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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被他吓了一跳,被他握着的手腕还隐隐作痛,只得轻声道:“是。”她心中埋怨道,既然不想别人揉脑袋,缘何都不开口?子非鱼,不知鱼之乐。厂督大人也太强人所难了。不久之后,鸳鸯就有些后悔自己的提议,因这厂督大人太难伺候了,一会儿是说她揉的太重一会儿又说太轻——这老太太都没这么难伺候的!当然,这些话,鸳鸯只敢在心里碎碎念。不过他的脸色倒是好了许多,鸳鸯见状,轻声问道:“大人,奴婢有一事相求。”
雨化田连眼皮子都没睁开,鸳鸯倒是知道他的意思,便继续说下去:“奴婢的家人来了京城,奴婢想央一日去见见他们。”
半晌雨化田才道:“半日。”
鸳鸯本踌躇雨化田会不会答应,忽然得了恩典,虽说和自己想的有点差别,半日的时间来回赶也有些急,但有胜于无啊!鸳鸯赶紧谢道:“奴婢多谢大人。”
至于脱籍的事情,鸳鸯就没有问。一来她还要和金大娘他们商量具体事宜,二来,今儿个的厂督真是乏了,得了半日恩典,余者还是别的时间再问。
既然雨化田都开口同意了,鸳鸯本打算第二日就去见金大娘他们的。只是刚刚将雨化田送出门,管事嬷嬷又来了,说是雨化田今冬的第二件曳撒做好了,另外向千衣阁定做的两件猩猩毛毡今日也该做好了,只是曳撒先送来,那猩猩毛毡却还要等上半个时辰。鸳鸯行事谨慎,不敢将取雨化田贴身的衣物交给别人来办,只得自己留下等了。
再晚一些,因雨化田要回府的,鸳鸯脱不了身,便只好再等一日。
雨化田回府后见到两件猩猩毛毡,眼底闪过一丝满意。晚膳后,他要去后花园散步,鸳鸯只得给他披上猩猩毛毡一道陪同。鸳鸯穿着笨重的冬衣在他后头跟着,见那猩猩毛毡披在雨化田身上,越发衬得雨化田肤白如玉,倾国倾城。鸳鸯不得不感慨,也不知是这衣服衬人,还是人衬衣服,左右好看极了。也无怪一向挑剔的厂督大人会满意。
——她在荣国府就没见过款式这么好看的猩猩毛毡。
次日,雨化田刚刚离开厂督府,鸳鸯将里屋打扫了一番,就将厂督允她半日假的事情和小贵说了,本来只是想支会小贵一声,若是有什么事请,让他先照看着。没想到小贵一听,就说自己认识的那个嬷嬷正好今日出门采买,让鸳鸯跟那个嬷嬷一起出门——毕竟大户人家的丫鬟也是不得抛头露面的,而鸳鸯要是自己雇马车去见金大娘他们,又要车钱,还不如搭个顺风车。
鸳鸯琢磨着也是,谢过小贵,又在小贵的引见下,见过那个采买嬷嬷。
采买嬷嬷姓王,大家叫她一声王嬷嬷。王嬷嬷是个慈眉善目、身材丰腴的中年妇人。
王嬷嬷一听说鸳鸯是在雨化田跟前服侍的大丫鬟,将鸳鸯打量了一遍,笑道:“早听过姑娘的。能在大人面前伺候,姑娘也是第一人。”
鸳鸯道:“都是为大人做事的,哪里是什么第一人?今日出府,却是要劳烦嬷嬷了。”
王嬷嬷听鸳鸯说话客气,再加上之前小贵就托她给鸳鸯买过药膏的,得知鸳鸯是为自己的小姐妹锦绣买的,本来就存了几分好感。这厢对鸳鸯道:“姑娘既然说咱们都是为大人办事的,又处在一个屋檐下,就不要说什么劳烦不劳烦的。有什么事情,吩咐一声就是。”
“诶,那谢谢王嬷嬷了。”
鸳鸯与王嬷嬷一起进了马车,王嬷嬷又道:“那我将姑娘送到集市口,等未时咱们再来这里碰面。”
“好的呢。”鸳鸯还是第一次出门,心中有些忐忑。好在有这么一个相熟的人一起走,而且金大娘他们现在住在亲戚家里,那亲戚家就在市集边上。金鸳鸯和王嬷嬷分开后,问了问边上的摊贩,倒也很快找到了金大娘他们现在住的地方。
——只见大门外的匾额上写着“叶宅”二字,院子不大,是个寻常人家。
金鸳鸯刚刚抬步要去敲门,那门却自己开了。迎面走来一个年轻男子。那男子乍一见到门口立着一个容貌清丽,身材适中的少女,自己先红了脸,赶紧垂下头去。鸳鸯也微微别开脸,问道:“敢问公子,此处可是叶景元叶公的住所?”
“却……却是家父。姑娘是?”年轻公子听鸳鸯声音温柔,这般两两站着,他都能闻到她身上的幽香,因此,说出的话都有些颤音。金鸳鸯却没想那么多,只道自己是找对地方了,她笑道:“不知府上可有一对姓金的夫妇借住?”
年轻公子这才略略看向鸳鸯,道:“那正是在下的舅舅、舅母。”
鸳鸯松了一口气,对那年轻公子见礼,道:“鸳鸯见过表哥。”
第12章:何以堪
年轻公子听鸳鸯称呼自己“表哥”,吃惊之下一直看着鸳鸯,不多时回神已觉孟浪。因叶家小门小户,今日又是大晴,叶母正在院子里翻晒干粮,听见外头的声音便寻了出来。昔年两家同在乡下之时,还是有来有往的,虽隔了这么些年,鸳鸯也长成了大姑娘,然叶母仍是一眼就认出了鸳鸯。
“这不是鸳鸯吗?你阿爹阿娘说你在厂督府,怎么来这里了?”
鸳鸯见这妇人生的和金老爹有三分相似,眼尾上翘,看人的时候带着几分审视,她行礼道:“侄女见过姑姑。因前天见了阿爹阿娘,得知他们来了京城,且住在姑姑家里,便与主子央了半日的假来看看。”
“原是如此。”叶母若有所思,转而笑着拉过鸳鸯,“快快进屋去,站在这里说话多不便?”
“诶。”鸳鸯应了一声。听叶母又让年轻公子做他自己的事情去,那年轻公子又看了鸳鸯一眼,然后低着头,愣是没答应叶母便走了。叶母见了,笑着对鸳鸯道:“那是你表哥,一门心思就晓得读书读书,不过夫子都说了,他是天生的读书的料,这不今年开春就中了秀才。”
鸳鸯想那叶家表哥看似二十岁上下的模样,这般年纪中了秀才,虽说比不上林家姑爷——当然,林家姑爷,林姑娘的爹爹那是万里挑一的,总之这叶家表哥也还算不错。她笑道:“姑姑说的极是。”
叶母又笑着问了鸳鸯一些近况,刚刚进了院子,就嚷道:“嫂子,快来瞧瞧这是谁来了?”
却说金老爹和叶父出门寻事情做去了,叶家表哥刚刚出门,如今家里只有叶母和金大娘母子。金大娘像是在浆洗衣服,一面出院子,一面还将未干的手往围裙上擦。这一出来见是鸳鸯,她先是一愣,然后惊喜道:“囡囡,你咋来了?”
鸳鸯走近几步,道:“是和主子求了恩典的。特来瞧瞧你和阿爹,与弟弟。”她看了看叶母,又道,“只是不巧,阿爹出门去了。”
金大娘一面欣慰鸳鸯的体贴懂事,一面却想着自家女儿来见自己,还要求别人,心中又是无奈又是疼惜,只道:“所以我催你阿爹赶紧给你赎了身的。日后一家人团聚。”
一旁的叶母插嘴道:“这可难说的。嫂子,我早就和你说过了,咱们这京城里有头有脸的大人府里,赎一个丫鬟可是不容易的。你们那乡下哪里能和咱们城里比?样样规矩都是不同的。”
金大娘立即抿着唇不说话了,眼底隐约有些怒气。鸳鸯微微蹙眉,也不开口。大抵叶母直觉说话有些过分了,尴尬地笑道:“那什么,你们母女二人聊。我屋里还有事儿,先走了。”
“打扰姑姑了。”鸳鸯对她笑道。
等叶母走了,鸳鸯问金大娘:“您这是在洗衣呢?”
金大娘低头看着自己的手,笑道:“这不闲着无事?做些活打发打发时间。”
“对了,怎么不见小弟?”
提起金小弟,金大娘眼底露出一丝自豪,对鸳鸯道:“你小弟在后院看书呢。听他说在读什么三书的。”
鸳鸯嫣然一笑:“是四书?”
“诶哟,我可不晓得是三书四书还是五书的。”金大娘噼里啪啦地又开始问鸳鸯这几日在厂督府过的如何,又说等鸳鸯赎身了,他们再回乡下去,这京城好是好,不过人都不如乡下的邻里热情。鸳鸯只金大娘问一句,她答一句。院子不大,很快到了后院,院子旁有个水井,水井边还放着一盆衣服——有些已经洗干净搁在一旁,有些还浸在水里的。再往边上却是晾衣服的地方——只见一个小小的人踮着脚在晾衣服,一面还念念有词,不知念着些什么。
“狗蛋,你姐姐来了。快点过来!”
金小弟听了,赶紧停下手里的活,一双大眼睛透着喜色,不过对上鸳鸯,仍是有些腼腆,红着小脸,远远地站着,一只小脚不断碾着地上的雪。鸳鸯突然多了这么个弟弟,实在不是不喜欢,只是还不习惯,因此也站在原地,只顾打量着金小弟。金大娘看了,上前抓着金小弟,往鸳鸯这边带来,嘴里道:“你这是见你亲阿姊,这副样子像个姑娘家似的,愣个没出息的!”
金大娘本是说惯糙话的,这金小弟本来也听惯了的。只今天金大娘当着鸳鸯的面说金小弟,这让金小弟很不舒服,他红着脸,飞快往屋子里跑去。可跑了几步,他又折回了,一双大眼睛时而看看鸳鸯,时而看看椅子上搁置的书。
“咋不跑了?”金大娘哭笑不得。金小弟说:“……忘了拿书的。”虽然这么说,他却是拿了书也没离开,只偷偷看鸳鸯,心道,难得又和姐姐相聚了,怎么能因为娘的一句话就躲起来?反正姐姐一定知道自己才不是姑娘家。
小孩子的心思好猜,而且鸳鸯之前在荣国府,也算是瞧着宝玉他们几个长大的。因此一下子就明白了金小弟的想法,越发觉得窝心了。金大娘的话,愣是没明白儿子的想法,但也没有再说他。
因金大娘还有一堆衣服没洗,鸳鸯干脆和她一起干活了。至于金小弟,因为年纪太小的原因,只帮着做些打下手的活儿,比如倒倒脏水,递递胰子,晾晾衣服。与此同时,还是要背书的。他把那书搁在另一边的高脚椅子上,过去记住一句,然后又来这边干活,总之两边来回跑着。
鸳鸯问道:“你怎么不拿书来这里看?”
金小弟没想到鸳鸯会和自己说话,他眨巴着大眼睛,受宠若惊:“书贵,怕掉水里了。”
鸳鸯又道:“都读了什么书?”
金小弟红着脸道:“以前在乡下只读过三字经、千字文,来了京城就和表哥借书看。现在在读四书。”说完,金小弟又想到自己的姐姐是不识字的,也不知道她没听懂会不会气恼自己是故意的。立即又垂下头,小心谨慎的很。
金大娘在一边看着姐弟二人有些陌生的互动,心中感觉有些难受,暗暗发誓一定要早日一家团聚。鸳鸯笑道:“你都看的明白?”
金小弟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头,说道:“大多字都识得。不懂的字、不懂的话就问表哥。”
鸳鸯又另外问了一些话,金小弟说到最后,发现自己的姐姐居然也是读过书似的——鸳鸯对此的解释是在厂督府里学的。总之金小弟到后来就和鸳鸯亲近了许多。家人相聚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不过,他们的欢声笑语让屋里的叶母频频朝他们看来——普通人家的宅院小,前院和后院就隔着一个正堂,而后院四处回廊都依次建了主人的屋子。因此,叶母开着窗户就能看见院子里的一切情况。又因鸳鸯和王嬷嬷约好的时间也到了,鸳鸯没能等到金老爹回府,但也是必须要走了的。
鸳鸯先是站在屋子外和叶母告别了,道:“姑姑,今日侄女来的匆忙,本是应该带些东西来孝敬姑姑的,仓促之下竟没备上礼数。还请姑姑见谅。”实在是原主之前存下的那些月钱,都花在了前不久的病上,而她这个月的月钱又买了药膏和做了人情,实在拿不出银子。
叶母站在屋里,手里拿着个小火炉,隔着窗户对鸳鸯笑道:“鸳鸯说的什么话?咱们都是亲戚,谈甚么礼数多伤感情?”她顿了顿又说,“屋外也冷,我近来身子不适,就不出门送你了。”
“诶,不敢劳姑姑。”
金大娘和金小弟送鸳鸯出门,虽是十分不舍,却仍强颜笑着。鸳鸯握着金大娘的手,道:“为我赎身之事不急的。娘还不晓得,我如今是大人身边的大丫鬟,不说府里的人不会欺负我,便是吃穿都比寻常人家好的呢。”金鸳鸯为怕金大娘担心,便没说如今厂督府似乎很缺人,反正厂督身边就她一个人服侍,大概是不会同意她这么早赎身走人的。
金大娘就说不管府里多好,总是要早些给闺女赎身一家团聚的。
虽是依依不舍,但到底还是要分开。鸳鸯转身之际,脑海里一直浮现着木盆里那几件料子不错的衣服——其中有一件是二十岁上下年轻男子的衣服。她本就是个聪慧的人,一瞧之下就明了就里。
也不能说谁不好,毕竟是金大娘他们寄人篱下,有求于人。人家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不管怎么说,还要谢人家的。
可是,她的心还是会难受——这所有的事情是金大娘他们为了“她”做的。可是“她”不是他们的女儿,这份恩情,“她”如何能承受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