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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人正通报着,秦溯素绣花鞋刚踏入地盘,就遥遥见着秦阮玉走出来,打扮得不伦不类,怀里还揣着个画板,一看就要出门的样子。
那模样和打扮跟平时那华服公子哥的扮相对比,实在寒碜。秦溯素将人拦下后,好半天才想起来的目的,美目流转,看见了对方手里的画纸和笔,黛眉忍不住轻蹙:“阮玉儿,你又要去找地方画画?”
见小少年不言不语地点了点头,秦溯素尽量放柔了口气,道:“你忘记上次姐姐交代的吗?多跟你姐夫接触接触,对你有好处。你姐夫在字画上也格外有心得,你俩多多交流,他还可以给你指点指点。”
指点个屁!有个屁心得!整个京都的人都知道宋郎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就是字画方面涉猎较少,能给秦阮玉什么屁指点,这番话也就糊弄一下原主这种没多少心眼的。
“我…我喜欢自个画画,不需要姐夫教。”秦阮玉在秦宅里基本没什么话语权,在这个女人掌权的宅院里,平时只有乖乖听令的份儿。
这还是秦溯素第一次听到来自这相当于哑巴弟弟的小小抗议,美眸闪过一丝讶异,心道莫非这孩子已经察觉到了什么?也是,这个年纪的孩子再怎么不通人事,也该对这些风花雪月略知一二。
但她还是摆出好姐姐的威严,劝说道:“阮玉儿,听话!绘画可是一门学问,不能闭门造车。你总跟那没甚墨水的穷书生学画,那技术能有多少长进你看看你现在的打扮,这是什么打扮,你就这样走出去,不是给秦府丢脸吗?那书生就是这样教你作画的?”
看少年还是固执地盯着鞋尖尖不动,硬的不吃,只好来软的了。没被阮玉儿这样变相忤逆过,秦溯素心情有些不虞,但毕竟有求于人,她也只好先按捺住心中的烦躁,继续苦口婆心地劝说道:“你素姐儿我这不也是为你考虑吗?你当真不听姐姐话了?”
“……不是的。”少年小小声地反驳:“宋郎君自然是极好的。”好个屁。“可是他竟对张老道一无所知!分不清真赝!这审美造诣阮玉不敢苟同!”
宋安初来乍到,以为秦阮玉是被秦府从小宠到大的小少爷,有几张名家真画也是自然,见少年喜欢张老道,自然把少年挂在墙上的画作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就是没看到季海衡站在旁边,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全是嘲讽。
那画作是常年落榜的叶秀才的临摹作,叶秀才也是学富五车的主儿,奈何当今科举重靠策论,更看重实干型人才。而且官场多弯弯绕绕,没有向上的高枝,怎么飞也飞不上去。
叶秀才渐渐年岁也大了,还是屡考不中,只得在京中寻一处小地落脚,靠着卖字画和教书以谋生计,当然大部分生计也是靠给秦府小公子教画所得。也正是见秦阮玉着实喜欢张老道的山水,叶秀才便花了些时日仿了此图。
叶秀才的画技一般,也不及秦阮玉那般有灵气,但胜在经验丰富、尤擅临摹,所以这外行人一眼看不出,但是内行看门道,一眼就知晓这是个仿得尚可的赝品。
少年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里带着控诉,言语间有被欺骗的不满,似乎在表达过分听信了姐姐的话、结果大失所望的愤怒。
被这样变相质疑,秦溯素瞬间脸从脖子红得个彻底,气得捏紧了绣帕,原来那花心郎君早就为讨小美人欢心,献过殷勤了,只是没想到班门弄斧,踢到了铁板。
秦阮玉是个画痴,尤其崇拜前朝张老道的字画,秦府上下皆知。对喜画之人自然要对症下药,宋安想要投小美人喜好,只是没想到卖弄才学卖错地儿了,太把人家小看,反而还落了笑话。阮玉儿又是个死心眼,扑在画里基本出不来的那种。没了指导画技这个说辞,这让她以后怎么光明正大拿捏这个软柿子!
一时半会儿也寻不到理由,见阮玉儿有出门的打算,秦溯素也只得先悻悻放人,打定主意回头再寻个好点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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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无人打扰,秦阮玉就这样迈出了秦府大门,身上布料粗糙、破破烂烂,还打着许多补丁,要不是那张脸还水灵灵的,蹲在那路口就跟个小叫花子没什么两样了。
他熟练地左拐右拐,进了个巷子,马上就有接头人。
接头人是个跟秦阮玉相差不大的少年,坐在土坑上,吊儿郎当地翘着二郎腿,那脚丫晃着晃着,手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抛掷着银子,道:“真搞不懂你们这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闲着没事干,非得放着好好的少爷不当,偏来体验民间疾苦。”
少年脸脏兮兮的,身材瘦得跟个火柴棒似的,两条腿在宽大的裤管里空荡荡的,他已经连续收了秦阮玉不少好处了,“你说你叫什么来着?什么什么玉?”
“秦、阮、玉。”一字一顿地回道。
“秦、秦什么玉?”乞丐小子又继续掏了掏耳朵,听了半晌,试着念了念发现实在拗口,于是愤道:“什么破名字,那么难念!你交了帮费,以后就是我们丐帮的人了,我这个前辈就给你取个朗朗上口的小名!嗯,我想想……”
少年冥思苦想的样子,想了半天一拍掌,道:“我叫馒头,那你就干脆叫地瓜算了!”
新鲜出炉的小乞丐“地瓜”委屈地说:“可是我想叫‘鸡腿’。”
少年唾道:“腿什么腿!我长那么大鸡都没见过几只,哪里还敢想腿!就那样定了,跟哥走,要钱去!说好了啊,我要钱,你要画就蹲角落里偷偷画!记得把哥哥我画得潇洒点啊,不然跟你小子没完!”
“嗯嗯!”秦阮玉乖乖地点了点头,穿着破破烂烂的小衣服,漂亮的小脸蛋带着点狂热,揣着个小画板,跟着馒头走了。
“嘿!瞧一瞧,看一看!这里来个穷要饭哎!大娘好,大爷善,可怜可怜俺这个穷光蛋,给个馍、给口汤,祝恁长命又健康哟!”不愧是业务熟稔的丐帮弟子,馒头卖力地哟呵,手里就差个清脆的快板,不然都可以顺溜得唱出来。有不少行人路过,都好心地丢了个铜板,正赶人流量多的时候,加上选址选得好,眼前的灰色破碗马上就满满当当了。
秦阮玉就蹲在最角落里,表情满是崇拜和惊叹,手下不停地画着。这种体验民生、蹲点作画的事,画痴原主没少干过,从青楼窥洞到蹲点要饭,季海衡照常延续了原主异于常人的生活方式,毕竟秦阮玉那些备受推崇的画作也都来源于生活实践,无生活不真实。
满意地看着眼前的几张草稿,季海衡打算跟着馒头前往下一个地方。走在路上的时候,隐隐听到马蹄声和车轮咕噜咕噜转动的声音,而且越来越近,路人行人纷纷尖叫着闪躲,但是季海衡心里一跳,仿佛有所预兆,心跳渐渐加速。他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向了来路。
因为发呆,直到马的嘶吼声近在耳边才反应过来,被那近在咫尺的马头吓了一跳,他噗通一声跌坐在地上,那双黑色秀气的眼睛里带着些困惑。
“找死!你可知车里何人,惊了贵人,有你这小子好果子吃!”马上的侍卫表情相当凶神恶煞,手上勒紧缰绳,努力制住了狂躁的马匹,马蹄仰天,倒退了几步。
这番突然勒马,马的嘶叫声惊响在整个闹市,无数人吓得纷纷趋避,躲远了也不敢议论纷纷。市井间可有那个典故,遥见奔马,趋避路旁。因为危险的不仅是马,还有那个狠厉无常的马主人。毕竟皇城脚下,胆敢闹市驱车纵马的也只有那位爷了。
在一群干练的侍卫中央,身后的马车帘幕被人挑起,车后的人影露出了正脸,那颀长的身影看上去那般特殊,姿貌绝伦,乌黑的长发懒懒地披散,身上穿着黑色的官服,上面绣有张牙舞爪的蟒纹,袍子下是一双形状优美的裸足,而那象征威严的官帽就那样随意地滚落在那双玉白裸足边,看得出主人对待它的漫不经心。
男子看着不过双十出头,却相当有气势,就像是玉面修罗登临般,他的举动,让整个喧闹之地都突然诡异地安静下来。
第50章掌上明珠副本3
此书开篇第六回目有出现此场景,闹事惊纵马,玉面恶罗刹。富丽堂皇的马车差点撞到乞丐,就为了表现鲜明的贫富差距和这位爷的来头大,设置悬念,制造波澜。
男子挑帘,露其真容,那比霞光更摄人心神的容颜,着实让人惊艳不已,尤其是那斜飞入鬓的眉宇,漂亮得惊人,也带着股戾气。
熟读此书,季海衡马上知道了对方的身份,权倾朝野的殷亲王,江殷。他心跳得很快,隐隐有所预感,这可能是他的爱人。没想到如此快就相逢,他难以抑制心里的喜悦,喜上眉梢,那眼睛都在放着光。
“就是你这小乞儿,挡了本王的道?”江殷微眯着眼,盯了盯马车前的小乞丐,也那般呆坐在地上,只知道捏紧了手里的纸。虽然那脸有点脏,全身也灰扑扑的,但尖尖的小脸看着俏生生的,就那样傻呆呆地看着他,莫名地让他很是顺眼。
听了主人的命令,那些个虎背熊腰的侍卫将小乞儿拉起来,在那些高大侍卫的拉扯下,更显得那小乞儿单薄瘦小,就像只受惊的小动物,看着倒挺有趣。
明明素昧平生,但那双看着他的黑色眼瞳里却已经生出了爱慕之心,眸光如水般潋滟,洋溢着欢喜,似乎在说着,心悦你、心悦你。
江殷刚刚扬起的好心情也瞬间差到了极点,冷笑了一下,心道,果然又是他这幅好皮囊在其中发挥了作用,他一向自负于自己的美貌,但有时又极为痛恨这张脸。
忍住心中莫名其妙的情绪,他挥了挥手,冷声道:“别磨蹭,继续上路,无关人士驱了便可。”
这意思是赶他走?季海衡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很是大失所望,被侍卫拉扯着不愿意挪开步子。
“地瓜!”馒头很紧张地扑过来,道:“咋一晃眼没瞅到你,你就惹事了呢?”
看那些侍卫面无表情,一看就不好惹,馒头紧张地咽了咽口水,“这位官爷,您们担着点,动作轻点,这娃脑子糊,据说八岁那年发高烧,好好一个脑子就这样烧坏了,才被亲娘给卖了,咱帮里人瞅他造孽哦,这才……官爷动作可真得轻点,不然这脑子又磕了碰了可不好啊!”馒头叨叨絮絮,啰啰嗦嗦,卖惨功夫一绝,显然经验十足。
那侍卫听得头大,实在服了这小叫花子的嘴,只好挥了挥手,让他将这脑子烧糊的娃带走,省得他再听这些有的没的。
馒头大喜过望,赶紧拽了拽他,没想到被他拽着的人挺倔,脚跟生根似的就是不动,甚至还瘪着嘴,不敢置信地盯着对方,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浸着水,似乎要哭了,衬着那灰扑扑的小脸,看着怪可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