量暗算他的事情,兴高采烈地跑了上来。他说:“实在没办法跟王家人待在一块儿,喘不上气。你们这是去哪里?我听林芳说山顶上有一处墓地是安葬克瑞莫巫医的地方,我还没有见过现实生活中的古墓是什么样子的,你们有没有兴趣一起上去瞧瞧?”
我心说你这可问对人了,咱们这几个人里,还真的就属我和胖子对古墓最有兴趣,不过我们计划里可没有你小子。我虽然跟胖子半开玩笑地说,如果秦四眼碍事就把他敲晕了,可这毕竟只是玩笑话,人家好歹在美国的时候对我们有救命之恩,如果不是他及时开车载着我们逃进了华人商会,我们哥儿俩现在可能已经被关进美国大牢吃牢饭了,哪里还有机会站在这里领略亚马孙丛林壮丽的景色。所以,该带着他的地方还是要带,反正大家都是本着学习参观的态度去考察一下克瑞莫巫医墓,又不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最重要的是,我对印第安人的文化并不熟悉,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有一个秦四眼跟着我们,必要的时候说不定还能为我们客串一把讲解员。
我打定了主意,就对秦四眼说:“既然四眼你对巫医墓感兴趣,那咱们就舍命陪君子,壮起胆子跟着你上去看一看,见识一下洋人的墓穴。”
秦四眼并不知道我和胖子的老本行,他颇为正经地推了推眼镜说:“没问题,你们跟着我走。如果发生什么特殊情况,不要害怕。听说有些尸体死后会化作僵尸伤人,到时候一切听我指挥。在这方面,我比你们有经验。”
胖子和我都很好奇,秦四眼口中所谓的经验是怎么回事,就问他:“怎么,你遇到过大粽子?”
秦四眼一边往山上爬一边腼腆地说:“算不上什么大粽子。我在检察院实习的时候,曾经处理过一起僵尸伤人的案件。被咬的人坚持称攻击他的是一具尸体。当时没有人愿意相信他的证词,受害人又希望当地政府负责他的损失。我被指派处理这桩案件的时候,在当地警察局的停尸房见到了受害人口中描述的僵尸。这具尸体,是受害人在开垦农田时从地里挖上来的。据他自己的描述,刚挖出来的时候,尸体身上的皮肤毛发完好无损,他一度以为有人被谋杀,然后弃尸在田地里。但是,尸体的衣物又不像是近代装束。受害人知道自己挖到的是一具历史悠久的尸体,于是准备打电话报警,就在他站起来的瞬间,那具尸体忽然直挺挺地站了起来,一口咬在了他的肩膀上。好在受害人手边有铁锹,于是他一锹拍断了咬住自己的僵尸脖子,然后急忙跑回家报了案。等到警察赶到的时候,那具尸体已经化成了干瘪的骨头架。”
我一直以为僵尸这种东西只有我们中国才有,没想到远在太平洋对岸的美国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就赶忙问他:“那后来呢?你见到的那具僵尸是什么样子的?还能扑人吗?”
秦四眼摇摇头:“都成了散了架的骷髅,拿什么伤人。我核对了受害人身上的牙印,与古尸的牙齿特征基本吻合,但是警方以超自然事件为借口,推翻了我的证明,这个案子最后不了了之。只是听说受害人在案发几周之后突发性精神崩溃,咬死了农场里所有的动物,他的邻居报了警,那家伙又因为袭警被当场枪毙,据说中枪之后他依然能够直立行走,流出来的血都是凝固的,最后警方不得不连续射击,直到把他的头彻底打烂了,这才结束了这恐怕的一幕。”
他见我一直默不作声,以为我是被他描述的僵尸故事吓坏了,又用一种平淡的语气安慰我说:“其实后来的事情都是道听途说,当不得真。反正咱们马上就要到山顶了,是不是真有僵尸这个东西,刚好可以亲眼见证一下。”
我心想哥们儿见过的大粽子比你吃过的米粽子都多。马里克巢穴地形特殊,气候湿润,尸体埋在这里只会迅速腐烂尸解,根本来不及变成僵尸。要不是为了陪胖子来过过干瘾,祭奠一下我们逝去的青春,我才懒得爬上来看那些恶心的腐尸。
马里克巢穴的实际海拔,并没有看上去那么高,毕竟是冲积扇平原地带上的小山丘,再高也顶不了天。到达峰顶之后,根本就耗费不了多大力气就找到了克瑞莫人的巫医墓,倒不是说我们的运气有多好,而是在我看来,野人的概念里根本就没有风水一说,快到峰顶的时候,地上已经到处都是死人骨头,有些地方根本没办法落脚,我们只好一边喊着“借过”一边硬踩过去。脚底下“嘎巴”“嘎巴”地乱响,踩得我头皮忍不住发麻:这里到底是巫医墓还是乱坟岗,怎么到处都是被随意丢弃的人骨?
秦四眼一直走在最前面,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当律师这么久,什么样的尸体没见过,眼前这些骨头看起来要清爽许多。到达峰顶之后一座向下延伸的石窟赫然占据了我们三人的视线。根据林芳的描述石窟下面应该就是历代莫瑞克巫医圆寂的葬洞。我探头向下望去,只看见洞口堆砌的乱石,再往深处能看见的就只有一片漆黑。我捡起一颗石子丢了下去,很快就有回音响起,这说明洞窟不深,里面应该没有太大的危险。
胖子对此行早有准备,他从马甲包里抽出了绳索,自顾自地找了一块坚固的岩石绑了上去,然后又掏出手电,别在了衣服口袋上。秦四眼见他动作如此熟练,好奇地问我:“王胖以前是干什么工作的?”
为了掩饰尴尬,我一边给自己腰上栓绳子,一边给秦四眼解释说:“我们以前在矿场工作,中国山西你知道吧?那里有许许多多的小煤矿,和这个洞窟很像。”
秦四眼点点头,学着我们的样子,把自己捆了起来。临下洞之前我对秦四眼说:“一会儿要是情况不对,你就割断绳子,自己跑,千万别回头。我们两个有丰富的地下逃生经验,你要是留下来,只会拖我们后腿。到时候大家憋死在一个洞里,那可不好看。”
胖子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见我们都准备完毕,招呼了一声,第一个爬下洞去。我和秦四眼跟在他后面慢慢地踏入了传说中的巫医墓葬窟。
和我事先预计的一样,这个石窟并非人工开凿,而是先天形成的地质窟,克瑞莫巫医选择这里作为自己的殉葬坑,可能因为马里克巢穴是附近唯一的山丘,在他们看起来最接近天空的地方,认为在这里可以与天国里的神明达到沟通。Shirley杨曾经告诉过我,在印第安人的生死观念里,死亡是另一种生命的开始,他们并不害怕死亡,他们对死后的世界有一番自己的描述,认为灵魂脱离肉体之后的生命才是永恒的。我说既然这样,印加帝国为什么还会流传关于青春泉的传说,返老还童本身就是对死亡的一种抗拒。Shirley杨耸了耸肩膀说既然它存在就说明有它存在的理由,我们再怎么妄加推测也不能知道前人到底经历过什么,但是也正因为这样,考古学的重要性才真正体现了出来。
通往巫医葬窟的入口十分狭窄,几乎成九十度垂直。粗糙的四壁上没有人工打磨的痕迹,好在距离并不十分长,我们用手掌和膝盖一路往下爬行,半个小时后终于抵达了洞底。
洞窟底部是一个椭圆形的密闭空间,大概一百平方米左右的面积。因为长期通风的原因,空气质量也算差强人意。胖子一落地,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件东西挂在脖子上,我看见之后差点儿没笑出声来,我问他:“你不是说这玩意儿已经丢进了日本海里,怎么现在又挂上了?”
胖子捂着摸金符解释说:“一丢进去我就后悔了,跳船捞了老半天才找回来的。它现在就是一个装饰物,平安符。跟和尚挂的佛珠、神甫挂的十字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不具备任何职业属性。”
秦四眼一直跟在我们身后,这位大律师虽然声称见过稀奇古怪的尸体,可下地跑现场的活儿毕竟是头一遭,他攀着缆绳一点一点地滑了下来,鼻子上的眼镜有好几次都险些掉了下来,弄得他手忙脚乱,十分狼狈。这洞口到底部的距离虽然不是很远,但万一他摔下来,那也不是说笑的,折了胳膊崴了脚最后吃苦头的还是我和胖子。我解下腰间的绳索,站在洞口,一手托着他的脚,一手扶住他的腰,将缆绳一点一点地收了回来。秦四眼下来之后先是蹲在地上喘了一阵子,然后解开绳索说:“下来一趟可真不容易,看你们两个这么轻松,想必当年在煤矿里干了有一段日子吧?”
我尴尬地笑了笑,这时胖子已经走到石窟的尽头,他高举手电,像是为了让我看得更清楚一点儿,大喊道:“老胡,快来看这边,满洞的粽子。”
我一开始还有点儿怀疑洞里有粽子的说法,因为雨林地区高温湿润,尸体十分容易腐烂。也正是因为这样古代印加人才会不远千里将尸体运到极寒的安第斯地区实施安葬。难道在马里克巢穴有什么特殊的气候地理条件,能够使巫医们的尸体保存完好?
我顺着胖子指示的位置一看,在椭圆形葬窟的角落里,排列着无数用印加驼毯包裹起来的柱状物体,如同一个个巨大的虫茧。根据茧的形状和大小来看,里面包裹的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克瑞莫巫医。
秦四眼在洞窟了摸爬了几下,总算习惯了地下的环境。壮观的裹尸群葬窟让他叹为观止,这个心思细腻的大律师,忽然问了一个充满哲学性的问题:“如果每一任巫医都是自己独自爬进洞里等死,那么又是谁在他们死后,为他们包裹尸体的呢?”
秦四眼的这个问题问得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按理说,克瑞莫巫医会在预感到死亡的时候独自爬进马里克巢穴,在这里默默地等待着寿终正寝魂归天国。除了巫医之外,其他人都没有资格踏入这片土地,那么在巫医死后,何以能够驼衣裹身,平静整齐地排列在洞窟内部呢?
一时间我们三个人都被这个问题弄得不寒而栗,静静地站在被裹尸包围的洞窟里,感觉自己正在被一双不知来自何方的眼睛监视着一举一动。它随时都会冲出来,用无形的大手把我们包裹在驼毛毯中,然后当做死人和莫瑞克巫医的尸体排列在一起。
胖子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咱们别老在这儿自个儿吓自个儿。怎么就不许人家死之前把自己裹起来呢?”
“驼毯又不是麻布袋,你把自己套进去,还怎么在外边打结?”秦四眼的律师病又犯了,一点儿也不考虑自己的处境,径直走上前,揪起一具裹尸丢在胖子面前,“你看捆尸绳上的结,不但结实而且还有各种花头。这说明是有人精心炮制出来的。试问一个将死的人,哪里有心情一边给自己裹尸一边拿绳子编花样。”
他的这个发现倒是提醒了我,我随即翻看了几具排在最外边的裹尸,发现捆尸绳上的花色样式不尽相同,不像是同一个人所为。有的绳结因为年代太过久远,已经腐朽松烂;有的却依旧结实如新。这说明这些裹尸的出现有先后顺序,其中相隔的时间最远的怕是有上千年之久。
我脑中浮现出了一个想法,随即在洞窟中翻找起证据来,如果能够找到这件东西,那么克瑞莫巫医死后自动“结茧”的秘密根本就是一个连三岁小孩都能解出来的谜题。
胖子见我翻动葬窟中的物品,一下子高兴起来,跑到我边上一起翻看:“老胡,怎么着,想通了?找什么值钱的东西呢?长什么模样的?我帮你呗!”
我一边埋头苦干,寻找那件至关重要的证据,一边向他描述:“那东西的年月不好说,如果没发生意外,那应该还保持着原始外部特征。是个大件儿。”
“哎呦呦,还是个大件儿,我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你对老外的古董玩意儿还挺有研究。放心,等回头换了钱我不告诉Shirley杨,算咱们哥儿俩的私房钱。”胖子拨弄起地上的碎石,举着手电在黑暗中摸索,我让秦四眼帮忙,两人合力移开一具挡在外面的尸茧,想从里面找到些许蛛丝马迹。不知怎么的,洞里的手电光忽然抖了那么一下,我刚想回头叫胖子,光一下子灭掉了。
黑暗中,我蹲下身去,只听见胖子在我边上喘着大气。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握着手电,急匆匆地说:“角落里站着个人,他在看咱们。”
秦四眼没经历过这种的突发情况,一时间整个儿贴在我背后,两手掐得我肩膀发疼,我说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你不要太紧张。
不想胖子摇摇头:“可是,咱们从来没有遇到过头上长犄角的人。”
我从没听说过人的头上会长出犄角,除非它不是人。我问胖子:“你倒是看清楚了没有,别不是眼花了吧?”
他什么都没说,“啪”地一声推开了手电。只见一道圆光从我们面前发散过去,直直地照射在不远处的碎石地上,一个极大的人影被投射在凹凸不平的墙面上。最不可思议的是,那个人影的头部,有一块尖尖的突出物,如同一个长着犄角的恶魔正在角落里静静地注视着我们。
胖子和我对视了一眼,像是要证明他所言非虚。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单凭一个影子实在证明不了太多东西,我从他手里接过手电,站起身来朝那个长着犄角的神秘人身边走去,随着手电光越来越清晰地照出那个人的外部轮廓,我的心头越是抑制不住地恐惧。只见角落里直立着一个人形的物体,说他是物体,是因为这个人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健康完整的皮肤,身体上布满了一个又一个圆形的陀螺洞,从他的手臂到腹部,甚至在他干枯的脸颊上都长满了。无数大小不一的陀螺洞长在人体上,他就如同一个人形的马蜂窝靠在墙角,两手推握在身体的侧面。
一个浑身长满坑洞的人,自然不可能是一个活人。可一个浑身长满坑洞的人,他又真的曾经是一个人吗?或者,又只是一具类似人形的异兽的遗骸?我走上前去,举起手电,想要在比较近的距离里确定一下,到底是不是一具人类遗骸。
我用手电一照,一张狰狞的鬼面赫然出现在灯光下。尸体的脸部干瘪无肉,皮肤呈现出一种酱紫色,颧骨高挺,眼眶深陷,一串串又小又密的陀螺形坑洞在他脸上有规律地滋生开来,如果不是在这么近的距离下观察,我几乎要以为它们是镶嵌在脸上的装饰物。
这时,胖子和秦四眼也先后走到了立尸身边,同样被这一具不可思议的尸体吓了一跳。胖子搓了搓手臂说:“这什么鬼东西,看得我身上汗毛直竖。这人生前是个麻子吧?”
秦四眼推了一下眼镜,几乎要把脸贴到尸体身上,他用手拎了一下尸体头上的小尖角:“哪个麻子头上是有角的,我怀疑这个根本不是人类的尸体。”
胖子并不赞同秦四眼的观点,他询问起我的意见说:“老胡,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它不是人还能是鬼吗?”我看着眼前这具畸形的尸骸对他说:“从某些意义上来说,应该恭喜你。这就是你一直在找的那个大件儿。”
胖子一脸不解,先是看了看尸体,然后问:“我肏,和着你翻了半天就为了找这个头上长犄角的怪物?”
我看着眼前的干尸,心中五味俱全:“我本来想找莫瑞克巫医的尸体,只是为了解释他们死后自动成茧的秘密。只是没想到,他们会是这么个样子。”
秦四眼脑袋灵活,一下子就听懂了我的意思:“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哈哈哈,死后成茧根本不是什么秘密,而是一种尊重和传承。”
胖子歪着脑瓜子盯了半天:“怎么,你说这具尸体是莫瑞克人的巫医?和尸茧里的是一种人?我肏,那不成一群占山为王的怪物了。这也不对啊,为何独独是他没有成茧?”
我指着成排的裹尸说:“原本我推测是这样的,在很早以前,出于某种我们暂不能了解的原因,第一任莫瑞克巫医来到这里,寿终正寝。他死后,又因为马里克当地特殊的气候地理条件,尸体得以保存下来。若干年后,下一任巫医也以同样的原因来到这里,我们可以假设,这个原因是一个口口相传的秘密,除了巫医之外再也没有别人知道,并且为了保护这个死后的秘密,他们对族中的人灌输了一套巫医归天、庇佑全族的观念,使得其他莫瑞克人不敢贸然踏入马里克巢穴。当继任者来到这里时,看到前任的尸骸裸露在洞穴中,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胖子点点头,将心中的想法脱口而出:“当然是给他收尸了。难道要看着一具几十年前的尸体等死。”
“这不就结了?巫医在莫瑞克族中地位显赫,除了他们之外,连族长都无权拥有驼毛毯。这都相当于在咱们中国古代,只有皇帝才配使九鼎。巫医前来赴死的时候,必定携带驼毛毯和绳结,为的不是其他,是给早就死去的前任巫医收尸!长此以往,一代一代的巫医累积起来,就形成了今天这样壮阔的画面。这具尸体刚好证明了我的观点,因为克瑞莫人最新的一任巫医已经在山下被我们打死,根本没有机会来这里等死,更没有机会为前任收尸。所以我一直在找一具没有被包裹的尸体,如果能找到就正好说明我的推断没有错误。可现在看来,”看着眼前这具畸形变异的干尸,我心中沉淀出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酸楚,“死后变异,恐怕就是他们最大的秘密。”
我们将干枯的尸体从角落里取了出来,平放在地上。然后三个人一合计,决定从满洞的尸茧里挑选一个,打开来一探究竟。如果驼毯里的尸体和地上这具一样头上顶角,身上穿洞,那就证明我先前的论点是正确的。秦四眼挑选了一个看起来年代不是很久远的裹尸,我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小心翼翼地割开了系在驼毛毯上的绳结。用驼毛和羊毛、兽皮混织成毛毯,是印加人特有的技艺,其工艺水准、艺术价值在世界范围内都拥有很高的评价。我怕贸然下手破坏了眼前的文物,只是轻轻地挑开了绳结,这时胖子也凑了过来,探手掀起了驼毯的一角,想要亲手揭开克瑞莫巫医的真实面目。
我说这个活儿还是我来做,你们一个打手电,一个抄家伙,要是真遇上一个凶的,也好给我一个照应。胖子觉得我的建议很有道理,他松开了手,只管攥紧了手中的工兵铲,我憋着一口气,慢慢地撩开积满了灰尘的裹尸毯。
随着驼毯一点一点地被我拎起来,原本包裹在里面长达数百年的克瑞莫巫医逐渐露出了他死后不愿意被世人察觉的秘密。秦四眼大概是因为太过激动,举着电筒的手有些微微发颤,以至于我眼前的光都在不住地晃动。胖子推了推我的手臂,催促我快点儿揭开毯子。我深吸了一口气,用力一扯。身后停放尸体的地方猛地传来“轰隆”一声巨响。我头皮一麻,握住驼毯的手跟着抖了一下,原本就快松散开来的尸体一下子扑到了我身上,一具浑身长满莲蓬洞的尸体笔直地朝我压了下来。黑暗中,胖子警觉地朝地上的尸体高举起工兵铲,管它三七二十一,辣起手来一通狠拍。秦四眼也不知道给他打个光,偏偏一手拿着电筒,一手伸向我,想要帮我从尸体底下爬出来,无奈尸身上遍布了数不清的小洞,叫他无从下手。我只听见胖子那边打得热火朝天,也顾不上什么古尸不古尸的。两脚蜷缩至胸前一蹬,将压在身上的尸体抛了出去。我劈手夺过秦四眼的电筒,一扭身飞快地加入到战局中。对方忽然被强光闪了眼,急忙用手去挡,我乘机一脚踢了上去,正中对方腹部。胖子快步冲上前要一铲子剁死它。我急忙拦住:“别开枪。它腹部是软的,可能是个活人。”
对方一听我的声音几乎要跳起来,大声骂道:“胡八一,你们搞什么鬼。本少爷差点儿被你们打死。”
拿光一照,果真是王家大少爷,他此刻蹲在地上,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脸上还挂了彩,一看就是胖子的杰作。刚才那声巨响,就是王清正从洞窟入口处摔下来的时候发出来的,他腰间还系着半截绳子,见我们三个都在,立刻爬起身来对着洞口喊:“他们都在这里,暂时安全了,快把刘猛放下来。”
他一起身,露出了一大片血红的前襟。我心说胖子这一下也太黑了,弄出这么多血。正要上前扶住王大少爷,没想到他摆了摆手,对我们说:“血是刘猛的。”
胖子搁下铲子问:“怎么,秃瓢受伤了?”
王大少用手背抹了一下脸,擦了一把血:“他替我挡了一刀。那些亚马孙野人攻上山来了。”
这时,洞口传来了咯吱咯吱的摩擦声,我让大家先准备好东西,先把秃瓢接下来再说。
我、胖子和秦四眼走了之后没多久,大批莫瑞克野人就带着武器冲上了马里克巢穴,王少他们根本没想到对方居然敢公然冒犯圣山,秃瓢为了这事还差点儿和林芳打起来,说野人根本没把这座荒山放在眼里,一切都是她编造的谎话,是故意把我们往绝路上引,动机不纯。林芳当然不服气,就在两人争吵的工夫里,十几个壮硕的野人已经冲到了我们安扎在石岩下的帐篷外面。刘秃瓢为了掩护王大少爷撤退,硬是挨了对方一刀,石刀不比一般铁器,刀面虽然钝,杀伤力却不少,一刀下去,秃瓢被砍得皮开肉裂,鲜血直下。王清正给喷了一身的血,当场就蒙了。好在林芳反应及时,一连开了好几枪,打死了五六个带头的野人勇士,这才把局面暂时控制住,为撤退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
因为失去了意识的原因,想把秃瓢顺利接到洞里的行动变得困难重重。洞窟入口呈直筒形,宽度有限,直径不超过半米,只能容纳一个成年人竖直进入,我们在下面不知道林芳是如何为秃瓢捆绑绳索的,生怕他被拦腰捆住了半截身子,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在下降的过程中,必定会磕碰在四壁的岩石上,轻则头破血流,重则切肉断骨,甚至有性命之忧。胖子说:“要不然,我先爬上去,再把他背下来。好过拿命赌他的运气。”
我说:“先不说洞宽能不能同时容纳你们两个大男人,光是爬上去,少说也要个把钟头。即使你真能爬上去,估计也只有给秃瓢和林姑娘收尸的份儿。”
任凭现代化的火器再厉害,子弹总有耗光的时候,敌人又是四面围攻,单凭林芳一个人想要在毫无遮蔽的山头上坚持一个钟头,那简直是痴人说梦。现在唯有让他们两个先下到洞里与我们会合,避开克瑞莫人大举进攻的锋芒才行。只是我实在想不通,视马里克巢穴为圣地的克瑞莫人为何会无缘无故地冲上山来,难道是族中发生了什么巨大的变故,使得他们宁愿违背传承了上千年的古训,也要闯一闯这座克瑞莫巫医的群葬地?
“底下的人接着点儿,秃头晕过去了。”洞口忽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我们都知道这是林芳的信号,我和胖子四手交替,握成了一个井字形的人梯,然后把我们这些人中身子骨最轻的秦四眼抬了上去,他整个人成一条直线,被我们送入洞窟的瓶颈口。
王少在衣襟上插着手电,蹲在一旁准备缝线、包扎用的急救物品。
四眼在洞里几次又喊又叫,显然是秃瓢在下降的过程中遇到了危险,不一会儿的工夫,我感觉到手上的重量忽然沉了好几分,知道这是秃瓢已经顺利地被放了下来,我和胖子数了个“一、二、三”同时缓缓下蹲,将秦四眼和他接住的秃瓢放了下来。四眼在狭窄的瓶颈里闷了一身汗,下来之后两腿发抖。我接过秃瓢一看,好家伙,原本油光光的大脑袋,此刻成了一个血葫芦。眼睛鼻子都分辨不清楚,只知道再不给他止血,铁定以身殉职去黄泉路上给王家老头子开路。
王家大少平日虽然嚣张跋扈,此刻见到朝夕相处的刘猛被人砍成了血葫芦,手底下竟然有些颤抖,拿着缝衣针来回比画了好几次,死活下不去手。我一把夺过针线,把他挤到一边。我用刚从克瑞莫巫医身上扯下来的裹尸毯在地上简单地铺了一下,然后叮嘱胖子去洞口守着,先把林芳接下来,然后盯在入口处,千万不能让克瑞莫人乘机摸进来。胖子满口答应,然后跑到洞口喊道:“林家妹子,你别害怕,赶紧下来吧。你家胖哥我接着你。”
我说:“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惦记着搞对象。”胖子两手向上,伸进洞窟的瓶颈口等着林芳,然后对我说:“越是在困难的时刻,越是能体现我的一片真情。日后我们组成了革命家庭,老胡你可千万记得要来喝一杯。”
胖子这一搅合,连忙着给我打手电的秦四眼都跟着扑哧笑了起来,他这一笑可不要紧,我手上的缝衣针顿时插偏了地方,疼得秃瓢大叫一声,清醒了过来。王家大少爷端起机枪要扫我,我急忙把针拔了出来:“你不要太激动,这是我们中国古老的针灸疗法,你看他不是醒过来了吗?”
秃瓢在剧痛之下睁开了双眼,按着太阳穴咝咝直叫。我和王少两个人联手才把他按住。
“胡八一,你这个王八蛋,你他妈的是故意的。这笔账小爷我记下了,回头再跟你算!”
我一边给秃瓢缝合伤口,一边对小王八说:“大少爷,咱们能不能活着出去还是个问题,知道现在的情况叫什么吗?瓮中捉鳖。人家不说放火,一把烟就能把我们熏死在里边。你要是想秋后算账,就乖乖地配合我,先把您家保镖的头给缝上。”
王清正还算懂得轻重缓急,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按我说的从包里取了一些抗生素给秃瓢打了几针。慢慢地,秃瓢的神智开始恢复,他看见王少在边上眼圈泛红,立刻安慰他说这些都是小意思,不碍事。我看胖子那边许久没有反应,就问他:“二师弟,你到底背着媳妇了没有?”
胖子嗡嗡的声音从洞窟里传来:“脖子都仰酸了,还是没动静。我媳妇她莫不是叫妖怪掳上山做了压寨夫人。这可怎么办?哎老胡!要不你过来搭把手,让我上去瞧瞧。”
我一听情况有异就对胖子说:“林芳不是那么容易出岔子的人。你先出来透透气,我去盯着洞口。”
胖子圆滚滚的肚子几乎要卡死在洞口,我俩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弄了出来。我说幸好林芳还没下来,要不然,你们两个可就真成了亡命鸳鸯。躺在地上的秃瓢挥动起手臂,挣扎着要站起来,王少急忙去扶他,没想到秃瓢上来就夺了他的步枪,冲着洞口一阵乱扫,大量的碎石从四壁上剥落下来,一时间洞窟里弥漫起呛人的白色的粉尘。我一边咳嗽,一边从后面抱住了秃瓢,要把他手中的抢夺回来,没想到他左摇右晃不住地反抗:“不能让她下来,我知道她是谁,我知道她……”
秃瓢的神色极度惊慌,我从来没见他有过如此激烈的反应,可手下一点儿也不敢松懈,生怕他挣脱之后又到处乱开枪。此时洞窟里的人除了咳嗽就是骂娘,我们头顶上的洞窟入口处忽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胖子只当是林芳下来,站起来要接。没曾想人还没到洞口,一件黑色的物体轰然落地,从高高的洞窟口笔直地摔落在众人眼前。
秦四眼举起电筒一照,所有人都忍不住闭住了呼吸,落在我们面前的不是别的,正是一具被拆得筋骨分离、血肉模糊的尸体。
我离洞口最近,看得也最清楚,那具尸体从近百米高的洞口直接摔落下来,身体早就在摩擦中被四壁锋利的岩石刮蹭得不成人形,最叫人头皮发麻的要数暴露在皮肉外的断骨,特别是依稀能分辨出的腿骨,只剩半截皮肉连着,其他部分悉数断裂,孤零零地挂在那里,像一面小小的旗帜,在向我们招手,王少当场发出一阵干呕声。随即又有一道黑影从洞口直直地落了下来,那个人的腰背弓成弧形,手脚在地上轻轻一碰,如同黑暗中的猎豹,着地之后先是就地打了几个滚,然后才缓慢地抬起了上身。
秃瓢一看来者是林芳,不等她站稳,抄起步枪一杆子砸了上去。我站在洞口处,正好位于两人中间,也管不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先一把抱住了秃瓢,然后对胖子说:“快把她扶到边上去,守住洞口。”秃瓢瞪着一双虎眼,脸上的血迹还没擦干净,指着林芳大喊:“我见过她!”
林芳也不与他多话,抬头望向洞顶:“他们人太多了,我顶不住。你们的弹药还剩多少?”
这时我们头顶上的洞口又传来一阵猛烈地抖动,我仰身一看,隐约能看见一些漆黑的人影,知道克瑞莫土著已经将我们团团围住,也就不再追究林芳和秃瓢在上边的时候到底有过什么过节,只想着如何渡过眼前的难关。我将大家手中的武器一汇总,两条步枪,三支手枪,弹药还剩百十来发。正面突围显然是痴人说梦,唯有从洞中另辟蹊径才能有一线生机。
秃瓢因为过度激动,再次昏迷。林芳和胖子守在洞口,时不时地放上几枪,想把堵在洞口的土著吓退。土著人深知火枪的厉害,一时间也不急着下来送死,只是趁着空隙丢一些石块长箭下来。唯一让我庆幸的是,大概是害怕殃及池鱼,他们并没有采用火攻的策略,要不然,任凭我们有几条命,一把大火下来,谁都跑不了。
“掌柜的,老这么耗下去,咱们耽误不起啊!”四眼对我说,“弹药总有用光的时候,咱们的储备粮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星期的量,最缺的是水。咱们五个人再加一个伤员,怎么算也熬不了十天。”
胖子连续被两块大石头砸中了脑袋,此刻火气正旺,明知道没用,还是端起步枪,突突突地朝着头顶上的入口处一通乱扫。我对他说:“你先去一边休息,让四眼给你把头上的伤口处理一下。咱们弹药有限,不能做无谓的浪费。你沉住点儿气,别叫一群野人给撩拨了。”
胖子头上肿了两个大包,又被不断掉落的碎石迷了眼睛,疼得满脸是泪花:“你说得倒轻巧,你自己过来挨一下试试。哎呦我的亲娘舅哎!他妈的,千万别让老子活着出去,要不然,一把火烧了他们的林子,看他们日后还怎么跟老子狂。”
在我们停止射击后不久,头顶上的出入口也渐渐安静了下来,我分析说野人们的智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低下,他们必定是想围困我们,待到咱们精疲力竭的时候自然不攻自破。
“那现在怎么办?”王少抱着秃瓢,语气中加蕴着一丝绝望,“我们就只能在这里等死?”
我说:“船到桥头自然直,下一波攻击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咱们得抓紧时间休息,把精神头养足了,才好跟这帮野猴子干。不过,眼下有一件事,要先处理好了才是,你说对不对,林小姐?”
林芳毫不在意地耸了一下肩,很随意地坐在了满地尸骨的碎石地上:“我和秃头的确见过一面,王家少爷可能不记得了。三年前,商会年庆的时候,我和我老板都出席了王家的宴会。”
王清正似乎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反复打量起林芳,最后摇摇头:“我不记得你。”
“王家何等排场,大少爷不记得我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不过你那个光头保镖疑心病太重,他说我是故意混进你们队伍来搞破坏的。哼!幼稚!”
凭王家在华人圈中的影响,商会年庆上的嘉宾必然囊括了各界精英,林芳既然有能力独自带队进入亚马孙丛林,她在业界的专业水准必定差不到哪儿去,她当年受到王浦元的邀请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刘猛当保镖久了,对周围的事物都怀着十二分的戒备。他从一开始就对林芳不信任,恐怕是因为潜意识里对她有印象,只是苦于时间隔得太久,又只有一面之缘,所以始终说不清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我问林芳:“既然你们早就见过面,为什么在河滩上的时候你一点儿表示都没有?”
林芳说:“三年前的事,谁会放在心上。要不是这个大光头在上面提起王家商会,我哪里知道大家以前见过面。”
看来秃瓢刚才醒来后的激烈反应,恐怕是因为忆起了那次宴会。顿时觉得林芳早有预谋,这才起了杀之而后快的歹心。我看了看还在昏迷中的秃瓢,对大家说:“职业病害死人,一切还是等刘猛醒了再说。我们暂时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怀疑林小姐。大家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先团结起来从死人窟逃出去才是真的。”
胖子一直对林芳有好感,这下更是要挺身而出保护人家:“依我的意思,根本就是大光头想太多,把脑子给烧糊涂了。”
王少拎起一块石子就往胖子头上砸,被我和四眼按住了。四眼一巴掌拍他头上:“多大的出息,跟个泼妇似的拿石子砸人。传出去,你们王家的老脸要还是不要?”
我说:“大家都冷静一下,也许生路不止头顶上这一条。一般来说,能生成干尸的环境,要么是极寒要么是极燥。这里的空气温度不低,如果没有一条通风道的话,尸体不可能保存得如此完好,早就成了烂坛子里的酸霉菜,臭开花了。尸窟一共就这么大的地方,百十来平方米的样子。咱们找一找通风口的位置,兴许能通一条生路出来。”
胖子站起身,头上顶着两贴膏药。他闭起眼睛,仰长了脖子在空中晃了那么几圈:“没觉着有风啊!老胡你确定这里有通风口?”
我又蹲下去,检查了一遍那些恶心的莲蓬尸,很确定地说:“先不管他们生前是什么样子的。总之现在,身体里的水分的确是被蒸发干的,皮肉成酱紫色。如果不是高温瞬间所至,那只能是因为长期通风,直接被风干的。就像咱们过年时候吃的腊肉是一个道理。不过就是少抹了几味调料而已。”
我还没说完,林芳的脸色就有些犯绿了,她摆摆手:“行了行了。我们相信你,别再说了。大家起来找找吧,总比坐以待毙要强。”
林芳第一个站起身来,她走到我边儿上,看了一眼地上的独角尸,整个人差点儿跳起来,急忙往后退了几下:“这是什么东西?怎么会有这种东西。上帝啊,太可怕了!”
胖子一见她害怕,逮住了机会握起她的手:“别怕别怕,这就是克瑞莫巫医的干尸,估计他们是生前坏事做多了,死后成了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不过都死了这么久了就算他们有害人的心,也没那份力。”
我心说毕竟是个女人,平日再凶悍,碰到怪力乱神的东西还不是一样怕得要死,索性又帮胖子补充了一句:“这里所有的尸体都是这样的,长满了莲蓬和犄角。顺便提一下,你之前跳下来的时候,正好踩碎了其中一具,我刚好像还看见它的眼珠子沾在你的鞋底上。”
林芳尖叫着抱住了胖子,不停地甩着脚上的鞋,急得几乎哭出来。胖子心里那个美啊,可脸上还是摆出了一副大义灭亲的包公脸:“胡八一同志,你再这么欺负她,做兄弟的可就要翻脸了。”随即又换上一副忠厚可靠的面孔安慰了林芳一番。
这个小打小闹的插曲并没有给我们持久的欢乐,我们四个大老爷们儿在漆黑的尸窟里摸索了老半天,一点儿线索都没有找到。我举着手电,仔细地排查起洞壁上的岩石,希望能有一两处可以活动的通风板,只可惜找了半天,除了在手上多出几层老趼之外可以说是一无所获。林芳因为害怕诡异的裹尸一直跟在胖子身后,秦四眼带着王少负责搜查洞窟的左半边。我贴在墙壁上,不断地摸索,恨不得凭空砸出一条道来。
这时候忽闻林芳一声尖叫,把我们所有人都吓得一惊。胖子那头的手电一下子灭掉了。我高呼他俩的名字,许久也没有得到任何一个人的回应。秦四眼急忙朝着他们消失的地方跑了过去,我跟上去一瞧,只见原本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坐尸裹茧此刻已经乱成一团,由原来横竖陈列的长方形变成了一个诡异的圆弧形状,所有的尸茧成螺旋状排列,从远处看就像一个巨大的圆形旋涡。
王大少爷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诡异的事情,整个人几乎瘫坐在地上。秦四眼比他镇定一点儿,不过舌头也开始打战:“掌柜的,这……这就是你说的地下会发生的‘特殊’情况?他们两个、人、人上哪儿去了?”
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间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胖子和林芳显然是在尸茧附近消失的,地上劈裂的手电筒就是最好的证据,我只是想不通凭他们两人的身手和反应,居然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尖叫就消失不见了。这背后如果不是有什么枭器机关在作怪,难道此处还真是闹鬼,将他们二人给活吞了不成?
我低头看了一眼躺在洞窟中央的尸体,它空洞深邃的眼窝里似乎正流露出似有似无的笑意,在嘲笑我们不自量力,擅自闯入圣神的马里克巢穴。
“你们两个拿好枪,守着秃瓢和洞口,别让上面的野人钻了空子。我去检查一下这些尸茧。”我捡起胖子他们遗落的手电,一步一步走向排列成旋涡型的裹尸堆中。秦四眼他们拉开了枪栓,一刻也不敢松懈。
“要不然,还是我跟你一起进去吧?”秦四眼举起手枪,“两个人前后也好有个照应。”他指了指眼前浩如烟海的尸堆,“还不知道胖子他们遇到了什么特殊情况,你一个人进去太危险了。”
我笑道:“大律师,你还是守着王家少爷吧!别一会儿我出来了,他倒没了。胖子身手不差,林小姐也不是一般人。如果里面的情况连他们都应付不来,你跟我进去,也只是枉送了一条性命。”
王少也拖着秦四眼的袖子说:“外面的野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钻进来了。你我做的是防线工作,不比胡爷轻松。再加上刘猛现在这个样子,你真放心撇下我们跟他走?”
四眼看了王少一眼,又瞧了瞧地上的秃瓢,无奈地点了点头,放弃了跟我一同前往的计划。只关照我凡事千万小心,如果有特殊情况,立刻呼救。
我笑着说那是当然,转身爬进了用驼毯包裹起来的尸茧堆中。心中说:地下何其凶险,生死不过转瞬之间,哪里会有什么呼救的机会。
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尸茧,我握紧了胖子留下的手电,深吸了一口气,大步踏进了旋涡形的尸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