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善良的好孩子

深渊小白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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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魔兽森林的东部区域,有着很多层峦叠嶂的大山。

    具体有多少座大山,没有人统计过。

    在人类流浪歌者传唱的歌谣中,会这样描述:

    “在那遥远的魔兽森林啊,在那十万大山啊!”

    “有美丽的精灵姑娘啊!”

    “有搬山的巨人啊!”

    “有勤劳肯干的矮人啊……”

    在人类歌谣中,描绘了十余个种族,就是没有哥布林。

    是啊,哥布林这种不入流的肮脏存在,又怎么会出现在充满诗意的歌谣中呢?

    所有种族都看不起哥布林,但也不妨碍他们在十万大山中占据着一席之地。

    十万大山的最北方,是龙族占领的区域,那是所有种族的禁区,是最不可触犯的神圣之地。

    而在十万大山的最南方,却遍布着哥布林巢穴,也就是魔兽森林中最肮脏黑暗的存在了。

    朱天通过【潜伏】,躲过两队巡逻的哥布林士兵,来到一座大山峰顶。

    往下看。

    只见那片村庄分布错乱,像是被大山的脚踢踏着,又像是被一声口令聚集起来,显得凌乱而又紧密。

    清一色的巨石垒起的房屋,排排紧靠,大的大,小的小,就那么堆叠在一起,错落成了十万大山中的一处哥布林部落。

    朱天还是头一次看见哥布林住在房屋里。

    像是以前的黑石部落,哥布林大多都住帐篷,基本上没有这样坚固的房屋,看来他来到了一个比较高级的哥布林部落啊!

    不,这已经不能说是部落了,而是一座村镇!

    哥布林村镇!

    【精神力】外放,来到哥布林村镇,只见里面的哥布林居然生活得井然有序,俨然发展成了文明的征兆!

    朱天看到这里不禁点了点头。

    好啊好啊!

    哥布林越强大,对他来说就越有利,这种贪婪种族只要加以威逼利诱,就能以最快的方式聚集起来,形成席卷之势!

    精神力查看了一番,初略估计下来,这处哥布林村镇至少有三千名哥布林!

    其中一个三层楼顶,居然还出现了两米高度的家伙!

    巨型哥布林!

    朱天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体型的哥布林!

    只见那巨型哥布林坐在楼顶上,像是王一样俯视众生,被众多哥布林服务着,俨然就是“王者”气派,比他这个哥布林王还会享受!

    值得一提的是,朱天在村镇街道两侧,看到有哥布林在摆摊!

    摊位上。

    各种动物的骨骼、生锈的铁剑、千奇百怪的陶制品应有尽有。

    朱天看到这里,也就不潜伏了,直接朝着哥布林村镇中走去。

    刚开始的时候,有一队巡逻卫兵还拦了一下朱天。

    朱天表明“流浪者”身份,然后又交了一块指甲大小的碎金充当过路费,他们就发给朱天一个骨牌,朱天戴在胸口上,就没有哥布林拦他了。

    朱天看了看粗制滥造的骨牌,感觉好笑莫名。

    这骨牌换一块碎金,可真是值钱。

    游走在哥布林村镇中,朱天很快就把这里的人员构造摸清楚了。

    守卫士兵大概五百名。

    村名大概两千五百名。

    外面巡逻的卫兵似乎还有一两百名。

    他来到一处地摊面前,扫了一眼。

    上面有一些标签,标示了价格,还标示着以物换物。

    刚刚就有一位顾客用刚采摘的水果,换了两个陶制罐子。

    朱天对那些生活用品没有任何兴趣。

    他来到地摊,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个精美的小瓶子!

    “精灵的血液!”

    朱天的目光盯着小瓶子上的标签,眼睛愈发明亮!

    一名身高不到一米的哥布林幼崽走了过来。

    “客官,你要买‘精灵的血液’吗?”

    他向朱天推销道:

    “只需要一盎克碎金或者十斤新鲜果实!”

    朱天大方拿出一块碎金扔了过去,然后捡起那瓶“精灵的血液”。

    哥布林幼崽接住碎金,立即惊呆了:

    “客官,这块碎金足有五盎克,我没有足够的零钱找你啊!”

    朱天大手一挥,豪气说道:

    “不用找了,赏给你当小费!”

    哥布林幼崽开心坏了,立即拉起了桌布,准备收摊,那动作熟练令人惊叹,短短五秒钟,就几乎把所有东西打包好了。

    朱天纳闷问道:“这才中午,你就准备收摊了吗?”

    哥布林幼崽说:“多亏遇到了您这样大方的客人啊,我赚了足够多的钱,还要回家去孝顺妈妈呢!”

    朱天都惊了,表扬道:“真是善良的好孩子。”

    眼见哥布林幼崽离开,朱天开始研究起了那瓶“精灵的血液”。

    这可是十足的好东西啊!

    众所周知,精灵是精通魔法的种族,对于哥布林来说,精灵就相当于天使!

    所以眼前这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天使的血液”!

    不知道喝了之后,会不会觉醒一个强大魔法异能呢?

    之前吞噬了烈焰魔戒和冰神灵石中的力量,让我摸到了火系魔法和火系魔法的门槛,如果再学会“风系”魔法,那就好了,以后遇到危险也能跑路更快一些。

    这样想着,朱天宝贝似的打开了“精灵的血液”。

    忽然间,朱天就皱起了眉头。

    瓶子开启的时候,他明显嗅到了一丝刺激性气味,就像是什么东西馊了一样。

    难道是这精灵的血液放置的时间太长,过期变质了?

    朱天心疼不已,仰头一口喝了下去。

    咕嘟!

    他用力吞咽了一下,只感觉这“精灵的血液”有点辣嗓子。

    还好像有点骚骚的味道……

    朱天回味了一下,顿时呆立在了那里。

    不对不对。

    为什么什么都感觉不到?

    按理说,他应该能够快速感受到精灵血液中的精纯能量,然后加以吞噬!

    但是此时……除了口齿间回荡着骚骚的馊味,什么都没有!

    朱天呆立在那里良久,然后他的脸就绿了。

    不对!

    这味道不对!

    不仅仅是骚!

    而是太他妈骚了!

    好像还有着一股熟悉的麻痹至晕效果!

    这他妈好像根本就不是精灵的血液!

    一定是个仿品!

    不!

    仿品都不是!

    不知道那个小混蛋往瓶子里面灌了什么,他只希望那小崽子没往里面撒尿!

    朱天现在只想快点找个厕所!

    “我干!”

    “有毒啊!”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居然敢坑老子,老子和你没完!”

    朱天突然回想起那哥布林幼崽收摊跑路的娴熟动作,立即反应过来,自己大概率是被坑了!

    “艹!”

    “你踏马个小逼崽子。”

    “你给我等着,等伟大的哥布林王上完厕所的,弄不死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