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父子再见

凰天血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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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钧上了楼,直接来到了董事长的办公室。

    望着那间办公室,他很是踌躇不前,他都不知道怎么开口,甚至是怕见老父亲的眼神。

    恰好,刚在楼下的陈主任,正好给董事长送文件,他也是很好奇,所以顺便上来看看情况。

    一眼,就看到站在那里的大少爷:“大少爷,怎么了?怎么不进去啊?”

    “啊!没事,我这就进去!”

    陈主任连忙快走几步,进了董事长的办公室,一边恭敬把文件放下一边道:“董事长这是您要的文件”

    郑永胜六十多岁,黑发朱颜,老当益壮,一身笔挺的中山装尽显逼人气势,此时就像是假寐一样,闭着双眼,随意的“嗯”了一声,不以为然

    陈主任赶忙又是说道:“那个,董事长,大少爷来了!”

    本来正假寐的眼睛,瞬间就睁开了,尽显精神矍铄,如鹰隼般直视陈主任:“你说…谁?”

    陈主任吓得赶忙答道:“董事长,是大少爷,真的是大少爷!”

    郑永胜随后就问道“他在哪?”

    陈主任连忙答道:“大少爷就在门外”

    郑永胜望了一眼门外,深吸了一口气:“让他进来!”

    想起那个儿子,郑永胜他就来气,自己唯一的儿子。

    那一天,他带着一个女人,也是走进了他的办公室。

    居然为了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野丫头,一个酒吧上班的女人,在他面前叫嚷着,他们要结婚。

    这可把郑永胜,气坏了:“我不同意!”

    他堂堂就算是在企业界,都是出了名的人物,怎么能允许,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进入他们家,况且还是一个酒吧女,根本就没有商量直接就拒绝了。

    也不知道那女人,给他儿子灌了什么迷魂汤,还居然手拉手,当着他的面前跪下:“爸爸,你就同意,我们结婚吧,我非她不娶!”

    那女人也是哭着说道:“请允许我们在一起吧!我爱他!”

    郑永胜这人,一辈子强势,看着自己的儿子跪下了,没有心软,反而更多的恨铁不成钢。

    看着这个软骨头,自己怎么就生了这么个没用的儿子,他妈妈走的早。

    郑永胜是对他这个儿子百般的呵护,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真是哏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飞了。

    年纪轻轻,别人还在到处找工作的时候,他已经让自己的儿子成为了公司的常务,学习管理公司事物。

    他做的那些荒唐事无数,他就不说了,说让他是自己唯一的儿子呢。

    可是,自己对他真是太娇惯了,以至于他都分不清是非了,连自己的话现在都不听了。

    这个可恶的女儿,真没想到居然能有如此手段,看着外表柔弱,没想到居然把自己的儿子,玩的团团转。

    对于儿子的所作所为,要说他不知道,那都是假话,他只是懒得管,甚至包括这个女人。

    要说起来,也是苦命人,举目无亲,独身一人,一个人在外边打工。

    但是,这绝对不符合他儿媳的标准,不光是为了公司,也不光是为了儿子,他是个目光长远,野心勃勃的男人。

    他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他郑永胜跺跺脚,整个国家都得让它颤一颤的人物。

    他想的更远,他郑永胜要创建的是日不落的商业帝国,他的儿子郑钧,就是帝国的接班人。

    就算不能娶个千古帝王的女儿,最次也得找个白战勇猛元帅的女儿,他可不是耳根子软的软耳兔,他是努啸山林的老虎。

    他的儿子,那是虎崽,未来的王,他怎么能堕落到为了一点怜悯,就和在他看来不过是一只蚂蚁的女人走在一起,

    他绝不同意:“那你就跪着吧!”说着他就闭眼休息。

    但是,这两人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肠,就是跪着不起来,一刻钟了,还在那跪着。

    这可是让假寐的郑永胜,心里烦躁异常,那火也是蹭蹭蹭往上涨。

    抬眼看了他们一眼,尤其是那个女人,要是目光能杀人的话,郑永胜都杀死她千百回了,他那个没脑子的儿子还挡在那女人身前。

    他那个恨那,就是这个女人,在他面前挑弄是非,他有一万种方法让这个女人,无声无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

    但是,他也就是想想,这种欺凌弱小的行为他是不会去实施的,除非前提是逼不得已的情况下。

    一只老虎,山林之王,如何能与一只兔子计较呢,他也只是吓唬吓唬,让她知难而退。

    可是,自己那个傻儿子,居然再次的说道:“我爱她,我就要和她在一起。爸爸,你今天要是不同意,我就跪死在你面前!”

    听了这句话的郑永胜,火烧头颅了,蹭的一下就站起来,拿起旁边的东西,照着他脑袋就捙过去了。

    直接砸的的满脑袋的血,郑永胜怒道:“你就是跪死,我也不同意!”

    郑钧一听,直接就站起来了,拉着那个女人的手:“我们走,他就是老顽固,他是不会同意的!”

    那女儿还是不起来,还想再争取:“求您就同意了吧,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郑永胜听得更是来气,爱,那是什么东西,能值一毛钱吗?能填饱肚子吗?

    对郑永胜来讲,世界上,最不可以信任的就是情,平常日子都是情情爱爱,关键时刻都是扯淡。

    他信奉的就是利益至上,对他来说,情是最卑贱的,没有物质基础的情,在他面前不如一滩狗屎。

    郑永胜就是一句话:“你们妄想,别做梦了,我是不会同意的!”

    郑钧怒道:“不管你同意不同意,我们都会在一起的!”

    郑永胜怒道:“好!那你就试试吧!我看你有什么本事!没有钱的你,什么都不是!”

    郑钧那时候,年轻气盛,觉得自己很厉害,四处都是他朋友:“那你就睁眼看着吧,看着我一定会比你强!”

    郑永胜怒极反笑:“好啊!那我就看看,你是不是像你说的那样强!”

    郑钧拉起那女子,扭头就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们走着瞧!”

    郑永胜看到这个死不开窍的家伙,随手又拿起身边的东西,捙他:“你给老子滚!永远都别回来了!”

    郑钧也是怒道:“你当我稀罕啊!不回来,就不回来了!我们走!”

    说着两人就离开了,气的郑永胜是浑身颤抖,气血上涌,一时头晕眼花,跌坐在座位上

    那时候也是陈主任连忙跑进来,又是捋胸又是顺背的,总算缓上来。

    遥想当年,一别近二十年了,那可是自己唯一的儿子,要说不想那都是假的。

    当年停掉了,他一切的财务,就是希望自己这个儿子迷途知返,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没有再回来过,一次都没有过。

    就像是消失了一般,离开首都,不见了踪影,让他找了很多次也是没有找到。

    后来,也是怕影响太大了,他干脆是不找了,随他去吧!

    郑钧听到老父亲叫他进来,也是一路忐忑的走进这间久违的办公室,见到久违的老父亲。

    从郑钧进门,郑永胜的双眼就是瞪的大大的,这是自己的儿子啊。

    近二十年了,还是头一次来到他面前,这可是他的心头肉啊。

    看着这个进来的儿子,他是百感交集的,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风度翩翩,精神奕奕,气宇不凡的儿子,永盛集团的老总,那时是何等的阳光。

    再看看现在的他,一脸的灰败,不修边幅,面容饱经沧桑,头发稀疏,多有白鬓,一身风尘仆仆,洗的泛白的老旧衣服,看不见光的鞋子。

    这要是说出去,他是自己的儿子都没人信啊,这是自己那个捧在手心里的儿子啊!

    此刻,他震惊的看着自己的儿子一步步的走进来,他的心有多痛没人能理解,自己百般呵护的儿子,竟然如今如此的落魄。

    同时,他再次想起了那个女人,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女人,他恨呐!他恨自己一时的心软,让那个女人留在世上,让他的儿子,如今成为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这时陈主任看到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压抑了,察言观色的他知道现在的自己不能留下,恐怕两人之间有事要谈,自己在这纯粹是多余,出去让人上了茶就走了。

    郑永胜也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闭上眼,他实在看不下去了,自己儿子这个样子,让他太痛心了。

    郑钧也是百感交加,当年自己走后,本以为自己什么都行,不顾老父亲的阻拦,毅然决然的走了,还说了那样的狠话。

    可是,等到他离开之后,他发现那些曾经是风光无限就像是过眼烟云,一去不复返。

    什么朋友啊,熟识啊,都是躲躲的远远的他,刚一开始还是可以借到一些钱。

    自己也是开了一家小公司,可是,当他自己经营的时候,他才明白,他是行路路不通,过桥桥不通。

    加上大手大脚的日子,过惯了吧,花钱无度,转眼没几个月就是惨淡收场,连在首都得生活都是坚持不下去了,又是欠了一堆债务,最终不得已,只能栖息远方。

    当初也曾想过回去,但是,碍于情面,又觉得现在只是一时的,自己努力还是会回来的。

    于是,就去了那个偏僻的乡下,没想到转眼二十年,自己始终如一的过着平淡如水的日子,幸好还有自己的妻子陪伴,不然他早就坚持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