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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愈加浓重,陈薇只能看到对面王路的脸部轮廓,听着他缓缓却清晰地道:“我们三人绝不能再分开了,从现在起,我走在最前面,陈薇走在我旁边,谢玲,你走在最后,随时注意后方会不会有人突袭。”
谢玲点了点头,想了想,对陈薇道:“陈薇姐,你把箭还给我吧,你还是用砍柴刀的好。”
陈薇没有丝毫迟疑,把箭递了过去“给。”
看着陈薇和谢玲交换了原本为了让跛脚的陈薇减轻重量,而交换的箭与砍柴刀,王路默默点了点头,在心中,对谢玲的欣赏又加了几分。
王路把陈薇安排在身边是有原因的。
生死之搏时,只有陈薇,会保证百分之一百与他拼命抗敌。
所以,虽然陈薇脚不良于行,体力比谢玲差了不少,甚至连战斗经验,也没有经常和王路下山打丧尸的谢玲多,但是,王路还是毫不迟疑地把她安排在自己身边。
上阵父子兵打仗亲兄弟这句话,可凝聚着古人的千年智慧。
这样的战术位置,陈薇手里的箭,肯定是不合适拼杀了。
但王路并没有直接对谢玲说,让她换武器。
砍柴刀和箭,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攻可进,退可守,可箭呢,没了弩的箭,连吓唬敌人也勉强。
谢玲如果暗怀歹意,她就绝不会把砍柴刀还给陈薇。
但是,谢玲主动提出交换武器。
不管她心中出于何种考虑,此举,既增加了陈薇的战斗能力,也把谢玲自己放在一个弱势的地位。
说实话,把谢玲安排在身后,也是有隐患的。
一旦她反水,王路和陈薇的背后,就是她攻击的最好对象。
有着巨大的风险。
王路并不是白痴,影视剧里,这样的镜头不要太多噢。每次看到类似的镜头,王路就要骂“这导演是白痴啊,还是当我们看戏的是白痴啊,这也太假了吧?”
可今天,王路也成了白痴。
这个白痴,不得不做。
王路和陈薇,都不是什么天生杀手。
王路好歹从小到大,有过和同学厮打,和路上撞了自己又想溜的电动车主对经的经验。
陈薇却从来没和人动过一根手指头。
以前在商场时,和一个插队的欧巴桑争执,陈薇说了没两句,就被对方骂哭了。
所以,两夫妻一对敌,只有拿出全部的勇气和血气,一头冲上去,以一顿王八乱拳破敌。
哪里容得两人和对方,你一招我一式的对砍上半天?
王路有过打架的经验,甬港市的男人是典型的江南人,所谓的打架,经常是放嘴炮,双方隔空叫骂半天,旁边看戏的人等得都无聊了,也不见得推搡几下。
但也有真正动上手的。
凡是来真的,王路没见过打斗过程超过一分钟的。
如果手里有家伙,10秒内,就够其中一方倒下了。
王路自己和别人的打架经验,也是差不多。
王路6岁时,第一次与人打架,在月湖边,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男孩子,抢走了他用报纸折的小船。
王路一头撞过去,把对方撞得仰天摔倒在灌木丛中,紧接着,王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把对方翘在空中挣扎着想起来的脚上的鞋子给扒了下来,手一扬,扔到月湖里。
整个过程,不超过20秒。
那个高个男孩子身边还有两个同伴,手里举着三分钱一支的白糖冰棍,愣是没反应过来。
所以,王路打定主意,遇上敌人,一定和陈薇以快打快,并肩子,一起上。
如果把陈薇放在身后,看起来,能够监视谢玲,可第一波攻击力,就弱多了。
把谢玲放身后,要冒她反水的风险。
把陈薇放身后,要冒一击不能置敌的风险。
两难啊。
王路最后的选择是,把陈薇放在身边。
没想到的是,谢玲非常主动地,把手里的武器,和陈薇交换了。
砍柴刀,换成了箭。
箭,虽然能伤人,但绝不可能一击就致命。
谢玲的攻击力小了,危险性也随之降低。
而且,把利于杀敌的砍柴刀,主动交给陈薇,也说明谢玲真是在替陈薇着想,知道伴在王路身边的陈薇,比自己更需要威力大的武器。
王路,更安心了。
除非,谢玲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演员,要不然,就算是惺惺作态,也不可能这样自然地做出这一切。
王路压低嗓子对谢玲道:“别怕,有我和你陈薇姐冲在前面呢。你虽然要在后面防背后的敌人,但我估计,对方人手不一定多,你虽然只拿着箭,倒也不用担心一和对方照面就要打起来。我和陈薇会冲在前面,你寻机会在旁边抽冷子干他们。”
谢玲也轻声道:“我明白。”她顿了顿:“我心里想着,追王比安的人,可能只有两个。”
她细细分析道:“如果对方有三个人,王比安根本逃都逃不掉,只有两个人,王比安才有逃跑的机会,勉强能仗着自己身小灵活,又是在瓜田里对方行动不便,而突破前后围堵。”
王路暗暗点头,这一点,自己也隐隐想到了。
所以才会鼓起胆子,安排陈薇和自己冲锋在前。
对方如果人手太多,那就不是什么亮剑,是自杀。神风特攻。
“一个人。”一直静静听着王路和谢玲对话的陈薇,突然出声了。
“对方只有一个人。”陈薇斩钉截铁地道。
不等王路和谢玲疑问,陈薇弯腰捡起了地上的死鸭子:“这年头,新鲜肉可不好找啊。那个家伙,为了追王比安,居然把这只好不容易才抓到的鸭子也扔地上了。这说明,他并没有别的帮手。”
王路一愣,这、这――娘子大人,什么时候这样油菜了?
没错,她的推理,几乎无懈可击。
当然,除非对方养着一大群鸭子,所以,并不在乎随手扔掉一只。
只不过,这种可能性实在太小太小。
陈薇并没有止声,还在细细解释着:“还有,这个人,他怕王比安。扔掉鸭子,是为了更好的打斗。你们说,为什么一个成年男人,会害怕12岁的孩子呢?”
“弩!”王路和谢玲齐声道。
王路一握拳头,见鬼,自己怎么把这事忘了。
王比安下山时,可是带了弩的,虽然经过谢玲检查,他只带了一支箭。
但箭在弩上,就是能杀人的利器。
弩,从古至今,都是冷兵器的王者。
三岁小儿,持弩在手,也能击杀全身盔甲的骑士。
那个追王比安的男人,为了防备王比安的弩,不得不把手里的鸭子都扔掉,以增加自己防守、攻击的能力。
王路信心大增。
对方只有一人。
王比安拿着弩。
当然,指望王比安一箭射死对方,太理想化了点――果真如此,三人也不用辛辛苦苦找到现在了。
但王比安手里的弩肯定有着相当的威慑力。
如今这乱世,中了弩箭,可没医院可以救治。
哪怕是射在胳膊上了,不伤筋,没断骨,只流了一点点血,可后期有可能出现的发炎、破伤风,也一样能要了你的命。
只要有威慑力,就足够了。
陡然之间,王比安生存的指数,大大增加。
也许,等自己三人找到王比安时,他正端着弩在和陌生人对峙。
而自己这一方又有三个成年人。
你妹的,杀对方,还不跟杀只鸭子一样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