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一章 亏大了哇

我爱吃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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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安安静静的帐蓬里,牛高马大的郭长贵童鞋娇羞地低垂着头,绞着手指,偶尔抬头瞥一眼李昊,眼睛眨呀眨的,期期艾艾,欲言又止。

    一个糙汉子做出这种样子实在是让人恶寒。好在李昊从小看到大,早就麻木了,没被恶心到。手指漫不经心地点着桌案, “达达”作响,好似悠闲漫步的马蹄声声。

    吞吞口水,郭长贵知道李昊这是不耐烦了,再不老实交代后果很严重。

    “黑衣人是小六子的人。”他豁出去了,不就是小六子带走他媳妇么,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顶多挨顿打呗,还能怎么着。

    “继续。”李昊停了手上的动作,平静地盯着郭长贵。

    “就是前几天,”郭长贵挠头,作苦思冥想回忆状,“小六子的人联系我,说是要把沈家的人都带走,让我帮个忙呗。我就想啊,沈家全家带走不靠谱,咱也不能犯那么大的错误不是,虽然我老郭没读过几天书,大字不认识几个,但是咱觉悟高哇,知道这种事是干不得滴……巴拉巴拉(此处省略老郭自我表白八百字)。”

    说着说着,郭长贵也就不紧张了,只把自己夸得天上飞的,地上走的,就没有及得上他的。

    “达达达达,”李昊又敲起了桌子,这回漫步变成了疾驰,表明某人正处于极度不耐烦中。

    “呃,像我这么正直的青年,自然是严词拒绝了小六子的不合理要求。”

    郭长贵明智的停止了自我表扬,回归正题,一脸正气道:“但是兄弟有事,不能不帮,更何况是兄弟的终生大事,关系到兄弟的人生幸福哇,咱就给折中了一下,只带走弟妹就好了嘛。”

    “所以,昨晚的夜袭也是有预谋的?”李昊声音变冷。

    “没在计划内,纯属巧合,呵呵。”郭长贵干笑,“我们原本也是打算昨晚动手,没想到一伙山贼先蹦出来了,万幸有惊无险,弟妹没事,呵呵。”

    “是沈姑娘,”李昊纠正,弟妹弟妹,听起来怎么这么刺耳呢。

    “呀,反正马上就变弟妹了,提前喊喊又不少块肉,可惜没能喝上小六子的喜酒呀。”某个不知死活的人,还在傻乐呵。

    “来人,”李昊扬声,哼哼,还敢乐呵。

    “有。”帐外亲兵进来,抱拳行礼。

    “郭长贵触犯军纪,拉下去打一百军棍。”冷冷宣判,让你乐呵(小心眼的男人惹不起)。

    “不要哇,”凄厉的一声吼,帐篷抖三抖。

    郭长贵扒拉着一根柱子,泪眼汪汪:“耗子(昊昊小名大揭秘)!你这是要我的命啊!”

    李昊的脸黑了:“加二十。”

    要说李昊最讨厌的东西有三:葱花、萝卜、耗子。

    前两个是挑食,后一个就是他小名了。小的时候不懂反抗,被他老爹安了个耗子做小名(贱名好养活嘛,大家懂的),此乃李昊人生一大憾事,幸好知道的人不多(不过今天郭长贵嚎这一嗓子,估计要传开了,加二十棍不冤)。

    嗯,郭长贵小名叫狗子。当年寨子里的人文化都不高啊,起的名儿都一个水准。

    “你好狠的心呐。”标准的弃妇口吻,凄婉悠长,余音绕梁。

    装模作样的狗子被带走,练习铁臀功去了,只留下耗子童鞋于空荡荡的大帐里,悠悠一叹:“弟妹啊。”

    无尽的惆怅,寂寞。

    作为帮凶,郭长贵是挨了打,又关了禁闭,罚了俸,伤身伤心还伤财。

    而丢了闺女的沈家人则是一片愁云惨淡万里凝,心上成秋,愁的哇。

    沈琳气得摔了一地的杯子,风度尽失:“我就说那个小兔崽子不是好人,你看看他干的这叫什么事?他到底想干什么,啊?”

    “你发火有什么用,还是找阿嫣要紧。”吴氏也恨啊,明明看着是个明事理的好孩子,怎么做起事来这么莽撞,他这样做将至阿嫣于何地?

    “哪天那小兔崽子落到我手里,看我不收拾他。”拍桌子,沈琳气得肝疼。

    “人我已经派出去了,现在还是想想该怎么瞒住这件事。”冷静下来,沈琳开始考虑后续处理,绝对不能走漏消息。

    “还能怎么办,好在昨晚兵荒马乱的,也没几个人注意到,只能让阿嫣的几个丫头装一下了,就说阿嫣病了不能见人。”吴氏扶额,没什么好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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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被掳走的沈明嫣,一觉醒来都被运过江了。正躺在一辆狂奔中的马车里,被颠簸得都要散架了。

    昨晚上太刺激,先是杀了人,再是被打晕绑票,沈明嫣醒来的时候头痛、腰痛、腿痛,无处不痛。

    沈明嫣忍不住呻吟一声,刚撑着坐起来,车帘子就被人掀开了,一个脑袋加一个包裹送进来。

    “醒了,吃东西。”绑匪一号很面无表情,很酷。

    “你们是什么人?”沈明嫣看着人家态度不错(此乃透过现象看本质),发现没有恶意,便大着胆子问道。

    “康宁候府,世子让带姑娘回去。”说完绑匪一号放下车帘子,不再搭理沈明嫣。

    什么服务态度嘛,沈明嫣恨恨地咬着冷馒头,然后杯具的噎着了。

    手忙脚乱的拧开水囊的盖子,刚凑到嘴边没来得及喝上一口,马车突然一个大颠簸,华丽丽的一头冷水泼下。

    靠,沈明嫣忍不住竖中指,我要跟你家主子投诉你。

    马车颠颠,撒着欢儿,一路尘土飞扬。

    因为急着赶路,多半时候是歇在马车上的,那些酷酷的绑匪又只管人没饿死就好,哪顾得上女孩子的梳妆打扮问题,所以当沈明嫣、卫源大会面的时候,卫源险些没认出人来。

    “阿嫣你受苦了。”卫源看着眼前一头乱发,隐隐散发着不美妙气味的疯婆子状的人,语气哽咽。明明奔到跟前了,又不着痕迹的后退一步。

    ……

    沈明嫣无语凝咽,羡慕嫉妒恨的看着一身清爽,白衣翩翩的卫源,简直悲愤欲死。伸手就扯住了卫源欲退的衣角,居然敢嫌弃她。

    “人已送到,属下告退。”绑匪一号,也就是此次绑架行动的头子,干脆利落的交货走人,拽得很。

    “喂,不许走,”沈明嫣顾不上什么淑女形象了,反正她也没形象了,直接放声大吼。你当是送货呢,签收就想走人了啊。

    可惜人家头也不回,眨眼就连块衣角都看不到了。

    “我要投诉,卫源你必须得罚他,太过分了。”过了五六天非人的被运货生涯,除了饿不死,憋不死,一切合理要求都被驳回了,搞得她现在对着干干净净的卫源自惭形秽,丢脸极了。

    “罚不了,他是我爹的人。”卫源幽幽道。

    “你爹的人?”沈明嫣惊讶,想歪了。

    “乱想什么呢,”卫源伸手,习惯性的想要揉揉沈明嫣的头,突地瞄到某人油光光的头发,默默地放下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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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得干干净净,白白嫩嫩,换了一身新衣服,梳了一个漂亮的螺髻,沈明嫣心情大好的喝着炖得软软稠稠的香菇鸡肉粥。

    呜呜,好幸福。这几天的冷馒头吃到想死,现在终于吃上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了啊。沈明嫣感动得内牛满面。

    卫源温柔的看着小猫样的少女,一年多不见,她更美丽了啊,还是那么可爱。

    “你想做什么?”心满意足的放下碗,沈明嫣开始发问。

    “带你回燕京。”卫源也放下筷子,正色道。

    “你就让我一个人跟你回去?我家的人怎么办,我怎么办?”沈明嫣郁闷,卫源不是挺聪明的么,怎么犯傻了,她能走么。“不行,你还是送我回去吧。”

    “你先跟我回去,我再想办法把伯父他们也带出来。”卫源摇头,人都在这里了,哪能再傻傻的放回去。

    “我要跟你回了燕京,就是私奔,懂不懂。”这是在古代好不好,会死人的,沈明嫣怨念,貌似他们没有JQ火热啊,怎么就到私奔的份上了。

    “那我们就私奔吧,”卫源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回去我就娶你。”

    “呵呵,不要了吧。”沈明嫣傻笑着推脱,“咱们不是好哥们么,哪有哥们凑一起的。”

    “你确定?我们是哥们?”卫源悠悠反问,逼近沈明嫣,“要不要我用行动提醒你一下,嗯?”

    “不是哥们,不是哥们,不要提醒了,嘿嘿。”有危险,沈明嫣慌忙伸手抵住靠近的卫源,干笑道。

    “不,我还得给你加深一下印象才行。”卫源说着,眸色一暗,低头吻住了某女的樱桃小嘴,舌尖灵活的想要钻进去。

    咔嚓,沈明嫣僵硬了。

    卫源察觉到怀中人的僵硬,马上改变了冒进的策略,改为轻啄着那柔嫩如玫瑰花瓣的唇瓣,温柔的调戏着。

    良久,卫源微微喘息着放开被吮得肿了的樱唇,望着沈明嫣迷蒙的大眼睛,温和一笑:“记住了么。”

    沈明嫣软软的依在卫源怀里,还在头晕目眩,气喘嘘嘘中,傻傻的点了头。

    卫源满意的搂紧沈明嫣,下巴摩挲着她柔软的发顶,温声道:“乖。”

    飘飘忽忽被卫源牵着走过长廊,穿过垂花门,那白色的月光像朦胧的轻纱,披泻在他们身上,美好得像一幅画。

    夜晚,沈明嫣躺在床上,神智回笼,忍不住捶床:她两辈子的初吻啊,就这么没了。更可气的是,她居然没有好好尝尝,光迷糊去了。

    亏大了哇。某女捶胸顿足,悔恨中……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拼文,人家一千,我一百,泪奔。

    所以被打击的某醋,决定来个吻戏练习一下。

    话说积分怎么用,某醋也没搞懂,要积分的童鞋就多按个爪呗。