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第四十二章 武昌汉阳渡

我爱吃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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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一早,武昌城有名的客栈一条街就来了一队大兵。看着这些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头兵,无论是客栈老板还是住店的客人,那心里啊都是颤颤的。都说兵匪兵匪,这年头当兵的哪个是好相与的。

    自从武昌落入蜀燕的手里,这地界的治安就好了很多,比之以前,官兵扰民的事就没发生过。不过老话不是说了嘛“狗改不了吃屎”,如今这伙人若不是来找茬、敲竹竿的,还能来干什么。

    果不其然,人家的确是来找茬的。一家家客栈找上门,还专挑上等客栈找,要求把房间空出来。虽然领头的客客气气,也彬彬有礼,但是也掩盖不了耍横的事实。想要反抗,可一看人家手上那明晃晃的真刀真枪,心里虚啊,客栈老板也只能苦哈哈的自认倒霉,这下得罪客人得罪惨喽。

    这客栈一条街,就在长江的码头边上,江心就是有名的鹦鹉洲。人来人往的,家家客栈生意火爆,想要腾出一整间客栈来,还是挺有难度滴。可是再有难度也没办法,小老百姓的还能赤手空拳跟人家手上拿刀的对着干么,幸好此时不是旺季,当下被点了名的就都空了出来。

    到了薄暮时分,车轮滚滚声不绝于耳,一条长长的车队就出现在了这条街上,分散开来,往早上空出来的客栈去。位于江边的隆兴客栈也迎来了一行风尘仆仆的客人。

    大概是走了很久的路,马车的颜色都旧了,车身上灰扑扑的。识货但的都知道,这马车可不便宜。看那八宝璎珞,流光溢彩的;看那车辕子,上好的红木啊;再看车帘子,云锦堆绣,做衣服都是上好的。

    有钱人。这是围观群众的心声。

    当先一辆车,下来一中年美男子,着紫色常服,腰上玉带,一看就知道是贵人。这位贵人下了车,又神色温柔的从车上扶下来一位穿着大红石榴裙的贵妇人,那红裙上的金绣闪闪,耀花了围观群众的眼。可惜贵妇戴着帷帽,不见容颜,但看身姿,估计也是美人。

    后一辆车,又下来一对年轻的夫妇,男的看来最多不过二十四五(其实是保养得好,人家都XX了——男人年龄也是秘密),天青色纹竹常服,丰神玉貌,同先前的贵人一看就知道是父子;女的也是戴着帷帽,手上抱着个绣金鲤鱼的大红襁褓,肉肉的一只小手从襁褓里伸出来,拉着母亲芙蓉色绣着海棠的衣襟。

    再后面一辆车,先下来的却是两个美丽的青衣婢女,站到地上后,两人伸出手,想要去搀后面出来的少女。只见这少女被一袭绯色桃枝团花纹披风包得严严实实的,还戴着长长的烟色幕篱,从头遮到脚,只隐约见到她娇娇弱弱的轮廓。少女被另外两个婢女扶着,慢慢从车里出来,仿佛风一吹就要倒了似的,紧紧靠着身边的婢女。

    这时,从另一辆车上跳下来的英俊少年,一个箭步走了过来,轻而易举地把那个病弱少女从车上抱了下来。

    看来是一家人呢,这家的男子都生得分外俊美,想来女子也是美人啊,可惜不得一见。看热闹的人意犹未尽,纷纷猜测这家人的来历。有知道的人感叹,他们是被从江南一带掳往蜀地去的名门贵户,可怜美人命途多舛啊。此言一出,同情者众,纷纷谴责蜀燕军的不道德行为,此去蜀地,美人们前途莫测啊。

    要知道这是一个爱美成风的时代,长得好看,就是件极占便宜的事。这家人都很美型,长得绝对的符合时下审美,又有那么悲催的未来,群众的怜惜之心大起。本来被迫赶客的客栈老板也平复了怨气,眉开眼笑,招呼周到的迎了新客人进门。就是那些被赶的客人,有来瞅瞅的,见了人家美貌,也觉得自己的房间让给美人住,实在是合情合理呀。

    却说这家人进了客栈,就先在大堂里坐下了。估摸是客栈的桌椅不干净,铺垫上了自带的桌布垫子。客栈老板一旁看得心下惭愧,暗暗决定以后一定要记得搞好卫生(亲,那是世家毛病,跟你家凳子干不干净的没关系)。

    除了病弱少女,几个女眷都脱了帷帽,霎时满堂生辉,果然都是美女啊。客栈工作的人也是见多识广了,可还是觉得挪不开眼,尤其是那贵妇人,看着不过是三十许人,光彩照人,风韵浑然天成,真真美人。

    那美贵妇先叫了人去给那个病弱少女熬药、炖粥,才是吩咐了厨子去做今晚的饭食,又让人把房间里先点上沉水香祛味,换掉床单被褥……一通安排下来,用的都是他家的人,井井有条的,别人想插也插不上手。那些摩拳擦掌,想着在美人面前表现一番的客栈工作人员都焉了,没咱们什么事啊。

    “阿嫣是不是累了,”美贵妇拉着病弱少女的手,柔声道。

    被唤作阿嫣的少女,摇摇头,用沙哑的声音道:“谢谢娘关心,不累。”

    “房间收拾好了你先上去歇着,病了这么久也没点起色。”美贵妇叹息一声,面带忧色。转身吩咐那英俊少年道:“三达,你送阿嫣上去歇着吧。”

    这一行却原来是沈家一家,那贵妇就是吴氏了。

    “夫人,我也陪妹妹去吧,免得七妹一个人寂寞。”沈芸一身黛色衣裙,简服雅饰,有种宁静淡泊的隐士之风。

    “不用了,阿嫣需要静养,”吴氏淡淡拒绝了。

    沈芸被拒绝了也不恼,只微微一笑,乖巧的应了。要说她对沈明嫣突然地病倒,原是没有什么疑惑,只当是吓着了,可这些天都没见着沈明嫣露面,她倒是有疑问了。今天这一试,果然是有问题啊。

    “可惜阿嫣病着,这里有个鹦鹉洲,景色不错,不然我们也去游一游,我还是小时候来过呢。”吴玉仪插话,歪楼。

    “是那个‘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的鹦鹉洲吗,”吴氏感兴趣道,接着又有些遗憾,“估计明日一早就得走了,想游玩也游玩不了。”

    “也是,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才到,坐马车坐得骨头都松了。大人还好,忍忍就是了,现在阿熙只要一见马车就哭。”吴玉仪心疼道。小儿子才周岁多一点,就要受这种罪,幸好他身子骨结实,倒也没病没灾。

    继续歪楼。

    “可怜的,祖母的小心肝儿。”吴氏抱过白白胖胖的小孙子,看着孩子那类似自己的乌溜溜的大眼,疼惜不已。再一看小孙子身上,做成粉嘟嘟小猪样的口水兜儿,那是女儿的针线,不由心下一酸,我的阿嫣在哪呢。

    是滴,那个被叫做阿嫣的病弱少女只是个替身演员,目的就是要隐瞒住沈明嫣失踪的事实。不然,沈明嫣的名声就完了。

    沈泽熙到了祖母的怀里,分外兴奋,舞着小肉拳头,笑得露出了刚生的两颗小嫩牙,对着吴氏“依依呀呀”的唱起歌来。吴氏爱得不行,暂时压下对女儿的担忧,只跟着小孩子一样“依依呀呀”的,同沈泽熙对话,一大一小,说得投机。

    另外一桌的沈琳看了小孙子一眼,刚好见到小熙熙的肉巴掌呼的巴上了吴氏的脸。拍完祖母,小家伙高兴得手舞足蹈,乐呵呵的笑出声来。见着活泼可爱的小孙子,沈琳也稍稍开怀了些。

    谢玄之拍拍沈琳的肩,安慰老友。他知道沈明嫣被卫源的人带走时也是万分震惊,这孩子,怎么会干这种不靠谱的事呢。

    要是谢玄之知道卫源之前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也就不会那么震惊了。从现代穿到古代的时候,卫源已经是成年人了,思想观念什么的都已经成熟,不易更改。到古代这几年,卫源其实还是不能完全融入这个不同于现代的古代社会,考虑问题难免带着现代思维。

    他知道,要是让沈明嫣入了蜀,他们这辈子很有可能就分开两地,再难相见了。一开始他就对这个同样来自现代的同乡很有好感,而七年的时光,足够把这好感转变成爱。更何况,他们还有同样的来历,那种认同感,归属感,是他难以舍弃的。

    所以,当卫源收到沈家被掳入蜀的消息,他就决定了,一定要把沈明嫣抢出来。

    如今他已经这样干了。借着上前线历练的机会,卫源让自家暗卫带回了沈明嫣。

    沈琳他们此时还不知道,沈明嫣就在仅有一江之隔的汉阳。要不怎么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呢。沈琳他们只当沈明嫣被送回燕京去了,派出去的人都是往燕京方向找,不想卫源把沈明嫣带着往汉阳来了。

    卫源在北燕军中职位算不上高,属于来历练镀金的,连城头都不用上。他家老爹军中的底子厚,顶头上司又是老爹旧部,也没人敢找他麻烦。他又低调行事,江对面的李昊都不知道卫源在这里。

    如今,鄂州分两半,江南岸是蜀燕的地盘,江北岸是北燕的地界,两边守军隔江对峙,各不相让。就是知道了沈明嫣在汉阳,想要把人带回来,估计也很难。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去吃饺子,我在到底是吃中碗,还是大碗,犹豫了好一会,

    最后觉得,女孩子嘛,吃大碗不太好看,于是跟老板要了个中碗,

    话音刚落,某一男生就跟老板说要小碗。

    o(╯□╰)o现在的男生都是小鸟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